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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第 1 章(第1页/共2页)

    提供的《好困》1、第1章

    1

    凌晨三点时,靳摇枝醒了一次,借夜灯审度起七年的枕边人。

    两枕相依,连体温都好像共享,可别人的同床,是肢体一碰,便碰出焮天爱欲,她们的相碰,是齐齐栽进无色无味的凉白开。

    焚燃了七年的爱火,悄无声息就熄灭了,没有预兆,没有缘由。

    靳摇枝看得仔细,托起下颌用目光描摹,实在想不明白,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原来年少时的莽撞一旦消失,欲望也会跟着消减吗。

    明明,眉眼还是她喜欢的,薄唇也是她喜欢的,或许是因为眉峰高,林氤醒着时的执拗也保留了几分,这几分执拗她也喜欢。

    靳摇枝决定再试试,她不管林氤是不是还在睡梦中,拉起那只能令她五迷三道的手,往自己睡裙下放。

    覆在胸前,又滑至腹间,逐一点火,让死灰般的渴望能够复苏。

    靳摇枝觉得,她还是有欲望的,但还不够,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林氤的脸,抽出林氤那只被她掌控的手,含住对方中指的第一个指节。

    她用牙轻轻咬住,像兽叼住猎物,因为捕获不易,所以格外爱惜,宁可放在嘴边玩弄,也不愿拆吃入腹。

    林氤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将醒不醒。

    靳摇枝更想做了,她夹住了一只枕头,靠过去往林氤嘴上亲,手也没闲着,轻飘飘地在林氤肚脐边打圈。

    林氤睁开惺忪睡眼,不自觉地轻喘了一声,连眼前种种都还没看清,便拨开靳摇枝的手说:“好困。”

    爱欲冷却只需一瞬。

    靳摇枝扯开夹得温热的枕头,越过林氤就下了床。她披上外套,在出门前顺手拿了一瓶酒,等走到外面,才想起,她为什么要轻手轻脚地出门?

    好像这七年都成了笑话,还是个极荒唐的笑话,毕竟一开始时,她和林氤是因为打赌才在一起的。

    靳摇枝没穿鞋,走了几分钟便觉得硌脚,但这时候又不想回去,干脆踮起脚,走一步就喝一口酒。

    当年喝到胃出血,被林氤管了几年,如今她光喝几口就醉醺醺,走到湖边的时候,已经快要连路都看不清了。

    只听扑通一声。

    她呛着冷水,尝着好像她和林氤在这七年里逐渐淡去的爱和欲。

    2

    泡进冷水的一瞬,靳摇枝想,她多半是要死了吧,也不知道林氤醒来看见枕边空着会不会生气,更不敢猜,林氤如果看见她的尸,会不会难过。

    会吧。

    七年的纠缠,就算是冰川,也能被滚烫爱意融化成水。虽说在这场关系里,其实她才是被焐化的冰。

    曾经孤高冷漠的人,竟然甘愿为爱,在半夜里牵住爱人的手,自行纾解情欲。

    听起来既可怜又可笑,但这就是她。

    七年啊,足以令人改变良多,唯一不变的,好像只有当初友人说过的一句话——

    “你们不合适。”

    靳摇枝头昏脑胀,眼前走马观花地闪过许多以前的片段。

    比如她和林氤的相识,林氤生硬的试探,还有连她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动心。

    那时大概任谁也想不到,她和林氤的关系竟然能维系七年,就如同一开始时,谁也想不到她们能在一起。

    没想到游戏萌生了真心,假戏变成了真做。

    是七年前的雪夜,那一年的冬天,比以往都要冷。

    那年的暴雪预警来得突然,当地高校提前放假,但靳摇枝改签不到回家的机票,被迫在寒城多呆了一段时间。

    友人在电话里说:“离暴雪也许还有十二个小时,要不要来做点浪漫的事。”

    靳摇枝习惯了友人的满嘴跑火车,她歪着头,肩上夹着手机,还在不疾不徐地剪裁布料,说:“有事说事。”

    友人:“大雪前最后的狂欢,来不来。”

    “挂了。”靳摇枝还真挂了电话,但对着面前裹在素白人台上的长裙拍了张照,给友人发了过去。

    「忙,生日礼物。」

    长裙刚刚成形,看着还很是素净普通,和友人那喜欢四处开屏的性格还不太相衬。

    友人立刻又打来电话,完全不管顾靳摇枝在电话里的沉默,就说:“裙子的剪裁很漂亮,但今天不是生日,礼物也可以往后缓缓。你快来,地址发给你了,今天这边很热闹,或许能碰上你喜欢的呢。”

