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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迟到补更七次,朕做不到!……
静王府,春盛苑
毛发雪白、尾巴漆黑的猫儿在园子里扑来扑去,一不小心就一脚蹬在了假山的积雪上,它吓了一跳,两腿多蹬了几下,似乎觉得好玩,雪白的胡须抖动两下,身子灵巧地在假山上站定,用爪子将假山上的积雪一块块扫了下去,扑簌簌,雪屑掉落,砸了安墨满头满脑,砸得她头顶一片冰凉,她生气地一抬眼,当看见阳光下白猫油光发亮的毛发,看见它雪白的长毛微微闪动光泽……再看看白猫无辜的眼神时,安墨瞬间原谅了它。
“来,过来啊喵喵。”安墨冲它招手,用手里的小鱼干诱惑它。
雪儿脑袋凑近嗅了嗅,很快就嫌弃地扭开头,自顾自舔了几下扫雪的那只爪子后,就跳下了假山往屋子里跑去。
安墨傻眼了,这个小鱼干不是以前雪儿最爱吃的吗?出去一两个月而已就这么挑食了?她疑惑地皱皱鼻子,顺手将一篮子小鱼干放在假山上晒太阳,然后就转身走了。
此时春盛苑荣恩堂内,已经被册封为静王妃的何秀秀正温柔地与花宜姝说话。
“锦元说了,初九是个好日子,等初九那天正式举办大礼,他说过绝不会亏待我。”何秀秀说起这话,面上笑容怎么也掩饰不住,话毕她又问,“你呢?陛下何时与你完婚?”
提起这个,花宜姝便摇头,“太后她老人家嫌弃我出身太低,她自然想要让她的侄女崔小姐为后,后来实在拗不过陛下,便提出要三位文武大臣上奏才能允我为后。”
何秀秀吃惊,秀美的眉毛竖起,“这个人,委实太过分了。”
当初刚刚来到京城,丈夫又不在身边,何秀秀只得带着孩子处处小心,纵使一开始不明白太后有意轻慢她,后来也懂了,之后陛下提前让她住入静王府,花宜姝又送来了宫中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嬷嬷帮她治理这么大一座府邸,何秀秀日日学着,此时今非昔比,再加上丈夫已经回来,何秀秀如今底气十足,也不再像从前那般惧怕太后了。
她道:“不行,我得找我男人多劝劝陛下,你跟着陛下风里来雨里去,如何能委屈了你?”
何秀秀说着就要起身,却被花宜姝按下,“其实我觉着,这样也好。”在何秀秀不解的目光中,花宜姝道:“哪家大臣不想女儿入宫为后,不想沾上这份荣华富贵?我的出身的确不高,陛下若是一意孤行,那些人必定心怀不满,何必如此?太后说了,只要这事儿能成,她今后就真心待我,她与陛下毕竟母子,我也不想让陛下为了我与太后生分,更何况,陛下希望大婚时有更多人真心祝福我们,这也是我所期盼的。我相信,我和陛下的一片真心,一定能打动他们。倘若他们执意不肯……”
花宜姝微微一笑,面上并无苦意,“那也是我和陛下命该如此,不应苛责他人。只要我们过得开心,名分并不重要。”
朝阳透过隔扇洒在花宜姝面颊上,连那脸上浅浅的绒毛都映出了一层金光,何秀秀大受震撼,觉得花宜姝当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胳膊肘上能行马的人物,这样宽容、温厚、大度、善良又貌美无双,谁能比得过?谁能比她更堪国母之位?
