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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0-80(第2页/共2页)

bsp; 为失去母亲而伤心,为无人关心而愤怒。

    我曾经埋怨上天的不公,为什么给了我幸福的家庭,又夺走它。

    但上天毕竟是仁慈的,因为那个时候,你出现了。

    没有任何预兆,灰茫无助的生命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就像一片黑暗的旷野里突然出现了一缕光。

    自从见面,你便凭着神奇的直觉,不肯放我再入黑暗,再走歧路。

    你不顾我的反对,无视我的排斥,一心一意要照亮我的前方。

    桑思逸看着他的眼睛,露出迷醉的神情,不知是刚才的酒,还是眼前的人,让他沉醉。

    他收紧双臂,抱起自己的珍宝。

    你为我不平,为我抗争,用小小的身体,替我挡住四面八方的恶意。

    然后,再用温暖的笑意赶走我心中恶毒的念头。

    少年再见时一见倾心,又何尝不是因为在这个时候,就把那粒种子种在了心里?

    他的手指轻轻抚上林酝的脸颊、鼻尖、嘴唇……

    若不是抱着对你的渴望,我怎么可能闯过那一个又一个生死关头?

    即使后来辗转病床,多次病危,你的笑脸一直都是我心底最大的支持。

    晚上没有月光又如何?你便是我的月光。

    不,你是无时无刻都在温暖我的太阳。

    而如今,桑思逸何德何能,能将太阳揽入怀中?

    不幸吗?我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怀着无比的虔诚,桑思逸深深地吻住了他的太阳。

    作者有话说:

    小哥哥的马甲彻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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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吻里带着些许酒香, 林酝也被熏得醉了,只觉得全身热气上涌,手指都在发颤。

    男人把脸颊埋在他的颈窝, 还在不断地轻吮他的颈脖,呼吸扰得皮肤麻麻痒痒,不多久他就笑了出来。

    “思逸哥,你喝醉了吗, 怎么和狗狗一样?”

    耳边传来一声懒洋洋的“汪”, 林酝更是笑不可抑。

    他胡乱揉着男人的头发:“那个时候, 我们是不是还捡了一只流浪狗?”

    “嗯,”男人还埋在他颈窝,“你的第一只乎乎。”

    “嘿嘿嘿, ”林酝笑得一颤一颤的, “你知道它为什么叫乎乎吗?”

    说完了突然一愣:“思逸哥,你是不是叫过我晕晕?”

    没有当面叫过,却总是在半梦半醒间,听到他喊这个名字。

    原来你那么早便表明了身份,而我却一直都不知道。

    “傻瓜二哥哥!”林酝拍了桑思逸后背一巴掌,却又微微红了眼圈,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呀?”

    男人听出了他语调的转折,抬头,吻上他的双眼:“晕晕乖,我只是不想吓到你。”

    “可是, 我都把你忘了……”

    “没关系, 现在不是记起来了吗?”桑思逸在他眼角吻了又吻, 故意岔开话题, “为什么叫我二哥哥啊?你小时候口齿不清, 我还以为你叫的是爱哥哥,还想,怎么从小就这么爱我?”

    林酝眼里还含着泪,却噗呲笑了出来:“美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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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因为我已经有哥哥了,他是老大,所以你只能排老二,叫你二哥哥!”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临近午夜,山下的空地上放起了烟花,光球升至半空,再砰地一声爆炸开来,流光溢彩。

    林酝缩在桑思逸怀里,一起看烟花升起,慢慢又犯了困。

    “思逸哥。”

    “嗯?”

    “我姥姥是远近著名的老中医,你的病,明天让她给你看看好不好?”

    “好。”

    宁县这边的风俗,初一是不走亲戚的,但在山上看了半宿烟花的林酝,感觉自己才刚闭上眼睛,就被林母从被窝里揪了起来。

    “都几点了还在睡懒觉?”林母毫不留情地拍拍他的脸,“小桑都跟外公下过一次地了,今天的午饭还吃不吃?”

    林酝打着哈欠起床,眼睛滴溜溜地在房间里找了一圈。

    思逸哥不在。

    昨晚明明一直抱着他睡觉的,怎么能叛变这么快,丢下他这么早就起床呢?

