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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20(第2页/共2页)

里也有专门的厨师,可云笙在家,他总是下厨。

    “爸爸,我决定去法国了。”

    “改变主意了?”上次聊过后云峰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不想去就不去吧,高兴最重要,法国也的确太远了,他又不可能扔下公司去陪她。

    “嗯,哥哥说会陪我一起去。”云笙脸上的笑容根本遮不住,嘴角想往下压都不行。

    “他也去?”云峰这下是真震惊了,“他不是还在读大学吗?”

    “他去法国留学。”云笙心里像是揣个小太阳,给了她无限勇气,哪怕现在去法国都没问题,和哥哥在一起,去哪都可以。

    云峰擦了擦手,“陆家能答应吗?”

    云峰没想到陆承宣能为了笙笙做到这个地步,听说陆承宣已经接触自家公司了,要是去留学,那不是不能在公司帮忙。

    也怪不得笙笙愿意为了陆承宣放弃前途,这两人好的连云峰也不知道说什么。

    “应该可以吧,哥哥从不骗我。”

    “好,既然会去,那最近就好好准备。”云峰点了点头,这样也好,起码没让笙笙放弃这次机会。

    陆章一回来就被陆承宣请到了书房,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陆章解开领带,“有工作处理不了?”

    陆承宣坐在他对面,“不是工作上的事,是我,爸,我想去留学。”

    “这个时候去留学?”陆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啧叹了声,“笙笙要出国了?”

    陆承宣笑了起来,抬手抓了把头发,难得在陆章面前露出不自在的神色,“爸,您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滚你,臭小子,你现在眼里还有我和你妈吗?之前商议说去留学的时候你说了什么还记得吗?”

    小洲高中就跟着爷爷奶奶去了加拿大读书,这个圈子里人人都去留学,出去见见世面,多交些朋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陆承宣倒好,他们才提了一嘴,就斩钉截铁的拒绝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要让陆承宣去卖身。

    “爸,您别太生气,往后还有更生气的,我怕气着您。”陆承宣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了。

    “出息,要去哪?”陆章哪能不清楚他,这么多年了,再不理解也理解过来了,倒和杜烟的心态有点像了。

    “法国,笙笙收到了法国芭蕾舞团的邀请函,她为了我不肯去,如果不是别人告诉我,就错失这次机会了。”陆承宣说这话的时候还挺嘚瑟的,在这么重要的机会之间,笙笙选择他,陆承宣能不嘚瑟吗?

    陆章挑了挑眉,“笙笙的芭蕾天赋挺高,小丫头才十六岁就收到法国芭蕾舞团的邀请函,的确是块材料。”

    陆章虽然没学过芭蕾,但笙笙在陆家住了几年,家里也了解了些芭蕾相关常识,这个舞团在芭蕾界地位不俗。

    “所以不能错过这个机会,爸,您会答应吧?”陆承宣对此还是有信心的,爸妈对他的决定向来不横加干涉。

    “我不答应你就不去了?”

    “会去,只不过还是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可以去啊,不过有个条件……”

    陆章还没说完,陆承宣就很上道的说:“我知道您看上了法国的红酒产业,想要分一杯羹,我可以试试。”

    陆家有高档餐饮行业,一瓶好的红酒也很重要。

    陆章打了个响指,“不愧是我的儿子,聪明,既然这样,那我就答应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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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当初用笙笙拿捏住了陆承宣,给自己找了个得力的帮手,要不然像小洲一样跑去加拿大,还非得往娱乐圈闯,他的头要大了。

    “谢谢爸。”

    陆家的家庭氛围很好,陆章和杜烟从小培养两个儿子的独立自主能力,很少干涉两人的决定,除非两人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偏移,才会出手矫正一二。

    “你也得和你妈交代一声。”不过他猜杜烟不会反对,甚至可能举双手双脚赞成,在杜烟眼里,笙笙早就是亲女儿了。

    “好的,我现在就去和老妈说。”陆承宣心满意足的离开。

    杜烟晓得笙笙可以加入舞团比陆承宣还要高兴,怎么可能会反对,“我就说了,我们家笙笙啊是芭蕾天才,以后肯定是全世界最厉害的芭蕾舞演员,今天晚上要加餐,奖励笙笙。”

    云笙被杜烟夸的不好意思,“多亏了杜姨的鼓励,要是没有杜姨的鼓励我才没有今天,所以最该感谢的是杜姨。”

    “哈哈哈,笙笙的小嘴就是甜,我喜欢听,敲定了什么时候去吗?”