想起花夫人这一路以来对她的帮助和提携,再想想自家男人透露他即将成为京兆尹的事情,何秀秀便开始在心中盘算起来,京兆尹是三品官,也算是高官了,符合“大臣”这一条件,等自家男人回来,等赶紧让他跟陛下商量看看何时上奏立后。
何秀秀在盘算,花宜姝心里也在盘算。
静王勉强算是一个人选,但就怕太后到时候不认,只能先作为备选。剩下的文武大臣里,户部尚书的女儿蒋携芳单方面跟她不对付,剔除;吏部尚书是崔家主,他巴不得把自己女儿拱上后位,剔除;工部尚书张鉴文是张达先的祖父,同时身上还有一个镇国公的世袭爵位,这人也算是文臣了吧?张家没有适龄女儿入宫,可以考虑……武将那边,凤晴云她爹辅国大将军这一票应当能争取过来,还能有哪个武将能顶上?忠武将军?但这人只是个四品官,不太够资格。
而其他文臣武将方面,要么官职太低,要么自家也有女儿要入宫,巴不得她花宜姝落水身亡好给他们女儿腾位置,不太可能真心上奏,她更不可能让李瑜去逼迫他们,没必要,更没意思。
而她聚拢到身边的人,如今只有萧青、杨靖可以谋个官职,但他们算新生力量,等他们爬到三品大员的位置还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暂且不做考虑。
对了,还有孙太傅,这人也是文武双全,虽说各方面都不算拔尖,但胜在脸皮厚能豁得出去,也不知李瑜会给他安排个什么位置,最好把蒋携芳他爹踢下去,然后让孙太傅顶上,以他曾经的资历,提拔个三品官也不算难事。
花宜姝数了一圈,发现三位文武大臣这个条件其实并不难,她这么随便一凑,就凑出三位了。她再细想太后的条件,说是让三位大臣真心上奏请花宜姝为后,可是真心不真心,这玩意儿哪怕真将心脏剖出来,也是看不出来的。哪怕李瑜用皇帝的权势诱导威逼,太后也未必能知道。哪怕李瑜不顾一切提拔了三个自己人顶上去,太后也无法阻止,所以太后……其实心里已经同意,提出这个条件,只是碍于面子?只是不想让李瑜看出她被他两滴眼泪就降服了?
花宜姝想起李瑜那副表里不一的样子,总算知道他的性子随了谁了。
不过,三个怎么够呢?这么简简单单就达到?怎么有意思呢?
花宜姝贪心地想,三个凑够了,我就要四个,四个凑够了,我就要五个六个……
这些人今天真心实意请我花宜姝为后,将来哪一天我身份败露,这些人就会为了维护体面拼命帮我遮掩,全力为我张目。
我手里已经有了一张免死圣旨,他们要是够聪明,就该明白,好好保我坐在那个位置上,他们不但能挽回名声,还能得到我花宜姝的感激;他们要是犯蠢反倒将我往下踩,不但声名扫地,还要鸡飞蛋打一场空。
不过我自己的人也要培养起来,事事指望别人就像是指望雪儿做饭给你吃,不提它能不能做到,就算做到了,傻子才敢吃进去。
心里想着雪儿,雪儿就跑进屋里来了,它一身干净的白毛、圆滚滚的身子,奔过来时就像是一团云滚了过来,看得人心都化了,看着雪儿一进来就往炭盆旁贴,何秀秀真心夸赞,“这猫养得可真好,油光水滑的,眼睛又圆又亮。”
花宜姝颔首。孙太傅是帮她养得很好,连吃饭都挑剔了。
她真心感激孙太傅,孙太傅要是今后能一心一意站在她这边,她倒不介意让雪儿认他做个干爹,只看雪儿自己乐不乐意了。
“雪儿,叫两声。”
正在烤火取暖的小猫闻声回头,喵喵叫着看向她。
花宜姝:“叫声爹。”
雪儿:……
雪儿舔舔爪子,憋了半天,憋出个“嗲”
另一边,李瑜亲眼看着幼年时颇为崇拜的孙太傅变成如今这副有些畏缩、还对着他奉承巴结的中年男子,再回想记忆中风华正茂气宇轩昂的孙太傅,只觉心中说不出的憋闷。
孙太傅还在讲,他不知第几次讲起他救了小猫,要不然小猫为了取暖躲在灶膛里早就被烧死了,他就曾经见过不少在灶膛里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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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猫儿,那小模样怎么怎么凄惨……
李瑜问:“当时归州城中有寻猫告示,你怎么不将它送回来?”
孙某人真心实意道:“我当初捡到时,雪儿是只土黄色的猫,跟告示上的猫全然不沾边,谁知后来越养越白……小人不敢欺瞒陛下,林公子他们寻过来时,小人心中有气,觉得他们苛待小猫,既抛下它在归州,又何必再要回去?小人实在见多了那种养了猫后又抛弃于荒野的人,小人以为雪儿也是被抛弃的野猫,小人知错了。”
李瑜有些心累,他道:“当年是刘贵妃害了你,如今你可还想入朝为官?”当年刘贵妃还期盼着能和先帝再有一个儿子,不想他身边有助力,设计逼走了孙太傅,如果不是这样,也许孙太傅不至变成今天这样。
孙某人自然是愿意,连忙叩首谢恩,谢完恩又道:“陛下,能否容臣去看看雪儿,臣不敢有非分之想,只想给雪儿送些吃食,另,将来雪儿生了崽子,臣能不能聘一只回去?”