    洗漱完都还有点晕乎乎的,林酝到了客厅却精神了,跑到外公外婆面前,笑眯眯地作揖:“姥姥姥爷新年好,给您拜年!祝姥爷身体健康,下棋赢过村里所有老头;祝姥姥永葆青春,您就不必跟人比了,村里十八岁的大姑娘都没您漂亮!”

    一番话说下来,两老都乐呵呵的。

    林酝外婆掏出个大红包来递给林酝:“乖孩子,赶紧吃早饭去。”

    喜滋滋地收了红包,林酝坐上餐桌。

    早餐一如往年,稀饭、煎粿和茶叶蛋。

    林酝夹了煎粿就稀饭,看了眼泡在卤水中的茶叶蛋却没伸手。

    外公就在一边笑:“这么大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吃个早饭连鸡蛋都懒得剥。”

    林母也瞪他:“从小就是懒虫。那卤汤里有两个是小桑早上给你剥好的,捞出来吃总会吧?”

    鸡蛋剥开了浸在卤汤里,连蛋白都成了淡淡的咖啡色,一口咬下去,鲜香四溢,舀一点配好的调料浇在蛋黄上,林酝吃得开心又满足。

    “外公,”他问在一旁躺椅上看报的外公,“思逸哥去哪儿了?”

    “早上接了个电话,”外公从老花镜上抬起眼睛,“说是有同事找,去趟镇上,才走了不久。”

    “大过年的有什么急事啊?”林酝掏出手机来翻了翻几个人的朋友圈,倒也没什么特别的。

    心里却有点忐忑,要说有事,也就是那个“本地墨玉”的事,该不会是有结果了吧?

    想打电话去问一下,又怕耽误了桑思逸的正事,林酝下午实在闲得无聊,又摸出那串石榴石手串来。

    手串早间已经做好,只是还没送出去。

    在章老那儿学的玉雕技术对他的启发很大,他感觉可以把手串再完善一下,这一下午琢磨着试了试,还觉得很满意。

    后来干脆拿出章老送给他的佛珠,拍了照给方礼看,两人商量着把网店的招牌换成了佛珠的照片。

    吃晚饭的时候桑思逸还没回来,裴诩铖在外面叫:“小酝,三叔说去抓泥鳅,你去不去?”

    林酝很喜欢捉泥鳅,小时候只要有这项活动,他一定去凑热闹,于是点了点头。

    转身便给桑思逸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桑思逸那边的环境很安静,男人的声音也很从容。

    看样子没什么事,林酝稍稍放了心。

    “思逸哥,我晚上和裴诩铖他们去捉泥鳅,明天让姥姥给你烧泥鳅吃呀。”

    男人在那头轻笑:“好,我很快就回去了,等会儿看你的劳动成果。”

    放下了电话的男人,疲惫地靠在黑黢黢的岩壁上,默然不语。

    在他身边,是上次和他一起去见法医的张小闲。

    张小闲是个奇人,一张脸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却总能得到别人的信任。

    桑思逸在得到祁镇“本地墨玉”的消息后,立刻通知他过去调查。

    短短几天的时间里,他走访了附近的十几个乡镇,竟然真的让他找到了线索。

    从一户村民家里,他居然还看到了当年村民和桑若燕的合影。

    合影用的是老式傻瓜相机,照片的右下角,清晰地标明了拍照的日期时间,正是桑若燕去世的前三天。

    桑若燕是为了那种“墨玉”而去的。

    当时民间传闻,祁镇发现了值钱的宝石,很多人都跑去考察。

    桑若燕喜欢探矿,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于是收拾行装,也去了祁镇。

    这在桑若燕的生活中,是极为普通的事情。但对于陈庆延来说,却不是。

    早在两个月前,他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情被一个竞争对手捅到了桑若燕面前。

    这位飒爽洒脱的女性,并不像一般的妻子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反而很冷静地进行了调查,并去见了那个女人一面。

    去的时候大概还想着挽留,但当他看到那个比自己儿子只小两岁的私生子时,一切已尘埃落定。

    从外面回来的桑若燕表情平静。十年貌合神离的婚姻生活早已浇灭了当年的热情与冲动,这个结局似乎是早有预料的,只是到来的时间无法预料而已。

    临走时她对陈庆延说,我们没有必要折磨彼此,好聚好散吧。等我回来,咱们再谈离婚的事情。

    但她没能回来。

    她的尸体在百里外的山谷被发现,与泥石流浑浊的沙石混在一起,额头上却有祁镇山洞中这种“墨玉”的伤痕。

    根据村民的描述,他们来到了这处山洞,桑思逸甚至在离洞口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桑若燕的一只钢笔。