    “一个月后,今年过年可能就不在家过了。”

    “没事,有小宣陪着你,你们两个一起过年也好。”陆承宣肯定要下个学期才能入学,但可以先过去,慢慢安排。

    孩子大了就要展翅飞翔,不可能永远困在父母身边,等笙笙和小宣离开,家里三个孩子就都出门闯荡去了,既欣慰又失落。

    这件云笙纠结很久的事,就这么轻松的被陆承宣解决了,并且是完美的解决,她不用放弃前途,也不用和陆承宣分开。

    两人开始积极的准备,云笙从宁城芭蕾舞团辞职,走之前请舞团的领导吃了顿饭,如果没有舞团,云笙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这个机会。

    云笙是从宁城芭蕾舞团出去的,一样是舞团的骄傲,所有人都衷心的祝福她,希望她能越飞越高,未来成为宁城芭蕾舞团的一块活招牌。

    云笙还去找了一趟袁妙兰,问她为什么要告诉陆承宣这件事,如果她不说,陆承宣不会知道,她当然也就不会去法国。

    袁妙兰倒是很坦诚,“你走了比赛的名额就是我的,我既然已经得到,就不会再失去。”

    云笙能去法国芭蕾舞团袁妙兰当然是嫉妒的,可是嫉妒过后又觉得没意思,云笙这个年纪能得到全球顶尖舞团的青睐,足以说明她的天赋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她嫉妒也没用,拍马也追不上。

    可是当得知云笙不去时,袁妙兰开始慌了,生怕云笙会和她抢之前那个比赛名额,她不知道云笙有没有和陆承宣说,她只是想赌一把,法国芭蕾舞团她是不奢望了,她只希望能保住这个名额。

    “法国芭蕾舞团多好的机会,多少人想要还没有,你别不知好歹。”袁妙兰瞥开视线,人只会嫉妒比自己好一点点的人,当那个人和自己差太多,就很难嫉妒起来了。

    云笙笑了,“谢谢你,也祝你比赛取得好成绩。”

    不管怎么样,这一次,她的确该和袁妙兰说一句谢谢,如果不是她,现在也没有这么完美的结果

    走之前云峰找了一趟陆承宣,交了一张银行卡给他,“我给了笙笙一部分生活费,但怕全放在她那被她弄丢,剩下的一部分就给你吧,小宣,帮我好好照顾她。”

    陆承宣没拒绝,哪怕不用云峰的钱云笙也不会缺钱花,但他和杜烟是一样的心态,该是云笙的,就得是云笙的,等云笙出国再回来,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云叔叔放心,我会的。”

    “要是有什么事和我联系,笙笙和我不亲,但她始终是我女儿。”云峰倒是想自己照顾,可是早就已经失去了这个资格。

    所谓一步错步步错。

    陆承宣点了点头,保证道:“有我在,笙笙不会出什么事。”

    两人对视一眼,哪怕什么都没说,却都明白对方心中所想。

    云峰笑了笑,“也好,也好啊。”

    十一月,云笙和陆承宣启程去法国,去闯一闯更大更精彩的世界。

    好在陆承宣有先见之明,之前就教了云笙法语和英语,偏偏她的法语还比英语好点,也是巧了,到法国之后陆承宣又深度的教了教她,再加上逐渐融入舞团,她的法语也比一开始流畅了很多。

    大概是她年纪小,舞团里的人很照顾她,这个舞团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芭蕾舞者,当然也有同胞。

