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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0-120(第2页/共2页)

的嘴多,能干活的人少。要不是看着你来了,这肉我们只怕两三个月才舍得吃上一回哩。”

    宋楚云余光扫了两眼菜碟,不知是被舅母谄媚的笑容影响了食欲,还是平日和唐恬吃得太好被养刁了胃口。

    总之看到那白水煮烂的青菜叶子和炒得糊黑的青椒肉丝,他半点想拿筷子的欲望都没有。

    “知道您家道艰难,饭我就不吃了,先来谈谈正经事吧?”

    舅母满心盼着能把卖地的事赶快敲定下来,这笔钱她可大有用处——一两银子还了外边的赊账,剩下二两得拿去给宋冬生再寻摸个便宜媳妇儿。

    宋楚云眼底闪过一丝清明:“来,这是地契,我已经拟好了,您拿去看看。”

    马杏芳不识字,只得让宋冬生代她接了,细看个究竟。

    宋冬生早些年是上过几天学来着,无奈脑子实在不够用,几个简单的字都记了忘,忘了记。后来没了办法,这才找村里的老木匠学手艺,勉强混几口饱饭吃。

    宋楚云来前就设了套,整份地契用的全是拗口难懂的文言文,并且好些关键语句用的还是生僻字。

    宋冬生梗着脖子看了半晌,基本上全没看懂。可他不愿在恶霸表哥面前丢脸,便强装镇定问了几个简单问题。

    宋楚云有心整他,不论宋冬生问什么,他都含糊其辞的用‘这些纸上写的明明白白,你一看就清楚了’给堵回去。

    宋冬生哪好意思承认他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读过书的男人却看不懂这份地契,悻悻的试探宋楚云,那三两银子现在到底给不给?

    “这个自然,你按个指印在上头契约就生效,钱我现在就给你。”

    一听立即就能拿到钱,宋冬生也不纠结地契上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二话不说,咬破手指就在上边按了个手印。

    宋楚云看他一气呵成的动作笑得意味深长:“行,这是三两银子,你点点数。”

    亮闪闪的三锭银子晃花了三舅母和宋冬生的眼,做表弟的那个再看向他表哥时,眼睛里的不屑一扫而空,转而变成了一半羡慕一嫉妒的复杂神色。

    三舅看到生意谈成也很高兴,老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连话也变多了些:“阿云呐这还得是多谢你了,不计较曾经的事那什么,你坐下多喝两杯茶水,同你表弟好生聊聊”

    宋楚云无差别瞧不起不疼老婆的男人——连自己枕边人都不能善待,还能指望他能做成什么大事?

    跟宋冬生聊是没半点共同话题可聊的,就只能套点话看看怎么帮人伸张正义这样子。

    三舅母得了钱一时高兴过头,听宋楚云语气和缓地发问,全然略过刚进门时发生的事了,颠着三锭银子就数落起廉哥儿来。

    “噢你问我那儿媳啊?呸!提起他我就来气,当初要不是他那赌鬼阿爹找上门来告求,我绝不会答应他和冬生这门亲事的!”

    “我们家冬生,那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小伙!如今娶了这么个脸上有胎记的丑八怪,真叫我们一家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三舅母一口一啐,从她的语气神态里不难看出对廉哥儿的嫌弃与厌恶。

    宋楚云瞄了眼宋冬生那张长满麻子的倭瓜大脸,强迫自己不要反复在脑子里循环那句‘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小伙’,以免没忍住当场笑出猪叫声来。

    “舅母既然瞧不上这儿媳,怎么不干脆休了他?让他回乡去,也好过整日在这里挨打受骂呢。”

    “嘁休了他?当初他那赌鬼阿爹找上门来,说自己欠一屁股债,用廉哥儿换了八钱银子走。冬生要是休了他,我那八钱银子不就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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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杏芳是为人恶毒却不自知,在她看来,廉哥儿是她花了八钱银子买回来的。说是儿媳,实则跟下人仆役没有任何区别,不高兴了能打,不痛快了能骂,对人根本没有半点尊重可言。

    “他那赌鬼阿爹刚开始说的千好万好,廉哥儿嫁进我们家来能烧火做饭,砍柴耕田。谁知人娶回来,盖头一揭竟是那副鬼样子,大白天的我都不敢放他出去干活,要让村里人看见,还以为我们冬生娶了个妖怪呢!”