    笔身早已锈蚀损坏,却依然能辨别出笔尖上镌刻的“若燕”二字。

    “老板,咱们不能再深入找证据了,这些应该由侦查机关来完成。”张小闲劝着。

    “我知道,”桑思逸走出岩洞,“侦查程序你比我熟,该报警配合的,你只管去做。再就是,买矿石的那条线索要继续查,从那里牵出来的人会很关键。”

    他顿了顿:“这几天你辛苦了,又碰上过年,费用给你们加两成。”

    张小闲谦虚道:“没什么,就是要趁着过年的时间,农村里很多人回来了,人杂口也杂,这才好打探消息。我们做这个的,过年什么的,倒是旺季。老板您今晚是在村里歇了还是……”

    “不了,”桑思逸朝外走去,“我还得回宁县去。”

    还有一只小兔子,在临溪村抓着泥鳅等我呢。

    抓泥鳅的小兔子很郁闷。

    他记得小时候,水田里的泥鳅很多的。

    那个时候他个子不够高,“鱼梳”拿在手上挥不动,都是大人们用鱼梳扎泥鳅,他就举着小桶在旁边装。

    出国学习这好几年没回来,今天终于能玩一玩鱼梳,却发现这玩意根本不听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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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丁点大的玉石都能雕刻的手,握上抓泥鳅的工具,居然不灵活。

    他气死了。

    在第五次让一条泥鳅逃脱之后,林酝干脆走回了田埂,在一旁坐了下来。

    “你不抓了啊?”裴诩铖在一旁笑。

    “不抓了,好累,我歇会儿。”

    “行吧,那我去了。”

    看着裴诩铖的手电光走远,林酝舒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手机。

    思逸哥还没有消息,事情很棘手吗?

    他过一会儿就看看手机,再过一会儿又翻翻微信,心里静不下来。

    一直到了夜里,睡得迷迷糊糊,突然感觉有人从身后抱了过来。

    男人还带着沐浴露的淡淡香气,皮肤泛着潮,抱他却抱得极紧。

    林酝弯了弯嘴角,翻过身去,把头贴在他的颈窝上。

    “思逸哥,想我了是不是?”

    “嗯。”

    “我今天也好想你。”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每天都见不同的人,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吃饭。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大姨小姨表哥表姐表弟表妹……林酝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有这么多亲戚,简直忙得他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而作为新婚夫夫,桑思逸更是被列为重点喝酒对象,林酝有些牙酸地看着他和人喝酒,感觉这几天他喝的酒比自己这辈子喝的都多。

    好不容易到了初六,亲戚都走得差不多了,林酝终于有机会偷得浮生半日闲,和桑思逸一起坐在门前的躺椅上晒太阳。

    “小桑啊,你来一下。”姥姥的声音从二楼的小客厅传来,桑思逸忙起了身。

    “对了对了,说好了要让姥姥给你看看的,几天一忙都忘了。”林酝忙推着桑思逸上了楼。

    林酝姥姥好静,诊脉的时候尤其不愿有人打扰,桑思逸进了小客厅后,她便找了个理由,把林酝也赶了出去。

    等外孙出了门,姥姥也不搭脉,端起茶水来喝了一口,悠闲道:“说吧,你这烧伤,有多久了?”

    作者有话说:

    姥姥一眼就看出来小桑是烧伤,明天小桑老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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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章

    被赶出来的林酝百无聊赖, 打算去厨房偷点吃的,如果有凉菜,直接偷一盘, 等会思逸哥出来了一起吃。

    计划做得好好的,没走两步,手机却突然震动了一下。

    林酝看了眼屏幕,居然是里昂。

    平日里林酝会关注各大宝石市场的动向, 所以早上会开代理刷一会儿新闻。

    这段时间走亲戚走得忙乱, 睡得又晚, 他就把这事给搁下了。

    刚才在楼下的时候想起来了,这才开了没几分钟,里昂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里昂:兄弟, 上次你托我的事情我去查了, 那是安特卫普一家私人疗养院,那个医疗计划是在八、九年前,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严重烧伤病人的后续治疗与复建,但由于死亡率过高计划失败,只实施了一年就停止了。疗养院拒绝提供参加计划的人员名单,你也知道, 医疗资料是保密的……】

    林酝的手已经开始颤抖,严重烧伤病人的后续治疗与复健,也就是说,思逸哥他曾经严重烧伤过, 他, 会是救我的那个人吗?

