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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9、容易别(第2页/共2页)

nbsp;  陆九郎咧嘴一笑,全不掩饰得意,“我得神明钟爱,向来运道好,旁人羡也羡慕不来。”

    沈铭实在不想理会这一副轻狂样,淡道,“神明未必能次次垂顾,陆将军好自为之。”

    他给扫了散步的兴致,折身返回住邸。

    楚翩翩正在印香,轻讶的一呼,“这就回来了?茶水还没煮好。”

    行宫伴驾按品级规制,沈铭可带几名随从,就将楚翩翩作为侍女携来,夜里红袖添香,温软相伴,自有一番慰籍。

    沈铭见她迎来,拈起美人小巧的颔,又一次道,“翩翩,看着我。”

    楚翩翩茫然不解,睁大了妙目,她有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灵活动人。

    风华如玉的相府公子看了片刻,索然松开手,泛起一丝酸涩。

    原来当女子真爱一个人,竟会有那般震撼心魂的目光。

    月色幽明,照见远道一骑飞纵,如疾电奔腾而过,在惊梦前已消散。

    马上正是几个时辰前还在行宫漫步的陆九郎,他一路打马狂奔,隔几十里就有人引马相候,他一路换骑,等到寅初,已经在行宫三百里外,近了泾川。

    接引的手下将他带到一处野地,几堆篝火旁横七竖八的躺着一队人,正是归返凉州的蕃使。

    达枷在长安享乐多日,携回了不少赏赐,宿在野地也毫无畏惧。反正中原人对来使一向客气,自己的手下又是军中精锐,根本不惧野匪。

    哪知半夜来了索命的阎王,静悄悄抹了哨卫,直到一声惨呼穿破夜空,达枷惊跳起来,才发现护卫已经给弄死了一半。

    他的脑子一嗡,脊汗炸出来,拔出嵌宝的金刀,带着残兵与来敌拼杀,越战越是心寒。这些人训练有素,凶残剽悍,如狼群配合进退,绝不是寻常盗匪。

    一个蒙脸的男人迎来,劲道沉猛,刀势凌厉,达枷给击得踉跄后退,虎口震得握不住刀,等被男人劈倒绞住,手下也死得差不多,一个都没能逃掉。

    达枷又恐又怒,嘶声一吼,“你们是什么人!我是吐蕃王子,敢动我,中原的皇帝不会放过你们!”

    男人抓起他的头发,拉开蒙布,“睁眼看看,我是谁?”

    达枷一眼认出来,骇然又不解,“为什么?就因为在南曲抢了你的女人?”

    陆九郎森寒一笑,拔出一把短刀抵住他的颈,“独山海之战,王子还记得这一刀?”

    达枷的颈脉被刀锋所压,刺痛一瞬间触起记忆,不由愕恐交加,“是你!竟然是你!”

    陆九郎目光如狼,戾气横溢,“你说我为谁而来?”

    不等回答,黑刀猝然一划,怒血激然狂飚。

    次日骊山秋狩,号角阵阵,旗帜招摇,成千上万的侍卫驱赶猎物,供天子与王公大臣狩猎。

    沈铭是文臣,不擅射艺,只当是郊野行游,已经预想到陆九郎必会大显身手,极尽所能的一番炫夸。结果却出乎意料,这人直到黄昏时清点猎物时才冒出来,扔下几只野鸡作数,还耷着眼皮,话都懒得说,似受了极大的劳累一般。

    其实连这几只野物也是陆九郎的手下打的,他一直钻在林子里补觉,任谁一夜急行了几百里,第二日还能爬起来就是奇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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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猎持续多日,等御驾回返长安,天气已然渐凉,晴空时有大雁成行,陆续向南飞去。

    陆九郎回到府邸,在隔墙下站了一会,翻进韩府,小楼已经空了。

    仆人交给他一封信,并未封口,笺上简短的一行字。

    既非同道,终有一别,相去万里,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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