    “我花这么多钱买他,总得使得上作用吧。刚好手上有了这三两银子,等我过段时间进山,再给冬生买个好生养的哥儿回来,生个一男半女延续我们家的香火。到时候就让廉哥儿近身伺候,毕竟买小妾可比娶个正房要便宜多了嘞!”

    马杏芳说到兴头上,话语越发尖酸刻薄,口口声声都是压榨无辜小哥儿的狡诈算计。

    宋楚云懒得再听,将按好手印的地契往怀里一卷就要告辞。

    反正钱已经拿到手,三舅母假意留了一遭,见留不下人来就随他去了。

    宋楚云只觉这小院说不出的逼仄憋闷,告完辞抬脚便走。

    直待他走出好长一截路,身后跟着的那条尾巴还没有要打道回府的意思。

    他想了想,利索停下脚步,冲远处的窝竹堆中朗声一唤:“出来吧,廉哥儿,这里没有旁人,你想同我说点什么?”

    第105章

    宋楚云这么一唤, 远处的窝竹堆里立即响起一阵悉索声,而后打从里边钻出来个干干巴巴的瘦弱小哥儿。

    廉哥儿头上还挂了几片枯竹叶,绞着手掌往那一站, 满脸都是未干的泪痕。

    宋楚云就怕小哥儿哭,此情此景倘若让人看去, 恐怕很难解释得清人不是他给欺负哭的。

    “有话好好说, 你——”

    宋楚云才要劝他先冷静一下, 不想廉哥儿两步向前,噗通一声就跪倒在他脚边:“求求您我会洗衣做饭, 比以前更勤快的, 求您不要让婆母休了我!

    原来是为这个。

    宋楚云一个头两个大:“你先起来, 我套她的话呢, 没想真撺掇他们休妻再娶。”

    廉哥儿又惊又疑, 抬眼望了宋楚云片刻, 许是从他眼里看到了浓郁的真挚,终于肯缓缓起身了。

    宋楚云透过他勾破的衣袖,看到被棍棒殴打出来的大片青紫, 遂道:“这里离我们家不远,要不上门去坐坐?家里有药,我让小金给你弄点药粉擦一擦。”

    “多、多谢但”

    要是廉哥儿没记错的话,上回宋楚云是和唐恬一起出现的。他一个嫁了人的小哥儿, 怎好随意去别人有妇之夫家里叨扰。

    宋楚云看出他的犹豫,笑道:“自上回一别,我家夫郎就一直惦记着你, 怕你那日没能平安到家, 专门让我在村里留意打听呢。”

    “打、打听?”

    廉哥儿想起那会儿唐恬被自己吓一跳的样子,又慌忙低下头去:“我是个面容有损的丑八怪, 贵夫郎何必在我身上留心。不过不过还是多谢你们的好意,我习惯了走夜路,不会出什么事的。”

    他这惊惶不安的模样和唐恬当初如出一辙,宋楚云不免微微叹了口气:“平安无事就好,说来你别笑话,此行邀你上门喝茶也是我家夫郎千叮咛万嘱咐的,否则以宋某爱妻的性子,可万万不敢在背地里和小哥儿多言语。”

    宋楚云这话恰到好处缓解了尴尬氛围,一方面廉哥儿听说他邀自己上门是得到了唐恬首肯,稍稍放下心来。

    另一方面,宋楚云所言便是拿他当个寻常小哥儿在对待,也会因为同他多说了几句话而惹来夫郎气恼。

    要知道他在村里几乎没有汉子敢跟他搭腔,就算是有那么一两个,被他们家娘子瞧见,也只是嫌恶自家夫君身旁站了个吓人的丑八怪,决计不会往‘他也是个正常的,有尊严的小哥儿’上边想。

    廉哥儿心下一阵感动,想想他常趁夜在外挖野菜、割猪草,不论回去多晚,三舅母一家从不过问自己的安危,于是点点头道:“那就有劳宋大哥了。”——

    廉哥儿点头答应上门去坐坐,宋楚云便依小夫郎所托将他领回了自个儿小院。

    彼时大金小金正在合力给鸡鸭鹅称重,一整个夏天过去,原先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有的开始发福,逐渐过渡成了老母鸡、老母鹅。