    【里昂:不过我哥哥说他有办法。他回来以后身体一直不好, 我们找了个机会让他也进入这家疗养院疗养, 他和一个护工关系不错, 打听到了一些事情。】

    【里昂:那个老护工,曾经护理过你朋友,因为去那家疗养院的东方人并不多,给他看照片的时候,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当老护工看到桑思逸照片的时候,露出了非常惊讶的表情:“这个人,还活着?”

    诺埃有些吃惊:“活着啊,活得挺好的。”

    “成功了啊,真是幸运……”老护工又看了遍照片,“那个时候,这个孩子才十七八岁,全身上下的烧伤非常严重,虽然已经在本地做了治疗,但基本上就是瘫痪在床,他到我们这儿来的时候,那个康复计划已经快要完蛋了,过来也不过是等死而已……”

    “后来,有个合作的科研机构提供了一套激素疗法,具体什么原理我也不懂,但据说很痛苦,治疗过程也九死一生。因为疗法的提供者也没有什么资质,根本得不到大医院的支持,才会找到我们这种小疗养院合作。院里稍微有点康复希望的人,都不会选择去做小白鼠,这孩子就参加了那个计划,我那会儿还在护理他,后来……”

    老人顿了一下:“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我离开了,他……能活下来真是奇迹啊!”

    “真的伤得那么重?”诺埃问,“他为了什么……”

    老人露出感动的神色:“我也问过他,怎么会伤得那么重,他说……”

    老人叹了口气:“他说,没关系,和我一起的那个人逃出去了就好。”

    视线变得模糊,有眼泪掉在了手机屏幕上。

    林酝用袖子抹了把眼睛,可泪水怎么抹也抹不干净。

    小客厅的门突然开了,桑思逸快步跑了出来,一把将他搂进怀里。

    “乖,里奇说你在打听疗养院的事情,别怕别怕,新药已经研究出来了,就是我吃的那一种,我不会有事的。”

    桑思逸的怀抱温暖,林酝却努力想要回想起,当年在火海之中,将他拖出火海的怀抱,是否也是这样。

    他泪眼朦胧地抬起头来:“思逸哥……是你对不对,救我的就是你对不对?”

    “小酝,我……”

    林酝抽噎着,两手死死抓着桑思逸的胳膊:“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一直都不告诉我?”

    桑思逸的眼圈也红了:“对不起小酝……”

    “哇——”林酝猛地哭了出来,“你伤得那么重……呜呜呜……为什么不告诉我……”

    “呜呜呜,我还把别人当做了你……”

    桑思逸紧紧抱着林酝,任他在自己背上锤着、打着。

    一家人都被惊动了,林母吓了一跳,忙上来询问原因,林酝却哭得说不出来。

    “好了!”林酝姥姥在一旁开了口,“这么激动还怎么说话?都平静一下,慢慢说。”

    二十分钟后,一家人都坐在了小客厅里,林酝还埋头在桑思逸肩头抽泣着。

    “到底怎么回事?”林母皱着眉头,“当时我们得到消息的时候,小酝已经被送进了医院,那个吴艾说是他把小酝救出来的,竟然是冒名顶替吗?”

    林檎一拍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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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蛋!这么多年瞒着我们,在君逸捞尽了好处,我现在就停了春季项目……”说着他便拿出手机,要给公司打电话。

    “坐下!”林父开了口,“你弟弟也不是傻的,救命的人不至于看错,小酝,到底怎么回事?”

    林酝从桑思逸怀里抬起头来,声音喑哑:“我,我问过吴艾,他当时在密室逃脱店的门口不远处,看见我从火海里跌出来,就把我扶出了那家店……”

    林酝极力控制着情绪,把自己知道的讲了一遍。

    “就是这样,吴艾自己也以为,我们说的救人,就是把我从店里拖了出来。”

    他低了头,心想,其实责任在我的。

    因为看到了古董项链的那抹深紫,便以为吴艾是火海里的那个人,谁能知道,竟是如此大的乌龙?