    杨姗今年26岁,来自湖城,现在是舞团的独舞演员,距离首席演员一步之遥,却也是最难跨越的鸿沟,她第一次见云笙就觉得亲切,在异国他乡见到同胞,一句话都没有说,就天然的拉近了关系。

    杨姗拿她当妹妹,多次指点云笙,带着云笙认识朋友,在杨姗的帮助下,云笙很快适应了舞团的生活,在交流切磋之中,进步的飞快。

    陆承宣也顺利入学法国巴黎商学院,一边学习,一边摸索这边的商业渠道,打算在法国打开承洲集团连通世界的一道口子,但道阻且长,得慢慢来。

    两人虽然在异国他乡,可只要在一起,为了各自的目标共同努力,就觉得安心。

    云笙加入舞团没多久就参加了舞团的演出,偶尔也要跟随舞团去其他国家演出,陆承宣有时跟着,有时不跟,但哪怕分开,也没让云笙觉得失落,因为她知道陆承宣始终在她身边陪着。

    云笙从群演开始跳起,然后是主要演员,十七岁时,就已经凭借出色的能力跳到了独舞演员的位置,和她交好的杨姗感叹于她的天赋和努力。

    两人差了十岁,杨姗还是独舞时,云笙就已经迎头赶上了,她一点也不怀疑说不定云笙成为首席时,她还在原地踏步。

    在芭蕾界,努力的人很多,可是极高的天赋是可遇不可求的,天赋决定上限,努力决定下限,云笙将天赋与努力汇集于一身,想不出头都难。①

    这也难怪舞团会在她才十六岁时破格录用她,自从她进入舞团,舞团对她也多有照顾,天赋高的人,在哪里都吃香。

    自从进入舞团,云笙从来没有请过假,哪怕过生日那天也因为有演出加练到十点,回去后和陆承宣简单吃了顿晚饭,刻苦已经被云笙刻在了骨头上。

    哥哥为了她来到万里之遥的异国,云笙绝不会给自己半点退路,她的目标是舞团首席,并且她想做舞团历史上最年轻的首席。

    舞团历史上最年轻的首席是19岁,一个很优秀的前辈,已经退役,她想打破这个记录,时间不多了,就得和老天爷抢时间,一秒掰做十秒用。

    但这一次,云笙向舞团请了半天假,因为马上就到她十八岁生日,陆承宣说准备了一个惊喜给她,毕竟过了十八就成年了,这个生日还是蛮重要的,她也想和陆承宣好好过个生日。

    她很期待哥哥为她准备的成年礼物。

    第 16 章

    陆承宣在舞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 虽然两人平常很少在这里住,云笙要练舞, 他要忙学习和工作,偶尔就是来这里做顿饭吃。

    陆承宣做饭的手艺自从出国后就突飞猛涨,堪比家里的厨师,云笙觉得他真是无所不能,就是大罗神仙也没他厉害,以后谁能嫁给他真是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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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一年多,云笙越发离不开陆承宣,她的世界好像被陆承宣给包围了,一想到她满了十八岁哥哥就会谈恋爱,心里怅然若失, 她真的舍不得哥哥。

    可她也知道, 如果哥哥有了女朋友还黏着哥哥,是很让人讨厌的,到时候她只能尽力克制了。

    真希望哥哥能晚点找女朋友,或许她……

    云笙站在门前深吸一口气, 算了,不想这么多,还是先保持好心情, 度过今天这个生日吧。

    云笙推开门, 笑容满面的进去, 却没看见人, “哥哥, 我回来了。”

    她走到厨房, 已经到吃午饭的点了, 她还以为哥哥会准备一大桌子好菜, 可厨房居然是空的,真奇怪,难道是去外面吃吗?