    外边寻来的两脚禽类远没有自己家里养的好,宋楚云就干脆分成三份,让大扬打包拎回去一份,养在他们院子里,隔三岔五给沐哥儿炖一只补补身子。

    剩下两份一份捎给愿哥儿,另一份拿给纪小公子打打牙祭,唐恬不怎么爱吃鸡和鹅,唯独舍不得他会打鸣而且从来不叨人的亮哥,宋楚云就除了留下几只肥鸭子,还单把它给留下了。

    小金一见宋楚云回来挺高兴,嚷嚷着要给最肥的那只鸭拔毛下锅,等唐恬回来喝老鸭萝卜汤。

    转头却见宋楚云身边站了个哥儿,忙皱起眉来冲大金使眼色:“可了不得!主家背着夫郎领哥儿回来了,要不今晚咱们把大鑫拉来劝一劝吧,要不然主家跪一夜膝盖跪坏了可怎么好?”

    “先别慌,应该没事,咱家夫郎不是那种爱吃酸醋使小性子的人。对了小金,夫郎前儿把打火石和两把半人长的砍刀一起放在杂物柜里了吧,门锁钥匙你看见搁哪里了不?”

    大金小金的悄悄话只字未落传进了宋楚云耳中,他以手抵唇,威胁似的轻咳两声让小哥俩闭了嘴:“别见怪,我家这两个帮工就喜欢说反话,平日里被压迫的比较狠,都压迫出臆想症了。欸!你们两个,再敢胡言乱语,当心我把你们卖回到牙行里去信不信?”

    大金小金如今可是被吓唬不到了,小哥俩龇牙一笑,纷纷驱赶着鸡鸭鹅扑了宋楚云一脸灰。

    “真是反了你们了”只要和小夫郎扯上关系的事,宋楚云就提不起主家的半点威严,他笑骂小哥俩一句,示意廉哥儿先到屋里头坐着歇歇脚去——

    原本廉哥儿跟着宋楚云来到老宋家整个人拘谨得不得了,却看大金小金投来和善的笑意,宋楚云也没拿他当外人,直接领进了一楼堂屋,给安排了软椅香茶坐着,心里蓦然间泛起股不是滋味的滋味来。

    他出生在柳丰村背后的大山里,一出生就被亲身父母给抛弃了。所幸村里的老猎户收养了他,从此二人相依为命。

    本来老猎户时不时进山猎野,日子过的虽然清贫但很自足,谁料后来养父染上赌瘾,欠一屁股债还不上,只好拿他去抵银子还债。

    他面上生有一块赫红色胎记,随着年龄增长,那块胎记也越来越大。养父找了几户人家要卖他成为童养媳,可对方一见他脸上的胎记就死活不肯出银子。

    养父见换不来钱又气又恼,渐渐的,也开始对他拳打脚踢,骂他是个该死的讨债鬼。

    廉哥儿不是没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向往着大山外面的风景,于是总跟自己说,忍一忍,再忍一忍吧,等以后有机会,逃出大山,离开养父,到外面去走一遭再死也不迟。

    他终究还是如愿了,不知养父使了什么法子,把他卖给了村头马道边的一户人家。为保险起见,直到成亲那日他才被允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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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真容。

    之后的事就不难描述了,三舅母嫌弃这个儿媳,对他朝打夕骂,换着法子作践。

    他这才明白,大山里的噩梦其实从未结束过,只是从黑暗中走到了光明下,而他的头顶,永远都是一片散不开的欲雨阴霾。

    廉哥儿正端着茶盏愣愣出神,倏然听见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那声音由远及近,像是宋楚云在追着谁跑。

    “哎呀,我不热,回来路上就喝了一大碗冰镇酸梅汁,这时候哪里还吃得下饭呀?”

    “甜甜听话,酸梅汁喝多了伤胃,你拿热汤缓一缓,饭等晚点你饿了我再陪你吃。”

    “啰嗦,姓宋的你对我不好!逼我喝汤就算了,还抢我糖葫芦吃。别啃了!快还给我”

    宋楚云嘴里塞着糖葫芦,含混不清的话廉哥儿没听清,猜其大概,多半是哄人的肉麻之词。

    说话间唐恬气咻咻进屋来,把腰上胯着的布包往旁边椅子上一丢,就要动手从宋楚云嘴里夺食。

    饶是脸皮厚如大尾巴狼,唯恐唐恬发觉堂屋里还有一个人的存在后羞得站不住脚,忙抓住他活跃的手指尖:“有人!甜甜,等会再抠,有人!”