    “小桑,你……”林母欲言又止。

    桑思逸轻轻拍着林酝的背,脸上泛起苦笑:“对不起,当时的我,实在是没法说什么。”

    桑思逸那天其实是专门去找林酝的。

    和林檎同学了一年多,倒也时常会听他提起自己的弟弟,每当这个时候,桑思逸便会露出漫不经心的表情,言语里却会引诱林檎,让他尽量多说一点。

    那时他听林檎说,林酝不知道看了什么资料,知道了红、蓝宝石的热处理会提升宝石的净度和色泽,就一直吵着想要一块可以拿来烧的蓝宝石。

    林檎那会儿虽然是高中生,但在君逸已经浸淫多年,公司里的存货他清清楚楚。

    “但是宝石哪里是能随便烧的?”林檎和桑思逸说起时紧紧皱着眉,“温度、时间、技巧都需要控制,就他那个水平,给他也是浪费,怎么可能烧得出好的宝石来?”

    桑思逸点头:“是挺难的,要不你找点边角余料给他玩玩?”

    “哎哟算了,”林檎头疼,“你不知道,我那个弟弟有时候可倔了,人家要是烧不好,大概就放弃了,他要是烧不好,就会一直找你要宝石来烧,我的零花钱自己用都不够,拿来给他买宝石,我疯了吗?”

    林檎转头便把这件事给抛到了脑后,桑思逸却留了心。

    他是有蓝宝石的。

    母亲给他的那块原石,他切了最好最通透的两块下来做戒面,剩下的部分,因为杂质较多,倒是真的可以拿来实验一下烧制工艺。

    那时已是九月底,林酝的生日快到了。他也在琢磨着,送他一件特别的生日礼物。

    也想过,就趁着送礼的时候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他久等而不得的二哥哥,现在是他哥哥的同学,和他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

    想要告诉他,他们可以成为朋友,他会像他的哥哥一样,陪着他一起长大。

    他把那块蓝宝石小心地放进外套口袋,去了步行街。

    他头一天就打听到了,林酝周末会和同学们一起,去步行街玩密室逃脱,他便到那家店对面的冰激凌店里去等他。

    等人的时候他看了菜单,打算给每个小朋友都买一个冰激凌,林酝那个,就要芒果味的。

    他在店里等了半个小时,却等来了一场大火。

    谁也不知道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后续的调查也显示,没有人为的痕迹,大概就是老化的电路引燃了装修的墙纸,偏偏又挨着装了窗帘的窗户,烧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林酝玩的是个复杂的恐怖本,估摸着再怎么快也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出来,这会儿正在密室的中心。

    那家店他没去过,但听去玩过的同学说,房间层层叠叠,即使是把灯都开着,没有可怕道具的干扰,怕是也会迷了路,出不来。

    桑思逸没管那么多,闯了进去。

    已经有大量的人在往外跑,但都是隔壁相连几家店子的,桑思逸跑进去的时候,密室店里几个密室的孩子都还没有出来,他一个一个找过去,却没看见林酝。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林酝穿了一件蓝色的针织背心,内里是白色的衬衫,俏皮又漂亮。

