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了些。
后来,森林便在家中住了下来,大部分时候都是汤秉文在照料,哪怕他工作忙得要死。而庄斐无聊时会逗它两下,忙起来时,任它在书房外怎么挠门都不理。
没办法,这猫不够讨人喜欢,性子有些阴晴不定。庄斐有提议过给它找个老师训练一下,被汤秉文否决了,一个是嫌浪费钱,一个可能是这猫挺会看人,对上汤秉文时倒挺乖顺的。
真是个两面三刀的小家伙,可是有用么,最后汤秉文还不是把它给丢了。
庄斐望着在猫窝里打滚的森林,嗤笑了一声,笑着笑着又笑不出来了,汤秉文把她也给丢了。
所以汤秉文哪里是什么好人,和这条猫一样,都是口蜜腹剑的玩意儿。
两人是在大学时认识的。那时庄斐在校外和一群朋友吃饭,酒过三巡,一朋友便开始飘了,挥舞着手臂跟癫痫似的。
穿着制服的汤秉文端着汤碗过来时,朋友刚好一臂打上他的手,惹得他手一抖,大半碗汤都洒那朋友身上了。
见状,汤秉文忙不迭地哈腰道歉,可朋友不依。他本就是个暴脾气,喝了酒后尤甚,扯着嗓子就开始骂人,给人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
庄斐不爱多管闲事,便靠在椅背上看热闹。她看那服务员挺年轻,紧抿的嘴唇在微微颤抖,估摸着挺难堪的。
看着看着,庄斐忽然觉得有些没劲,将脸别向了一旁。
恰逢此时,耳边忽然传来了清脆的玻璃碎裂声,惊得庄斐又回了头。
朋友正抄着碎了底的啤酒瓶,涨红着脸指着服务员,身边一群人也都大声起着哄,看热闹不嫌事大。
包厢在二楼,位置又挺偏,吵得再激烈也没人留意。汤秉文被逼得连连后退,眼底的怒意一点点漫了上来,一路退到茶柜旁,背在身后的手反握住了花瓶颈。
只有庄斐的位置,能看到那只手具体做了什么。她也能料想到,下面将会发生什么事。
她不太想惹麻烦,毕竟真出了事,她也得进局子被调查。于是她上前抓住朋友的手腕:“郑哥,给我个面子好不好,咱们坐下来继续吃饭嘛。”
朋友将注意力移过来时,庄斐趁机和服务员使了个眼色。于是那人匆匆跑了出去——他急得都忘记松开手里的花瓶,回过神来时,它已经在走廊上碎了一地。
但至少,终于有其他工作人员被引来了,这事儿也算是勉强平息了。
后来,庄斐无聊问起他过去的恋爱经历。汤秉文说,他之前没喜欢过任何人,但那天庄斐向他使了那么个眼色时,他忽然明白了心动是什么感觉。
庄斐觉得好不爽,原来这人早就喜欢自己了,亏她还浪费了这么长时间这么多心思。
但接着汤秉文又说,赔那个花瓶花了他一个月的生活费,给他心疼到不行。
在这种气氛下,还能一本正经地提到这一茬,庄斐瞬间释然了。像这样的人,就算喜欢自己也不可能主动去追的,被追了那么多回,偶尔自己主动一次也挺有意思的。
尽管那天汤秉文心动了,但是庄斐没有。她就是觉得这男生挺好看的,但也仅限于此,毕竟又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样貌,能让人一眼误终生。
但很奇妙的,就那么一眼,她忽然发现过此前从未留意过的这个人,突然出现在了她身边的每个角落。
在奖学金颁发仪式上,她看到了汤秉文,才知道两人居然是同校。然后便是无尽的偶遇,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她总能一眼看到汤秉文的身影。
高高瘦瘦的,眼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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