    唐恬应声一瞟,果然立马乖叽叽收回动作,而后露出灿烂笑容:“啊,是你呀!”

    廉哥儿这么直剌剌的跟他对视,一时有些窘迫,慌慌忙站起身来,险些还打翻了手里的茶盏:“夫、夫郎好”

    “不用客气,你叫我恬哥儿就成。”

    趁唐恬拉他坐下的空挡,宋楚云简略介绍了一下他跟廉哥儿之间的关系:“他夫君是我舅母家的表弟,论亲疏的话,你们俩该是叔伯妯娌。”

    “那嫂、嫂子好”

    “都说不用客气啦,还是叫我恬哥儿吧。我今年刚满十八岁,你呢?”

    “我、我十九”

    唔,原来廉哥儿比唐恬还大上一岁,可能因为营养不良所以显得人格外瘦弱偏矮,宋楚云一直以为他年龄比唐恬小。

    “理论上我该管你叫弟媳,你既年龄比我大,那我叫你廉哥哥吧。”

    唐恬以前从未听宋楚云提过宋家的旁支亲戚,只以为是他中途穿书过来,不记得那些人了。

    今日乍一听来了个亲戚,他倒比宋楚云还高兴,拉着廉哥儿就想一块叙谈叙谈。

    “嘶”

    许是小夫郎一时激动,拉扯间不小心捏重了廉哥儿的腕子,惹得人低低痛呼了一声。

    “怎么了?可是我伤到了你哪里?”唐恬眉结一拧,略有些抱歉的看向他。

    “不碍事是我前一阵干活时弄伤了胳膊,已经不怎么疼了。”

    “来,给我看看。”

    唐恬心思细腻,自然看到了廉哥儿的一身粗布麻衣,以及衣袖处被荆棘勾破的几道口子。

    他也是受后娘百般苛责过来的,对这些所谓干活时不小心磕碰出来的伤口又怎会不熟悉。

    唐恬撩开衣袖,廉哥儿手臂上赫然是一块巴掌大的擦伤,由于长时间没清理上药,血痂混着黑泥结成了一道道肿胀的硬块。

    除了那些明显是棍棒殴打出来的伤口外,还有不少掐的、拧的、咬的,人为制造出来的淤血痕迹。

    最让人惊讶的,当属廉哥儿手腕处有不下五条深浅不一的割痕。

    ——很显然,他曾不止一次的想要了结自己的性命。而若再有一次,那脆弱的筋脉将承受不住刀刃的锋利,让这个正当年纪的小哥儿,成为黄泉路上的一朵彼岸花。

    第106章

    廉哥儿身上的伤痕当真是惊到了唐恬, 他不由得倒抽了口凉气,下意识将目光投向表情同样凝重的宋楚云。

    “这些伤口没好好经过处理,里边已经结成了硬痂。我去准备点药粉和清创工具, 甜甜,你先陪廉哥儿坐一会儿, 我马上就回来。”

    宋楚云揉揉唐恬后脑勺, 无声安抚。

    按三舅母的歹毒脾性, 廉哥儿身上看得到的地方都有这么多伤痕,那看不到的地方想必不会更少。既然要为人清创, 索性把不便让旁人瞧的地方也一并由唐恬检查过, 省得留下什么伤筋动骨的暗伤。

    宋楚云出去准备药酒和包扎绑带去了, 临走前没忘记给屋里两个小哥儿把门掩紧。

    唐恬深呼吸几次终于缓下心头微悸, 握起廉哥儿的手, 轻声道:“来, 衣裳褪了,我帮你瞧瞧。”

    “不必劳烦小嫂子了自我嫁过来,这些伤就没好全过。他们大概也怕我不明不白的死在家里, 如今已经不会再朝骨头上动手了。”

    这几句话说得简直让人心惊肉跳,偏偏廉哥儿连声线都没有起伏,好似在说一件极为稀松平常的事。

    唐恬眉结便狠狠一紧,想当初他受后娘苛责, 也只是吃不饱穿不暖,被用些下作法子折磨。偶尔周娘子气性上来下个狠手,都是骂得凶打的少, 拿笤帚在他身上抽出几道血痕就罢了。

    如此一对比, 廉哥儿这都不能算是单纯受苛责,更像是受婆家虐待才对。

    “她也是自己生养过孩子的人呐, 怎么狠得下心来这样对你?!”

