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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9. 第 39 章 她还没回信吗?(第2页/共2页)



    当媳妇不比做姑娘,做姑娘没那么约束,又有爹娘宠着,肆无忌惮,做媳妇的若是铺张浪费了,必定招来婆婆不满,窦可灵手里也不是没有银钱,一是舍不得,得为丈夫孩子精打细算,二来颇有顾虑。

    果不其然,那头姜氏瞥了一眼光彩夺目的王书琴,跟王书仪交待道,

    “书琴跟你不一样,你如今定了亲,行事得稳妥些,若是穿得这般招摇,难保不被刘家说闲话。”

    说完这话,眼神威严地瞥了一眼谢云初三人。

    窦可灵便知道,婆母这是借着小姑子敲打她们。

    许时薇还在孕中,不能吃螃蟹,丫鬟给她盛了一碗粥,她腹部已隆起,看着漂亮的衣裳是有心无力,“可惜我穿不上。”

    “等你生完不就能穿了吗?”书琴接话道,

    许时薇看了一眼婆婆,乖巧道,“等我生了孩儿,指不定还瘦不下来,就像二嫂,当初她生了瑄哥儿,可是足足胖了十来斤。”

    窦可灵一听就来气,“我后来不是瘦下来了么?但四弟妹就不一样了,本就丰腴,有了孩子还不知成什么样呢。”

    许时薇很委屈,不甘心被窦可灵挤兑,于是指着谢云初,“也不是人人怀孩子就胖,你看二嫂,她怀珂姐儿时,背影纤细得跟没怀似的。”

    谢云初抱着珂姐儿在喂米糊,不知事情怎么扯到她身上来了,

    “我听说那玲珑绣量体裁衣,有些衣裳适合纤细的女子穿,有些适合丰腴的女子穿。”

    她话一说完,却发现王书琴一双眼定在她身上,“二嫂,你这一身有些眼熟。”

    谢云初身上穿着是暗纹绿底的香云纱,玲珑绣主做绡纱料子,也做一些扎染的香云纱,谢云初身上这一套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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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料细腻柔软,扎染的绿水青山,有一种静水流深的秀美。

    谢云初笑吟吟道,“开业次日有人尺寸不合退换,被我捡了漏。”

    “难怪!”王书琴一抚掌,“我当初便看上这一身,可惜被人抢了。”

    窦可灵瞥了谢云初身上的香云纱,忍不住酸溜溜道,

    “二兄不在家,二嫂倒是打扮得花枝招展。”

    这话成功挑起了姜氏的火,她脸色拉下来,“书淮离开这么久了,天又冷,你可给他捎衣物过去?”

    谢云初不咸不淡回,“他出京那日,随船准备了三箱衣物,够二爷穿到回京。”

    姜氏无话可说,可瞅着谢云初明光照人,心里不得劲,低声斥了一句,“丈夫不在家,不要打扮得过于招摇。”

    谢云初也低声回了一句,“若是穿得太素净,旁人还以为我守寡呢。”

    姜氏被噎得心梗。

    儿媳妇现在有长公主撑腰,压根不怕她,姜氏憋屈得慌,“这么久了,你可给淮哥儿去信?他可回你什么了?”姜氏吩咐丈夫给王书淮寄了几封家书,无一例外不曾得到回复,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心地太宽大了些,顾不得这些家常琐碎。

    谢云初闻言更加漠然,前世无论王书淮去何处,她每隔五日总要送信过去,可惜极少得到王书淮的答复,后来王书淮回府,含笑解释,“以后不必送信,我没有消息回你,便是最好的消息,你不必忧心。”

    于是谢云初语气平静回姜氏,“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含糊了她没给王书淮写信的事。

    姜氏看着儿媳妇第一次生出几分同病相怜,原先的怨愤随之烟消云散。

    不一会国公爷将几位爷放出来,大家出来陪孩子。

    珂姐儿十一月大了,已经蹒跚学步,乳娘架着她小胳膊在谢云初周身转。

    二郎瑄哥儿现在吐字已很清晰,能流畅得表达意思了。

    他跟着长房的眉姐儿与大郎林哥儿在庭院里玩,林哥儿手里拿着一根冰糖葫芦,眉姐儿与瑄哥儿追着他跑,纷纷抢冰糖葫芦吃。

    瑄哥儿激灵壮实,很快便扯住了林哥儿的袖子,“我要吃糖糖。”

    林哥儿不肯给,“叫你娘给你做,这是我娘做给我吃的。”

    瑄哥儿道,“我娘不会....”窦可灵没给他做,他说成不会做,众人笑。

    苗氏催促着儿子给二郎瑄哥儿分一颗,“不是教你有好吃的零嘴,要分给弟弟妹妹吗?”

