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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丰收画卷

    又一年初秋,大地产下了它的果实,散发出芬芳馥郁的草木气息,变得丰盈而富饶。

    在别处,这个秋天可能是吝啬的,并没有让他们获得与他们付出的汗水与努力相衬的回报。但在翡翠郡,人们收获的是满满的喜悦。

    今年新种下的土豆和玉米成了农民们最期待的收获。

    在土豆田里,一个个圆滚滚的土豆从土里被挖出来,上面还粘着湿润的泥土,男人和女人们提着农具把土豆掘出来,老人和孩子就提着篮子在后面捡,时不时还能从土里发现几个没翻出来的惊喜。

    他们手中的篮子很快就变得沉甸甸的,不得不回到田头倾倒在更大的筐子里,这样来来回回许多趟,人们却丝毫不觉得疲惫,他们恨不得翻出来的土豆无穷无尽,叫他们捡上一辈子也捡不完。

    劳动者的身影和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充满希望的丰收画卷。

    另一边的田野里,一片片茂盛的玉米地映入眼帘,笔直的玉米杆上挂着一个个饱满的玉米穗,拨开这些表皮,就露出了里面嫩黄色的饱满晶莹的玉米粒,仿佛一按就能掐出水来。

    “这些是嫩玉米,嫩玉米有嫩玉米的吃法,干玉米有干玉米的吃法。不过玉米想全部收获,还要再等一些时日,看到所有的叶子枯黄,玉米棒也变得坚硬了,就能把玉米掰下来,将秸秆割下来做燃料。这些秸秆十分好点燃,用来引火最好不过。”下乡的农事官仔细地向农民们介绍着,他叫农民剥下嫩玉米,烧水煮起来,尝尝那鲜嫩的味道。

    “在水中加一些盐味道更好。”农事官回忆着自己曾吃过的实验田里的玉米,介绍道。“嫩玉米也可以烤着吃,但要注意火候,不要烤焦了,也不能选太老的玉米,否则啃不动。将来田里收获的干玉米将玉米粒剥下来,可以如同麦子那样用石磨碾碎,熬成稠粥喝。总之,吃法是许多的。”

    农民们都听得津津有味,脸上灿烂的笑容止都止不住。这些种玉米的地,是地里最贫瘠的那些,种上小麦只会收成惨淡,现在改种了领主发下来的玉米,收成比种小麦还多,也和小麦一样耐储存,晒干了能放一两年!

    等煮玉米熟了,农民纷纷邀请农事官们也来尝尝,农事官推辞不过,只能伸手拿了一个,和农民们一起吃起来。

    农人们吃着吃着,眼泪开始啪嗒啪嗒地落下来。

    农事官赶紧问:“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农人眼里含着晶莹的泪花,用沙哑的声音说:“好吃,好吃啊!”

    正是因为好吃,此时的心情才更加激动。

    身为一个农民,在这片土地上的生活并不容易,一年到头的辛勤劳作只是为了勉强维持生计。

    从领取到种子的那一刻起,他们捧着金黄的玉米种子,就像握住了对未来的希望,在作物生长的季节,他们精心呵护着每一颗玉米苗,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田里玉米的长势,看着玉米一天天抽节粗壮,长出了绿色的果穗,果穗里又一天天饱满起来,心里充满了期待和喜悦。

    漫长的等待终于过去了,而现在,在这个收获的时节,看着郁郁葱葱的田地、仓库和地窖里满满的粮食,吃着甜软的嫩玉米,叫农人们怎么能不落泪。

    那些将无数汗水挥洒在田地里,却收获不来足够的粮食,付不清地租和赋税的日子已经远去了。未来即将到来的,是因为充足的肥料可以连年耕种的土地、是节省力气,做起农活来又快又好的新型农具,是在贫瘠的土地上也能有令人惊喜的收成的高产种子,是农民充满希望的新生活!

    他们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满足,这一切,都是领主大人带给他们的!自从领主大人出现以后,他们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到这,农人们纷纷钻进自己家田里,寻找着个头最大、最饱满的玉米穗,一个人这样做,许多人看到也跟从起来,每个农民都抱着家里田中最丰硕的果实,放在农事官们面前。

    “请把这些玉米带给领主吧!叫她也尝尝我们田里的收获!”

    “这都是我们用心耕种的结果!领主大人一定会喜欢的。”

    他们争先恐后,想要证明自己手里的玉米是最完美,最饱满的,和领主大人最相称。

    整整一个村庄的农民都抱来了他们的玉米,农事官们很快就淹没在玉米的海洋中,他们连连摆手:“太、太多了!领主一个人也吃不完这么多呀!”

    面对不带走玉米就不让农事官们离开的热情村民们,农事官只好无奈的选出了几穗,放进了随身的袋子中,还要向大家保证:“放心吧,这些玉米一定会送到领主大人的城堡里去!”

    “领主大人要是觉得好吃,我们还给她送!”农人们满意了,纷纷咧着嘴说。

    ————

    “煮玉米真好吃!”安东尼蹲在地上,两只手捧着一个玉米棒子,十分没有风度的啃起来。

    塞西莉亚比他的速度快多了,此刻脚边已经放了两个吃光了粒的玉米芯。

    在吃第三个的时候,她突然说:“这个没有我吃的上一个好吃,上一个口感更细嫩,而且还很饱满,能尝到甜甜的滋味。”

    安东尼看着她若有所思。

    塞西莉亚一回头看到安东尼这熟悉的表情,大惊失色:“你不会觉得我没有吃到好吃的玉米,十分失望,于是为了不叫我再有这种失望的烦恼,以后把玉米都培育的坚硬又没有滋味吧?”