    唐恬气红了眼,恨不得此刻就把廉哥儿拉到马杏芳跟前,去严词问责一番才好。

    她的儿子是人,难道花钱买来的儿媳妇就不是人了吗?纵然嫌廉哥儿面容有损不予待见,不搭理也好,何必要这样殴打折辱,使人受尽辛苦疼痛。

    “你我相识一场,总不能让你来一趟还带着血污回去。你把衣裳褪了我瞧瞧,要伤在什么隐秘地方,咱们同为小哥儿,我替你擦洗上药就是。”

    “这”

    廉哥儿本无意在唐恬面前暴露自己受到的苦楚,加之他们还是名义上的叔伯妯娌。哪有头一回上门就让嫂子伺候着擦洗上药的,可见唐恬如此执意,他也只得忍下羞臊依言照做。

    鉴于大金小金哥俩干活时常有磕碰受伤,所以家里药粉一直都备得齐全。镇痛止血的、消肿化瘀的、滋生肌理的、宋楚云看着每样都拿了点。

    他拿完药粉没直接进屋,而是在外头听了会子小夫郎的反应。里面隐约传来衣物摩擦的声响,期间还伴随几声明显夹杂了怒气的叹息声。

    “甜甜,药粉我放在门口了,你若有需要就叫我一声。廉哥儿手臂上的创口要拿薄刀片划开,挤出里面的淤血再上药,这个等会儿让我来就好。”

    宋楚云在门外温声叮嘱,然而小夫郎此时压根就没心思理会——他的注意力全被廉哥儿腿间的密麻伤痕给吸引了去。

    “怎么会这样?”

    唐恬喉间发堵,连声音都滞涩了。

    廉哥儿的肤色是小哥儿们特有的那种白皙,可眼下本该白嫩的部位,入目却是深到变褐的红肿。

    也不知宋冬生那个畜生对廉哥儿做了什么,这等要命的地方,竟还有几条在往外渗血的刀刃刻痕。

    唐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唇角咬得死紧,胸前呼吸起伏甚大,不难看出他这回是真动了怒火。

    “一群杂种!也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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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如果宋楚云没记错的话,这还是他第一回听到唐恬骂人。能逼得他好性儿的夫郎破口大骂,可见那一家子做得是有多过分!

    “别生气,甜甜,给廉哥儿上药要紧。他有什么委屈想倾诉,等上完药我陪你一起听。”

    宋楚云的温柔嗓音透过门扇传来,很大程度上安抚了唐恬的情绪。他缓下还想再骂几句脏话的冲动,把廉哥儿扶到凳子上坐着。

    “可能会有点疼,你忍一忍。”

    “嗯”

    要说疼,廉哥儿受了这么多责打侮辱,身上哪一条伤处都比唐恬给他清洗带来的疼多十倍不止,可他偏就被这份同仇敌忾的暖意给冲击到泪流满面。

    眼见廉哥儿泣不成声,唐恬因怒火而冲昏的神思竟意外冷静下来:“我瞧你这样子,想必也不愿意再继续忍受他们的虐待。我若说有法子助你,你可愿意随我一同上衙门打官司,状告你那恶毒的婆母跟夫君,向他们索赔损失讨要公道?”

    “状、状告?”

    廉哥儿虽白日鲜少在外头露面,却也从村民墙角里听过宋楚云带唐恬去向后娘做公证的故事。

    要不是这般,他怎会一路尾随宋楚云,想要登门来看看呢。

    来前他原本还有些忐忑,生怕宋楚云和唐恬不肯理会他这个烂摊子。所以那时宋楚云发问,他第一反应便是哀求宋楚云不要让婆母下休书——一个被婆家休妻了的哥儿,赶出家门是决计活不长的。

    他还有好多遗憾未了,他不想就这样死去。

    而今唐恬主动问他,他立即心弦拨动,一头拜倒在地:“若小嫂子真能帮我一同上堂状告,我愿卖身为仆,伺候您和主家一辈子!我不求得来什么损失赔补,我只要一个公道,我是人!不是可以任由欺辱践踏的牲畜!”

