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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3. 一百二十三 凶手是谁(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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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斩钉截铁道:“人肯定是妻子杀的!”

    语气之肯定,让一众还在猜测的大臣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顺着刘彻的想法往下想。

    连卫青都忍不住问,“何以见得是妻子杀的?”

    刘彻解释道:“这还不容易,前面天幕不是说了吗?公主要救她脱离苦海,她不愿意。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一国公主屈尊降贵帮她一介妇人,正常人都知道顺着杆子往上爬。

    放着青云梯不上,非要回去过苦日子,肯定有诈!”

    卫青:“……”好像很有道理,又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唐太宗时期

    “这也太巧了吧?”李世民语气肯定道:“白天才打了人,晚上人就死了,其中定有隐情!”

    长孙无忌附和道:“陛下所言甚是,臣也这么认为。”

    有人猜测道:“会不会是妻子怀恨在心,谋杀亲夫?”

    “我看不像。”杜如晦分析道:“妻子差点被卖,说明她没有娘家人撑腰,否则丈夫怎敢?也说明妻子不敢反抗其夫,或者说无法反抗。试问一个弱质女流如何能将一个男人打成重伤?”

    “莫非凶手另有其人?”李世民和大臣平日都是商议国事,这种审案断案的事一向都是由大理寺管的,除非有大理寺管不了的案子比如涉及宗室、涉及敌国等才会上报,由李世民和三省六部长官一起商议。

    像这种小案子李世民还真没见过几回,加上说的又是他最感兴趣的宋朝,李世民兴趣颇高,拉着大臣们一起讨论案情。

    此时,房玄龄悠悠道,“怎么不可能啊?”

    众人:“嗯?”

    房玄龄:“谁说女流就不能将男人打成重伤。”

    众人先是一愣,随后恍然大悟,大笑不止。

    尉迟敬德拍了拍房玄龄的肩膀,“老房,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和你夫人一样彪悍的。”

    房玄龄无语道:“敬德上次提到尊夫人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是只有他夫人凶悍吗?在座的有几个敢对自家夫人呼来喝去?

    怕老婆的只有他一个吗?五十步笑百步也好意思。

    李世民看着一众属下相互揭短,笑得直摇头,“玄龄还是这么怕夫人。”

    【在赵凌舒的坚持下,展昭只能带着她前往死者家中。

    平民百姓一般都住开封外城,距离内城越远地就越便宜,相反距离内城越近地越贵。

    意外的,死者家中距离内城并不是很远。

    按照后世的算法,死者的家庭算中产家庭,家中有房有地,还有一间铺子。

    看到男人卖妻,赵凌舒还以为是个输急眼的穷光蛋呢,没想到居然不是。

    来的路上赵凌舒已经了解到死者家中情况,上有双亲,下有幼子,哥嫂俱在,并未分家。

    但巧的是这些人昨日都不在家中,嫂子前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五天前父母去看望嫁到隔壁村的妹妹,至今未归,大哥则是三天前外出收账去了。

    据死者妻子说子时过后丈夫就一直喊疼,疼得脸色发白、浑身冒冷汗,她看丈夫实在难受就连夜去请大夫,谁知大夫请回来后,丈夫已经没气了。

    赵凌舒已经认定这桩案子不简单,太过巧合的案子往往就是人为。

    死者家中已经被围了起来,官差衙役正在维持秩序。

    包拯看到展昭居然带着赵凌舒一起过来,眉头紧皱。他把展昭拉到一旁,低声问道:展护卫,你怎么把公主带来了?

    本府只是让你去公主传唤动手的家丁。

    展昭无奈道:公主非要过来,卑职也没办法阻拦。

    二人正说着话,突然听到公孙策的惊呼声。

    包拯循声看去,只见刚才还在马车上的公主不知何时溜到公孙策身边。

    看两人的样子,似乎是公主想对尸体出手,而公孙策不许。

    包拯连忙赶过去,说:公主千金之躯,实在不宜出现在此。此乃案发现场,公主应该回避才是。

    赵凌舒:你们不是认定人是被我公主府的人打死的吗?事关公主府,本公主当然有权了解事情经过。

    再说了,昨天公主府的家丁不过是打了他几拳而已,他走的时候可没事,怎么过了一晚上就重伤而亡?

    我看分明是有人想讹诈本公主。

    都给本公主让开,本公主要自己看个究竟。

    赵凌舒挥开挡在她前面的人,终于看清了躺在担架上的死者,确实是昨天的男人。

    男人身上很多淤青。

    赵凌舒看了看简陋的验尸工具,下意识后退了两步,不做好全身防护她可不敢碰尸体。

    她转头看向仵作:他身上的致命伤是哪里?

