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换取自己及整个家庭所需要的物质资料,赖以生存的全部生活来源。
赵多娣从城门口的石板路一侧下了几级石梯,弯腰进了难见自然光的黑洞洞的低矮家门——路两旁这两排低于路面的破旧瓦片房以及它们身后更多的相似瓦房是何时起建的,她不知道,也搞不懂为何它们的房顶竟比地面还低。自她出生,周遭一切便已如此,低矮、昏暗、吵闹、污脏,皆无变化。
拌着泥灰的煤渣堆在门侧,形影不离地陪着黄土圆炉子,屋中间垂挂着一只瓦数极低的连灯罩都没有的白炽灯泡,微弱的光线只够描出它下方一张木桌的形状。
她把手中的网兜放上桌,眨眨眼适应了一下,到屋角灶台边打开水龙头准备洗菜做饭。
“哟!稀客哟!”母亲从更为黑暗的角落房间走出,靠近了她的背部——那小屋曾是父母的寝室,弟弟赵多宝大了以后,父母就住到了外屋,睡在赵多娣以前的小床上,把里屋“传承”给了宝贝儿子。
夜里,赵多娣则在他俩旁边用两根板凳搭了块旧门板当床,白天把门板搬起来侧倒在大门后边,属于她的所谓的“床”,便不再存在。
赵多娣没有说话,母亲的阴阳怪气完全在意料之中。她低着头继续手上的活,听见方桌上的网兜被母亲翻看的悉悉索索声,她想,母亲肯定不会把带鱼拿出来,她当然要等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才慢慢享用,那也行吧,只要她别再多说什么就好。
父亲背着已卖空米糕的背篓回来了,像没有看见女儿似的,直接加入母亲,一起翻看网兜。
“那个谁,咋又不来?一个搬运工的崽子,还拽得很哟!”母亲又说话了,“你脸都不要了,跑去倒贴,他倒得意了是吧?”
一股气冲到了赵多娣的鼻子尖,再冲到眼,把两串泪水逼出眼眶,掉落菜盆中,摔得粉碎。她使劲挤眼,吸了一下鼻子,克制住自己的难过,问:“多宝去哪了?”
“哟!你还知道多宝?你还知道自己有个弟弟?你把工资都拿给那个烂崽子花,还知道有弟弟?!”母亲提高了嗓门。
这时,17岁的赵多宝从路面通通通地跑下来,进了家,一件暗花衬衣斜垮垮地套在身上,像个二流子,他倒是一眼看见了姐姐,开口就说:“赵多娣,给我钱,城门根儿录像厅来了几部新港片,有刘德华的雷诺传。”
“她顾得上你?不要脸不要皮,钱都拿给机械厂那个烂崽子用,爹娘她都不管,她还顾得上你这个弟弟?我们算是白养了她十几年咯!”母亲迅速接过话去,夹枪带棒地讥讽道。
赵多娣能忍住不顶她,眼泪却再也收不住了——从小到大,无论自己多听话,多勤快,都被父母当个累赘嫌弃。就因为钱还来得及掏出来,就得收获如此羞辱吗?今天可是中秋节啊!
“赵多娣,我跟你说话,听见没!不拿钱,就别回来装孝顺!”
