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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送小孩去幼儿园的家长惯用的话术。
随即狠心的把猫包链子给拉上了。
贺词走后不久,处理好最后一点工作的季知远也从书房里出来,问着:“云胡送走啦,抚养权归谁了?”
“那肯定是给小词啦,阿敛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哪是小词的对手”
季知远听着,微微勾唇:“晚餐想吃什么,我去做,明天去了美国就得吃洋人餐了。”
“想吃饺子!猪肉大葱的。我们一起去超市买材料。”
“好。”-
历时十三个小时三十二分钟,跨越一万五千公里的距离。
终于在纽约时间凌晨一点半,飞机准时着陆。
因为体质的原因,温砚很少去这么远的地方和国家。
前二十多年的时间里,除了去参加各地区的书法比赛和一些书法活动,他似乎并没有专程去哪里旅游过。
这次来纽约,季知远也是做了很多的准备。
生怕温砚会在做飞机的时候就不舒服。
好在近年来,温砚的身体调理的还不错,只要不是受了凉,基本不会动不动就难受。
季知远一周会抓他三天起来晨跑锻炼,体能上也是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所以,这趟长途飞机坐下来,温砚除了觉得有点迷迷糊糊,没觉得哪里不舒服。
两人从机场出来,坐上车准备去季知远在纽约买下的那栋小别墅。
夜色渐深,街上也是灯火阑珊。
温砚看着车窗外异国情调的街头和建筑,才渐渐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在纽约了。
从机场到别墅,耗费了大概一个半小时,等出租车停在门口的时候,温砚已经睡得昏昏沉沉。
季知远柔声将他叫醒:“小砚,起来了,我们进屋再睡。”
温砚眯着眼,将靠在男人肩上的脑袋抬起,恍惚的点点头。
深夜里,室外的风吹过来,有点凉。
季知远一手提着行李,一手揽住温砚,匆匆往别墅里走。
温砚迷迷糊糊的,低头看着脚下带着水汽的草坪。
进了屋,季知远就把他抱上床,让他能安稳的睡。
在回来之前,他就拜托了国外的好友找时工把别墅的卫生打扫一下,并且铺上了新的床单被罩。
这样,他们一到,就能有落脚的地方。
这一觉,温砚睡得很舒坦,醒来的时候,床边的时钟恰好指向九点半。
刚刚好,他连时差都不必倒。
身边的男人还在睡,呼吸声绵长。
他轻手轻脚的将压在自己腰上的大手挪开,翻身下床,迫不及待的想要逛逛这栋屋子。
床边贴心的放着一双居家拖鞋。
不过码数稍稍大了一点,大概是季知远的拖鞋。
温砚将鞋穿上,床边铺着复古样式的地毯,恰好能消除鞋底和地板摩擦的噪音。
屋子的整体风格和卧室一样,简约大方,挑不出哪里不好,但温砚却总觉得冷冰冰的。
和他第一次见到季知远在国内的那栋别墅是全然不同的体验。
这里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流水线上生产出的房子,所有的格局设计都不像是出自季知远个人的手笔,墙上挂着的画,一看就是一些随处可见的装饰画。
总之就是,没什么内容,也没什么特别的。
每一处窗户的帘子还都是黑色,温砚看着很是压抑,走向客厅那扇大大的落地窗前,将厚重的黑色窗帘拉开。
并不见太阳。
是个阴雨天。
黑色的窗帘拉开,是灰色的天。
莫名死气沉沉。
只有园里那块草坪上的嫩草,挂着新绿和水珠,显得有活力一点。
无好景可赏,温砚只好去厨房,准备觅点食。
他记得季知远和他提过,有让时工给冰箱添点食材。
一打开冰箱,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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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的蔬果和一盒鸡蛋,还有一些牛奶和果汁。
一看就都是新添置的。
下层一罐只装着一半的剁辣椒在这一圈里,显得格外突出。
温砚伸手,将玻璃罐拿出来。
罐子上的包装写的是“PeanutButter”。
温砚认得,是花生酱的意思。
但罐子里装的却是红彤彤的辣椒,可见大概是季知远自己做的。
历经快三年的光阴,这瓶被遗忘辣椒酱仍旧坚强的没有发霉。
他拿着辣椒罐,站在敞开的冰箱门前发呆。
身后蓦地传来熟悉的声音:“醒了怎么不叫我,自己跑出来,饿了?”
温砚闻声,缓过神来,扭头。
身后的男人穿着黑色长袖睡衣,脑袋上立着几根呆毛,缓缓走到他跟前,看了眼冰箱:“有鸡蛋也有牛奶,早餐我们随便煮点吃,等会去外面吃午餐。”
他问着,惺忪的眼瞥到了温砚手中的那罐辣椒。
觉得眼熟,像是想起些什么:“噢,这个还在啊,我之前想带回国的,结果后来忘了。”
“这是你自己做的吗?”