    仵作畏于赵凌舒的气势,老实答道:死者腹腔有大量积血,是被人大力击打腹部造成,死者腹部的淤青就是致命伤。

    死者的妻子也说了,公主府的家丁打了死者腹部好几拳。

    赵凌舒:只有这些伤?其他地方都没伤?

    仵作摇头:并未看到有其他伤势。

    赵凌舒语气肯定道:那这里一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他是被人打死后挪过来的。】

    大秦

    太过巧合确实只能是人为,秦始皇对此深有同感。

    “何以肯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在天幕出现之前,大秦连纸都没有,更别说这种题材的小说了。秦始皇坐拥四海,每天日理万机,哪有空看底下的官吏是怎么断案的。

    头一次听到这种题材的故事,加上顾清瑜念得抑扬顿挫,不知不觉中,秦始皇听得入迷了。

    甚至将心中的疑惑脱口而出。

    话刚出口,秦始皇就后悔了,怎么可以被天幕牵着走呢!

    失策失策。

    好在在场之人也同样困惑,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秦始皇望着顾清瑜手里的小说若有所思,将断案经过编写成册竟如此引人注目?

    区区一部《包公案》就能造就包拯青天的美名,此后代代相传,甚至到了将之奉为神的地步,果然不能小觑。

    而且他还从中发现了“法”的痕迹。

    “儒”被秦之后的各个朝代尊崇,用来治国,他用“法”肯定也可以的,只是没用对方法。

    更何况后世已经给出了答案——依法治国。

    法制是可行的。

    或许天幕这回所讲的内容就是一个契机。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

    不是案发现场?为什么?

    难不成是他想错了?刘彻皱了皱眉,挥退了扇扇子的宫人,端坐直身子,他倒要看看这个案子有什么玄机。

    宋仁宗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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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祯一开始也觉得是妻子干的,但如果案发现场不是家里,凶手是妻子的概率就很低了。

    “包爱卿,此案你怎么看?”

    被点名的包拯在同僚们羡慕嫉妒的视线下,淡淡道:“未经审讯,臣不敢妄言。”

    赵祯:“……”猜猜都不行吗?

    还是书里的包拯更有人情味一点。

    现实中的包拯只会喷他,喷大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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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诧异道:公主何出此言?

    赵凌舒说:他如果是死于内伤,应该会吐出大量的血,可这屋里可没多少血。

    出血量多且出血速度快的内出血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死亡,如果出血量较小、出血速度也不快的话,一般是不会致死。

    家丁打得那几拳根本不足以造成致命伤。

    屋中虽然凌乱不堪,但是血迹极少,只有被褥枕头沾了点血迹而已。

    最关键的是妻子说子时的时候男人才开始喊痛,子时就是现代的23点,这个时间在现代可能夜生活才刚开始,但在古代已经进入梦乡好几个小时了。

    睡觉肯定不会穿着出门的衣服吧?

    子时男人喊痛,大晚上的,家里又没有其他男人,妻子第一个想到的肯定不是去找大夫。她想的肯定是先缓解丈夫的痛苦,比如烧水热敷什么的。

    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去找大夫。

    算这段时间花了十五分钟好了,也就是古代的一刻钟,妻子子时一刻去找大夫,来回花了半个时辰,四刻钟。

    也就是说妻子是子时五刻回来的,而那个时候男人已经死了。

    说明男子死的时间是在子时五刻之前,换成现代时间就是23:15之后,01:15点之前。

    而现在是辰时四刻,早上8点钟。

    如果才死了八个小时左右,尸斑不应该是这样才对。

    尸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尸斑形成的最初阶段叫做坠积期,一般在死亡12小时后开始出现,死后56小时内达到明显可见。

    这个阶段的尸斑被按压后会褪色或者消失,停止按压后尸斑会重新出现。

    尸斑发展的第二阶段叫做扩散期,从死亡后发展到扩散期约需要8小时,可延续2632小时。

    这个阶段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渗透到周围组织,此时按压尸斑已经不能完全消失,只能稍微褪色,停止按压后尸斑恢复原色也很慢。

    到第三个阶段时,怎么按压尸斑都不会再改变颜色,也不会消失,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也不会转移。

    死者如果才死了八个小时左右,尸斑应该刚进入扩散期,甚至可能还没到扩散期,按压尸斑可以达到褪色和消失的效果才对。

    但死者的尸斑更像是进入扩散期好一阵了。

    由此,赵凌舒推测死者在子时之前就死了,妻子在说谎。】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又支棱起来了,“朕说得没错吧!妻子果然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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