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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7章 终章(第2页/共2页)

,“圆圆姐姐肯定会帮我的呀,姐姐最好了,哪里还用我开口求情。”

    这马屁拍的,圆圆只觉得通体舒畅,拍着胸脯笑道:“交给我了!”

    她笑容甜美,十分有活力,笑起来恍若个小太阳,身侧的宁宁也忍不住弯了弯唇。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陆莹道:“该用午膳了,走吧,吃饺子去,其中一枚还放了铜钱,吃到铜钱的有奖励哦。”

    盛哥儿和智哥儿眼睛都亮了起来,圆圆推了推沈宁和沈佑,“走走走,咱们也凑个人头。”

    今日的幸运子是沈宁,他咬到铜钱后,眸中含了一丝笑。圆圆第一个发现的,羡慕地“哇”了一声,“二皇兄运气还是这么好!”

    这话倒是不假,沈宁一直很幸运,平日靠运气玩游戏时,也总是他赢,他走过无数次好运,最幸运的一次,是在众多婴儿中脱颖而出,被带到了皇宫。

    他将铜钱放在清水里洗了一下,顺手丢到了圆圆跟前,笑道:“分给你。”

    圆圆笑得眉眼弯弯的,比自己吃到还开心。

    盛哥儿不干了,“皇兄又偏心!我也要!”

    沈宁笑眯眯道:“盛哥儿是男子汉呀,你和智哥儿年龄虽然比姐姐小,都是家里的男子汉,前几日不是还说长大了还要给姐姐撑腰,当姐姐的靠山?一个铜钱也要跟姐姐抢?”

    盛哥儿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哼了一声,没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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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圆冲盛哥儿扮鬼脸,小模样得意得不行,她心中也清楚皇兄就是偏心她,毕竟是从小到大的交情,够意思。

    她新鲜了一会儿,才将铜钱抛给智哥儿,“喏,给你们了,奖励你和盛哥儿分吧,让给你们。”

    沈宁毫不意外,唇边一直染着笑。

    智哥儿和盛哥儿都很开心,眼巴巴看着陆莹。

    陆莹准备的奖励是一支狼毫笔,她含笑将狼毫笔拿出来时,两个小家伙小脸瞬间门垮了下来,智哥儿将狼毫笔给了圆圆,还不忘补了一句,“男子汉不跟女娃抢!”

    圆圆揉了一下他的脑袋,又将狼毫笔推给了宁宁,笑得没心没肺的,“还是送给哥哥吧!哥哥练字多,该换新的了。”

    陆莹道:“成了,赶紧吃吧,再不吃饭菜都凉了。”

    一顿饭热热闹闹的,吃了半个时辰。

    时间门慢悠悠走着,大年初一时,陆莹和沈翌带着孩子们去给安王妃拜了拜年,裴渊和裴嫣也来了,他们这才将智哥儿交给裴渊,还约了初四下午一起去泡温泉,年假一直放到初七,初四去可以玩三天。

    初四下午,裴渊夫妇才将自家大女儿带出来,小丫头乳名甜甜,名字是裴渊起的,她今年也七岁,跟盛哥儿一般大,性子比盛哥儿文静得多,也不爱说话,跟陆莹等人打完招呼,就乖巧地躲在了裴嫣身后,小小年龄已有了淑女风范。

    她生日比盛哥儿大一个月,盛哥儿一口一个姐姐,在她面前,都没了小霸王模样,上马车时,也跟着甜甜跑了,智哥儿瞧瞧他,瞧瞧圆圆,最后还是选了盛哥儿。

    圆圆也想跟上去,可惜马车面积有限,她郁闷地噘嘴,沈宁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笑着转移了她的注意力,“皇兄此次出行,带了两个宝贝,猜猜他带了什么?”

    她十分好哄,瞬间门打起了精神,“他能带什么宝贝?”

    她随着两位皇兄,上了陆莹和沈翌的马车,马车宽敞,坐五个人正好,马车上,沈翌和陆莹正在对弈。

    圆圆猜了几次,都没猜对,伸手去翻沈佑的包裹,包裹里除了两身换洗衣服,只有两本书。

    陆莹瞥见后,笑得不行,边下棋,边道:“他能带什么?去哪里都离不了他的书。”

    圆圆平日一向机灵,因为相信沈宁,才以为沈佑真带了宝贝,谁料二哥竟然又逗她,她戳了沈宁一下,伸手挠他痒痒,“好呀,二哥竟然骗我!”