“嗯,这是我做过最好吃的一罐辣椒,舍不得扔了。”
“你在国外就吃辣椒啊。”
“有时候忙,辣椒拌点主食,简单又方便。”季知远回答,将温砚手中的罐子握在了自己手中。
冰凉的玻璃贴着手心,蒸发出水汽。
“你总是这样吃吗?怎么不去外头买点吃的。”温砚抬眸看他,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身体素质这么强的季某人,这两年体检都显示胃有问题。
“有空的时候还是会做点菜的,我不爱吃洋人餐,不是土豆就是奶酪的,腻得慌。”季知远将罐子放进洗手池,顺带着洗了洗手。准备煮点早餐。
流水声“哗啦啦”,温砚缓缓走过去,从男人身后圈住他的窄腰。
“怎么了?”
“在想你是不是因为想吃中餐才回国的。”温砚语气幽幽。
季知远被他逗笑:“这占了一小部分的原因。”
“那还有一大部分呢?”温砚撇嘴,追问着。
“你说呢?”
“我怎么会知道。”他小声嘟囔。
季知远握住腰前的如葱白般的手:“因为你。出国是因为你,回国也是。”
温砚听着,不免有些不解。
为什么出国也是为了他?
“为什么都是因为我?”
“因为那时候天真的想逃到国外去就不喜欢你了,后来回国也是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可以不喜欢你了。”男人侧过颈,偏眸望着身后,温砚近在咫尺的脸蛋。
“所以你一直不联系我,也不回国,是想躲着我?”温砚回想着,总觉得这个“躲”,似乎还可以再往前追溯。
好像能追溯到他上高中的时候。
似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季知远忽然开始疏远,冷落自己。
难道那个时候,季知远就喜欢自己了吗?
温砚有些难以相信。
“是啊,可我发现不管我躲到哪里,你都能钻进我的梦里来。”男人说着,回过身,将温砚裹在怀里。
“小砚,你说,想参与一下我的这三年,可是这三年不只是对你,对我而言,也是空白的。”他把温砚抱得很紧,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确信,温砚真的在自己身边。
温砚其实有感受到,这栋冷冰冰的房子,和这罐被遗忘的辣椒酱。
都可以佐证,季知远生活的空白。
温砚伸手,回抱住男人,手指覆盖在他的后背。
彼此交换着温度。
“其实你可以不要逃,等我毕业不好吗?”温砚只清楚季知远顾虑自己的年龄和学业,所以不敢表露心意,至于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顾虑,他便猜不到了。
“我哪里敢,小砚,我哪里敢……”季知远重复着,又加重了几分力度,似乎要把温砚彻底揉进怀里,“我以为你只是帮我当哥哥,我不想做那样越界的事,我怕你会觉得困扰。”
他了解温砚的性子。
如果他真的等温砚毕业后去表白,只怕十几年的情谊都会被冲散,继而变成得体的普通朋友。
他不要这样,他情愿温砚永远把他当成哥哥。
所以,他不敢。
可他了解温砚的性子,却一点不了解温砚的心意。
他只以为温砚把他当成哥哥。
“怪我,如果我再勇敢一点,或者,这三年,就不会是空白的。”
“不怪你,我也是一样啊。”温砚将脸贴在他的胸膛上,蹭了蹭,鼻间染上玉龙茶香,“没关系,以后,我们会有三年,十三年,三十年。”
季知远低眸,吻吻他的发旋,眼中有水光。
他们就这样依偎许久才开始煮鸡蛋。
简单的吃过早餐后,和温砚确认身体还吃得消后,两人准备出门去。
雨后初晴,骄阳悬挂在异国的天空上。
“今天我们去哪玩?”温砚荡着季知远的手。
“农场怎么样,你不是想看绵羊和小马吗?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在这边有个私人农场。”
“好,那就去喂绵羊。”温砚将季知远结实的手臂抱在怀里。
去农场的路上,季知远联系了好友柏里斯。
柏里斯是他从前在学校教书时认识的,快中国文化,总是来和季知远讨教学习。
和大多数奔放的美国人不同,柏里斯的性格比较腼腆含蓄,了解下才得知,他之前一直待在英国。
季知远回国后,也是他在照料着季知远在美国的房子。
因为种植和畜养的品种差异,还有技术上的不同,国外和国内的农场风光还是不太一样的。
温砚看着眼前望不到边的草场,还有不远处成群结队的绵羊,不免兴奋。
柏里斯从两旁的木屋里走出来,穿着格纹衬衫,搭配着复古色的牛仔裤和草帽,脸上晒出了一点斑,笑着走过来和二人打招呼。
标准的美式发音,语速也比较快,温砚不太能听懂。
只听季知远和他握手,也叽里咕噜的说着话。
从几个温砚能听懂的单词里,他大概能猜出,是问好的意思。
紧接着,柏里斯伸过手来和他打招呼,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你好,你是季教授的爱人吧,我叫柏里斯,很高兴见到你。”
男人忽然用中文和温砚问好,即使发音上有些别扭,但总体还是流利的。
总之比他说英文的水平要好上许多。