李瑜:“日后再说吧!”
这事儿他得和心肝商量商量。
孙某人立刻道:“那臣从今日就开始给孙子攒聘礼。”
李瑜:……
不久后,他起身离开了园子,往春盛苑而去。昨夜他们没有回宫,就在静王府的春盛苑住下了。
穿过一道游廊,再往前几步,就能到了。忽而他脚下一顿,目光透过冬日已经凋零的盆栽树木,看见对面木廊里一对璧人正在说话。
正是杨靖和赵慕仪。
杨靖回京后,两人不方便见面,还是静王妃下了帖子请赵慕仪赴宴,两人才能在王府上相见。
李瑜想走,但脚下跟生了根似的,爱听八卦的心蠢蠢欲动。
不成,不成,这不是君子所为。
他往前快走两步,然而过分敏锐的耳力还是听见了。
杨靖:“这一回我立了功,兵部那边已经报上去了,想必很快就会给我官职了,我还得了不少赏赐,等看过了日子,就风风光光迎你进门。”
赵慕仪:“我也已经去信归州,爹娘此时应当已经看见了。”
杨靖:“等官职下来,我就带着你,我们一起回去见你爹娘。”
李瑜已经走远,接下来的话他已经听不见了,不过能看见一对璧人终成眷侣,他心中也是高兴。
之前那一次做媒失败,这一次怎么说也得当个证婚人!
这时,一名内侍快步走过来,笑道:“陛下,安墨姑娘的书出了,这时印出的第一版。”
李瑜颔首,随手拿过,一副并不在意的模样。
倒是内侍心里感叹,陛下与夫人当真恩爱,就连夫人的义妹安墨姑娘,他也爱屋及乌,亲自关心安墨姑娘出书进度。
等那内侍退下,李瑜回到春盛苑,见花宜姝与静王妃在说话,他不便过去,就转入了书房,见四下没人,立刻翻起了书。
入目第 一 章,就是男主一夜七次将女主做晕了过去,然后女主带球逃跑。
李瑜很震惊。
七次,朕做不到啊!
第142章 出书,给人当爹太棒了……
安墨这书已经写了有些时日,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原因,李瑜时不时就会偷偷去翻她的存稿箱。
直到有一日,他在安墨的存稿箱里看见了别的东西,他才发现,安墨写的这书,除了缠绵悱恻的儿女情长外,还有别的东西,比方地震逃生、火场救灾、洪涝应对、瘟疫防治等不少小知识,李瑜大为惊异,他这些年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哪怕有些场景他没有机会亲临,但也能从臣子那里或多或少了解一些,而安墨写的那些,一看就不是瞎编乱造的。
李瑜心下凛然,记下内容后又默写了出来,然后分门别类交给太医院和工部的人查看,有些被证实有用,有些令人觉得荒谬,但经过反复验证后又能证明行之有效,比方将污水倒入沙子棉絮木炭等东西混合作为漉水囊,当真能过滤出清水,而且成本低,寻常百姓也可以用这法子漉水使用。
李瑜虽然时常自嘲脑子愚笨不通文墨,但他看过的书多,因此一眼就看出安墨这书是披着爱情话本的皮,实则是为了教导百姓遇到危险时的应对法子,比方这漉水法子,其中就有写到女主怀孕逃跑路上遇到洪涝水灾,许多百姓和她同样被困,但有人取用不到干净水源,又不通其中学问,口渴了捞起洪水就喝,因此染了水中污物不治而亡,许多人就是因此死于洪涝灾害之中,而女主却教导身旁人用这法子漉水后烧开食用,因此保住了所有人的性命,女主也因此备受尊重,所以哪怕她是一个来历不明身怀有孕的妇人,村民也真心接纳她,帮她过日子,让女主能平安生下孩子。
看明白了这点,李瑜再看书中多灾多难的女主,心态就变了。
在他眼里,这位女主不再是走到哪里,哪里就灾祸横生的倒霉蛋了,而是哪里发生灾祸,女主就走到哪里传播知识治病救人的活菩萨,其中还有些眼熟的医理,一看就是安墨从张太医哪里学来的。她将自己所学过的,一一赋予了书中女主,让她代替她教化百姓,这本书要是能传播开来,不知能活人多少!