    沈宁笑着倒在了沈佑身上,“哪里骗你了?在皇兄心中,能称上宝贝的唯有书籍。”

    他也生就一双丹眸,笑起来眼尾略有些上挑,饶是此刻,也从容不迫的,像极了书上运筹帷幄的书生。

    圆圆嘟嘴,继续挠他。

    沈宁边往沈佑跟前躲,边讨饶。

    沈佑越长大越沉稳,书不离手,此刻也在看书,见沈宁靠了过来,他俊美的脸上才多了一丝笑,无奈道:“你们俩一边闹去。”

    圆圆吐舌,抽走了他手中的书,“马车上还看书,也不怕看坏眼睛。”

    沈佑拿她没辙,也没再看,干脆与沈宁聊起了民生问题,圆圆觉得无趣,小嘴又嘟了起来,“出去玩还谈论这个,你们俩真是。”

    沈宁弯了弯唇,塞给她一颗饴糖。

    小丫头脸上这才多了一丝笑。

    一行人坐了一个时辰的马车,才来到承慧山庄,太阳已然西下,大片的晚霞将山庄染成了浅橘色,连绵起伏的山脉都呈现出一丝瑰丽来。

    马车一停下,圆圆就迫不及待跳下了马车,她自幼习武,满身的活力,拉上甜甜就跑了,难得出来玩,陆莹也没拘着她,反倒是沈翌说了一句,“慢点跑。”

    他话音落下时,小丫头跑得早没影了,沈佑和沈宁虽稳重一些,毕竟年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也含笑跟了上去,就连盛哥儿和智哥儿都开心地冲进了山庄。

    两对大人不紧不慢走了进去。

    庄子依山而建,有田地,有果树,还有溪流,小山,好几处温泉眼,泉水清澈见底,冬天泡一泡再舒适不过。

    陆莹喜欢山水,她和沈翌住在半山腰,推开窗子,便是连绵起伏的高山,不远处还有一道瀑布,景色堪称一绝。

    裴嫣小时候被三公主从假山上推下来过,还摔断过腿,她对山峰存有畏惧,裴渊便带着她住在了水榭旁,临水而居。

    圆圆喜欢瀑布声,住在了山脚下,在她的住处,恰好能听到瀑布冲刷巨石的声音。

    盛哥儿爱凑热闹,也想跟姐姐一起住,最后,沈佑和沈宁都住在了山脚下,照顾弟弟妹妹的职责,便落在了他们俩身上。

    第一晚,他们在湖边吃的烧烤,裴渊时常外出,有时没有客栈时,都是让下属抓野味吃,他很擅长烧烤,晚上的烧烤基本全是他烤的。

    冬季吃烧烤别有一番趣味,孩子们吃的满嘴油,一个比一个满足,吃饱喝足后,他们坐在篝火边聊天,又散步消食,泡温泉。

    第二日他们才在山庄上探索了一番,走了一圈才发现山庄里还种着花圃,冬季花不多,开得最烈的是梅花和山茶。

    圆圆喜欢梅花,一时没受住诱惑,猴儿似的蹿到了树上,打算摘一些,插到花瓶中。

    等陆莹发现时,她已经爬到了树上,十三岁的少女,眉眼灵动,每日都神采飞扬的,没有一点名门闺秀应有的模样。

    陆莹忍不住揉了揉眉心,多少有些无奈,“都十三了,还是这么个性子,也不知两年后什么样。”

    裴嫣心中很是羡慕她,也最喜欢她,小丫头性子活泼,率性潇洒,一切再好不过,她笑得温柔,“这个性子也很好,女孩子活泼些,日后不容易吃亏,她若跟甜甜一样,你肯定整日发愁。”

    甜甜文文静静的,跟圆圆截然不同,两年前上的学堂,被人欺负了,都不敢声张,不像圆圆,三岁大时,为了维护宁宁,都敢跟男娃打架。

    裴嫣也有些发愁,总希望甜甜再活泼些。

    陆莹道:“甜甜性子很好啊,文静娴淑,再乖巧不过,圆圆若有甜甜一半乖巧,我做梦都能笑醒。”

    圆圆耳尖,坐在树上,还敢扭着身体,偷听她们的话,“母后又说我坏话!谁规定女孩子就要文文静静的?我跟妹妹都再好不过。”

    陆莹一颗心都提了起来,“你小心点,别掉下来。”

    “才不会。”她笑得明媚,又摘了几支梅花,随即便轻飘飘落了下来。

    小丫头落地后,就献宝般将梅花给了沈宁,“二哥,你插花最好,交给你了!”