    廉哥儿的决心溢于言表,唐恬便不再多说。

    他给廉哥儿腿侧上好药,又给他替换了条宽松些的裤子,以免让他勒到伤痕平添痛处。

    等做完这些宋楚云才被唤进屋,宋主家贴心的端来两碗老鸭汤,并配上几碟爽口小菜和蒸得鲜嫩的鸡蛋羹。

    “说话也费体力,先吃点东西吧?暖暖胃,有话慢慢说。”

    廉哥儿在家时不仅要干脏活累活,还常吃不上东西。他早被饭菜香味勾得饥肠辘辘,只是碍于此番是登门叨扰,便不好意思提出这话。

    宋楚云端来吃食,他还先观察了下唐恬的表情。在得到小夫郎的欣然同意后,顾不得仪态跟礼貌,捧着碗就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慢些吃,不够还有的。”

    唐恬见他吃的香,于是把宋楚云给他备的那份也递了过去。顺便把他夫君拉到一旁,两口子悄声咬耳朵。

    “我方才许诺廉哥儿,若是他肯同我一起上堂去状告恶毒婆母跟薄情丈夫,我定助他一臂之力。可可打官司我不会呀,夫君,你替我想想办法吧?”

    宋楚云让唐恬这一半撒娇一半示软的语气给逗得失笑,趁机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捏了捏,柔声道:“怎么,伸张正义的时候那么有底气,真要为人出头又没法子了?甜甜,你可是想让我帮你?”

    唐恬整个小甜饼一块,哪有大尾巴狼那么会算计,闻言忙乖巧点头:“好夫君,你一定要帮帮我。廉哥儿实在是太可怜了,再被折磨下去,他肯定会死在那个恶毒女人手里的!”

    宋楚云从领廉哥儿回来开始就在筹谋怎么替人打官司讨公道了,是以这些自不必唐恬劝说。他之所以多问这么一句,总不过是大尾巴狼想趁机占点便宜,逼得他心软脸薄的小夫郎多娇嗔两回罢了。

    “唉,好好的一个哥儿要经受这些的确是可怜。这么着吧,甜甜,你要是真心想帮他,那么”

    宋楚云说到这里含笑俯身,贴着唐恬耳廓吐出几个字眼。

    说罢他还故意把唐恬的脸扭过来,饶有兴味观察红晕是如何爬满小夫郎脸颊的。

    “怎么样?你要答应,事我保证替你办成。”

    唐恬属实没想到这个节骨眼他那大尾巴狼夫君还有心思开玩笑,遂凶巴巴踩了人一脚。

    “别闹,跟你说正经事呢”

    “我没闹,要想这场官司必赢,咱得先找纪思年通通路子。那位小公子有多难搞你又不是不知道,还得顺带把林青烜给一同拉拢了,省得回头我那表弟脸上挂不住要动粗,当街暴打疯狗的戏码,我这个斯文人怎好参与。”

    宋楚云轻笑:“一件救人于水火的善事,我们都费点气力,这才公平嘛。”

    唐恬这会儿根本不想跟他讨论公不公平,他只知道他又被宋楚云给调戏了,并且这次的场地还是在寝屋以外的地方。

    他羞到拽衣角,余光看看狼吞虎咽的廉哥儿,再看看神色如常的大尾巴狼夫君。

    呔,死贫道不死道友,豁出去了

    “那、那我要真跟你那什么了你可不准食言啊。”

    “放心吧,甜甜,我何曾说话不算话过?”

    宋楚云一番真诚撩拨让唐恬成功被忽悠瘸了,横竖是救人于水火的善事,为此牺牲一点色相什么的

    那就牺牲一点点叭。

    趁两人咬耳朵之际,那边廉哥儿也顺利干完两人份的饭菜。他许久没吃的这样满足,尽管肚子已经饱了,目光却还恋恋不舍的盯着空碗。

    “无妨,我让大金收拾出一间空屋子来,你暂且就在这边住下。至于那个会吃人的牢笼,从此以后,你都不用回去了。”

    “啊”廉哥儿一愣,木木的看向唐恬。

    小夫郎也是一脸茫然:“夫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楚云被两双眸子直勾勾盯着,不禁莞尔。

    “怎么,我没说过吗?今天上午,廉哥儿已经被宋冬生用三两银子卖进我们家了。白纸黑字,钱货两讫,这可万万抵赖不得的。”

    第107章

    廉哥儿只知道卖地的事, 却不知那地契上到底写了些什么。还是唐恬反应快,立即咬唇向宋楚云嗔道:“你那到底是卖地契,还是卖身契呢?”

