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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第六篇日记(第2页/共2页)

过游戏,幼儿班里的同学倒是偶尔会炫耀炫耀掌机,不过那时候我很忙,字典没有抄完,所以没怎么注意。

    现在家里的游戏主机是露西娅提前送给我的圣诞礼物,艾丽莎说这台主机价格不菲,是前几天刚推出的新型号。

    露西娅买这种算得上玩具的昂贵礼物给我,可能是因为她对不能带我出去旅行很抱歉。

    对于一个不怎么不了解我的妈妈来说,她做的大概还不错?至少礼物很得我的欢心。

    我玩的这款游戏名字叫做《龙与地下城》,可以选择自己操控的小人种族,选择职业,自主添加属性等等。

    小人会在地下城中冒险,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怪物,学会各种各样的技能,还会和各种人物交流,发生一些精彩的故事。

    最重要的是,小人的一切不会随着明天我一觉醒来就消失,昨天是什么样子,今天他还是什么样子,我虽然忘记了昨天玩的是什么,但是我昨天做过的事情却全都记录在小人的面板上。

    我觉得,游戏里的小人和我脑袋里的社交网络以及储藏柜很像。

    瞬间我就变成了这款游戏的忠实粉丝。

    不过艾丽莎不允许我玩的时间太长,她还拿草莓布丁引诱我。

    不不不,荣誉即吾命。

    我不会轻易动摇的。

    只是草莓布丁软软的,滑滑的,温热的奶香味和草莓甜味扑面而来。

    真的很好吃的样子。

    我不是甜食控。

    只是刚好很喜欢吃草莓布丁。

    吃到了,的确很好吃。

    不,我没有放弃荣誉,是斯潘塞小天使解救了我。

    他来找我玩儿。

    所以我吃到了一半儿的草莓布丁。

    这个男孩儿果然是个小甜心。

    我向他介绍了地下城这款好玩儿的游戏,不过他并不感兴趣。

    最后我们两个一起读了他带来的那本书。

    scienceverse。

    斯潘塞和我都十分喜欢的书籍类型,我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以及摘录。

    这是我最近刚发现的一种方法,这样读一本书虽然我不能把它的内容原封不动的都记下来,但是我可以把我读它所得到的收获都转化为文字,记录在纸上,变成记忆。

    斯潘塞说这样就可以了,那些我没有记下的部分他会帮我记住,如果哪天我觉得需要用到了,可以向他询问。

    反正我们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觉得他这个主意棒极了。

    斯潘塞读的书越来越多,如果我用抄录的方式来让自己读书的话,速度实在是太慢,完全跟不上斯潘塞的学习进度,最后我一定会被他远远甩下的。

    不,这不可以,我不喜欢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可比他高2厘米,怎么可以在这个方面输掉呢。

    这是身为一个大哥的尊严。

    我们是好朋友,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彼此之间没有竞争心理。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斯潘塞偷偷站在我身后拿手比划我们两个身高的事情。

    其实以前我并不愿意和斯潘塞一起看书,嗯,准确来说是不愿意一起看同一本书。

    他不止记性好,而且看书的速度很快。

    我不行。

    所以如果是我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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