    林哥儿不管,骄傲地睨着瑄哥儿,“谁叫你娘笨。”

    苗氏气笑了,连忙跟窦可灵赔罪,窦可灵不会跟孩子计较。

    但小孩子都会攀比,不希望自己爹娘输给别人。

    “我娘厉害,我娘会凶爹爹。”瑄哥儿气势汹汹道,

    窦可灵脸都绿了。

    王书旷躁得要来抽儿子,瑄哥儿跑去祖母身边藏着,姜氏搂了搂孙儿,深深瞥了一眼窦可灵,窦可灵吓出一身冷汗。

    这边苗氏见儿子扯出一桩官司来,气得牙痒痒,非逼着林哥儿将冰糖葫芦分给瑄哥儿和眉姐儿。

    林哥儿干脆将冰糖葫芦一股脑塞给妹妹,从苗氏身后够出个小脑袋,不甘示弱回瑄哥儿道,

    “我爹还能掷色子,你爹会么?”

    大爷王书照爱流连赌场,他这个人乐天知命,晓得自己这辈子不过如此,保不准哪日段家的事被挖出来,他们这一房都会被认定为罪臣之后,还不如享受一日是一日,他自个儿看得开,却经不住儿子拿出来嚷嚷。

    立即拽住儿子一只胳膊,将人往怀里一兜,“你胡说些什么。”

    大奶奶苗氏也面色躁红,这无非就是她平日唠叨丈夫,被孩子听到学了一嘴。

    三太太见媳妇们面红耳赤,笑着打圆场,

    “童年无忌,可见咱们做父母的说什么做什么,都得避着些孩子,省得被学了去,闹笑话。”

    见长辈没有斥责,大家越发羞愧。

    月破云出,阖家团圆,不一会国公爷与长公主一道出来,一家人其乐融融赏月吃饼子。

    国公爷说出一道谜语,让林哥儿,瑄哥儿及眉姐儿猜。

    “什么动物耳朵长,尾巴短,只吃菜,不吃饭。”

    林哥儿想了一遭,指着瑄哥儿道,“那不就是瑄哥儿吗?”

    瑄哥儿吃饭总不老实,这事阖府皆知。

    国公爷和长公主都被他逗笑了。

    珂姐儿见大家都在笑,粉嫩嫩的小手抓起桌面上的银筷,站在母亲怀里手舞足蹈,

    “瑄哥儿,瑄哥儿,瑄哥儿.......”

    珂姐儿模样虎头虎脑的,国公爷看着她乐得合不拢嘴。

    不一会认真的眉姐儿想到了,兴奋喊道,“是兔子,是兔子!”

    笑声此起彼伏。

    五日后,林嬷嬷收到齐伟捎回来的丝绸缎面料子,谢云初忙着在市署落定专卖局的事,听了春祺禀报,想起中秋那日各房均惦记着王书淮安危,遂做主道,

    “将料子分去各房,就说是二爷给她们捎来的。”

    宅门大院里,都讲究人情来往,谢云初也得过别人的好处,少不得也得替王书淮打点些,大家面子上好看。

    又是几日过去,南京城因刘苌的案子闹得沸沸扬扬,许多豪族各走门路以求自保,南京城人人自危,事情最终惊动了江南总督江澄。

    王书淮受江南总督江澄邀请,在八绝楼用晚宴。

    年近半百的江南总督生得比想象中儒雅,他前段时日在东南沿海巡边,近日方回府,到了南京第一日,门口便聚满了官吏,无一不是为了清查人口土地一事来,纷纷请他拿主意。

    江澄还不曾见过王书淮,私下褪了官服请王书淮吃酒。

    王书淮一袭白衫,广袖翩然赴宴,

    江澄第一眼便相中王书淮俊雅清华,眼底惊艳,

    “老夫多年不曾回京,才知江山代有才人出,来,我敬王大人一杯。”

