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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第1页/共2页)

    饭桌上,当听赵军开口说要借这把56式半自动步枪,拿回家去玩几天时,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双双脸色一沉。

    赵春把手中筷子往饭桌上一撂,开口就问:“军,你要干啥啊?”

    赵军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着玩几天,玩完了就给大爷、大娘送回来。”说着,赵军又把目光转向了胡三妹。

    要说这老周家,从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开始往上数,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说,而周建国的爷爷,那可是参加过两万五千里征程的老战士,思想相当的过硬。

    后来老爷子机缘巧合之下,带着家小来到这边安家落户,他为自己儿子选了个目不识丁的农家丫头当媳妇。

    而这个当年的农家丫头,就是胡三妹。

    按老爷子的话说,取妻当取贤。

    所以啊,别看胡三妹是个农村妇女,可就连赵军都知道,自己大姐的这位婆婆那是特别的明事理。

    前世赵春嫁来周家,从进门那天开始,一直到老太太过世,婆媳俩从来就没红过脸。

    不光如此,这胡三妹办事还敞亮,平日里勤俭持家,但只要有客人登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胡三妹都让客人敞开了吃。

    赵军记着上一世,不管是他,还是他的两个妹妹,每次来永胜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家。

    所以,在赵军看来,这56式半自动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则的话,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但赵军却是忘了,枪乃凶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枪法如神。

    可赵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做事哪有稳当的?

    拿着枪,打着人了怎么办?

    不打别人,伤了自己又怎么办?

    这不光是作为亲姐姐的赵春担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赵军拿了枪再出什么事情。

    不说别的,这赵军是她儿媳妇的亲弟弟,这枪是从她们周家借走的,要是因为这枪出了什么事,周家能不落埋怨么?

    “吃饭,吃饭,别说没用的。”赵春推了赵军胳膊肘一下,没好气地对他说了两句。见赵军不动,赵春怒道:“我跟你说,你可别惹我生气啊。”

    “吃,吃。”赵军知道这枪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气,当先伸筷子夹起一条炸细鳞鱼,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赵军笑道:“我大娘炸的鱼,一看就好吃。”说完,又夹起一条给了赵春,“大姐别生气,我不借了还不行么?”

    见赵军如此懂事,赵春的火瞬间也就消了,她回给赵军夹了一条鱼,继续数落道:“你一天好好的,眼瞅着就上班了,怎么一点都不定性呢。”

    赵军也不顶嘴,只夹起鱼咬了一口。

    这细鳞鱼肉质极好,而且全身只有一根大刺,嚼在嘴里香气四溢。

    胡三妹咬了一口鱼,心想赵家大小子来给自己家送肉,而且又是第一次开口借东西。

    虽然说那枪是说啥都不可能借的,但绝对不能让赵军就这么回去。

    想到此处,胡三妹突然想起了屋外院子里的那条大青狗。

    在农村,家家户户没有不养狗的,养狗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

    而养狗专为打猎的,有,但是不多。

    老周家无人爱好打猎,养狗纯是为了看家。

    以前,他们家养的是条黄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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