    “回来了。”陆承宣从卧室出来,拉上卧室的门,“那走吧。”

    “去哪?去外面吃饭吗?”云笙从厨房出来。

    “嗯,先去外面简单吃点,再带你去个地方。”

    “那要不要换衣服?”她今天穿的简单,出去玩应该要换一件漂亮的小裙子吧。

    陆承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不用,就这样挺好。”

    云笙努了努唇,点头,“好。”

    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两人出门,陆承宣说简单吃点就真是简单吃了点,而且只让云笙吃了半饱,只要不饿就行。

    之后陆承宣拉着云笙来到一家装修奢华的婚纱店,没错,婚纱店,云笙奇怪了,怎么会来婚纱店。

    “哥哥,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一眼扫过去,都是各式各样的婚纱,在灯光下,婚纱闪闪发光,美的不可方物,怪不得这么多人向往婚纱。

    “没错,去换衣服。”陆承宣对着来人打招呼,将云笙推给了店员。

    云笙稀里糊涂的跟着她们走了,满脑子浆糊。

    当看见她要穿的衣服时,她才把一颗心放下,看来是她想太多,不是婚纱,是一件很像婚纱的粉白色洛丽塔,层层叠叠的裙摆,上面绣了各式各样的铃兰花,裙摆上还挂着像铃兰花的小铃铛,珍珠水晶的点缀让这款裙子看起来华贵优雅。

    云笙从没穿过洛丽塔,穿这个衣服很麻烦,要搭配合适的妆容发型,想要完整的出趟门,可能要一两个小时,她也没时间弄,哥哥怎么会想到让她穿洛丽塔呢。

    她还没想明白,店员就已经帮忙给她穿上了,裙子很贴身,刚好是她的尺码,像是量身定做,裙撑把层层叠叠的裙摆撑起,裙子前短后长,前面到膝盖上方一点,后面拖地,衬的双腿白皙修长,裙摆华丽精致,名副其实的公主裙。

    换上裙子开始做妆容造型,云笙全程一脸懵的任由工作人员施为,云笙的长发被盘起,带了钻石皇冠和洁白的头纱,双眼两边各画了一朵铃兰花点缀,一整套造型下来,衬的云笙宛如铃兰公主。

    云笙站在大镜子前,眨了眨纤长的睫毛,心口砰砰砰的直跳,粉嫩的指尖攥紧了裙摆,她这个样子,真的很像新娘,洁白的裙摆垂下,长长的头纱一直到腰际,她从来没有打扮的这么华美过,可以直接去展台了。

    “真漂亮。”陆承宣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云笙提着裙摆转身,圆溜溜的眸子闪着惊艳的光芒,陆承宣穿了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很正式的打了领带,还带了一枚铃兰花的胸针。

    陆承宣身姿颀长挺拔,穿上西装和那些商界精英没什么两样,根本看不出来他还是个学生,再加上那枚胸针,妥妥的油画里走出来的清隽优雅贵公子。

    更重要的是今天陆承宣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贵气中还透着三分儒雅,看着温润如玉,直击云笙心扉,她好像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哥哥今天好帅啊,你怎么戴起了眼镜?”云笙走过去,忍不住咽口水,今天陆承宣太帅了,认识了十八年,居然还被他帅到。

    陆承宣抬手用拇指和食指轻推了推眼镜,漫不经心的笑,“你之前不是说戴眼镜的男人很帅,为了不被比下去,我只好也戴了。”

    云笙嘴角翘起,忍俊不禁,“哪有,谁都没有哥哥帅,哥哥天下第一帅。”

    她上次看电视,男主有套造型戴了眼镜,添上那三分儒雅气质,无端的就有点斯文败类的感觉,她很吃这样的氛围,才夸了一句,没想到被他记到现在,哥哥真小气,醋劲好大。

    不过哥哥戴眼镜真的太好看了!

    陆承宣很满意这个回答,上下端详着她,笑说:“笙笙更漂亮,像是橱窗里精致的洋娃娃。”

    “这套衣服挺合适,很不错。”

    云笙低头撩了撩层层叠叠的裙摆,“特别合身,哥哥怎么让我穿成这样,出去玩不方便吧?”

