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搁在扶手上的手臂。
手背覆上温热,冰凉的大拇指被包裹住,虎口酸疼,宋聿诚睁眼睁得有些吃力。
视线从模糊转而清晰。
她垂着眸,一身设计单调的藏青色长裙,穿得很素,神色冰清。
“我晕的时候,我爸都这样做,应该能缓解点儿。”姜怡妃轻轻揉着他的虎口,动作认真。
掐着掐着,飞机颠簸了一下,宋聿诚忽然牵住了她的手。
他嗓音低哑:“谢谢......”
欲言又止。
姜怡妃帮他找台阶下,悄声变柔了语调:“睡吧,别说话了。”
她像是那种从爱的温室里长成的女孩,家教良好,端庄大方,偶尔有几分意料之外的活泼。
可听别人描述中的她总是沉稳清高,仿佛有意在克制不暴露这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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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
有幸见过姜总偷偷放仙女棒的场面。
宋聿诚静静望着,呼吸渐渐平稳,眩晕感被手上一股暖流带走了些。
他原厌恶天空中漫长的行程,今天却见识了不错的风景。
本能地闭眼,好似放心把自己交给了她。
随着飞机进入稳定的平流层,商务舱的客人安静下来,陆续进入梦乡。
姜怡妃打了个哈欠,空出手抬到男人眼前挥了挥,确认他是否睡着。
眉心仍然有点褶,呼吸很慢,长长的睫毛一根未动,终于睡了。
手缩回来,她活动了一下胳膊,百般无聊,又将目光落向身边,凝视他的睡脸。
舱内的灯关了,仿佛有条朦胧的黑线勾勒出他立体的侧颜,从额头顺下,深邃的眼,蜿蜒到高挺的鼻梁,轻抿的薄唇。
人畜无害的睡相。
若是再继续下去,应该会忍不住和他过夜吧。
毕竟他每每将她伺候得服帖,无论事前事后,一身疲惫回家时偶尔会怀念那种滋味儿。
女人就是容易感性,姜怡妃很快从这种想法清醒过来。
几年前,有人曾说过这是优质男人最基本的品行,没什么值得称赞的。
然后,那位男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映射了这句话。
姜怡妃在暗处苦笑。
该烂的地方还是烂。
不过与宋聿诚突然开始,又突然结束,好像缺点她喜欢的仪式感。
半晌,小桌板被打开,姜怡妃拿出包里的笔和便签,想写点东西。
手下意识去扒拉手腕的发圈打算扎头发,却摸了个空。
心口绞痛,失落感从记忆边缘丛生。
这四年,她从未弄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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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安全落地,出关时,临近傍晚。
他们默契地当作不熟悉,一前一后淹没在熙攘流窜的人群中。
褚康时下来得晚,宋聿诚在廊桥口等着。
“今天脸色还行啊,以前下飞机不都先冲到厕所。”褚康时诧异地说。
宋聿诚声线淡漫,迈开步子:“新换的晕机药效果不错。”
边说边将视线远远地投向自动人行道,他个子高,一眼就寻到了她。
姜怡妃披着外套,轻盈的腰脊半倚在玻璃栏杆上,一截手臂露出来,接电话。
从雍容不迫的神态里不难猜出,姜总这单生意胜券在握。
突然间,她轻轻回首,仿佛是感受到了什么,侧眼疏懒地望过来。
停机坪尽头的辉光透过玻璃,给嘈杂的过道平添橙红的烟火气。
女人放在外套口袋里的手,动作略微刻意地往外鼓了鼓,接着自然地收回视线,听着电话笑了笑。
“看到了吗?姜怡妃今天回头看了我两眼。”褚康时又开始犯病了,自作多情地嘚瑟,“我成功引起了她的注意。”
宋聿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心识别姜怡妃的暗示,摸了摸自己外套的口袋。
锋利轻薄的手感,里面有东西。
他顿时驻足,拿出来。
一张便签纸条,摊开,上头用标致的楷体写了一句诗。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出自唐代诗人杜牧的《赠别二首》。
十里扬州路的春风骀荡,珠帘翠幕中的佳人姝丽没有比得上她。
宋聿诚眉梢微抬。
若清楚这段故事,那写给他的意思便耐人寻味了。
看来她不仅会活泼,还会打趣儿人。
“谁写的小纸条?”褚康时眼尖地抢走了他的纸条。
宋聿诚对野猴子发癫不太在意。
“宋聿诚!还跟我说昨晚没有妹妹!被我抓到证据了吧!你这个斯文败类,道貌岸然的禽兽!”褚康时拿着纸条,阴阳怪气地念了遍上头的诗,然后顽劣地分析道,“来来来,兄弟我帮您品品,嗯~杜牧写给官妓的赠别诗.....这是把你当鸭内涵呢?才一晚上就把你甩了!哈哈哈哈!文化人儿说话就是委婉幽默!什么意思啊她!”
宋聿诚把纸条抽回来,对折塞回口袋,施施然道:“五星好评的意思。”
“......”褚康时哽住,一个踉跄。
他没想到老友空窗期多年,到了三十一岁憋成没底线的变态了。
慢慢竖起大拇指,感慨:“能啊你,老宋,你超爱,我祝你成功。”
各处廊桥灌进通道的风吹起衣摆,地上的影子斜长。
宋聿诚只是嗤笑:“哦?你确定?”
“我怎么不能确定?”
“没什么。”眼底那抹倩影彻底从视野消失,宋聿诚淡道,“以后单着别哭。”
“切,您这话说给自己听吧。”
褚康时仍然打死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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