直到此时此刻,李瑜依旧记得自己当时看到太医院和工部验证结果时的心情。
从前他不明白安墨为何能得花宜姝喜爱,为何能在林侍卫等一群人中间混得风生水起人人喜爱,可那时候,他明白了。
原来一个人真正的好,表面是看不出的,果真是要去亲近对方,才能细细体会。倘若不是他偷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也许他一辈子都不明白安墨的好处。
李瑜心中对安墨肃然起敬,安墨是一位真正的君子啊!
自那以后,李瑜就不再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了,不仅如此,还让礼部的人与安墨接触,助她将此书推广出去。
以前他只当安墨写的只是情情爱爱的小话本,天子看这种东西,只能偷偷摸摸,不能光明正大,但安墨写的不止是那点东西,她的书就能正大光明地推广,他也能……咳咳,正大光明地看了。
但是如今,李瑜的心跟窗上结出的霜花一样冰凉。
在他心里,安墨已经是在某一方面颇有才华的先生了,太医院和工部的人证明,安墨先生写的东西,虽然有些不明白其中原理,但确实是行之有效的。所以这书里男主一夜七次,应该也是……合理的?
李瑜双手负在身后,眉头紧锁原地踱步。
当初偷看安墨先生的书时,他并未看见男主一夜七次的篇目,也没有如此香艳却不显媚俗的描写,要是当初他就看到了……
不不不,哪怕当初看见了,他也不可能向太医院询问“一夜七次”,这种事怎么好意思向太医询问,他更不可能去偷窥别人的房事。但是安墨既然写出来了,那应当也是真的。因此他只能将这件事憋在心里,自己发愁地思考。
先帝子嗣少,那是因为他从来只宠爱刘贵妃,而甚少去其他妃嫔宫里,他的母后,如若不是因为身为皇后,先帝每月初一十五必须过去,也许也根本无法怀孕。
但是李瑜自认自己不同,他觉得自个儿还是很勤奋的,而且他的心肝也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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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他认定几个月、半年之内,他们一定会有孩子的。花宜姝迟迟没有怀孕的迹象,原先还以为是子嗣缘分未到,但是如今看到了这本书,李瑜不免心惊胆战……
书中男主一夜七次,女主一夜过后就怀上了。
花宜姝迟迟没怀上,难道是因为朕没有一夜七次。
李瑜感到惶恐,一口气灌完了一壶水。
……
今个儿天气好,太阳晒得浑身暖融融的,寻常人只觉得舒服,安墨却紧张得浑身冒汗。
她时不时深吸一口冬日的冷风,对身旁的林侍卫道:“怎么办?我好慌啊!”
林侍卫安慰道:“别怕,他们虽然人多,但咱们势众,不怕的。”
安墨紧张得手心冒汗,“我不是怕他们人多,我第一次出书,我担心卖不出去。”
林侍卫立刻道:“怎么会卖不出去?我跟北衙的兄弟们说了,人人买一本,几千本是肯定有的。”
安墨:……
这跟刷票作弊有甚区别?
林侍卫看她紧张的面色绯红的模样,有些愣了一愣,很快就回神,他想了个法子,“如此,你买一顶幂篱戴上,旁人看不清你,你会不会好点?”
安墨眼睛一亮,她怎么没想到这个呢?幂篱对社恐人来说简直就是福利啊!
换做现代社会,去跟出版社的人接洽,你至多只能带个口罩,要是遮得严严实实,人家还会嫌你没有诚意,但在这个时代,她戴上幂篱是理所应当的,戴上厚厚的幂篱,人家看不见她,这不就跟网络对线差不多了么?
