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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章:虫哥的规矩(第2页/共2页)



    「你就是刘崇,人称虫哥?」

    刘崇怒道:「是我。我tmd怎麽不记得跟你这货有仇?难道我失忆了?」

    终于找到正主了。

    老默冷冷一笑道:「是你就好,我问你,你手下是不是有两个叫牛浪和马五的小弟?」

    刘崇点点头道:「是有这麽两号人,怎麽?他们得罪你了?」

    老默点点头道:「的确,他们把我女儿卖了。我今天过来,只想找回我女儿。还请虫哥高抬贵手,把我女儿还给我。要多少钱?您开个价。」

    原来如此,众人总算是明白了。

    心想,这几个家伙也够大胆的,竟敢跑到这里来找女儿,这不是找女儿,这是找死啊!

    刘崇一听就笑了。

    「原来是这样啊!你这个当父亲的也真够伟大的。不过不好意思,我们的货从来不往回卖,给多少钱都不行,这是规矩。」

    好家夥,连情况都不了解一下,直接就拒绝了。

    老默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过,还是低声下气的说道:「虫哥,你也不问问我愿意出多少钱吗?我不想跟你们结仇,只要你开价,多少钱我都愿意出,怎麽样?」

    刘崇笑了:「呵呵,你看我是缺你那三瓜两枣的人吗?干我们这一行的就是这样,货从来不往回卖。

    要是不守这规矩,我们早就混不下去了。所以,你给再多钱也没有用。」

    货一旦往回卖,会担很大风险的。比如苦主会报警什麽的。所以干人贩子的,从来不把货往回卖。这是死规矩。

    要是往回卖的话,那就不是人贩子了,是绑架犯。

    老默一看这家伙嘴那麽硬,也是很无奈。

    连忙扭头看着公仔强,拱手说道:「强哥,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你们卖了也不值什麽钱的。

    我只是想花钱买回我女儿而已,为了找回我女儿,我从大陆找到了这里。

    我真的愿意花钱的,花再多钱我都愿意。还请强哥成全。」

    公仔强摇摇头说道:「对不起了,老默兄弟,阿虫的生意我从来不管,更不过问。所以你这个忙我怕是帮不了你了,真的很抱歉。」

    这家伙说的挺好听,说出来的话,却是那麽的冰冷绝情。

    老默深呼吸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他也只能搏一把了。在这种地方要是不拉虎皮扯大旗,估计今天他们想从这里走出去都难。

    老默再次拱手说道:「强哥,我认识豪哥和乐哥的,要不我去找他们一下,让他们来跟您谈。」

    「碰……」

    公仔强一巴掌拍在了座椅的扶手上,愤怒的站了起来。

    本来他一直坐在这里看戏的。听到老默的话,他彻底愤怒了。

    「老默,你拿乐哥和豪哥来压我是吗?」

    「我……」

    老默懵逼了。他拉虎皮扯大旗,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效果。

    他又哪里知道?公仔强一直不服跛豪的。当年,跛豪的那条跛腿,都是因为公仔强被打断的。

    只是世事变化。

    为了利益,为了稳定,他们才不得不在九龙城共同生存而已。

    表面上,豪哥是比他强哥牛逼,因为他跟乐哥是好兄弟。

    但事实上,强哥从来就没有服过那个跛脚豪。

    老默不懂得这里面的弯弯绕。

    雷洛说过,在香江白他雷诺第一,黑他跛豪第一。

    老默就认为,搬出跛豪可以压公仔强一头。

    没想到,却事得其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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