    裙摆拖地,她怕出去就弄脏了。

    “方便,走吧。”陆承宣向她伸出手。

    云笙顿了顿,长大后哥哥很少牵她的手,哥哥说男女有别,不可以和别的男生太过亲近,连哥哥也会注意和她的分寸,大多都是拉她的手腕。

    陆承宣晃了晃指尖,眼眸含笑,“你的裙子重,我牵着你不会摔跤。”

    云笙点了点头,把小手交到了陆承宣的掌心,他的手很宽大,也很暖和。

    陆承宣牵着她的手出门,外边有一辆车拉开车门等着了。

    两人上了车,云笙坐在车内,不知道为什么,心口好像平静不下来,一直心如擂鼓,总觉得即将发生点什么,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车子一路驶向未知的地方,来到法国这么久,可她对这里很陌生,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舞团,有空就和陆承宣在租的房子里看看电影,并没有这么多时间出去玩。

    最后车子开进了一座玫瑰城堡,随处可见的各处玫瑰,橙色如烈焰,白色如云朵,粉色如糖果……最多的,是红色玫瑰,并且是不同程度的红,那种红,可以细致到用口红色号来区分,云笙从没见过这么多玫瑰。

    “下车。”车子停下,陆承宣率先下车,将手递给云笙。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扶着他的手下车,这里很干净,倒是不用怕弄脏裙摆。

    “好漂亮啊,这么多玫瑰。”

    “正好是玫瑰绽放的季节,走吧,先带你去吃饭。”下了车,陆承宣也没有松开她的手,云笙也忘了要叫他松手。

    “我们不是吃过了吗?”

    “刚才不是只吃了半饱,现在再吃一半。”

    两人来到一个玻璃花房,云笙坐下后,因为宽大的裙摆堆积,身旁几乎没有空隙,犹如置身花海。

    她注意到不远处有摄影师,抿了抿唇,“哥哥,你还请了人拍照吗?”

    陆承宣回头看了一眼,颔首道:“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当然要请人记录下来。”

    “只是生日而已,也不用这么隆重吧,你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都没有给你准备这么多。”

    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要办婚礼,像婚纱的洛丽塔,西装革履,玫瑰城堡,玻璃花房,还有摄影师,怕是有些人办婚礼都没这么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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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你还小。”陆承宣扬唇,“现在正好。”

    云笙鼓了鼓腮帮子,总觉得哥哥这句话有言外之意。

    餐点很快端了上来,揭开盖子,云笙笑了,“居然是只小兔子。”是一块被切割成兔子形状的牛排。

    她看了一眼陆承宣的,却是正常形状的牛排,“哥哥,今天也是你的生日,怎么你的没有形状?”

    “今天笙笙是主角,哥哥是配角。”

    云笙摇了摇头,“才不是,哥哥也是主角。”

    陆承宣笑了,“在笙笙心里我是主角就够了。”

    云笙眨了眨眼,拿起刀叉,却有点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穿的太隆重,袖口有繁复的蕾丝花边,她怕弄脏衣服,下意识开口求助,“哥哥,帮我切一下牛排吧。”

    陆承宣单手撑着下颌,似笑非笑的望着她,“我来切小兔子?”

    “对啊,我不好切,哥哥帮帮我,拜托拜托。”云笙没发觉他的不对劲,还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带着几分撒娇意味。

    “行,既然笙笙拜托我,那可不能反悔。”陆承宣长臂伸了过来,将小兔子牛排端走。

    “不反悔。”哥哥又不是第一次给她切牛排了,她第一次吃的时候不会切,也是哥哥给切的。

    陆承宣细致的切好,抬起黝黑的眸子看了云笙一眼,“笙笙,我可以吃第一口小兔子吗?”

    “你吃啊,反正这么大一块。”云笙没这么小气,有好东西就要和哥哥分享呀。

    陆承宣点了点头,挑了那块小兔子的嘴巴吃掉,才把牛排还给云笙。

    云笙也调皮的吃了一块陆承宣的牛排,眉眼弯成月牙,“还是哥哥碗里的好吃。”

    “真的?笙笙不是哄我吧?”

