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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对吧?”
仅从大小来看,所谓的‘玉米’与陈庆印象中大相径庭。
它顶多手指那么大,袖珍得实在太离谱了!
韩信把‘玉米’递过去:“巨舟初抵美洲时,信在当地野人手中得到的这样事物。”
“当时我越看它越像您说的那种玉米,可惜大小对不上。”
扶苏疑惑地问:“先生,它就是亩产千斤的玉米?”
陈庆尴尬地开不了口。
别说千斤,能产两百斤就算不错了!
难道此时美洲的玉米还没驯化?
不应该啊!
至少公元前五千年开始印第安人就把玉米当成主要农作物了。
繁衍了无数代,它还能没一点进步?
“后来巨舟一路南下。”
“接触的野人部落越来越多,我等又搜寻到许多类似的粮食。”
韩信用力把箱子推到前面。
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玉米穗,最小的才两个指节那么大,最大的己经超过了一掌,与后世的玉米品种极为类似。
“不知因何缘故,美洲野人部落中未曾驯养过牛、马、羊、豕,仅有犬类和叔叔说的火鸡。”
“故此互相往来极为不便,少有沟通。”
“信一路南行,发现各地培植的玉米样貌相似,结出来的果实却大相径庭。”
“为保万全,信每样都搜集了一些,免得误了叔叔的大事。”
陈庆又好气又好笑:“你故意的是不是?”
“好呀,出海两年,胆子也变大了,敢戏弄叔叔啦?”
韩信连忙作揖致歉:“信并无此意。”
“不过……”
“最初找到玉米种子的时候,信也和叔叔一样心中惴惴。”
“当地野人种植十分粗放,每亩产量不到百斤。”
“信每天都在想着,返回大秦后该如何向您解释。”
陈庆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会儿再跟你计较。”
“殿下,您看到没。”
他拿起箱子里大小颜色全然不同的玉米穗:“水土气候不同,美洲野人的农艺也有高下之分。”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嘛!”
“这个现下亩产没有一千斤,三百斤总是有的吧?”
陈庆又拿起最大的那穗玉米:“它若是种在土壤肥沃的上田,或许能亩产五百斤。”
“只要精心培育下去,亩产千斤不在话下!”
扶苏接过玉米仔细端详了许久:“结穗比粟、麦确实要大很多,产出应当也数倍于大秦谷物。”
陈庆补充道:“它的秸秆大约与人等高,非常适合用来饲养牲畜。”
“那结果最小的,应当是原始品种,可以拿来当牧草种植。”
韩信兜兜转转,找到了他特别做过标记的几个箱子。
“叔叔,这是您说的土豆吗?”
“红薯不用分辨了,一定是它没错。”
韩信举着两样东西,朝灯火下走来。
“是……”
陈庆心中五味杂陈,无数思绪一齐涌上心头。
土豆甚至还没有鸡蛋大,但品种绝对没搞错。
红薯体型细细瘦瘦,比巴掌略长也有限。
不过解决了最基本的‘有没有’的问题,剩下的‘好不好’就是水磨工夫而己。
它们的产量会逐渐提高,养活无数大秦子民。
耗费无数钱粮物料,又搭上那么多人命,总算没有白跑这一趟。
有了它们,我以后做任何事都无愧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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