    “都一样, 都一样。”

    老宋头对乱吃飞醋的小夫郎束手无策,前儿被人气鼓鼓质问‘是不是看上他了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惹得宋楚云只好轻勾他手指, 暗示这笔帐留着入夜到床上去算。

    “我那舅母一家子都不是善茬, 跟他们谈生意的时候当然得多留个心眼了。”

    宋楚云轻笑,把一式两份的契约摸出来给人细看。

    上边洋洋洒洒大半篇幅, 好些遣词用句唐恬连见都没见过。只依稀认得几个简单词句, 组合起来的确是关于土地买卖的不假。

    “好长时间没用过这种文体了, 字写得不咋样, 不过意思到了就行。我以三两银子购买他们那一亩半的地, 按市价来算那地根本就不值这些钱, 如今官府严令禁止,唯恐有乡绅利用此法转移资产逃避纳税,为填补土地银钱的空缺, 他们附赠小哥儿一只当赔补。上头有签名,下边有手印,即便拿去堂上审案咱们也是绝对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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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亏宋楚云买\\春\\宫\\图的时候随手翻看了两本条令律法,淮昭镇上不乏有心性仁慈的地主员外, 他们见农户劳累清苦,往往在买地时会以超出市价的银钱进行交易,多的这些收入便能让农户们换些粮食来度日。

    只是经年累月, 这个原本是广行善举的法子被有心人利用, 曾一度演变成了乡绅逃避纳税的手段。

    他们压榨手底下的钿户跟长工,换着法子克扣工钱, 那一笔笔不义之财在账簿上成了高价购买低廉土地,实际上那些多余的钱根本就没落到长工手里。

    而因土地产量增加要缴纳的赋税几乎全由钿户在承担,等于说钿户钱没多拿到一分,反而还要替东家纳税。

    后来纪远大力整顿这股歪风邪气,凡是购买土地者,所付银钱必须按市价来,若有超出部分,务必以其他物件做填补。

    这项举措从根本上扭转了弱势方的局面,好比你要以五两银子买我一两银子的地,那就得拿旁的物件补上我四两银子的差价。否则我到手才一两银子,凭什么白给你交五两银子地的税钱?

    宋楚云这招算是钻了律法的空子,因为他没真在宋冬生看懂契约内容后再签字画押。怪只怪宋冬生掉进钱眼儿里,非要打肿脸充胖子。横竖字也签了,押也画了,连三两银子都揣在兜里了,再想反悔是压根不可能的了。

    廉哥儿还没想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他怎么就突然被当作物品交易到了老宋家?怎么就突然迎来了期盼已久的人身自由?他这到底算不算是被休妻?那个让他惊惧害怕的牢笼真的可以不用再回去了吗?

    “来,坐下,我同你慢慢说。”

    唐恬捕捉到廉哥儿复杂的表情变化,倒了杯温水塞进他手里。

    可怜这小哥儿从嫁进柳丰村开始就没被人这样温和对待过,刚一坐下又立马弹起身子来:“我、我站着就好”

    “你坐,你现在是我们家的人,我们会护着你,不会让你被谁殴打欺负。”

    唐恬学着宋楚云以往安慰他的样子揉了揉廉哥儿肩头,说来也怪,廉哥儿感受到唐恬掌心传来的温暖后,那绷得死紧的腰背果真有了点点松缓。

    “所以所以我是被卖到你们家了吗?小嫂子哦不!夫郎,我今晚可以在这住着?不用去睡外面的草棚?”

    “当然。”唐恬握他的手轻柔摩挲:“你要是不介意的话,不妨把他们对你做过的那些腌臜事说给我们听,等回头上衙门打官司,我们也好知道怎么帮你。”

    廉哥儿憋了满腔的话想说,只是他那会儿仅仅抱着一试的心态上门来,不想事情竟顺利到这个地步。

    他心里的悸动未平,情绪波动反而更大了,支吾半晌都没组织出几句完整的话来。

    宋楚云清明现在廉哥儿状态不佳,便拉过唐恬温声劝阻:“他在那个家里待了这么久,不是挨打就是受骂,眼下终于到了个没人欺负的地方,要不让他先缓缓,等他接受脱离那个恶人窟的事实后咱们再问也不迟。”

