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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11(捉虫)(第2页/共2页)

sp;老人端起饭碗,疑惑的四下张望。

    忽而后颈一沉,眼前景色发黑,他头一晕仄偏到地上。

    程姑娘在摘花。

    春日又到,程府院子里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杏花,花团锦簇,远远望去花枝摇曳,大半坠在水池上。

    “程家妹妹,今日的策论也要靠你了。”

    纤细手指摇着花枝,花瓣落了程姑娘满身。她懒懒睨了神色焦急的锦袍少年,扬了扬自己绑了绷带的手臂,幽而叹气,

    “吕哥哥,你也该自己学学怎么写策论。总不能回回叫我替你抄书写策论,难道日后科举也要靠我替考?”

    吕凌云眉头一挑,露出一个得意微笑。

    他牵住程姑娘的手,深情款款道,

    “你是我未来的妻子,妇随夫唱。京城水土养人,我日后定不让你玉殒香消。”

    少年的个头略矮小,穿锦衣披玉袍,笑时一双眼弯三分正好,若春晓正黄富贵花开正茂。

    他的靴子材质特殊,由蜀锦兽皮合力扎成,京城除却皇室,吕凌云的这双“踏凌云”算是皇城根独一无二的殊荣。

    程姑娘盯着“踏凌云”良久,吕凌云便洋洋自得道,“怎样,好看吧?来日我托内务府给你来一双怎样?”

    少女并未附和,垂眼时眼神阴沉。

    程姑娘没有像往常那样与吕凌云浓情惬意,反而下意识反掌打在吕凌云手上。

    “啪!”

    清脆的响声后,吕凌云手背被打的通红。

    这声音乍听着像极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他下意识捂住自己手时,少女已然调整好情绪,长睫垂下时完美转过阴森的、像看死人的冰冷目光。

    吕凌云从没受过这样委屈,当即发怒要踹在少女身上,却被表兄拉住臂膀。

    青年人神色沉沉,唯唯诺诺道,“凌云,这样不好。”

    名为表兄,读作沙包。

    这位表兄是从南州逃难来的倒霉蛋,父母双亡,特来苏府投奔苏父这个亲戚,也可以称作“吃白饭的苏岚代餐”,被迁怒一脚踹在小腹,疼的冷汗津津。

    杏林有风在动,吹的树枝摇曳摆动,像许多人在杏花树上伺机而动。

    不等吕凌云发难,程姑娘率先虚弱捂住自己绑了绷带的手臂,娇娇弱弱的捏着嗓音撒娇,

    “吕哥哥,你方才碰疼我了。”

    少女撒娇时比天边白云柔软,又似她常常送人的民间蜜糖般甜腻,细细听去却会觉得有些体贴乖巧到怪异的地步。

    吕凌云从不怀疑少女眼中钦慕真假。

    女人在爱情面前都是蠢的,给点甜头就会被男人牵着鼻子走。何况论家世、财力、地位,清平县主除却他哪里还有更好选择?

    大辰从无女子入仕前例,哪怕女儿家如何惊才艳艳、颖悟绝伦,不过是给家里或夫家填一点半点好名声。

    一个聪明的女子对他心怀爱慕、哪怕隔着家族血海深仇也对他至死不渝——吕凌云心底总会有一种隐秘的得意与快活——可惜清平县主这般喜欢舞刀弄枪,并不符合大辰普遍赞颂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恐怕不是妻子最佳人选。

    吕凌云真正喜欢的,是那种弱柳扶风的娇弱之美,最好三寸金莲、体贴小意的南州瘦马,娇媚抬眼间与人厮混。

    但瘦马的地位太低贱,不适合做妻子,他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与清平县主订亲。

    吕凌云小算盘打得噼啪作响——反正程家如今只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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