    不知那张漂亮的小脸,现在是不是皱成一团了。

    闯过了好几个房间,突然见到林酝的同学,他吼了一声,过去问,得知这孩子是因为害怕,提前退出,走了员工通道,不害怕的那些,还在密室深处。

    那时火已经烧得很大,到处都是浓烟,孩子们咳呛着、哭叫着,弯着腰往外跑。

    他逆流而进,冲进了火海。

    最后几个房间里,人都很分散,桑思逸弯着腰在火海里寻找,来到火势最大的房间门外时,似有所感。

    他的小团子,应该就在这里面。

    火已经烧得很旺,连往前走一步都十分困难,桑思逸咬了咬牙,用外套裹着头,冲了进去。

    不知道为什么,那房间里只有林酝一个人,已经半昏迷过去。浅蓝色的针织背心在火海里格外显眼。

    他把人拖起来,从他闯进来的地方,踉踉跄跄出了房间。

    火海四围,行路十分困难。不知摔了多少跤,两人终于走到了密室店的外间大厅。

    大厅的门口都是逃出来的人,因为几家店面共用一个走廊,此刻走廊里人满为患。

    桑思逸松了一口气,把林酝又往前推了推。

    变故就在这时发生。

    走廊屋顶的装修材料被熏得灰黑,再无法忍受高温炙烤,轰隆一声塌了下来。

    桑思逸一路上半拖半抱着林酝,早已筋疲力尽,只来得及推了他一把,一根燃着的木方就劈头盖脸地朝他塌了下来。

    林酝摔了出去,倒在护栏上,他却被木方直直打中肩膀,倒在了地上。

    落地的装修材料在两人之间燃烧,火焰遮住了他的身影。

    他奋力向那边看。

    透过熊熊的火苗,他看见有个孩子扶起了林酝,拖着他出了走廊。

    房子已经烧穿了顶,黑烟滚滚而上,冲向天空。

    大概是那件惨剧太过惊心动魄,很多人的记忆里,那一天都是阴暗的。

    但其实不是。

    桑思逸躺在地上,看到了晴朗的天空,几朵柔和的白云,还有一点灿烂的阳光。

    晕晕现在在阳光下了,他想。

    只可惜,他心心念念的生日礼物,送不出去了。

    还有今后的次次生日、玩耍、学习、升学,那些打算好的照顾和疼爱,那些在心中念了好几年的一切,大概都不能实现了。

    可这又有什么呢?

    我的晕晕,活着就好。

    作者有话说:

    事实这么简单的话,小桑为什么一直不肯说?我知道你们要问,我先老实交代:桑总在这里隐瞒了一部分信息,但是姥姥太厉害,明天他会把信息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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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6章

    “其实我还算幸运, ”桑思逸把已经哭成泪人的林酝又往怀里抱了抱,“走廊里装修简单,大部分的结构是木质的, 掉下来的时候已经烧得千疮百孔,没有多少重量。”

    “被消防员从废墟下拉出来送到医院后,我家里人把我转到了私人医院,但是伤有点重, 所以转到了国外。”

    “好了, 再哭嗓子该坏了。”他亲亲怀里林酝的脸, “后来的事情你就知道了,我参加的那个医疗计划不靠谱,正好里奇投资的一个实验小组有新疗法想要找人做小白鼠, 我就参加了。他们开发的新药不错, 现在已经是烧伤治疗方面的权威。”

    林酝嗓子已经哑得说不出话来,眼睛也肿着,看着他的眼神可怜兮兮,却带着不满。

    “你救了小酝,我们却认错了人,当时没法辩解, 为什么后来也不说?”林檎说出了大家的疑问。

    桑思逸苦笑:“对不起,等我真正完全康复,已经是五年后,那时小酝已经……”

    不必多说, 林酝那时已经认定了吴艾。

    “如果他们是相爱的, 我又何必把他们分开。”桑思逸的声音有些苦涩, “我知道守着一个人的滋味, 也不想让小酝为难, 所以,选择了避开……”

    小客厅里一片寂静,只偶尔响起林酝抽鼻子的声音。

    “好了,幸亏最后还能团圆,也不枉你对晕晕一片心意。”姥姥最后开了口,“都去休息一会儿吧,特别是小酝,去洗把脸先睡一会儿,今天情绪大起大落的伤身体,姥姥给你煮碗安神汤,先试着休息一下。”

    桑思逸抱了林酝去房间,这会儿的林酝,已经如同一只受惊的小兽,生怕被他丢下似的,死抓着他的手不放。

    就这么牵牵绊绊地用单手给林酝洗了脸,又给他脱外衣,放开手的一刹那时间里,小兔子的眼神都是慌的,他只好放弃了给人换家居服的想法,直接抱着脱了外衣的林酝,窝进被子里。

    小兔子闭上眼睛以后还有点一抽一抽的,死抓着他的手不肯放,闭着眼睛好一会儿了,眼角还渗出眼泪来。

    桑思逸心疼地吻着他的眼角、鼻尖和嘴唇。

    柔和温暖的吻安抚了小兔子的慌乱,四十多分钟后,林酝终于放松下来,睡着了。

    桑思逸轻手轻脚地下床,来到厨房。

    姥姥正坐在小炉子前,守着安神汤。

    桑思逸在一片药香中坐了下来。

    沉默良久,只有小锅子里咕嘟咕嘟的声音。

    “你的理由,骗过小酝可以,在我这里不行。”姥姥看着锅子上冒出的热气,突然开口,“那个疗养院的科研计划我知道。”