    沈宁含笑接住了她手中的梅花。

    沈佑虽被拉了出来,却选了个安静的地方,正随意斜靠在树上,不知不觉间门,他已长成大人模样,个头高,腿也长,那张脸与沈翌恍若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说话时,气质也越来越像他,也就单薄的身躯,彰显着少年模样。

    他比沈翌爱笑,比沈翌多了几分朝气蓬勃,此刻的他目光悠远,不知望着何处,也不知正思考着什么,这个年龄的他,正爱思考。

    他时常与沈宁探讨各种问题,因心智成熟,他与其他孩子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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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不到一处,平日也就时不时与沈宁聊聊天,弟弟妹妹闹成一团时,他嫌吵闹,时常躲到一边偷闲。

    沈宁性格好,孩子们都爱黏着他,圆圆刚将梅花交给他,他就被盛哥儿和智哥儿拉到了另一边,两个孩子手里正拿着弹弓,让沈宁指导他们,如何射得最远。

    玩了没一会儿两个孩子就玩腻了,丢掉了弹弓,缠着沈宁给他们讲话本上的大侠。

    沈宁学识渊博,也擅长编故事,不论讲什么,都有种娓娓道来之感,孩子们听得开心,都围在他身侧。

    他尚未变声,声音清脆悦耳,故事也很精彩,孩子们都喜欢他,包括甜甜,甜甜性子腼腆,被圆圆拉去后,才敢光明正大地听故事。她甚至不敢主动与沈宁搭话,只悄悄用崇拜的眼神望着他。

    圆圆则没心没肺的,沈宁编故事时,她时不时插上一句,还会刻意营造氛围,吓唬一下小孩。盛哥儿和智哥儿被她吓得“哇哇”大叫时,她总是笑得很开心。

    一个故事讲完,沈宁有些口干舌燥,直到这时,沈佑才过来,将水囊丢给他。

    几个孩子性子截然不同,饶是如此,聚在一起也玩得很开心。

    他们上午凿冰捉鱼,下午泡温泉,一个个玩得不亦乐乎。陆莹和裴嫣也难得出来玩,便到处转悠了一下,走得也有些多。

    两人体力不行,第二日起床时,腿便有些酸,这一日,她们没敢多逛,孩子们跑来跑去时,她们则坐在藤椅里闲聊,两人很投缘,聚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将裴渊和沈翌完全晾在了一边。

    在他面前,裴嫣都没这么多话,裴渊有些酸,眼神都有些不对,泡完温泉,便不准她们再聊了,直接将裴嫣带走了。

    他们住在山脚下,陆莹却得爬到半山腰,她浑身懒洋洋的,不太想动,“咱们也住下面吧?”

    沈翌屈膝蹲了下来,“上来。”

    陆莹一怔。

    她弯了弯唇,顺从地趴在了他背上,他一直话不多,总是行动多于言语,出嫁前,她根本不曾料到,两人有真心相爱的一日,更不曾料到,他会十年如一日地待她好。

    他一步步背着她,来到了他们的住处,直到进入房间门,他才将她放下来。今日的他,穿了一身绛紫色衣袍,更衬得他五官线条冷硬,周身都透着一股冷冽感,不说话时,犹如不可高攀的谪仙。

    很多人都会被他冷淡的外表吓退,唯有陆莹清楚,他冰冷的外表下,藏着多少温柔与体贴。

    沈翌道:“我帮你按摩一下,再放松放松。”

    他直接将她放到了床上,在她跟前坐了下来,他身材高大,背脊挺得很直,不论何时都犹如笔挺的松柏,那张脸更是说不出的俊美,说话时,眼神异常温柔,莫名的勾人。

    陆莹弯了弯唇,依偎到了他怀中,软软勾住了他的脖颈,“别揉了,早点歇息吧。”

    她嘴上说着休息,却吻了吻他的眼睛,她最喜欢亲他的眼睛,每次对上他深邃温柔的眸时,她心中都软得一塌糊涂。

    明明已经老夫老妻了,于他来说,她的魅力不减当年,她稍微主动一下,他都溃不成军,反应过来时,他早已将她按到锦被中,她一头发丝也倾泻而下。

    她已年近三十,不知不觉间门,退去了青涩,举手投足满是成熟女子的魅力。

    沈翌眸中盛满了她,眸色暗沉,目光专注。他的吻也沿着她的脸颊,落在了她唇上,更深地吻着她。

    时间门一点点流逝着,当初的女孩也变得大胆。她早已不是当初的自己,沈翌吻她时,她不再只是脸红,她也吻住了他。

    她勾住了他的脖颈,热吻一路蔓延,停在了他喉结处,这是她第二喜欢亲吻的地方,每次亲吻时,他都会不受控制地滚动喉结,模样很是要命。

    陆莹轻而易举就会被蛊惑,不明白世上怎么有这样一个人,似乎哪哪儿都合她心意。

    夜那般长,两人的身影不知何时贴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似乎再也不分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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