    小夫郎尤觉他夫君说的话在理,看廉哥儿这样子想必此刻是问不出什么来了。于是点点头和宋楚云悄声退出去,留他一个人在屋里静静待一会儿——

    唐恬把晚饭让给了廉哥儿,先前被酸梅汤填饱的肚子这会儿才觉出一点饿来。宋楚云也没吃,便陪他的小夫郎在夕阳余晖中享用美味。

    说是夕阳余晖其实也不尽然,唐恬放学时就已经快到晚饭时分了,又因廉哥儿这事占去大半个时辰。等坐上饭桌,外边天色擦黑,只余一抹朦胧日光和皎洁弯月对映相照,显出片日月同辉的怡然美景。

    唐恬正专心啃着炸得酥脆的藕丸子,如羽般的长睫低垂,腮帮子也被塞的鼓鼓囊囊,唇瓣殷红,秀鼻挺翘。宋楚云望之不由老流氓病发作,只觉他的小夫郎秀色可餐,光看不吃就饱了。

    “好好吃你的吧,老盯着我看干什么?”

    唐恬气咻咻瞪他。

    宋楚云因此笑弯了眼,小夫郎不止可餐,还挺可爱。

    “甜甜,人我帮你合法合理的留下来了,你是不是也该兑现下你的诺言了?”

    “只是留人而已,还没正经打官司呢。等廉哥儿彻底恢复自由身,我才肯跟你到外边去做那种事的。”

    唐恬不知道,他要不接这茬儿还好,偏就是接了这茬儿还自以为很含蓄的说法,勾得大尾巴狼一颗春心不自觉荡漾。

    “好,好”

    老宋头似是无奈,又似是宠溺,拦腰把跟丸子较劲的小夫郎抱到腿上:“乖甜甜,吃饱了么?”

    区区三颗丸子,能吃饱就有鬼了。

    唐恬如今极了解宋大尾巴狼的行事作风,不管他怎么回答,都避免不了掉入对方的文字陷阱。

    所以他干脆不说话,只用一双清澈无害的眸子紧盯他夫君瞧。

    但凡宋楚云有那么一点儿人性——当然了,但凡。

    他都舍不得让唐恬饿着肚子干体力活,尤其在廉哥儿那满身伤痕的对比下。宋楚云大概是忘了,此时此刻,他们家堂屋里还坐了个等着申诉委屈的可怜小哥儿。

    唐恬却不得不由此及彼,撒娇一般把脑袋挤到宋楚云臂弯:“你轻点儿,会痛的”

    小家伙一边耍赖推脱一边乖巧听话对大尾巴狼来说永远都是杀招,宋楚云压不下眼底的波澜,索性把人扛上肩头,大步朝二楼里屋奔去——

    等唐恬被翻来覆去爆炒一顿,再洗香擦净换上干爽衣物,最后捧上大碗成功刨上饭,那边廉哥儿的平复悸动之举才终于得见成效。

    “来,不着急,你慢慢说,我们慢慢听。”

    宋楚云替代小夫郎的角色对廉哥儿进行引导,原由无他,唐恬嗓子哑了,不大方便说话。

    好在廉哥儿尚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倒也没太多关注到唐恬面上泛起的餍足与疲倦。

    “对、对不起在说之前,我还想再确认一下,我真的被卖进来了么?他们会不会找上门来,宋冬——呃,马娘子脾气不好,会不会牵连到你们啊”

    “放宽心,说卖只是个由头,你没签卖身契给我们,权当自己是客就好。”

    宋楚云答应了要帮小夫郎给人打官司,这回弄得有板有眼,甚至拿了纸笔,来记录重要信息。

    廉哥儿经过安静的独处已然冷静下来不少,在得到准确的答复后,总算可以组织出完整语句,来描述他成婚以来遭受到的各种委屈跟屈辱了。

    “一年多前,我养父因还不起欠的赌债,将我抵了八钱银子给马娘子家做儿媳。成婚那日,他们一家子堵在喜房门口揭我的盖头,我原以为这是村里都有的习俗,却不想是因为马娘子觉得买我花了钱,执意要在村民面前显摆显摆。”

    “她也没料到我脸上会有这样一块丑陋胎记,当时就冷了脸。并告诫她儿子,不许容我在榻上睡,大冬天的把我赶去了屋后的草棚。我那时想着,的确是我容貌有损,好好的大喜日子给人添了晦气。只要我日后手脚勤快,多做些活,这个家里总能有我的一席容身之地。”

    廉哥儿低声叙说着,脸上并不见过度的伤感哀戚,更多的像是在回望这一年多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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