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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章 庄晓梦的青梅竹马(第1页/共2页)

    第9章 庄晓梦的青梅竹马

    打扫干净宿舍后,四人一起出了门,去学校的超市购买生活用品。

    牙刷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毛巾、脸盆、水桶、刷子、衣架、晾衣杆、床单、被套、枕头、枕巾……

    公孙瑾一边盘算着遗漏的生活用品,一边想着自己剩下的余额。

    “我女朋友也在这个学校,我们约好了一起出来吃饭。”

    “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她宿舍里的室友都很nice的!”

    林辉挑了挑眉。

    “那感情好啊,也给我介绍一个。”

    唐福林乐呵呵地道。

    他是小地方来的人,高中就是闷着头刷题,也就是小镇做题家。

    在班上成绩不拔尖,长相又不帅,也没什么特长,在班上自然没什么存在感,也没有女孩子喜欢。

    到了大学,没有父母的管束,他也是想要谈一场恋爱的。

    林辉只是笑了笑,说能不能成要看他自个儿。

    欧阳瑞虽然没说,但心里也是期待的。

    “公孙,你呢?”

    林辉旋即看向公孙瑾。

    “可以啊,我没意见。”

    公孙瑾玩着手机,头也不抬地道。

    “你长这么帅,肯定不缺女朋友吧?”

    唐福林忍不住问道。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三人彼此对视了一眼,有些诧异,但也没多问。

    林辉给女友发了消息,约好了时间,然后四人一起出了门。

    林荫道上凉风习习,拂去了盛夏的燥热。

    青春靓丽成群的女学生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白花花的大长腿,很是吸睛。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都是很会打扮的。

    而大一的学生刚从高中升学上来,单纯且朴实,不会化妆,甚至有很多都没有谈过恋爱。

    很多从小地方和偏远农村来的女孩子,没见过大世面,素颜出面,也不会穿搭,一眼看上去甚至有些土气,走在人群里甚至会自卑。

    但是在大学度过一年后,她们就会向那些从城里来的漂亮女孩们学习穿衣打扮。

    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的着装和形象,也改变一直以来的观念,甚至价值取向。

    就像粗制的泥坯被打磨成精致的瓷器。

    “那腿,很哇塞唉。”

    欧阳瑞的眼睛总是忍不住看向那些女生的腿。

    一旁的林辉则一本正经地和他讨论着,哪个女生的腿型最好看。

    “那种内八的,一般都是坐姿不端正,喜欢跪坐。”

    “那边那个女孩子挺好看的,腿又直又长。”

    唐福林则有些腼腆,没好意思交流,但眼睛也会忍不住被那些漂亮女孩吸引。

    公孙瑾戴着耳机听着歌,一直没什么话讲。

    新生报到的日子格外热闹一些,招新的社团成排地支起帐篷摆摊。

    汉服社的女孩子们穿着襦裙,化了很考究的古妆,编了发髻。

    男孩则穿着白色的大氅,手里拿着洞箫吹奏着。

    还有学姐用古筝弹奏着曲子,是公孙瑾记忆中没听过的,想来是这个世界独有。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围了好几圈,都在拍照和录视频。

    书法社的学长们提着毛笔,神态专注,写着楷书。

    一旁还有人专门帮忙研墨。

    舞蹈社的几个男孩打扮得很朋克,跳着街舞,伴奏公孙瑾也没听过,只知道是韩文夹杂着英文。

    旁边不时有女生拍照,顺带鼓掌,笑意盈盈。

    动漫社的女孩子们cos成了金克丝和阿狸,时不时有男孩子过去合影。

    英语演讲社和学生会的招新队伍,也排了两条长龙。

    临近大三的学生们为新生分享着自己大学四年的安排和学习经验。

    不论是考研还是准备工作,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顺带推销一些需要付费的考研资料。

    欧阳瑞和唐福林去了动漫社和cos金克丝的小姐姐合影,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

    林辉也和音乐社一个唱着民谣的学姐相谈甚欢。

    他在女孩子面前总是妙语连珠,将那个学姐逗得捧腹大笑。

    而且他长得帅气,衣品也好,典型的富家公子哥。

    那女孩目光迷离,脸颊微醺,和他聊得正起劲。

    分开的时候还加了联系方式,准备有时间就约出来玩。

    总之,热闹是很热闹的,但和公孙瑾没什么关系。

    公孙瑾只是站在树荫下等着他们,默默听着歌。

    没一会儿,就有一个女孩子跑过来,笑吟吟地道:“小哥哥,伱有女朋友吗?”

