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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3章 我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第2页/共2页)

的编曲,没有惊世骇俗的歌词,也没有高超花哨的唱腔。

    唱这首歌也不需要太多技巧,只要倾注感情就好。

    但即便如此,它也能够引起不同层次的人的共鸣,让听众仿佛经受了一遍情感的洗涤和净化。

    虽然是一首情歌,但歌词却没有半分庸俗、没有功利、没有私欲。

    天上的一轮明月,代表的就是“至纯、至善、至美”的意境。

    很简单的一句“月亮代表我的心”,就道出了“爱无须修饰”的真意。

    “这才是你真正想要为我写的歌,是不是?”

    庄晓梦看着他的眼睛,笑靥如花。

    “是。”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首歌,其实在很久以前就写好了。”

    “一直想唱给你听。”

    “很久以前,是指多久?”

    庄晓梦追问道。

    “写完《月亮惹的祸》之后。”

    “那为什么让我等了这么久呢?”

    庄晓梦闻言,微微咬着银牙,一脸幽怨。

    “因为树上的果子要等熟了才能落地,月亮到了十五才会圆满。”

    公孙瑾伸手掐了掐她脸颊上的肉。

    “哼~”

    她又扑上来,在公孙瑾的肩上,轻轻咬了一小口。

    相互依偎着,温存了好一会儿。

    两人这才穿好衣服,踏上归家的旅程。

    雨夜里,大奔驶向高架桥。

    雨刷将清冽的雨花拨开,露出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道路。

    温暖的车灯在夜色中亮着,温情脉脉。

    ……

    在来到德国之前,林辉对这里有不少憧憬,来了以后才发现德国是个scheie。

    出了机场,手机就没信号。

    习惯了国内到处都是基站,不管走到哪都有信号的生活,他在这里很不适应。

    作为一名海德堡大学哲学专业的留学生,他很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林辉的留学生室友,除了一个华裔以外,剩下两个分别是印度人和英国人。

    印度人来自婆罗门阶层,家里在孟买做珠宝生意,很有钱,待人也和善礼貌。

    一个是英国人,戴着眼镜,穿着很讲究,看起来很绅士,家里是做奢侈品生意的。

    几个室友聊天的时候,也会聊到英国菜。

    印度人说英国菜很傻逼,炸鱼薯条难吃得要死。

    英国人不乐意了,说他们英国人也不常吃炸鱼薯条,一般英国人也就一星期吃一次左右。

    他们英国有很多高档餐厅,有非常美味的意大利菜和法国菜。

    最后一个华裔同学是在德国出生的,个子高高瘦瘦,有些书卷气。

    生活习惯和纯正的德国土著一样,口音也和海德堡当地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也许因为都是华裔的缘故,林辉和他还挺聊得来。

    室友告诉他,他的成长过程中一直伴随着排斥与歧视。

    林辉能够理解,德国虽然外国人很多,但说到底依然是个非移民国家。

    它有自己的文化圈子,非本民族的人想融入进去,还是很难的。

    语言风俗都完全不同的移民,在这里生活自然会被排斥。

    世上没有不排外的地方,有人的地方就会排外。

    德国的物价在发达国家里不算高,肉类很便宜。

    只是工资不算很高,还要面临高额的税收。

    但是听当地人说,他们上班时间很短,下午四点半就下班的人比比皆是。

    劳动者在这里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保障,不会有人一边喊着“反了你了”,一边用棒球棍击打。

    也没有人扎堆地往大学里挤,高中毕业后有过半的学生会去工厂做学徒学习技术。

    大家尊重技术工人,不上大学也不会被人歧视。

    在这里躺平生活还是挺好的,很安逸。

    但是想奋斗,谋求一个更好的未来,这里不见得是一个很好的地方。

    所以很多德国人也在往外移民,去福利更好的美国和瑞士。

    林辉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节奏。

    德国的香肠很好吃,而且价格还特别便宜。

    炸猪排和烤肘子也很香,德国黑啤的味道也不错。

    下课后,他就喜欢和几个室友在酒馆里小聚。

    可惜娱乐活动比较匮乏,生活有些无聊。

    唯一让林辉感到欣慰的是,这里风俗业是合法的。

    这给他乏味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

    里面有不少身材高挑,长相姣好的亚裔。

    聊天的时候,林辉用德语试探着问道:“你是哪国人?”

    “新加坡。”

    林辉闻言,略微有些失望。

    独自异国他乡无人识,这种孤独并不好受。

    看见和自己相似的面孔,难免会有寒暄亲近的想法。

    女孩的口音明显地带着东北的大碴子味,真的让他挺亲切的。

    但她说自己是新加坡人,林辉又觉得没那么亲切了。

    东北经济不景气,岗位少。

    所以很多女孩子都会往外跑。

    澳洲、东欧、日本……

    风俗业准能看到一些亚裔的面孔。

    有些是偷渡过去的,还有些是兼职的留学生。

    林辉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这些人的生活方式。

    无论你讨厌也好,憎恶也罢。

    这个世界就存在那儿,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喝完酒,快速完成交易。

    林辉整理好衣服,拿上随身带着的书,准备出门。

    女孩看了一眼他夹在腋下的书,书名是中文,《霍乱时期的爱情》。

    带书来风俗街的客人是很少见的,未免有些奇怪。

    “你是中国人吗?”

    女孩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问道。

    林辉没有回应,径直出了门。

    最近天有些冷,天色阴沉,将要下雨。

    他紧了紧衣领,又想起了以前,凯蒂会将他的手,疼爱地包在她的围巾里。

    大街上行人很多,他和周围的人始终保持着距离,捂着自己的钱包,时刻警惕着。

    德国治安不太好,小偷虽然没有巴黎那么多,但还是有的。

    他来这儿买的山地自行车,不到一个星期就失踪了。

    买票上了地铁,他看着陌生的人群,对易凯蒂的思念更甚。

    他想试着给易凯蒂发个消息,却突然反应过来,地铁上是没有信号的。

    德国人确实是喜欢在地铁上百~万\小!说。

    但这并不是因为公知说的德国人爱百~万\小!说陶冶情操。

    只是因为,地铁上没有信号。

    林辉找了个地方坐下,又翻开了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公孙瑾说他是个阿里萨式的人物。

    林辉也希望易凯蒂会是他的费尔明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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