安墨一拳头砸在林侍卫肩上,“好兄弟,这法子太棒了。”
安墨就这么带着林侍卫以及两个花宜姝配给她的宫人去了帮她印书出售那家商铺。
这其中有礼部牵线,礼部负责的东西可多了,科举都归礼部管,既然管了科举,那么图书方面当然也归礼部管,安墨想要出书,没有礼部开绿灯批书号是不可能的。
安墨原本还想着,古代对言论书籍管控比较严格,她这本书披着狗血古早爱情的壳子,可能很难过审,而自己偷偷印发出去,肯定会被官府查抄,花宜姝当初看过初稿后就道:“你怕什么怕,你姐夫是皇帝,那礼部要怎么办事,还不是你姐夫一句话的事儿?”
上头有人好办事,安墨自此安心写书,她整理好稿子本来准备让花宜姝帮她走后门了,谁知收在存稿箱里的稿子被内侍瞧见,内侍传着传着就传到了礼部尚书那里,礼部尚书亲口对她的狗血爱情话本表示了极高的赞誉,叫安墨受宠若惊,自信心一下爆棚,就这么成功出书了。
她不知道这其中有李瑜的手笔,还真以为是机缘巧合被礼部尚书看见,有了礼部尚书亲自帮忙润笔,安墨这本狗血爱情故事瞬间有了文学作品的逼格,之后王玉燕又帮忙筛选靠谱的书商,又有无数人连夜赶工雕刻,不到七日,安墨的书就顺利印出来了!
她在林侍卫等人的陪同下看完了成品,诚意满满地夸了封面和字体,然后签了契约拿了钱,流程就走完了,亲眼看着自己的书被摆上货架,还有小童沿街宣传,安墨一整日都飘飘忽忽,觉得自己牛叉坏了!
安墨将自己赚来的钱分出大半,请平日里对她多加照顾的十几名龙武卫上最好的酒楼大吃了一顿,收获大家热情地赞扬和林侍卫不赞同的眼神。
之后安墨就开开心心回静王府去了,途中遇到萧青。
萧青告诉她:“那骗钱的贼子身份查出了,他曾经是归州晋刺史的小公子,却不是亲生,而是从旁支中抱养的,另外他骗来的钱也没有用于享乐,而是花在了城南兴安巷那家宝幼堂中,那里收容的孤儿人人都能吃饱穿暖,大半是他的功劳。”
安墨惊异,“莫非这人是个劫富济贫的好人?”
想起自己那天晚上打了他好多拳,安墨有些愧疚。
萧青却摇头,“不,他并不爱劫富济贫,他也从来不接济穷苦的成人,他只是爱养孩子。”她说着面色越发古怪,“他说他喜欢给人当爹,从前在归州看不惯晋刺史,却还要喊他做爹受他管教,他心中不服,设法脱离后来到京城发现了宝幼堂,他说他供那些孤儿吃喝,那些孤儿个个都要喊他做爹,他给人当爹很快活,还说要继续骗钱养更多儿女。”
安墨:……
她目瞪口呆,“那人,几岁了?”
萧青:“十四了吧!”
第143章 迟到补更萧青,做个奇女子有什么不好……
当真是活久了什么新鲜事都能看见,安墨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这个晋元江当初在归州时就是个街头巷尾人尽皆知的奇葩,放着好好的刺史府小公子不做,整日偷鸡摸狗,偷了被抓,还要嫌弃刺史夫妇给人家的赔的钱太少,妥妥就是个拖累家族名声的废物。
奈何归州刺史生不出儿子,夫妇俩对这个抱养来的孩子十分舍不得,哪怕他有惯偷的癖好也一直将他留在家中,还一直对外压着晋元江的丑事。但是当归州刺史被陛下贬做县令后,这夫妻俩就变了嘴脸,他们不认为是晋刺史治理归州无能,而是认为晋元江惯偷的名声被陛下发现,带累了他们,所以也不再寻找“失踪”的晋元江了,而是直接将其从家谱中除名,后续据说是又抱养了一个小男孩。
当时安墨还为这事跟王玉燕与赵慕仪讨论过,一致认为晋元江会有惯偷癖好,应当是父母教养不当。没想到啊没想到,晋元江压根不是惯偷,他只是为了搞臭名声好脱离家族,离开了家族后他连姓氏都不要了,直接说自己叫元江,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姓元。
离开晋家之前,他偷东西的都是那种有些声名的老店,而且每次必定被抓,离开晋家之后,他又偷又骗,每一次都能称心如意,衙门那里不知堆了多少桩偷窃行骗案,都是跟他有关,这一次要不是遇到了李瑜,估摸他也不会被抓。
安墨寻思左右无事,就去看了元江。
这人如今被关在京兆府的大牢里,她过去时,正好瞧见元江第三次撬开门锁,又第三次被守门的狱卒关回去。
哐当一声,一把手腕粗的铁锁链挂在了牢门上,这回还有六个狱卒三轮一般看守他,谅他插翅难逃。但元江好似并不在意,坐在稻草席上编草蚱蜢。
安墨见他编得像模像样,就问他,“你明明挺聪明,为什么不正经赚钱养孩子,为什么要骗人呀?”