    靳摇枝无可奈何,看到地址是酒吧,稍稍换了身衣服就过去了。她走得匆忙,脸上唯一的妆只有在车上时涂的口红。

    说起来,她和友人也是在酒吧认识的,她脾性冷,但爱喝酒,那时友人走来和她搭讪,才聊上几句,友人就没了共度春宵的兴致。

    友人直言:“还以为你能有多冷,原来这么温柔体贴,当一夜情的对象太浪费,但我又不是长情的人,我想和你交朋友。”

    靳摇枝和她碰了杯,“行。”

    所谓的“狂欢”其实晚了近一个小时才开始,因为鼓手来晚了。

    在场所有人都在等那位鼓手,没人催促,只是时不时朝紧闭的门投去一眼,眼中都饱含着期待。

    靳摇枝好奇,那人真有这么受欢迎么。

    所以她料想,鼓手大概也是友人那样招蜂引蝶的,也许轻佻,但不会引人讨厌。

    但门开的一瞬,靳摇枝只凭一眼就否认了此前的猜测,鼓手和友人完全是两路人。

    鼓手是纯黑的扮相,和台上其他人倒是很搭调。她扎了高马尾,进门只是冲其他人微微颔首,只字不说,或许是因为过于沉默,眼神又不够灵动,所以显得有些许木讷。

    友人朝靳摇枝靠近,在她耳边说:“这是林氤,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的,鼓敲得很野,你等会就知道了。”

    台上灯光骤变,靳摇枝的目光,不知不觉只落在林氤身上。

    紧接着,她在林氤眼中,看到了冷淡且满眼审视的自己。

    不是,她的视角怎么变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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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凌晨三点时,靳摇枝醒了一次,借夜灯审度起七年的枕边人。

    两枕相依,连体温都好像共享,可别人的同床,是肢体一碰,便碰出焮天爱欲,她们的相碰,是齐齐栽进无色无味的凉白开。

    焚燃了七年的爱火,悄无声息就熄灭了,没有预兆,没有缘由。

    靳摇枝看得仔细,托起下颌用目光描摹,实在想不明白,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原来年少时的莽撞一旦消失,欲望也会跟着消减吗。

    明明,眉眼还是她喜欢的,薄唇也是她喜欢的,或许是因为眉峰高,林氤醒着时的执拗也保留了几分,这几分执拗她也喜欢。

    靳摇枝决定再试试,她不管林氤是不是还在睡梦中,拉起那只能令她五迷三道的手,往自己睡裙下放。

    覆在胸前,又滑至腹间,逐一点火,让死灰般的渴望能够复苏。

    靳摇枝觉得,她还是有欲望的,但还不够,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林氤的脸,抽出林氤那只被她掌控的手,含住对方中指的第一个指节。

    她用牙轻轻咬住,像兽叼住猎物,因为捕获不易,所以格外爱惜,宁可放在嘴边玩弄,也不愿拆吃入腹。

    林氤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将醒不醒。

    靳摇枝更想做了,她夹住了一只枕头,靠过去往林氤嘴上亲,手也没闲着,轻飘飘地在林氤肚脐边打圈。

    林氤睁开惺忪睡眼,不自觉地轻喘了一声,连眼前种种都还没看清,便拨开靳摇枝的手说:“好困。”

    爱欲冷却只需一瞬。

    靳摇枝扯开夹得温热的枕头,越过林氤就下了床。她披上外套,在出门前顺手拿了一瓶酒,等走到外面,才想起,她为什么要轻手轻脚地出门?

    好像这七年都成了笑话,还是个极荒唐的笑话,毕竟一开始时,她和林氤是因为打赌才在一起的。

    靳摇枝没穿鞋,走了几分钟便觉得硌脚,但这时候又不想回去,干脆踮起脚,走一步就喝一口酒。

    当年喝到胃出血,被林氤管了几年,如今她光喝几口就醉醺醺,走到湖边的时候,已经快要连路都看不清了。

    只听扑通一声。

    她呛着冷水,尝着好像她和林氤在这七年里逐渐淡去的爱和欲。

    2

    泡进冷水的一瞬,靳摇枝想,她多半是要死了吧,也不知道林氤醒来看见枕边空着会不会生气,更不敢猜,林氤如果看见她的尸,会不会难过。

    会吧。

    七年的纠缠,就算是冰川,也能被滚烫爱意融化成水。虽说在这场关系里,其实她才是被焐化的冰。

    曾经孤高冷漠的人,竟然甘愿为爱,在半夜里牵住爱人的手,自行纾解情欲。

    听起来既可怜又可笑,但这就是她。

    七年啊,足以令人改变良多,唯一不变的,好像只有当初友人说过的一句话——

    “你们不合适。”

