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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完结】(第2页/共2页)

到林寐启唇吟出歌词时,他才恍然反应过来,是《起风了》

    林寐声音很轻,仿佛只准备唱给陶楂一个人听,即使周围不少人在朝这个方向张望,他眼里的观众也明显只有陶楂一个人。

    “…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也沉溺于其中梦话。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

    ≈ldo;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也曾指尖弹出盛夏。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心之所动,就随风去了。以爱之名,你还愿意吗。”

    陶楂心跳如擂,眼前眩晕,耳朵里不断重复播放着林寐唱歌时的声音。

    曹严华在一旁如电线杆一般擎着天,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刘海被风吹得乱风。不知是因为歌曲想起了什么,他红着眼睛,看起来还是笑嘻嘻的,“哟,真起风了。”

    耳畔有帐篷被风吹得呼呼啦啦作响的噪声,人声变得沸腾,在此处逗留过夜的基本都是年轻人,骤然发生的天气变化没有让其中任何一人发出牢骚。

    相反,有人双手挡在嘴边,朝天呐喊,“来啊!来啊!干我啊!”

    有女生也喊:“老娘是同性恋!我上个月和我女朋友领证啦!”

    不知是从哪个方向,又传来一声,“我!骨癌!我想活下去!”

    “草,兄弟加油!”

    狂风大作,群山之间发出鬼哭狼嚎似的怪音,灯泡在灯架上摆荡,一圈圈的灯光则在地面摇漾。

    风变成刀子,割在每个人的脸上,但没有人往帐篷里钻。

    陶楂也没有,他眼睛都被吹得眯了起来,身心却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

    曹严华用开瓶器给林寐和陶楂一人开了一瓶啤酒,白色泡沫从瓶口滚滚涌出,曹严华往前走了走了,捏着酒瓶,“徐序,我草尼玛!”

    陶楂呆呆地看着,林寐在他耳边问,“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反正青苔山偏僻,反正异地他乡,反正一切都迎来了结尾。

    他被林寐这种人压得喘不过来气的青春期,他总是觉得自己太差劲的青春期,他不甘平凡的日夜,他屡次放弃又屡次爬起来的血泪……新的阶段已经开始,新的战场已经在等着陶楂去挑战。

    这一回合,输赢任它,他要不负年华。

    陶楂憋了口气,他闭上眼睛,破釜沉舟般朝着空荡荡的群山喊出:“林寐,我讨厌你!”

    他嗓门本来就不大,风把他的喊话吹得支离破碎,

    但林寐却听清了。后者歪了下头。

    喊完,陶楂用手指挠了挠林寐的膝盖,少年的脸不知道是被风吹红了还是被啤酒那点酒精度给烧红了,他清清嗓子,终于说道:

    “把我讨厌你留在这里,我喜欢你只说你一个人听。”像是捧着什么珍贵的小秘密般,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复,“喜欢喜欢喜欢,我喜欢喜欢喜欢你。”

    林寐喉结微动,心脏的悸动使人呼吸困难,他眼睛似乎有些红,陶楂还没看清,就被轻轻握着脖子吻住唇。

    “再说一次。”林寐蹭着陶楂的唇,低声催促。

    勇气在刚刚已经用光了,陶楂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林寐没执着于让他重复,他拇指按着陶楂的下唇。

    “对了,”陶楂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还要把过去的我也留在这里,那么可怜,那么弱小,那么没用。”

    “不。”林寐头一回拒绝人拒绝得不假思索,并且是拒绝之后才沉思原因。

    林寐说:“好的,坏的,可怜的弱小的。只要是你,都是属于我的。”

    男生笑起来,“你不要你那样的你,我要。”

    陶楂喉咙发涩,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人类,此刻却产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错觉,不是花坛和绿化带里的植物,是原始丛林里想怎么生长就怎么生长的植物。他扎根在最肥沃的土里,饮着最充足的雨水和阳光。迎风不惧。

    他长成参天大树,长成瑰丽的花,哪怕长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这是只属于他的自由和勇气。

    耳边的风吹得越发狂妄热烈,身周原本陌生人的年轻人们已经混成堆闹成一团,有人搬来大音响放起了歌,糟糕的环境促成了一场短暂又充满激情的狂欢。

    不远处的曹严华在人群里蹦跳,他举高了啤酒瓶,淋了自己一头,看着林寐和陶楂,“不一起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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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下是柔软又坚实的土地,绵延万里。有人挤着摔倒,有人被撞得踩得哀嚎,有人举着酒瓶狂笑,还有人抱成团哭闹。

