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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第 12 章(第1页/共2页)

    提供的《夫郎有点甜》12、第12章

    自从这六只毛茸茸买回来后,唐恬就拿它们当一家八口那么在过。

    每日天不亮就爬起来喂食,到田埂边寻野白菜剁碎了和碎玉米拌匀做饲料,有了空闲还会洗洗鸡笼铲铲泥,或是随机抓一只幸运儿听他讲故事。

    宋楚云不止一次的看到小夫郎蹲在院子里训鸡,鸡崽坐一排,小鸭坐一排,他蹲在最前头像极了书院里的夫子教学生。

    唐恬是真喜欢极了这些小家伙,除了日常照料外,还分别给它们取了名。

    “这只叫红红,你看它尾巴上有撮红色的毛,是母鸡里边最能吃的。”

    “这只叫阿黄,调皮捣蛋数第一。别看个头小,争起玉米粒来连亮哥都不是对手呢。”

    “那这只就是亮哥了?”

    宋楚云好笑,捉起唯一的一只公鸡问唐恬:“为什么叫亮哥?”

    “公鸡会打鸣,都说叫声越嘹亮越好,以后会有大出息的。”

    唐恬眼眸眨巴眨巴,一板一眼的样子看上去无比乖巧。

    宋楚云惊讶于小夫郎的话终于多了起来,不由想逗他再说上几句。

    然而唐恬咬着麦芽糖不肯给他宋哥面子,左手一只红红右手一只阿黄,脑袋又扎进鸡笼去照看其他小鸭崽了。

    这样的情形在过去几天时有发生,宋楚云也不追问,任由小夫郎去找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他则在早饭后扛起锄头,和院子里的一片小田专心较劲。

    其实那三分田已经被他刨得差不多了,隔三岔五的翻动只是为了看看底下深泥滋养得如何,毕竟农作物生长根茎得扎进土里,充分吸收养料才能有好的收成。

    山里打来的野货有一部分被他拿去换了新鲜蔬菜,村里人惧怕他的恶霸行径不愿花钱购买,但以物换物还能接受。

    而且他打来的都是肉食,在开个荤还得算日子的农户人家,单单换去几筐萝卜青菜就都乐得其见了。

    至于那些剩下的肉块,天气炎热纵使拿盐腌过也不宜久放,宋楚云便上山砍来木头,全做成了熏肉。松枝熏出来的肉有种天然的清香,肉质事先用盐锁住水分,因此放在火上熏烤口感也不会变得很柴。

    在不打理薄田也不进山伐木的日子,宋楚云无事就向唐恬讨教下草编技巧,奈何他生来就不是个手脚灵巧的人,粗粗学了两整个下午,却连最简单的草编鱼都没学会。

    看样子在草编上是注定没有建树的了,宋楚云索性发挥他的老本行,开始动手修理起院子里的破窗烂瓦。

    他十四岁那年被特招进军校,成了一名光荣的预备役军人。现代社会都讲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除了固定的课程外,像他们这样的特招生还可以选择一门想学的科目,以便退伍后能多门手艺多项事业。

    宋楚云选了建筑学,这类学科与艺术挂钩,要是有足够的天赋,说不准能成为赫赫有名的城市设计师。

    可惜的是他当初各学科成绩太过优异,还没参加建筑学的学位考试就被一纸调令派往边境,执行起了以守护祖国荣光为己任的危险任务。

    经过几年打磨,在边境的任务执行的是越发好了,可建筑学丢三落四,到如今仅剩理论支撑,还有就是一点补窗修瓦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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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着早起和唐恬逗了会儿趣,宋楚云今天的心情出奇的好,难得肯费工夫从溪边提来几桶淤泥,准备把屋顶渗水的地方给补一补。

    这种淤泥常年被鱼虾分泌出来的黏液浸染,晒干后粘性比普通泥巴要强,拿淤泥混上干稻草,只要不是狂风暴雨,雨水都不会渗进来。

    他这边正在忙活,不想抬眼就见小院门口来了位稀客。

    “宋哥,我爹去老家探亲回来了,嘱咐我上门喊你一声。要是手头不忙就先跟我去一趟吧,是为你在镇上摆摊的事。”

    赵庆余送来的这个消息让宋楚云和唐恬都是一喜,他三两步从屋顶翻下来,笑道:“稍等片刻,我洗个手就跟你去。”

    村长既让赵庆余上门来喊,那摆摊的事十有八九能成。宋楚云很识时务的拎了块熏肉,便是那小老头儿有心要借此开条件占便宜,看在肉的面子上想必也不好太过为难。

    赵大成此次离村是回老家云枣镇探亲,那儿产的红枣堪称一绝,好些商户专管着御前供应,这趟回来他也给自家娘子和女儿捎带了些。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讨论着阿胶红枣,便听赵梓欢咬唇一哼:“烦死了,这村里就没其他姑娘能看了么?怎得这流氓头子非盯着我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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