    “千真万确。”

    陆承宣勾了勾薄唇,“那以后我碗里的第一口都给笙笙吃。”

    “好呀。”云笙心情特别好,总觉得今天的牛排比之前的更好吃。

    吃了牛排两人从玻璃花房出来,这个城堡很大,想凭借双腿欣赏完是很难的,陆承宣带着云笙去坐马车。

    “这个好像灰姑娘坐的马车。”比电影里的还要精致。

    陆承宣极其绅士的弯腰伸出手,“欢迎笙笙小公主乘坐南瓜马车。”

    云笙的脸逐渐热了,她是哥哥的小公主嘛?这样的感觉真奇特。

    “谢谢哥哥。”云笙扶着他的手上了马车。

    两人并排坐着,有城堡的工作人员驾着马车在城堡巡游,除了玫瑰,还有许多珍稀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她不仅仅看见了天鹅,还有孔雀,鹦鹉,小松鼠等,这个城堡就像是一片小森林,让云笙怦怦跳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马车密林深处停了下来,陆承宣扶着云笙下马车,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条通向更深处的小路,小路旁种着荆棘丛生的红玫瑰,给这条路添了几分神秘感。

    “礼物就在这条路的终点,我们一起?”陆承宣伸出手,白皙修长的手指微勾了勾,像是引诱着云笙。

    而云笙甘愿被引诱,毫不犹豫的将小手放在他的掌心,“好啊。”

    她喜欢“一起”这个词,更喜欢“我们一起”。

    陆承宣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走上那条小路,一阵风吹过,扬起云笙洁白的头纱,路边的玫瑰随风摇曳,几片火红的花瓣吹落在云笙的裙摆上,似在庆祝着什么。

    走了两分钟,小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只小鹿,云笙的眼睛亮了,不由得感叹,“原来那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林深时见鹿。”①

    陆承宣扬眉,“整句话都是真的。”

    “啊?”云笙有点疑惑。

    他笑了笑,松开她的手,“还不去看看你的礼物。”

    “我有点怕,它会不会撞我啊?”鹿角像大树的枝丫一样,特别漂亮,也感觉特别危险。

    “不会,这是人工养殖的驯鹿,很温顺,去吧。”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过去,小手攥着裙摆,却见那只驯鹿摆了摆脑袋,看见她还上前几步,鼻子哼着热气,有点热情。

    “你好呀,小驯鹿,你真漂亮。”云笙这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鹿,而且这只鹿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头上的鹿角,太精致了。

    只见驯鹿低下了头,把鹿角凑到云笙跟前,云笙受宠若惊,回头看着陆承宣,“哥哥,它是要我摸它吗?”

    陆承宣笑道:“试试看。”

    云笙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到了驯鹿的角上,很神奇的感觉,有些小绒毛,可仔细摸又是硬硬的,她的手才搭到驯鹿的角上,驯鹿就摇头用角在她的手心蹭了蹭。

    “好乖的鹿啊,太可爱了。”云笙靠近驯鹿,发觉驯鹿的脖颈间佩戴了一枚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笙笙的鹿”。

    是陆承宣的字迹,她的鼻尖酸了,“哥哥,这个是属于我的小鹿了吗?”

    陆承宣点头:“当然,这是笙笙的鹿。”

    云笙颊边露出了小酒窝,“太好了。”

    她在十八岁这年拥有了一只驯鹿诶,特别可爱的驯鹿,在密林深处,她真的见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给杜姨看。”云笙站在驯鹿旁边,一只手搭在驯鹿角上,摆了个漂亮的姿势。

    “好。”陆承宣从口袋拿出手机,走到云笙前面,单膝跪地。

    “诶哥哥,地上脏,你别跪着呀。”云笙伸手想拉他。

    “没事,这样拍更好看。”陆承宣毫不在意的调整姿势。

    云笙见过网上给别人拍照用这个姿势,只不过哥哥这样,让她心里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颗冰糖葫芦。

