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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章 我在山下当神棍(第2页/共2页)

余,顺便小酌几杯。

    在没有电的古代,夜晚能够打发时间的娱乐活动实在少得可怜,柯莉可通常在给家里那两只小动物讲点故事后,就在屋里打坐,然后一直修炼到第二天早上。

    因此当听到他们打算在附近饮宴作乐一番再回去时,柯莉可也跟着过去凑热闹。

    临近月底,天空中只剩下一线残月。

    柯莉可叫山里的妖怪送些食材过来做下酒菜。

    没多久胡二十六领着几只小妖怪,带来两只宰杀好的斑鸠和几条鱼。

    源博雅则从周围的野地里射了一只兔子。

    柯莉可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现在的岛国因为推崇佛教的关系,所以公卿贵族都不吃兽肉。

    但是兔子却例外,因为它的量词是“羽”。

    据说当初刚禁食兽肉时,有馋嘴的贵族忍不住去狩猎了几只兔子来食用,被查处到后,这个贵族就强行辩称兔子的量词用的是“羽”,为禽类的量词,所以兔子应是禽类,不在被禁的兽肉之中。

    最后来查处的人被他说服了,于是兔子成为唯一能吃的兽肉。

    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岛国,口腹之欲被认为不是贵族美德。

    因此当晴明打算让式神来烹调食物时,但柯莉可却拒绝了,表示她不怕麻烦要自己动手,她主要是怕他们浪费食材。

    虽说调味料单一,只有盐或者糖、油,也搞不出太多花样,但她知道这里的人对调味料舍不得多用。

    然而很多食材,就是必须要调味料放得足够多,才能入味,吃起来不至于干巴巴。

    看着她往锅中的开水里下了两大勺盐,放进葱姜,先把鸡给来回烫熟表面后,在罐中煮了一阵,便熄火借余温慢慢闷熟。

    期间又用酒、米醋、油、盐等有限的调味品混合,另外加热后做成调料。

    最后把闷的刚刚熟的鸡从罐中取出,改为放进冷水中浸泡一阵,接着在晾干后就撕开成小块和酱料拌在一起。

    源博雅看得咋舌,大约是觉得十分奢侈,不过倒没有对此置评。

    与公家相比,武家在作派上更推崇应吃大口肉大碗喝酒的豪爽风格,也没有像公家贵族那样有太多饮食上讲究。

    虽然源博雅早年是贵族,但降臣籍为武家后,自然也是顺应做出改变。

    至于晴明嘛,有一点芦屋道满倒是说的不错,那就是这家伙其实并非那么看重规矩。

    于是他们三个毫无压力的吃吃喝喝起来。

    ……

    岛国这边没有老虎,在本州岛地区,人们通常会遇到的最凶猛野兽大概就是野猪,所以岛国许多用来形容勇猛的俗语都是和猪有关。

    于是昨日黄昏时的狮吼声,叫城里不少人当场吓得噤若寒蝉,等到第二天早上时,求神拜佛的人又一下子多了起来。

    不过芦屋道满这个隐患已经消除,柯莉可不再担心会近期出现问题,因此那些愿望邮件,便不再像前些天那么勤快的查看,偶尔才去清一清。

    就像是晴明所言,有什么事等度完年假后回来再说。

    她现在正忙着要为大后天将在出云地区举行的神明聚会做准备。

    随着九月最后一天的到来。

    当太阳下山后,各地神明开始纷纷赶赴出云地区。

    这场聚会只有神明能够参加,而且必须是高天原所承认的神明。

    小狐狸它们是妖怪,熊崽子则是属于夷人的神,所以柯莉可没法带上它们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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