    桑思逸猛地抬头看她。

    “我虽然是中医,但与时俱进这个词,是医生的根本。”外婆优雅地调整了一下身前的炉门,让煨着药罐的火苗更温和些,“我的专业也涉及烫伤修复,因此业内的情况我很清楚。安特卫普那个疗养院根本就是个骗钱的组织,把重伤患者送到那里,基本上是等死,桑巍澜不会这么做。”

    “至于那个新药项目,一直都是业内的奇迹。药物的开发方本来没什么资质,早年开发的方向虽然是对的,但要达成现在这样的结果,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试错,即使是有你这样的志愿者前赴后继,想要一发入魂的概率也低得吓人。这个方面,我相信你没法操控,或许真的是运气太好,但这并不能成为你不来找小酝的理由。”

    “不用说什么伤没好怕吓到小酝,我刚给你把过脉,肺伤累积但并不致命,肺高压近期应该发作过,我看小酝也没被吓成什么样。对了,说到肺伤……”

    老人神态优雅,目光却如箭般尖锐:“你这肺,不像是一次火灾就能伤成这样的,在治疗的过程中也应该很受副作用的折磨。这么说你还真是幸运得过分,若不是那款新药研发成功,早就没救了。”

    一席话下来,桑思逸冷汗直冒。

    别人那里还可以用伤情糊弄,可姥姥这里,没法交代。

    其实对谁都没法交代。

    重生这种事本就玄幻,然而更加玄幻的是,他还重生过多次。

    林酝生日那晚并不是他第一次重生,在此之前,还有过很多次。

    大火的商业街,迷宫一般的建筑,怎么可能让他一次性就找到昏迷的林酝?

    唯有一次次重来,一次次排除掉错误的选项,去寻找那个唯一。

    肺伤是因为吸入了烟尘和有毒的挥发物质,但他根本就没有在意。

    他只记得,每一次整个建筑塌下来时,心中的绝望和想要再开始一次的渴求。

    妈妈是因为小三和私生子而死,他这个原配的孩子,就是陈庆延的眼中钉肉中刺,把他送到远远的乡下、任由他在学校混日子、和不良社会少年混在一起,继而将他转入寄宿学校,都是想远远地将他支开。

    至于他受伤,太好了,直接送走。

    那骗钱的疗养院,将是他最后的归属。

    他被送去过很多次。

    前几次循环的时候,他没有救出林酝,在疗养院生无可恋,绝食等死。

    但几次之后,他就开始探索治愈的方法,参加各种计划,以期望能在合适的时候获得新生。

    他等到了。

    某次他参加了某个实验计划,几乎成功,但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病情突然加重陷入昏迷。

    再一次来到疗养院之后,他联系了里奇。

    凭借母亲和里奇的关系,他说服里奇投资这个新药项目,影响药物的开发方向,让研究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正如那位老护工所说,这个项目痛苦至极,九死一生。他不怕,反正还有机会去救林酝,他用自己的身体作为项目的小白鼠,一条路不行就换一条,千千万万条路,都趟过一遍,他不信找不出正确的配方来。

    终于,他知道了怎样在最短的时间里闯过迷宫一般的房间,找到独自躺在房间里昏迷的林酝,也知道在哪里可以避开最大的火势,让两个人可以快些到达出口。

    似乎是他赢了。

    然而命运之神没有让他那么轻松。

    火场每一次都有变化,每当两人可以一起逃脱的时候,就会出现意外,将两人一起埋葬。

    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在自己怀中停止呼吸,桑思逸终于明白,他和他的小酝,不可能同时从这里出去。

    他选择了留下。

    他不知道自己留下的后果是什么,也许从此就和世界告别,但没关系,他的小酝活着就好。

    但如果能不死,不过是再走一遍新药实验的流程,心中有希望就不怕。

    他成功了,小酝活着,他再一次进入疗养院,治愈了自己,但那一世,他身体并未完全恢复,一直到最后回国的时刻,都还在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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