    靳摇枝头昏脑胀,眼前走马观花地闪过许多以前的片段。

    比如她和林氤的相识,林氤生硬的试探,还有连她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动心。

    那时大概任谁也想不到,她和林氤的关系竟然能维系七年,就如同一开始时,谁也想不到她们能在一起。

    没想到游戏萌生了真心,假戏变成了真做。

    是七年前的雪夜,那一年的冬天,比以往都要冷。

    那年的暴雪预警来得突然,当地高校提前放假,但靳摇枝改签不到回家的机票,被迫在寒城多呆了一段时间。

    友人在电话里说:“离暴雪也许还有十二个小时,要不要来做点浪漫的事。”

    靳摇枝习惯了友人的满嘴跑火车,她歪着头,肩上夹着手机,还在不疾不徐地剪裁布料,说:“有事说事。”

    友人:“大雪前最后的狂欢,来不来。”

    “挂了。”靳摇枝还真挂了电话,但对着面前裹在素白人台上的长裙拍了张照,给友人发了过去。

    「忙,生日礼物。」

    长裙刚刚成形,看着还很是素净普通,和友人那喜欢四处开屏的性格还不太相衬。

    友人立刻又打来电话,完全不管顾靳摇枝在电话里的沉默,就说:“裙子的剪裁很漂亮,但今天不是生日,礼物也可以往后缓缓。你快来,地址发给你了,今天这边很热闹,或许能碰上你喜欢的呢。”

    靳摇枝无可奈何,看到地址是酒吧,稍稍换了身衣服就过去了。她走得匆忙,脸上唯一的妆只有在车上时涂的口红。

    说起来,她和友人也是在酒吧认识的,她脾性冷,但爱喝酒,那时友人走来和她搭讪,才聊上几句,友人就没了共度春宵的兴致。

    友人直言:“还以为你能有多冷,原来这么温柔体贴,当一夜情的对象太浪费,但我又不是长情的人,我想和你交朋友。”

    靳摇枝和她碰了杯,“行。”

    所谓的“狂欢”其实晚了近一个小时才开始,因为鼓手来晚了。

    在场所有人都在等那位鼓手,没人催促,只是时不时朝紧闭的门投去一眼,眼中都饱含着期待。

    靳摇枝好奇,那人真有这么受欢迎么。

    所以她料想,鼓手大概也是友人那样招蜂引蝶的,也许轻佻,但不会引人讨厌。

    但门开的一瞬,靳摇枝只凭一眼就否认了此前的猜测,鼓手和友人完全是两路人。

    鼓手是纯黑的扮相,和台上其他人倒是很搭调。她扎了高马尾,进门只是冲其他人微微颔首,只字不说,或许是因为过于沉默,眼神又不够灵动,所以显得有些许木讷。

    友人朝靳摇枝靠近,在她耳边说:“这是林氤,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的,鼓敲得很野,你等会就知道了。”

    台上灯光骤变,靳摇枝的目光,不知不觉只落在林氤身上。

    紧接着,她在林氤眼中,看到了冷淡且满眼审视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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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时,靳摇枝醒了一次,借夜灯审度起七年的枕边人。

    两枕相依,连体温都好像共享,可别人的同床,是肢体一碰,便碰出焮天爱欲,她们的相碰,是齐齐栽进无色无味的凉白开。

    焚燃了七年的爱火,悄无声息就熄灭了,没有预兆,没有缘由。

    靳摇枝看得仔细,托起下颌用目光描摹,实在想不明白,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原来年少时的莽撞一旦消失,欲望也会跟着消减吗。

    明明,眉眼还是她喜欢的,薄唇也是她喜欢的,或许是因为眉峰高,林氤醒着时的执拗也保留了几分,这几分执拗她也喜欢。

    靳摇枝决定再试试,她不管林氤是不是还在睡梦中,拉起那只能令她五迷三道的手,往自己睡裙下放。

    覆在胸前,又滑至腹间,逐一点火,让死灰般的渴望能够复苏。

    靳摇枝觉得,她还是有欲望的,但还不够,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林氤的脸,抽出林氤那只被她掌控的手,含住对方中指的第一个指节。