    不常见,但合理,并且理直气也壮。

    生命就应当如这般肆意,疯长。

    很快,陶楂跳得大汗淋漓,他心脏已经快被挤出了嗓子眼。他前后都有很多更疯的年轻人,但林寐护着他,他一次都没被撞到过。

    林寐紧紧牵着他的手,陶楂只是朝对方看了一眼,就被掌着后脑勺粗暴用力地吻住。

    少年被完全拥住,他拽着林寐衣摆,被目光晦暗的林寐抓着手腕远离众人,带进早已搭好的帐篷中。

    疾风骤雨的吻缓慢变得温柔起来,一分一寸,更使陶楂感到头皮发麻。

    林寐手指微凉,探到热处时,陶楂浑身直颤。前者并不沉迷热爱于真正的进入,相反,他很喜欢握着陶楂,逗着陶楂,细致地观察陶楂每一秒的反应。就像一直以来在进行着的那样。

    半个小时后,陶楂通红着全身,披毛毯坐在帐篷里,听着歌,趴在小桌子上一笔一划记着这次出门旅游

    的帐。

    外面已经安静下来。

    林寐看了眼他他的记账,“不用你出。”

    “那不行,”陶楂咬着笔头,皱了皱眉,“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万一我们以后”他的自由联想在触到林寐不善的目光时一下噤了声。

    月黑风高,万籁俱寂,宜:杀人分尸。

    陶楂立马改口,“万一以后我们,我们”他编不出来。

    林寐拍了拍他的脸,他把旁边书包拿到身前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枚款式简单的素戒,内圈刻了名字。

    “给谁的?”陶楂口干舌燥,明知故问。

    “给你的。”

    “哦,为什么?”

    林寐被他气笑了,倾身过去,目光和煦又侵略意味极重,“我爱你,所以希望你戴上刻有我们名字的戒指,我想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活着,死了,都得跟我在一块儿。”

    陶楂藏在背后的手腕被拽出来,林寐还在思考套在哪根手指上比较合适,就见陶楂把无名指和小拇指蜷缩了起来。

    “”

    那就无名指好了。

    戒指不像戒指,戒指像一柄锁,陶楂哭丧着脸,“我讨厌你。”

    过了几秒钟,他没等到下一步,又好奇,“你的呢?”

    “等你给我买。”林寐说。

    “我才不会给你买。”

    口是心非的少年终于惹恼了男朋友,又被按着,温和又强势地吻着。吻得太重,像是惩罚。

    被亲得快要死掉了,陶楂终于求饶,他说买。

    “只是现在没地方买嘛。”陶楂委屈,他踌躇一会儿,抬手从头上拔了根头发,小孩一样,小心翼翼想往林寐中指上缠,但林寐只肯把无名指给他。陶楂抿紧唇,不情不愿把头发缠在了林寐的无名指上。

    跟陶楂手上的相比,头发丝略显寒酸。

    陶楂心里蓦地发涩,“我以后会努力学习,挣钱,给你买更好的。”

    说完后,陶楂呆呆地抬头看着林寐,他又说了什么?

    “我不”

    林寐捂住他准备反悔的嘴,吻上陶楂亮晶晶的眼睛,“没有更好的了,这就是最好的。”

    陶楂眼里憋出了眼泪,眼睛通红,他还能发出声音,他带着哭腔说:“对不起。”

    他情绪上来得突然,哭得止不下来,委屈又伤心极了似的。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林寐用掌心揩掉陶楂温热的眼泪。

    “因为我觉得你跟着我吃了好多苦,以后可能还要吃更多苦,你有时候会不会想,下辈子再也不要遇见我了啊?”

    林寐拉着他坐起来,“不会。”

    男生垂着眼皮,摩挲着陶楂无名指上的戒指,他声音压低了,歌声和情话都只留给给陶楂听。

    “我没觉得辛苦,我感到很荣幸。看见你越来越健康,越来越快乐和优秀,我也觉得很满足。”

    “就算重新选择千万次,结果也是一样。我会千万次遇见你,你觉得很辛苦的路我会陪你走上千万次。”最后,他们还是会坐在西部某座巍峨高山的帐篷里,互相属于。

    云层变成原野上飘扬的鲜红旗帜,群山是巨浪是硝烟,山风吹响冲锋的号角,撕裂长天,拼尽全力与匍匐前进都是征战的超级勇士。

    可爱使勇士凭空生出盔甲与盾牌,刀枪剑雨擦身而过,但浓烟滚滚,前路迷茫。

    林寐拥住陶楂,陶楂在他怀里闷声哭,别扭又孩子气地说:

    “我讨厌你,我最讨厌你。”

    山风无声辨清,这是它听过最缱绻深情的少年谎言。

    林寐偏头笑一下,“知道了,我爱你。”

    迷茫拨开,少年站在了胜利之巅,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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