    “笙笙,准备好了吗?”陆承宣看了她一眼。

    “嗯,”云笙点头,扬起笑容,靠近驯鹿,“我准备好了。”

    陆承宣举起手机,忽然皱了皱眉,“等我一下。”

    说完他低下头,脑袋和肩膀挡住了云笙的视线,她看不出来陆承宣在做什么,“好的。”

    很快陆承宣抬起头,云笙连忙扬起最甜美的笑容,等着哥哥给自己拍照。

    却见陆承宣手中捧着的东西从手机变成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光深邃,笔挺的跪着,从容道:

    “网上有句话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我希望每一场梦醒来都能第一时间见到你,笙笙,你愿意嫁给我吗?”②

    第 17 章

    陆承宣说完这句话云笙愣了足足十几秒, 连眼睛都没敢眨一下,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

    “哥哥, 你是不是在开玩笑?”云笙的声音在颤抖,哥哥他、他向自己求婚了?这比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要惊悚。

    她刚才还在想,等她过了十八岁生日,哥哥谈了恋爱,她就不能再黏着哥哥,结果哥哥说喜欢的人是她,她一时之间怎么转得过这个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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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承宣手又抬高些,“戒指准备好了,今天你也穿上了洛丽塔的婚纱,你还觉得是玩笑吗?”

    “这件是婚纱?”云笙提了提裙摆, 怪不得她觉得像婚纱。

    “这件裙子叫铃仙, 以铃兰花为主题,铃兰花常常作为新娘手捧花出现,代表幸福的爱情,笙笙, 去年我就让人着手设计这件裙子,所以才会和你这么合身,笙笙, 你愿意吗?”

    今天的一切, 是陆承宣预谋已久, 而非心血来潮。

    云笙细白的牙咬着唇瓣, 手指攥着裙摆, 心口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 一个劲的跳呀跳, “哥哥, 哪里有你这样的,人家都是先表白,你怎么、怎么就直接求婚了。”

    要是陆承宣今天是表白,她还没这么惊讶,上来就跳过谈恋爱说结婚,这谁能不被吓到。

    “笙笙,我们认识十八年了,你觉得我是三心二意的人吗?”

    云笙摇头,“当然不是。”

    陆承宣对她好了十八年,代替妈妈照顾了她十二年。

    陆承宣低声笑了下,“既然你知道是我一心一意的人,我认定的事,还能反悔吗?我喜欢你,是想和你结婚的喜欢,相守一生的那个人只能是你,笙笙,你不愿意吗?”

    云笙扁了扁嘴,有些苦恼,“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我又不知道你喜欢我,你瞒的这么好。”

    她还总是想哥哥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结果喜欢的却是她。

    “笙笙,我身边除了你,还有第二个女孩吗?”只是这些年陆承宣把云笙保护的太好,并不让她去接触感情的事,陆承宣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提前将她拽入感情这谭深水,一切都该发生在合适发生的时候,今天就很合适。

    他守护了这么多的小兔子长大了,当然该和他回家。

    “没有。”云笙掐了掐手心,忐忑道:“哥哥,你先起来吧,跪着累。”

    她还在考虑,也不是不愿意,其实心里挺高兴哥哥喜欢的是自己,就是一下子冲击太大,她有点受不住这个惊喜,好像踩在云端。

    比那次收到法国芭蕾舞团的邀请函还要激动,密林深处吹来的凉风,也不能缓解她的燥热。

    “笙笙,戒指还没收,你也没说愿意,你这样,我要以为你是拒绝我了。”陆承宣的语气有点失落,英挺的眉峰微微蹙起,又很大度的说,“不过拒绝也没事,你直说就可以,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以后继续努力。”

    “没有,不是的,哥哥很好,我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哥哥,我什么都不会,比起你,我好像是个小废物,你怎么会喜欢我。”

    之前哥哥也说,对她好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她怕两人要是真在一起,哥哥觉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再分手,那云笙会觉得这个世界崩塌了,毕竟哥哥对她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人啊。

    “笙笙,不可以这样说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自贬,要自信勇敢,我不说其他,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用时间去证明,而不是靠嘴巴说,我只问你,想不想永远和我在一起?”