    她用牙轻轻咬住,像兽叼住猎物,因为捕获不易,所以格外爱惜,宁可放在嘴边玩弄,也不愿拆吃入腹。

    林氤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将醒不醒。

    靳摇枝更想做了,她夹住了一只枕头,靠过去往林氤嘴上亲,手也没闲着,轻飘飘地在林氤肚脐边打圈。

    林氤睁开惺忪睡眼,不自觉地轻喘了一声,连眼前种种都还没看清,便拨开靳摇枝的手说:“好困。”

    爱欲冷却只需一瞬。

    靳摇枝扯开夹得温热的枕头,越过林氤就下了床。她披上外套,在出门前顺手拿了一瓶酒,等走到外面,才想起,她为什么要轻手轻脚地出门?

    好像这七年都成了笑话,还是个极荒唐的笑话,毕竟一开始时,她和林氤是因为打赌才在一起的。

    靳摇枝没穿鞋,走了几分钟便觉得硌脚,但这时候又不想回去,干脆踮起脚,走一步就喝一口酒。

    当年喝到胃出血,被林氤管了几年,如今她光喝几口就醉醺醺,走到湖边的时候,已经快要连路都看不清了。

    只听扑通一声。

    她呛着冷水,尝着好像她和林氤在这七年里逐渐淡去的爱和欲。

    2

    泡进冷水的一瞬,靳摇枝想,她多半是要死了吧,也不知道林氤醒来看见枕边空着会不会生气,更不敢猜,林氤如果看见她的尸,会不会难过。

    会吧。

    七年的纠缠,就算是冰川,也能被滚烫爱意融化成水。虽说在这场关系里,其实她才是被焐化的冰。

    曾经孤高冷漠的人,竟然甘愿为爱,在半夜里牵住爱人的手,自行纾解情欲。

    听起来既可怜又可笑,但这就是她。

    七年啊,足以令人改变良多,唯一不变的,好像只有当初友人说过的一句话——

    “你们不合适。”

    靳摇枝头昏脑胀,眼前走马观花地闪过许多以前的片段。

    比如她和林氤的相识,林氤生硬的试探,还有连她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动心。

    那时大概任谁也想不到,她和林氤的关系竟然能维系七年,就如同一开始时,谁也想不到她们能在一起。

    没想到游戏萌生了真心,假戏变成了真做。

    是七年前的雪夜,那一年的冬天,比以往都要冷。

    那年的暴雪预警来得突然,当地高校提前放假,但靳摇枝改签不到回家的机票,被迫在寒城多呆了一段时间。

    友人在电话里说:“离暴雪也许还有十二个小时,要不要来做点浪漫的事。”

    靳摇枝习惯了友人的满嘴跑火车,她歪着头,肩上夹着手机,还在不疾不徐地剪裁布料,说:“有事说事。”

    友人:“大雪前最后的狂欢,来不来。”

    “挂了。”靳摇枝还真挂了电话,但对着面前裹在素白人台上的长裙拍了张照,给友人发了过去。

    「忙,生日礼物。」

    长裙刚刚成形,看着还很是素净普通,和友人那喜欢四处开屏的性格还不太相衬。

    友人立刻又打来电话,完全不管顾靳摇枝在电话里的沉默,就说:“裙子的剪裁很漂亮,但今天不是生日,礼物也可以往后缓缓。你快来,地址发给你了,今天这边很热闹,或许能碰上你喜欢的呢。”

    靳摇枝无可奈何,看到地址是酒吧,稍稍换了身衣服就过去了。她走得匆忙,脸上唯一的妆只有在车上时涂的口红。

    说起来,她和友人也是在酒吧认识的,她脾性冷,但爱喝酒,那时友人走来和她搭讪,才聊上几句,友人就没了共度春宵的兴致。

    友人直言:“还以为你能有多冷,原来这么温柔体贴,当一夜情的对象太浪费,但我又不是长情的人,我想和你交朋友。”

    靳摇枝和她碰了杯,“行。”

    所谓的“狂欢”其实晚了近一个小时才开始,因为鼓手来晚了。

    在场所有人都在等那位鼓手,没人催促,只是时不时朝紧闭的门投去一眼,眼中都饱含着期待。

    靳摇枝好奇,那人真有这么受欢迎么。

    所以她料想,鼓手大概也是友人那样招蜂引蝶的,也许轻佻,但不会引人讨厌。

    但门开的一瞬,靳摇枝只凭一眼就否认了此前的猜测,鼓手和友人完全是两路人。

    鼓手是纯黑的扮相,和台上其他人倒是很搭调。她扎了高马尾,进门只是冲其他人微微颔首,只字不说,或许是因为过于沉默,眼神又不够灵动,所以显得有些许木讷。

    友人朝靳摇枝靠近,在她耳边说:“这是林氤,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的,鼓敲得很野,你等会就知道了。”

