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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1章 月亮为什么代表我的心(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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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皮囊朽坏,剩下的就是满目疮痍。

    你说,皮囊朽坏了还有灵魂。

    有吗?有的吧。

    是啊,皮囊有心,不管这具皮囊是什么质地,它包裹着一颗人心。

    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

    卓羽凡走着,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

    这条轻奢的手表,是一个她很看不起的男孩子送的。

    以前她嫌这东西没档次,总想换条好的。

    但不知为何,就这么将就着戴了快四年。

    被赶出宿舍的时候,她在雨中走着,给欧阳瑞打了电话。

    她说:“欧阳瑞,除了伱,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该找谁。”

    然后,欧阳瑞就走了很远的路,过来见她。

    他看见这个女孩子披着乱糟糟的头发,脸上带着指甲留下的抓痕,在一处屋檐下避着雨。

    她被雨淋湿后,衣服都贴在一起,微微瑟缩着,像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两人在一个小公寓里开了房间。

    欧阳瑞想睡她想了四年。

    但是当天晚上,却突然不举了。

    两个人只是躺在一张床上,彻夜长谈。

    谈自己的过去,谈未来的人生。

    她对欧阳瑞道歉,欧阳瑞摇了摇头,说无所谓了。

    过去的那些东西,都已经不重要了。

    当天夜里,她想过不做这一行,试着和欧阳瑞重新开始。

    欧阳瑞说,他觉得刘婷很好,想和她结婚。

    卓羽凡笑了笑,说:“真好啊,祝福你。”

    她知道自己已经很脏了,所以收好了那些想对他说,又没能说出口的话。

    不知过了多久,她在一片迷蒙中睡去。

    第二天清早醒来的时候,欧阳瑞已经不在了。

    她起床去问房东,房东说那个男孩子给她付了一个月的房租。

    她留言给欧阳瑞,道了谢,说这笔钱很快就会还给他。

    从那之后,两个人就彻底没有了交集。

    《皮囊》里说,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那么,他和欧阳瑞,在路过彼此人生的时候,或许也构成了彼此的一部分。

    “真是荒唐的人生啊……”

    卓羽凡这样想着,淡淡笑。

    红绿灯路口,亮起了绿灯。

    她拎着行李箱,和左右等待着过马路的人一起,走进了拥挤的人潮。

    ……

    “Prada和你的代言合同,我帮你推掉了。《笙声不息》第五季就要开拍了,邀请你做下一季的歌手,你有意向吗?”

    “不想去,我就回绝导演。”

    职业经纪人庄晓梦站在公孙瑾的办公室,亭亭玉立。

    她神情冷冽,一言一行都尽显经纪人的专业。

    “不太想去。”

    公孙瑾摇了摇头,伸手在她腿上的黑色丝袜上摸了摸。

    “这也不去,那也不去?”

    “你怎么这么懒?”

    “钟苓子这种咸鱼的事业心都比你强!”

    庄晓梦秀眉一蹙,颇有些羞恼。

    “我本来就是咸鱼啊。”

    公孙瑾靠在沙发上,淡淡笑着。

    “我是歌手,玩我的音乐就行了。”

    “本身情商又不高,去参加综艺不是给自己招黑吗?”

    公孙瑾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新专辑也没见你发啊?”

    “演唱会也没有筹备!”

    庄晓梦嘟着嘴,气呼呼地看着他。

    作为公孙瑾的经纪人,她真是操碎了心。

    “新专辑正在制作了,至于演唱会,现在还不是时候吧。”

    公孙瑾看向窗外,微微一笑。

    华灯初上,看不见星星的夜晚,只有一轮满月悬在城市的上空。

    “新专辑叫什么名字?”

    庄晓梦闻言,美眸微微闪烁。

    “你有具体的方案了,我可以在工作室帮你提前做一些宣发运营。”

    “这样销量会好很多。”

    “你之前的新歌从来不做宣发的,好多歌迷都不知道。”

    她小脸很是认真,坐在了公孙瑾身旁,开始给他讲述运营的方案。

    公孙瑾一手托着腮,微微笑着,一手习惯性地放在她穿着黑色丝袜的腿上。

    讲完工作上的事之后,庄晓梦又起身将门反锁,拉上窗帘。

    门再次打开的时候,庄晓梦脸上浮现着淡淡的红晕。

    忙完一整天的工作,两人一起下楼,走向停车场。

    “现在时间还早,我要开车去外面兜下风,你要跟着一起,还是想回家?”

    公孙瑾拿着车钥匙,斜靠着停车场里的那辆大奔车门上。

    大奔的车灯亮着的灯光,像情人一样温柔。

    “一起。”

    庄晓梦撩了撩头发,轻轻笑着,坐上了副驾驶。

    “好。”

    公孙瑾驾着车,往城市的边沿开去。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晚间的风会略过耳畔,吹开头发,说不出的舒服。

    公孙瑾对车没什么兴趣,但有时候,他也很享受开车的这种感觉。

    独自一人驾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和高架桥上,轻松且自在。

    不考虑为什么出发,不考虑去哪。

    就这样把身体放空,把思绪放空。

    就让车子在公路上飞驰,看着夜色下静默的城市往后奔跑,所有的烦恼和思绪都会忘掉。

    就这样,带着自己奔向世界的尽头。

    这就是公孙瑾喜欢车的原因。

    庄晓梦坐在副驾驶上,点开了车载音乐。

    紧张急促的前奏响起,是她格外喜欢的《月亮惹的祸》。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霎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不管听多少遍,她都不会厌倦的。

    公孙瑾听着歌,载着她经过了鹦鹉洲长江大桥。

    从窗外看去,江面浩浩荡荡,辽阔无边,亮着灯光的轮渡在江心徜徉。

    江滩边上,人烟罕至,公孙瑾将车停在了这里。

    下了车,晚间的风吹来很是清新。

    江岸边一眼望去都是茂盛的水草,在风中摇曳。

    江洲上一片斑斓,都是不知名的小花。

    庄晓梦牵着他的手,在岸边寻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然后习惯性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两人依偎着,天上的月亮将圆未圆。

    “能不能,说一些情话给我听。”

    庄晓梦问道。

    “情话?”

    “嗯,就是觉得这个时候,很适合说情话。”

    她望向远处辽阔的江面,江面对岸是绚丽浮华的霓虹。

    夏夜中满是泥土的气息,青草的清香,夜色的凉意如潮水一样浸没过全身。

    月色美丽,风也温柔。

    公孙瑾想了想,抬起头看向天上的月亮。

    一说起情话,总是会让他想起月亮。

    “我想好专辑的名字了。”

    “什么?”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孙瑾淡淡笑着。

    “月亮为什么代表我的心?”

    庄晓梦歪着头看向他。

    她记得这个问题,在很久以前自己就问过公孙瑾。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和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一样。”

    “因为我喜欢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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