    王书淮晓得江澄看似儒雅,性情略有桀骜,不喜趋炎附势之人,自然是收敛了官场应酬那一套,神色认真回敬,“该允之敬总督大人。”

    “说来当年我在凉州从军时,曾在国公爷麾下效力,我心中一直敬仰国公爷为人,不成想今日见了他嫡孙,王家人才辈出,令江某羡慕。”

    王书淮雍容尔雅举杯,“江家世代操练水军,为我大晋一擘,总督大人亦是朝廷柱石,江南百姓安危系于大人一人之身,允之此次南下,还望总督大人不吝赐教。”

    “赐教不敢。”江澄客气回敬。

    二人寒暄片刻,江澄开始试探王书淮的决心,

    “近日江南都察院闹出一桩案子,案主姓刘名苌,允之可知此人是谁?”

    王书淮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还是那副温润如玉的模样,说出的话却杀气磅礴,

    “我不管此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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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触犯了律法,我王书淮便要谁的命。”

    江澄眉心一挑,直直望着他清隽的眼。

    那刘苌可是长公主一颗棋子,王书淮连长公主的人都敢动,可见破釜沉舟。

    要么,二人暗流涌动,谁与争锋。

    要么,二人已握手言和,携同并进。

    无论是哪一种,均可看出王书淮此番野心不小。

    江澄面色凝重,但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他还打算继续看看,看看王书淮有何本事。

    “允之说得对,无论是谁,触了律法,决不轻饶,来,允之,尝一尝这几道菜,皆是我们江南名菜。”

    侍从在江澄示意下,推了几样菜碟至王书淮跟前。

    王书淮一眼就落到左边这盘水晶脍上。

    江澄察觉他视线,指着那道菜介绍道,

    “这道水晶脍,是镇江名菜,也叫水晶肉蹄,将猪脚剁碎,用硝盐浸泡,皮白肉红,如同透明的卤冻,口感极好,任何同僚来金陵,这道菜是我必推的,你瞧,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好吃。”

    “我在江南这么多年,旁的都吃腻了,唯独这道菜一日离不得。”

    王书淮看着这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菜,思绪微有迟钝。

    这道菜也是谢云初的拿手好菜,方才江澄的介绍,王书淮从谢云初嘴里听过数次,只是从未上心。

    执起银筷,轻轻夹了一片,慢慢放入嘴里。

    沁凉的肉感滑入舌尖,咬下去,肉质肥而不腻,甚有嚼劲,只是比起这道水晶脍,记忆深处那一块肉感更加清致绵密,他更喜欢她的手艺。

    又或者,更习惯她的手艺。

    王书淮尝了一块搁下筷子。

    江澄讶异,以至纳闷,他从未见人第一次尝此肉舍得撂筷子,

    “怎么?不合允之口味?”

    王书淮喉咙一下子被什么堵住,绵密的肉感伴随着丝滑的凉意,充滞着他感官,他长目微眯,唇角甚至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有些粘牙。”

    不是粘牙,而是担心这一块水晶脍冲淡了记忆。

    怕一旦丢了,再也捞不着。

    毕竟,他已经许久不曾尝过她的手艺,往后也不知有无机会。

    王书淮淡淡用湿巾擦了擦手,只顾着陪江澄喝酒,没有再进一口饭。

    出了酒楼,秦淮河岸的喧嚣扑面而来,满目的灯盏将整片夫子庙照亮如同白昼,画舫舟楫在水面化开深深的涟漪,莺歌燕曲伴随水波送到夫子庙的石栏两侧,王书淮一袭白衫立在河岸口,衣袂飞扬,火辣辣的酒液刺激着喉咙,俊脸被刺得微红,然而神情是冷厉而幽黯的。

    无堤两岸,纵横交错的街市,处处挂满了琳琅满目的灯盏。

    王书淮在一间门铺子前停了下来。

    白墙乌瓦的檐角下,独独悬挂一盏美人灯。

    灯盏想必挂了些时日,有些褪色,石青色的墨料轻轻勾出美人婉约的风貌,微风拂来,画面皱褶,她仿佛笑起来,像极了当年她羞答答拉着他衣袖,暗示他留宿时的腼腆情致。

    再也忍不住,王书淮于冷风中深吸了一口气,问明贵,

    “她还没回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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