她受不了了,把手从盆子里那水和泪的混合液体中抽出来,在身上用力擦了擦,伸进裤兜,拧动手指,从李见川准备好的十张10块中捻了几张留下,抽出了其余的,转身放到了屋子中间的木桌上。
就这样,一口水没喝,连凳子都没碰过一秒的她,又弯腰跨出屋门,在黄昏中踏上了去机械厂的路。
如往常一样,为了省钱,她不坐车,喝着秋风,一边走一边哭,进到机械厂大门时,天已黑了,好在有一轮月亮圆鼓鼓、明晃晃地陪着她。
李见川的单身宿舍没亮灯,她掏出钥匙,进去坐了一阵,又出来在走廊轻轻来回踱,能听到有的房间传出单身汉们喝酒、打牌、聊天谈笑的声音。她不想去敲开门问,心里也知道可能性不大,李见川几乎没有串门的习惯,他最爱做的事除了工作,就是在宿舍看书、吹口琴。
会不会去师傅家了?赵多娣下了楼,朝师傅家住的家属楼方向走去,她想,时候不早了,或许他正往这边回呢,能接到他最好。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她却看见了男友的师傅,正紧赶慢赶地追他那提着灯笼的小孙子呢,师娘也在不远处跟人聊天。很明显,男友并不在师傅那。
他能去哪?赵多娣往回转,鼓足勇气敲开了隔壁宿舍,露头的小伙子平常遇见时会点头打招呼,算是她在这周围唯一认识的人了,得到回答说李见川晚饭后朝大门去了,好像进城了吧。
进城了?他晚上进城干嘛呢?赵多娣不自觉地来到了厂大门口。寂静的大马路,右手边通往更远的郊外直至农田,左手边则去往傍水县城,她不确定男友去了哪边,索性在大门口的石梯上坐了下来,在如灯的月光下,看着偶有经过的路人。
抬手看看手表,已过十一点,十二点的大门会被保卫科的人来挂大锁,她有点害怕了,刚站起身要回宿舍,只见大门右侧走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再近点,果然是他!穿着一件宽大的夹克,双手抄在胸前,见到赵多娣,对方先说话了:“你咋回来了?”
“见川,你这是去哪了?”赵多娣此时已忘了今晚在家遭受的委屈,疑惑地看着浑身脏兮兮,裤腿满泥浆的男友。
“哦,到腾高山玩去了。”李见川一边自顾迈进机械厂大门,一边轻描淡写地回答,双手还是抱着,像是在保护衣服里的什么东西。
赵多娣搞不懂,一个人去腾高山玩?玩到这么晚?可她腿短,还是先赶上他的脚步要紧,其它的回去再问吧。
男友却三步两步远远地把她甩在了后面,她还没到宿舍楼下,只见李见川已从宿舍拿了件衣服在手,下来钻进了楼后的公共厕所。
赵多娣更觉得奇怪了,宿舍楼每一层尽头都有个厕所,他跑到杂草环绕、又脏又多苍蝇,几乎没人会去的公厕干嘛?还拿着件衣服。
她慢慢走过去,扒开密密的渐显枯态的薄荷草,靠近外墙,使劲踮起脚,透过三瓣花型的镂空水泥砖,竟看见厕所内的白炽灯下,李见川在角落的水龙头那搓洗着一件衣物,浅色的水泥地上,淌出一滩混着暗红色的泥水!他的脚边还躺着一把半人高,已冲洗过的铁铲!
那是血吗?!赵多娣腿一软,差点一趔趄坐进薄荷丛里。她赶紧回了宿舍,坐在床尾边瑟瑟发抖!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见川回来了,他把拧过的湿衣服,那件他平常贴身穿的深蓝色秋衣,晾到了门口的走廊绳子上,进屋倒了一大缸子凉白开下肚,倒头睡上了床。
赵多娣还在他脚边颤抖,扭过头看着他,什么话都没法说,过了很久,稳住神后,她拉熄了灯,合衣躺在了他身旁。
稳住神的理由,是她给自己找来的:无论李见川做了什么,都是对的,就算他错了,我都跟定他了!
19岁的她,没有别的奢望,只要一个肩膀,一个归宿,一根带她逃离昏暗家庭的救生绳。别的都不重要,哪怕李见川真做了捅了天的大事,被警察抓了,她横竖也是他的。
第二天男友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昨天去腾高山的事,不要跟别人说。”
赵多娣一顿一顿地点了点头,那些问题就像被她的下巴狠狠地捣进地里,抛到了脑后,直至16年后的今天,儿子竟从腾高山挑出了人头骨玩,她才猛地想起了这回事。
可丈夫那一脸不关心、无所谓,或许真是自己弄错了?
第二天一早,入睡没几分钟的赵多娣就被儿子咋咋呼呼地唤醒,忙起身给他做了早餐,然后一踩油门,把他驮到了约好的地点,目送他欢天喜地地帮警察干活去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