元江头也不抬,“无奸不商,正经做生意赚不了钱。”
安墨不信,她看王玉燕就赚得挺好。
安墨:“那你既然要养孩子,继续做刺史府的小公子不就一直有钱,也不会被抓啊!”
“我那养父早就不是刺史了,更何况就他那只出不进的样儿,还没等我继承,就被他挥霍光了。他赚钱不行、做官不行、武艺不行、人品也不行,样样不如我,一个不如我的人,不配做我爹。”元江十分自信,“况且下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被抓。”
明明只是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为什么能这样猖狂?安墨开口吓他:“你知道你这回骗的是谁吗?那是天子,你犯了欺君之罪,你在宝幼堂的那些儿女,统统都要受牵连,也许砍脑袋,也许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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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这回终于抬眼看向安墨,他双手颤抖,满脸恐惧,“你……你骗人。”他声音都发抖了,那可怜样儿像被雪儿挖出来玩弄的老鼠。
安墨哼了一声,站起身把自己的出版作品扔给他,“多看看书吧,在你上断头台之前好歹不那么寂寞。”
说完她就走了,没有理会少年在身后的求饶。
……
春盛苑
静王妃刚刚离开,萧青就到了。
她又长高了一些,冬日里又穿得厚,当她逆着光从屋外走进来时,花宜姝恍惚以为自己看见了李瑜。
“主子,我回来了。”萧青一拂衣摆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她仪态极佳,哪怕是半跪着,脊背也是笔直着,如松如柏。
花宜姝自然高兴,起身迎上前将她扶起,“萧青姐姐,我早就说过,没有旁人在,不需这繁文缛节。”
萧青搭着她的手站起身,面庞因为激动而隐隐发颤。
花宜姝摸着她比从前更加粗糙的手指,低头看了眼,惊了一跳,从前萧青的手也只是和男人一般粗糙罢了,但是如今,已经完全看不出是一双女人的手了,骨节粗大,指腹粗粝得像是石头,甚至有两个指甲盖已经劈裂断掉,新的还未生出,指尖上粉色的肉暴露了出来,又在冷风里冻得微微发硬,看得令人心惊。
“你这手怎么回事?”
萧青低头一看,见自己的手被夫人正被夫人托着,两相对比触目惊心,她连忙要往回缩,却被花宜姝紧紧握住,她又不敢用力挣脱,忙道:“夫人,是不是吓到您了?”
花宜姝眼中已经泛起泪花,“我只是心疼萧青姐姐,为了打败越不凡,你一定吃了很多苦吧!”
萧青默然。越不凡是个很棘手的对手,自打收到夫人的那封信后,她就时时刻刻想要打败越不凡逃出来,因此那些天,她发了疯一样苦练剑术,为的就是能逃脱越不凡的掌控。
跟她相比,夫人的手嫩白如羊脂白玉,可夫人不但没有嫌弃,反而设身处地为她着想,在受到过越不凡那样的人一段时日的操控后,再对比夫人给予的温情,萧青心底就涌上了一股热流,她摇头说不苦,这一切都是武者必须经历的。她道:“自打开始习武,我就知道自己会面临这些,正如夫人信中所说,尊严是自己挣来的,每一个武者都有在习武时误伤自己的时候,我并不觉得这是苦。”
花宜姝心里正在唾骂越不凡那傻货,萧青是她的人,她身上少一根毛她都要翻十倍嚯嚯到越不凡身上,听说是萧青自己弄的,花宜姝就更恼了,要不是越不凡这厮想要对萧青强取豪夺,萧青犯得着如此拼命?果然这世上的脏黄瓜都不是好东西!话说越不凡的尸体如今在哪里,挫骨扬灰不知来不来得及?