温砚有些意外,急忙伸手回握,夸赞着:“你好柏里斯,叫我温砚就好了,你的中文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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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里斯笑着,肉眼可见的高兴:“会一点点,季教授教我的。”
“柏里斯太谦虚了,其实我只是推荐了几本学习中文的书而已。”季知远在一旁背着手。
“不不不,你对我的帮助很大……”
又闲聊了几句,柏里斯便带着他们走向羊群。
绵羊一头又一头,像是把云朵披在了身上,白花花软绵绵的。
见到有人过来,一边往后退,一边“咩咩”的叫。
一声又一声,此起彼伏。
季知远拿来一桶的香草还有胡萝卜丝给温砚:“这个拿着,它们就会过来。”
温砚点头,抓起一把青草摊在手心上。
果不其然,刚刚还再往后躲得绵羊边凑上前来,抓住机会,他趁机摸了摸他们身上厚厚的羊毛。
“好可爱。”温砚对上小羊像是黑珍珠般的眼睛。
喂完羊,柏里斯又带着两人去了马场。
他的农场有两匹品种优良珍贵的汗血宝马,毛色纯正,一身的腱子肉,温砚看着不由感慨,他的身体估计不如这两匹马。
柏里斯也很大方,把两匹价值连城的马牵出来给他们骑。
可惜的是,温鸣不会骑术。
“想骑吗?”季知远见他怯怯地站在一旁。
“我不会。”温砚摇摇头,眼里却满是心动。
“没事,我带你骑。”男人说着,将护膝和帽子一一替温砚穿戴整齐。
指导着温砚蹬上马蹬,翻身上马。
随即自己行云流水的也上了马,从背后环着温砚,牵住缰绳。
在马背上,视野更加开阔,夏日里的暖风不停扑过来,一派的田园风光。
温砚第一次骑,不免有点紧张。
“别怕,我在呢。”季知远也能感受到怀里的人似乎有些紧张僵硬。
温砚点点头。
身后的男人握着缰绳轻轻甩了甩,马便小跑起来。
马上的温砚不免觉得颠簸,心又提起来。
“小砚连我都会马奇,还怕骑马吗?”身后的某人忽然起了坏心思。
微微俯身,贴在温砚的耳边说点让人浮想联翩的话语。
温砚原本就紧张,被这么一逗,脸蛋瞬间爆红,气鼓鼓地扭头凶了一句:“你再这样,小心我把你马奇坏!”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显然,温砚凶巴巴的话起到的不是制止的作用,而是调情的作用。
脸蛋上的红晕蔓延至脖颈和耳后,温砚恼着,伸手掐了掐男人的手背。
季知远笑着,偏头吻了吻他的脸颊。
绕着马场转了两圈后,温砚觉得骨头都颠疼了,提议去喂兔子。
于是二人下了马,去看兔子,又去池塘喂了鱼和天鹅。
夕阳时分。
柏里斯为两人准备丰盛的晚餐,是中式的鸳鸯锅,食材都是农场新鲜采摘的。
柏里斯用中文招呼着温砚,告诉他,自己也爱吃火锅,不过只能品尝清汤,辣锅会让他的舌头冒烟。
三人一起喝了一点酒,柏里斯喝多了,变得更加健谈:“我觉得季教授现在好像变了一个人。”
“他之前不这样吗?”温砚侧眸看看季知远,感觉没什么差别,“是不是变胖了一点。”
“不不不,是变得会享受生活了。”柏里斯摆手,解释着,“以前,季教授像一只只知道工作和研究的老山羊。”
好奇怪又传神的形容,叫温砚忍俊不禁。
“啧,柏里斯,你就这样诋毁我。”
“I''mtellingthetruth.”博理斯耸肩。
“……”
农场之旅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火锅和三人的谈笑里圆满结束。
玩了一天的温砚,回到家,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洗澡,爬上床再也没力气动弹。
季知远将躺在被子上的温砚包进了被子里,相拥而眠。
之后的几天,季知远带着温砚,去了自己曾经打过工的西餐厅,去了他常待的图书馆,还有他曾任教过的学校。
温砚似乎穿越了时间,看到三年前的季知远,在这片天地里一个人孤独的向前。
在离开纽约前,温砚着手重新装修了这座冷冰冰的别墅,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些黑洞洞的窗帘都拆了,换上了暖色清透的窗纱。
阳光一洒进来,将阴冷晦暗都给驱散。
他还置办了新的毛毯家具,在客厅的茶几上摆上了一株玫瑰,在空荡的壁龛里摆上他刚去洗出来的照片。
婚后,温砚常常抓着季知远拍照,两人的合照多的手机内存都快不够用了。
他从里面挑了一些洗出来,装进相框里,摆进家中。
又用水彩随意的画了两幅简笔画,替换了墙上千篇一律的装饰画。
短短一周的时间,屋子里再难见初来时的冰冷空荡。
季知远看着满墙自己和温砚的照片,心口暖烘烘的。
却又口是心非地圈着温砚问:“我们又不常住,不用花这么多心思的。”
“我想把我们空白的那三年填满。”
他说得真诚。
季知远听得动容。
“你别在这偷懒,去门口把花种撒下去……”温砚拍掉自己腰上的手,撅嘴。
“好好好……”
彼时窗外,阳光正好。
伴着爱意的花种,深埋于地下。
生根发芽,肆意生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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