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朝夕心颤》11、第11章
【11】
/似乎年轻人,心事真的很多
后来林亦书想,世界上的巧合无处不在。
她不久前才告诉沈呈她的小名,今晚他送来的东西里就有一只风筝。
鸢,即自由自在的风筝。
正对应了她的名字。
夏末已经没有人再放风筝,沈呈又为什么送她风筝呢?
桌上沈呈送给她的晚餐林亦书依旧没吃,她突发奇想的很想再见见他,明明半小时前他才把她送回来,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但是……
林亦书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沈呈应该睡了吧。
犹犹豫豫十分钟,林亦书试探性地给沈呈发过去一条短信,之所以是短信,是因为他们之间并没有加微信联系方式,这个电话还是上次沈呈出去给她买药留下后,林亦书鬼使神差存下的。
当然,沈呈也还没有睡,怎么睡得着?闭上眼就是林亦书甜丝丝的笑容,刚刚送她回去,她耍赖要让他叫一声“鸢鸢”的亲近模样。
那时沈呈手指都快掐烂掌心了也仍旧没有喊出来,只有在此时,夜深人静,悄无声息的时刻,他才能轻轻,柔柔地,爱重地喃喃。
“鸢鸢。”
是她没错了。
藏在他心底里好多年的姑娘。
就像一把钥匙,这个名字尾音落下,沈呈手机“叮”的响起,那个他盯着看过很多次,却从来没有拨通过的电话号码给他发来了一条短信。
【沈呈,你睡了吗?】
沈呈手忙脚乱抓起手机,握得那么紧,就这么简单的几个字,他竟然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怎么回答?又怕自己耽误太久,林亦书以为他已经睡着,就匆匆发过去两个字。
【没有。】
盯着这两个字,他有些后悔。
好像有些生硬。
他根本没想过也许是自己想太多,林亦书并不会把这个十分正常的回复当做是他在紧张。
【那我可以来找你一起吃晚饭吗?你给我送的饭菜太多啦,我一个人吃不完。我还一点都没有动过噢,你要不要吃?】
林亦书敲着手机等回复,却很久都没有动静,她有些坐立难安,想着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一点。
她迅速把饭菜打包装好,跑下楼递给花姐,请她用微波炉加热。
花姐很不可思议:“你还没吃饭?”
林亦书大大方方回:“我要等沈呈一起吃。”
花姐笑了起来,“行,姐姐给你热。”
林亦书就一个人坐在旅馆的宾客沙发里等待,没多久,竟听到一道有些气喘的嗓音,温和喊她:“林亦书。”
林亦书抬头,是沈呈。
他胸膛略微起伏,头发都有些乱。
“沈呈?”她疑惑打量他,“你怎么了?”
沈呈走过来问:“怎么不吃饭?是不合胃口吗?”
她一直都喜欢吃那些东西,是最近变的吗?他没有注意到吗?
林亦书摇摇头:“喜欢的呀,可我想等你一起吃。”
沈呈一愣,垂下眸光假装淡定:“孩子气,一定要有人陪你吃饭吗?”
林亦书耸起小肩膀,眼睛明亮地看着他,清清脆脆道:“是啊!”
沈呈习以为常总是紧绷的唇角还是微小而欢愉地翘了翘,“那饭菜呢?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花姐这时拎着已经热好的饭菜出来,“在这儿呢,我给你俩添了一道菜,快来吃!”
林亦书很高兴,拉起沈呈胳膊,“快来!”
沈呈恍恍惚惚被她拉着,脚下有些软,轻而易举就被林亦书按在椅子上坐好。
林亦书搬来小板凳坐在他旁边,娇娇地指挥,“沈呈,我想吃炸肉丸。”
沈呈转过头看到一双期待渴望的眼眸,他心里明白这一刻多么来之不易,是他梦寐以求,可他还是什么也不显露,只是很温和的顺从她,给她夹了菜。
林亦书也给他夹,郑重其事把一个肉丸子放在沈呈米饭上,用只有他们俩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沈呈,我刚刚看到你笑了。”
“沈呈天天开心。”女孩声音更软更轻,却几乎刺穿沈呈,叫他眼眶一瞬潮热滚烫。
她这么好,怎叫人不喜欢。
可他泯然众人,配不起丁点。
沈呈抬起碗遮住脸,眼泪滚进米饭里,他视若无睹,安安静静吃着那颗肉丸子。
林亦书和花姐有说有笑,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但花姐还是发现少女在整理衣服服时偷偷别过脸去擦了擦眼睛,努力鼓动着腮帮子,像是极力忍着什么,然后她转过头来时又是高高兴兴的样子,一直不停为沈呈添菜,平时冷言少语的沈呈在这时候竟然也乖顺听话。
花姐抿了一口汤,垂着眼并不点破。
似乎年轻人,心事真的很多。
后来林亦书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哭?
大概是因为在异地他乡竟然还有一个人惦记着自己,只因为她没吃饭就匆匆赶来的感动,又或者是不小心瞥见沈呈沉默寡言就着自己眼泪吃饭的模样。
那座低矮的房子,那盏他院子里昏昏暗暗的灯,父亲污言秽语的谩骂。
沈呈到底,是怎么走到如今的呢?
林亦书扭头就看到沈呈送的风筝,总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第二天的中午,林亦书特意拿上风筝出门,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把风筝放起来。她听了花姐的建议,找到棉台镇平时最热闹宽阔的广场,她到的时候人还不多,只有几个同龄的年轻人在玩滑板和溜冰,而这里的风力应该可以让风筝飞起来。
林亦书一个人拉着风筝跑,风筝往往飞起来一小会儿便又倒头栽了下去。
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道女孩子声音,“喂!你这样放风筝不行的。”
林亦书停下来看向说话的人,原来是刚刚玩滑板和溜冰的几个年轻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来的,好像已经看了她有一会儿,满脸都是促狭。
林亦书也不觉得丢脸,拿起风筝跑向他们。
几人原本是想嘲笑一下她,没想到女孩挺不怕生,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笑着就问:“那你们会吗?教教我吧。”
人群中有个女生,虽然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却是最先回应林亦书的人,“我帮你举着,你拉着线在前面跑。”
林亦书立刻眼睛一亮:“谢谢你!”
女生被她激动的神情逗乐了,冲伙伴耸耸肩表达好笑。
不过她说话算话,帮林亦书举着风筝,懒洋洋提醒她:“先平稳的跑,在风筝快飞起来时缓慢加快速度,懂了吗?大小姐。”
最近闲言碎语早就传遍,据说小镇来了个大富人家的千金小姐,专程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画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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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来,她是小镇年轻人议论的焦点,大小姐三个字成为小镇年轻人对她的特别称呼。
林亦书点点头,先放慢速度跑,女生也举着风筝在林亦书后面,这个角度她只看到林亦书黑得像墨水一样的长发飞舞在风中,仿佛能散开香气,蓬勃而有朝气。
女生放开手,林亦书回头看到风筝逐渐飞起来,欢呼着跑得更快。
女生回到自己的队伍,一个踩着滑轮的男生嗤道:“怎么想的,上赶着帮忙。”
女生塞了一根棒棒糖进嘴里,冷冷瞥他,“我就看她顺眼,怎么着?”
男生不屑地“嘁”了声,抱着自己的滑轮要走,林亦书注意到后连忙收着风筝线往他们这里跑,“你们要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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