    台上灯光骤变,靳摇枝的目光,不知不觉只落在林氤身上。

    紧接着,她在林氤眼中,看到了冷淡且满眼审视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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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时,靳摇枝醒了一次,借夜灯审度起七年的枕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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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焚燃了七年的爱火,悄无声息就熄灭了,没有预兆,没有缘由。

    靳摇枝看得仔细,托起下颌用目光描摹,实在想不明白,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原来年少时的莽撞一旦消失,欲望也会跟着消减吗。

    明明,眉眼还是她喜欢的,薄唇也是她喜欢的,或许是因为眉峰高,林氤醒着时的执拗也保留了几分,这几分执拗她也喜欢。

    靳摇枝决定再试试,她不管林氤是不是还在睡梦中,拉起那只能令她五迷三道的手,往自己睡裙下放。

    覆在胸前,又滑至腹间,逐一点火,让死灰般的渴望能够复苏。

    靳摇枝觉得,她还是有欲望的,但还不够,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林氤的脸,抽出林氤那只被她掌控的手,含住对方中指的第一个指节。

    她用牙轻轻咬住,像兽叼住猎物,因为捕获不易,所以格外爱惜,宁可放在嘴边玩弄,也不愿拆吃入腹。

    林氤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将醒不醒。

    靳摇枝更想做了,她夹住了一只枕头,靠过去往林氤嘴上亲,手也没闲着,轻飘飘地在林氤肚脐边打圈。

    林氤睁开惺忪睡眼,不自觉地轻喘了一声,连眼前种种都还没看清,便拨开靳摇枝的手说:“好困。”

    爱欲冷却只需一瞬。

    靳摇枝扯开夹得温热的枕头,越过林氤就下了床。她披上外套,在出门前顺手拿了一瓶酒,等走到外面,才想起,她为什么要轻手轻脚地出门?

    好像这七年都成了笑话,还是个极荒唐的笑话,毕竟一开始时,她和林氤是因为打赌才在一起的。

    靳摇枝没穿鞋,走了几分钟便觉得硌脚,但这时候又不想回去,干脆踮起脚,走一步就喝一口酒。

    当年喝到胃出血,被林氤管了几年,如今她光喝几口就醉醺醺,走到湖边的时候,已经快要连路都看不清了。

    只听扑通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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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泡进冷水的一瞬,靳摇枝想,她多半是要死了吧,也不知道林氤醒来看见枕边空着会不会生气,更不敢猜,林氤如果看见她的尸,会不会难过。

    会吧。

    七年的纠缠,就算是冰川,也能被滚烫爱意融化成水。虽说在这场关系里,其实她才是被焐化的冰。

    曾经孤高冷漠的人,竟然甘愿为爱,在半夜里牵住爱人的手,自行纾解情欲。

    听起来既可怜又可笑,但这就是她。

    七年啊,足以令人改变良多,唯一不变的,好像只有当初友人说过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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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大概任谁也想不到,她和林氤的关系竟然能维系七年,就如同一开始时,谁也想不到她们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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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摇枝习惯了友人的满嘴跑火车,她歪着头,肩上夹着手机,还在不疾不徐地剪裁布料,说:“有事说事。”

    友人:“大雪前最后的狂欢,来不来。”

    “挂了。”靳摇枝还真挂了电话,但对着面前裹在素白人台上的长裙拍了张照,给友人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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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摇枝好奇,那人真有这么受欢迎么。

    所以她料想,鼓手大概也是友人那样招蜂引蝶的,也许轻佻,但不会引人讨厌。

    但门开的一瞬,靳摇枝只凭一眼就否认了此前的猜测,鼓手和友人完全是两路人。

    鼓手是纯黑的扮相,和台上其他人倒是很搭调。她扎了高马尾,进门只是冲其他人微微颔首,只字不说,或许是因为过于沉默,眼神又不够灵动,所以显得有些许木讷。

    友人朝靳摇枝靠近,在她耳边说:“这是林氤,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的,鼓敲得很野,你等会就知道了。”

    台上灯光骤变,靳摇枝的目光,不知不觉只落在林氤身上。

    紧接着,她在林氤眼中,看到了冷淡且满眼审视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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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时,靳摇枝醒了一次,借夜灯审度起七年的枕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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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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