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这种造谣案件是可以进行自诉的,不过还是要到执法方那边去立个案。”
“立案完了,你让许响去处理一下这个造谣。”
造谣律所.…
苏白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
不过这也没关系,直接报警起诉就可以了。
发律师函只是进行一下例行的通知,算是先走一个正常的应有程序。
表明自己的态度。
至于余成想要借助白君律师事务所在法圈内更上一层楼,这种情况就不要再想了.…
不过.…
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一个问题,而是董果果这个案件二审改判了。
需要最高院的介入,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进行重新的定义。
目前来看,网上对于这个案子的热搜点不太一样,不过经过他们律所的解释和南都媒体的发布澄清。
这个案子.…应该很快就能引起反转。
到时候.…就好办多了。
苏白先是和李雪珍将案件的详细信息递交到了最高院方面。
然后坐等,最高院给予这个案子的相关指导。
.
….
事实和苏白预想的差不多。
在白君律师事务所发布完相关的澄清视频以及对一些媒体发布的造谣视频进行发送律师函和发送立案回执单。
再加上南都媒体的大力澄清。
网上关于苏白了一些负面信息,很快迎来了反转。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案件的本身上。
“艹!我原本我还以为是苏白律师在庭审上有了什么不好的表现,可是经过了解是什么?”
“经过了解,是苏律师打了一审的庭审,让被告人判了死刑。”
“二审改判,二审人家苏律师完全没有参与二审改判和人家有什么关系?”
“再有!”
“了解过这个案子的都应该清楚这个案子所涉及的被告人是侵犯并杀害幼儿!”
“这种人渣,这种残害幼儿的人不应该被判死刑吗?!”
“该!”
“我看应该查一查二审的审判长,查一查被告人的委托律师!”
“先前媒体报道的都是什么玩意?这和白君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关系?!”
“就是就是,一开始看新闻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案子不是那么对劲儿。
因为全奔着白君律师事务所去了,并且还中间穿插着什么北都成功律所的介绍。”
“这个什么成功律所完全是想踩着白君律师事务所出名!”
“不过好在现在听说这些造谣媒体好像是被举报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还要起诉他们,这么来看就很棒!”
“话说回来,其他的先别讲,我就想问问这个二审改判的合不合适?!”
“为什么不判那个被告人董某死刑?”
“我不是很理解这个立功表现是怎么表现出来的,他中间有什么巨大的贡献吗?!”
“.….”
网络上关于这个案子出现了非常大的争议。
各种因素加在一起,直接让其冲上了热搜,并且有两条内容冲上热搜。
第一条是有关于苏白的。
第二条是一个话题的讨论——
像董白浩这种恶劣情节的犯罪,有着自首立功表现的,该不该判决死刑?
甚至.…
因为引发了剧烈的讨论,更有官方群众网下场发表观点——《改判死缓,易形成恶的表率》
发文中间指出,司法判决不仅仅是依照法律进行判决,也会成为一种激励着人心的标志。
会影响当下社会的心态,也会影响今后人们所做出的选择。
无论最后是否改判,都需要消除疑惑,全面回应群众们的司法诉求!
这一发文直接引爆了网络热点!
网友们纷纷在官网下留言:“说的对,我们群众的司法诉求很简单,那就是依法进行判决。”
“带入到我们的心理也很简单,残害幼儿在我国是重罪!”
“整个案件的过程我们都看过,如果有自首情节就能改判为死缓,那么是不是加大了犯罪分子们的侥幸心理?”
“他们会不会认为以后只要杀人了,只要自首了,就能依照这个案子的相关情况为例,判决死缓?”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坚决不认同!”
“我们支持自首不减缓刑期,我们支持判决死刑,但是我们也支持司法给予案件的最终判决!”
“我们希望.…司法能给出来一个合理的解释。”
“坐等后续!”
“+++++1,对对对,我们坐等后续!”
“无论给出什么答案,我们都能接受,但是必须要给出一个合理合法,令人说服的条件。”
“否则,我们坚决不同意这种判决方式,这玩意儿完全是给其他人带来隐形的危害!”
“.….”
网络的声音很大,对此,最高院方面,高度重视。
展开对于本案是否认定其自首情节,需要减缓刑期的情况。
并且决定对于本案进行审理卷宗,查看事实。
在官方的账号下通告,一星期内给予回复结果。
白君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内。
看到最高院给出的回复,苏白轻呼口气。
这个案子的影响力还是非常的巨大的。
最高院回复一个星期内给予回应,那么只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就会展现!
不过,话说回来,余成通过这个案子,来抹黑白君律师事务所,从而壮大自己律所的名气。
现在事情反转.…他的律所.…估计也不好受。
.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