花宜姝一边思量一边喊人取来玉容膏,耐心帮萧青涂抹,“你看你,手都冻起皮了,要是冻坏了今后怎么拿剑?哪怕没有人爱惜你,你也要自个儿爱惜自个儿。”花宜姝就是这样的人。想当初青楼里那么多可怜女人,都在祈求别人的怜惜和爱护,可那种东西是求不到的,她们面临的只有恩客表面温柔实则残忍的行径,有的甚至连装出来的温情也无。那么多年过去,花宜姝要是不晓得自己珍惜自己、自己爱护自己,早就和其他女子一块沦落了,又怎么能走到今天?
“夫人,我还能进宫跟在您身边吗?”萧青看着她道。
“自然可以。”花宜姝随意答完,抬眼一瞧,却忽的怔住,因为萧青看过来的眼神她太熟悉了,在她和李瑜抵达沔州之前,李瑜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她。
她目光一动,手上继续给萧青涂抹玉容膏,动作却比之前快了许多。
萧青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将那小贼的身份说完,又说了一些进京时发生的趣事,花宜姝从未见萧青如此多话,安墨描述中的女主也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可她此刻就是很有谈话的兴致,仿佛只要花宜姝不叫停,她就能天荒地老地说下去。
不多时,花宜姝流露出困倦之色,萧青见状便止住了话头,问道:“主子,我扶您去休息?”
花宜姝忙摇头,“陛下还没回来,我等等他,天色也不早了,你回家看过了吗?家中父母如何了?”
花宜姝这么一说,萧青才想起从她昨日回京到现在,她一直没有回家看过,不由有些愧疚起来。
花宜姝便笑着给她放了七天假,又道:“等朝廷的褒奖下来你再回来。”
萧青懂她意思,很快便带着花宜姝送她的玉容膏起身告退了。
瞅见萧青的身影消失,花宜姝这才松了口气。
旁边紫云奇怪道:“夫人怎么了?”
花宜姝摇头,“没,就是有些憋闷。”
紫云还以为是屋内炭盆烧得太热,忙殷勤地去清理炭盆。
须臾,李瑜回来了,两人一块用了午饭,便离开静王府回了宫。
一路上花宜姝都没有和李瑜多说话,因为她亏心啊!虽说她当初信誓旦旦要女主爱上她,还想过帮女主爽一把,但那时她手里没什么可用的人,又贪图萧青的女主光环,自然恨不得使出所有手段霸占这份好处,还在安墨的眼皮底下暗搓搓勾引女主好几回,可是当时萧青并未对她有特殊的情谊,后来萧青被劫走了,两人唯一一次联系就是那封信了,花宜姝万万没想到萧青这都能喜欢上她,离大谱。
可她如今已经没必要用那种手段来控制萧青了啊!
有了免死圣旨,安墨的未来她也在慢慢筹划,这种卑鄙的手段她已经不需要了。
幸好萧青如今的情状就跟当初的李瑜一样,都是喜欢而不自知。
还有掰正过来的机会。
还好还好,不算特别糟。
花宜姝不是个好人,真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她什么脏手段都使得出来,但如今……唉,就当是被日日烧香拜佛的李瑜传染了吧,她真做不出这种故意带歪萧青的事情,尤其萧青对她还挺真心的,就更问心有愧了。
不过花宜姝也不会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当时的她哪里能想到今天?那个时候,她自然要用尽一切手段尽力为自己争取利益。
得想个法子慢慢灭了萧青心里那股绮念,万一等萧青明白过来,她或许会感到痛苦。萧青是个英雄,她拼命挣扎才摆脱越不凡那个恶臭的旋涡,花宜姝不想要她跌进另一个坑里,永远做个风流潇洒的奇女子有什么不好?
不过没等花宜姝解决萧青的事,她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李瑜这两日怎么神神秘秘的,背对着她偷偷吃什么东西?
第144章 算计,花宜姝遭到算计……
又是一个大好晴天,花宜姝一碗腊八粥下腹,由内而外暖得熨帖。
她望着窗外白雪红梅,心想去年此时,自己还在花楼里纠结是选老头子还是年轻人,如今再想想,那时候她的眼光何其短浅。
身边侍女正在给香炉添香,见状忙问,“夫人,可要再添一碗?”