    “我替我室友要一下你的微信?她不好意思。”

    说罢,那女孩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女孩。

    那女孩捂着脸,有些害羞地转过身。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很平静地回复道,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她。

    “好的,打扰了。”

    那女孩又笑嘻嘻地回到了室友身边,两人走的时候,还在对公孙瑾行注目礼,眼睛恨不得从眼眶里蹦出来,飞到他的脸上。

    事实上,不止是她们,把目光放在公孙瑾身上的人很多。

    每过一会儿就有人过来,问他要不要加入社团,或者索要联系方式。

    唐福林问他有没有感兴趣的社团,公孙瑾说没有,因为他要忙的事情很多。

    ……

    另一边,女生宿舍。

    易凯蒂精心打扮了一番,对着镜子涂着南瓜色的口红,补了补粉底,将头发绾到耳朵后面,然后戴上了遮阳帽。

    肩上带着一个小挎包。

    “我男朋友说要请我们宿舍吃饭,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去?他们宿舍男生都不错,可以认识一下。”

    易凯蒂一说起自己男朋友,眼睛里就像是有星星在流转。

    “婷婷,雪彤,你们要不要陪我一起?”

    “可以啊。”

    刘婷是个留着短发,衣着普通的女孩,脸上也没什么妆容。

    白色短袖搭配灰色牛仔裤,长相不算漂亮,也不算难看,脸有些圆,下巴有些肉感,皮肤很白。

    王雪彤则留着一头波浪卷发,还有一双妩媚的丹凤眼,嘴唇也很是性感,尤其是涂上火红的口红之后。

    她长得比刘婷好看一些,身材也非常好,算是大众认知中的美女。

    “晓梦,你去吗?”

    易凯蒂最后看向了宿舍里最不爱说话的女孩。

    庄晓梦只是摇头,低着头看着手机里的一本小说。

    她是宿舍里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皮肤白得像细腻的雪,乌黑柔顺的头发垂落,隐约露出白皙的耳朵。

    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是浓密,像是柔软的天鹅绒。

    樱粉色的唇像是沾染了露水的娇嫩花瓣。

    只是看着她,就会自惭形秽,忍不住生出自卑的情绪。

    看似朴素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在她身上显得格外清新。

    用白月光形容这样的女孩子,再合适不过了。

    “你在看什么书啊?这么好看?”

    刘婷凑过去看了看,不禁有些好奇。

    “开到荼靡花事了。”

    庄晓梦淡淡地道。

    “荼靡?”

    “一种花,荼靡是在春天开得最晚的花。在佛家典故中,荼靡花开过之后,人间再无芬芳。”

    庄晓梦耐心地解释道。

    这是她来宿舍之后说的最多的话。

    这个叫做“被拐走的牛马”的作者,虽然笔名很敷衍,但写的小说着实有让她惊艳到。

    “一丛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

    “开到荼靡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

    这首叫做《春暮游小园》的诗,给她的感觉就很不一般。

    能写出这样诗的作者,一定是有不俗的底蕴。

    就连小说里那些看似艳俗的桥段,也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复杂的人性,对人心的剖析之精妙简直令她拍案叫绝。

    “行吧,那我们先走了。”

    易凯蒂看了她一眼,倒也没强求。

    三人一起出了宿舍,一边走,一边说着关于庄晓梦的事。

    “我感觉她特别高傲呢。”

    “是的,有种谁都瞧不起的感觉。”

    “没办法,谁让人家漂亮呢?”

    刘婷笑着道。

    一旁的王雪彤却是不以为然地翻了翻白眼。

    两个宿舍的人最终在校外西门聚集。

    “辉辉!”

    易凯蒂一看到林辉,就小跑着过去,扑在了他怀里,软软地撒娇。

    林辉则轻轻搂着她,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

    唐福林和欧阳瑞在一旁看着,不禁有些羡慕。

    “他有女朋友了,还出去撩啊。”

    唐福林想起了他之前和音乐社学姐撩得起劲的样子,忍不住小声说道。

    一旁的欧阳瑞推了推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别乱说。

    唐福林讪讪笑了笑,看了看跟随在易凯蒂后面的两个女生。

    在看到王雪彤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顿时移不开眼了。

    王雪彤很会打扮,而且身材特别好,酒红色的短袖加上黑色短裙,永不过时的搭配。

    胸脯挺翘,腰臀比也堪称完美,修长的腿上还穿着丝袜,魅惑感十足。

    从小地方来的唐福林,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会打扮的女生,一下子被迷得找不着北,眼睛一直盯着人家看。

    王雪彤凑到了刘婷耳边,小声说着什么。

    然后两人一齐笑了起来。

    “别盯着人家看了,很不礼貌的。”

    欧阳瑞又推了推唐福林。

    唐福林这才反应过来,不禁有些脸红。

    王雪彤打量了一番唐福林和欧阳瑞的打扮,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微不可查地撇了撇嘴,心里有些失望。

    打量了林辉一番后,眼前倒是一亮,颇有些兴致。

    于是很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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