    嘴巴可以说出这个世界上最甜的话,可是只有行动才能建筑永不坍塌的基石。

    想不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这个问题,云笙无需思考,因为她的心已经替她回答了。

    “想,”云笙伸出手,羞涩又坚定道:“我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如果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那就只有结婚这一条路,因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终究会有分开的那一天,只有夫妻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白头到老。

    她一下子说不出对哥哥是什么情愫,可她和哥哥认识了十八年,彼此最为了解,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应该永远在一起。

    陆承宣心满意足,握住她的手将戒指推进了她的中指,“笙笙,恭喜我成为你的未婚夫。“

    云笙连忙握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你快起来,不是应该说恭喜我嘛,哪里有人恭喜自己的。”

    陆承宣的手放在云笙的脑后,隔着头纱轻轻地揉了揉她的脑袋,“因为成为你的未婚夫我很荣幸,而你成为我未婚妻也是我的荣幸。”

    云笙翘起嘴角,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嘟囔道:“只我有戒指吗?你的呢?”

    “在这。”陆承宣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枚戒指,也是鹿角造型的,但陆承宣的更素雅一点,云笙的鹿角中间有一颗钻石。

    “是不是要我给你戴上。”她看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只是陆承宣不按套路出牌,人家都是追求,谈恋爱,再求婚结婚,陆承宣直接就求婚了。

    “求之不得。”陆承宣薄唇微扬,不紧不慢的伸出手。

    陆承宣的手很漂亮,骨节分明,白皙如玉,十指修长,是可以直接去做手模的程度,一切恰到好处,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足以这么出色。

    云笙握住他的手,这一次,和以往都不一样,就在戒指即将推入陆承宣的手指时,她顿了下,让陆承宣的心也跟着跳了下,不会是要反悔吧?

    她问,“你跪了这么久,我要跪吗?”

    陆承宣哭笑不得,敲了下她的额头,“小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你见过求婚女孩子跪的吗?”

    云笙努了努嘴,“不跪就不跪嘛。”她把戒指推了进去。

    仰起头看着陆承宣,大眼睛亮晶晶的,“那是不是以后你就属于我了?”

    她再也不用担心和哥哥分开了。

    陆承宣点头,“我早就属于你。”

    “太好咯。”要不是云笙现在穿的这么得体,她非得蹦跶两下,宣告全世界。

    云笙抱着陆承宣的胳膊,“那我以后可以抱你吗?”

    小时候她抱陆承宣每次都会得到回应,后面随着她长大,陆承宣就不让她抱了,还是那一套说辞,男女有别,不能靠的太近,就这么古板守规矩的陆承宣,她怎么可能感觉得到他的喜欢。

    陆承宣刮了刮她的鼻尖,“想怎么抱都可以。”

    云笙笑嘻嘻的眯起了眼睛,忽然想到什么,撇了撇嘴,“哥哥,你和家里说了吗?”

    “没有,这是我们两个的事,不用问别人,”陆承宣顿了顿,“不过你要是想说,我们可以现在和家里说。”

    “不要。”云笙语气急切,有点难为情的说,“哥哥,可以先不说嘛,我不会谈恋爱,给我点时间摸索,等以后我能从我们的关系中转变出来再说可以吗?”

    说实在话,现在云笙还是拿陆承宣当朋友多一点,她这个榆木脑袋还没开窍,谁让陆承宣以前都不让她往这方面想,早早就说了不能早恋,而且她一心练舞,遏制了恋爱的想法。

    不过云笙也不是没想过陆承宣成为她的男朋友,想到以后总有一天会和哥哥分开,她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就是如果她做哥哥的女朋友,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分开了。

    但这个想法只是很偶尔很偶尔,而且一想到就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好像冒犯了哥哥,马上就舍弃了这样的想法,所以她才会这么惊讶。

    “当然可以,听你的,我也不会谈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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