花宜姝摇头,她坐在屋子里,能隐约听见院墙外的动静,眯着眼细听了一会儿,似乎有“太后”两个字。须臾,曹顺子从外头进来,眉开眼笑的,“夫人夫人,大喜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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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宜姝看向他,就听曹顺子道:“那些贵女,都叫太后娘娘送回去了,说今日是腊八,不好再留人宫中,让她们回家与亲人团圆。”
花宜姝懒洋洋打了个哈欠,道:“那太后何时再将这些贵女们接回来?”
曹顺子道:“不接了不接了,我找沁芳姐姐打听过了,说是太后那边透了口风,叫她们回去后相看人家,年纪不小不能再拖了。”
“嗯?”花宜姝有些惊讶地坐直身,“太后真这么说?”
曹顺子喜笑颜开,“这是自然,小的可不敢撒谎。”
花宜姝道:“那崔思玉和蒋携芳呢?”
提起这两位,曹顺子就呆了一下,“这两位,小的没打听到,应该还在仁寿宫里。”
花宜姝就笑了一下,没一会儿,凤晴云来了永华殿。
如今她可算得上永华殿的常客了,与花宜姝关系又好,她一来,底下人都笑脸相迎。
凤晴云一来就跟花宜姝说了件新鲜事,“前些日子陛下去仁寿宫与太后吵了一通,就是你去请安却迟到的那日。此后太后对她们的态度就不如以前亲热了。”凤晴云口中的“她们”自然是那群太后召进来的贵女,“今早太后忽然将我们所有人都叫到仁寿宫主殿,说是她耽误我们良久,让我们回去后尽早相看人家,若是有中意的可与她说,由她亲自赐婚。”
她说着就露出个不屑的笑来,“崔思玉也就罢了,她毕竟是太后的亲侄女,继续留在宫中陪伴太后也说得过去,蒋携芳就有些不要脸面了,太后娘娘都明着赶人了,她还舔着脸想要留下。说什么想要陪伴太后,打量谁看不出她是什么心思呢!”
花宜姝点点头,别的不说,其实她还挺欣赏蒋携芳,生得不错,脸皮又比寻常贵女厚,她要是也能为她所用……
“不过蒋携芳应当也是没办法了。”凤晴云继续道:“她母亲是郡主,她父亲是开国侯,可实则家里没一个能挑大梁的,蒋家说是在文武百官中都有声望,实则全是仰仗她那位桃李满天下的祖父,她爹没什么才干,她弟弟也扶不上墙,当年要不是老侯爷一心站在陛下这边,蒋家也没有今日风光,不过老侯爷年纪大了,指不定哪天就没了。”
所以蒋携芳才一心想要入宫,以她的身份,入了后宫少说能封个四妃之一,将来哪怕生个公主,也能为蒋家再续几十年的荣华。
可惜皇室人丁单薄,要不然蒋携芳或许能将目标放在其他王爵身上,也不必死赖在宫中不走。
花宜姝心中一叹,哎,原来蒋携芳是非跟她争这块肉不可啊,可惜了,看来这个人是不能拉拢到她这边了。
凤晴云说着说着便面露郁色,“离了宫,再找不到花姐姐这样好的姐妹。”
花宜姝就道:“你家中难道没有兄弟姐妹?”
凤晴云便面露苦涩,“我上头还有三个哥哥,我是家中唯一的女孩。父兄皆宠爱我,却从来只将我当小孩儿哄,我幼时想要像哥哥们一样习武,父亲却找来一个不通武艺的女师傅教我鞭法,我从前一直以为自己这一手鞭子耍得极好,见到姐姐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井底之蛙。”
花宜姝见她抚着腰间的鞭子一脸怅然,却笑了一声,“你说得对,你的确是井底之蛙。”
凤晴云面露愕然,还有点委屈与气恼,她这么说只是自嘲,但真的被这样附和了,她心里又不舒服了,换做旁人,她早就一鞭子甩过去了,哪怕软绵绵没什么力道,也能出一口郁气,但面前这人是花宜姝,是她自认入宫后交到的唯一一个朋友,因此凤晴云只疑惑看着她。
花宜姝:“你要不是井底之蛙,你就应当知道这地有多宽天有多高,你要不是井底之蛙,你就知道,这天底下能与你交往之人多不胜数,分别了虽则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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