    安东尼表情有些茫然:“啊?当然是要培育的软糯又甘甜啊?”

    “你研究出无瓤西瓜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安东尼开朗一笑:“我又不爱吃西瓜。”

    他低头啃了一口玉米:“玉米真好吃。不过我们下一个课题是继续提高玉米的产量,哪怕以牺牲口感为代价也要先把产量提上来,领主说实在难吃可以用作牲畜饲料。其实还有很多人吃不上饭呢,难吃的玉米至少还能吃。”

    塞西莉亚松了一口气:“别把现在好吃的玉米种子研究没了就行。”

    ————

    黑石城堡收到了山一样高的玉米棒。

    从玉米收获那天起,整个黑石城堡上上下下连吃了三天,终于把这些农人们送来的玉米吃完了。

    还鲜嫩些的玉米,煮着吃和剥下来炒着吃味道都不错,领主教厨子把玉米粒与松子仁一起炒着吃,烹饪过后的松子仁仍保持着脆爽的口感,带着坚果的香气,玉米的甜味更激发了这道菜的鲜香,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那些路程远一点的村庄,把玉米送到城堡时,玉米已经有些干燥脱水了,干脆彻底晒干,磨成粉做玉米粥,自带一股玉米的独特清香,味道也不错。

    较为细腻的玉米面,安珀还心血来潮,叫人混着面粉做了些窝窝头,没发酵过的窝头有些硬实,口感也比纯面粉粗糙,安珀自己吃了一个,又问仆人们吃起来觉得怎么样。

    一个男仆说:“比黑面包要软和,又比馒头硬,就是不知道耐不耐放,否则出远门的时候带上一兜,比带两条黑面包强多了。”

    另一个仆人:“玉米和黑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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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产量高?要是差不多,我还是吃宁愿吃玉米做的这种小面包,黑面包咽下去的时候像刀在划嗓子!”

    厨房的帮厨说:“这东西比馒头管饱,馒头蓬松,看着个头大,其实只用了一小点面,窝窝头放进锅里是多大,蒸出来还是多大。”

    哪怕薪水高过普通人不少,生活早已没有当初拮据,这些仆人见到了新粮食,第一关注的还是实用性,耐不耐储存,管不管饱,产量如何,口感反倒放到最后了。

    这勾起了安珀一丝惆怅的情绪。想让大家过上真正的好日子,还任重道远啊!

    不过她手下一些重用的人才,随着这两年生活越来越好,翡翠郡的美食又不断迭代,每当一种新食材出现,就有无数摊贩变着法的把它们做成美食,这些人的体重也跟着直线上升,整个人胖了一圈。要是原来就瘦弱甚至营养不良的,现在倒还能称赞一句壮实,本来就身材正常的,现在就有点圆润了。

    曾是黑石城堡护卫队一员的布兹,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买一匹属于自己的上等驯马,跟着安珀干了几年以后,马倒是买到了,就是上马的姿态怎么看怎么蹒跚,没了从前的行云流水。

    想到这里,安珀亲自动手,与厨房众人一起做了一批纯玉米面,没掺一丝细面粉的正宗窝窝头。蒸好以后装进礼盒,叫人快马送到安珀看重的各个官员、管事、学者手中,与大家一起忆苦思甜。

    ————

    此刻的布兹正在家中锻炼。

    这事说起来依然叫人十分羞愧。布兹作为最早追随安珀的那一批人,工作也是一直勤勤恳恳,职位和薪水水涨船高,又和交往两年的范妮结了婚,布兹只觉得生活是如此美好,一切都无比顺心。

    这样一来,他就免不了略微增长了一些腰围。

    不过,胖在这个时候可不会让人觉得羞耻,放在早些年,胖子走在路上,是格外受人尊敬的,那代表着要么有权势,要么有财富,平民可胖不起来。更何况布兹又不是大腹便便,只是比原本那个身姿挺拔的骑士多了些圆润的线条。所以谁都没有在意这个问题。

    没想到在布兹买到了梦寐以求的骏马,邀请众多亲朋好友来做客,顺便炫耀一下他的马儿时,他发现他上马的动作竟然变得迟钝而拖沓!他发誓,他绝对听到了宾客们忍俊不禁时的轻笑!

    这极大的刺激了布兹,回到房间以后,他看着全身镜中的自己,心中五味杂陈。想要重拾尊严,唯有减肥一途。

    他给自己制定了严格的减肥计划,坚决摒弃过去大吃大喝的习惯,每天只要是闲暇时间就进行锻炼。

    今天还没结束运动,回到家的妻子就拿出一个盒子,对他说:“这是领主今天送来的食物,说是用新推广的作物玉米制作的,叫我们大家都尝尝。你过来吃一个吧。”

    布兹有些犹豫,安珀大人知识渊博,通晓许多美食的做法,她送来的食物味道肯定不会差,可是他还在减重呢。一番纠结,布兹还是洗了手走来,这可是领主的心意,不能辜负了。

    看着盒子里还没有掌心大的那么一个小点心,布兹一口就咬下一半,准备咽下去的时候却受到了阻碍,被噎的直翻白眼。

    “给你水!”范妮赶快递来一杯水。

    “你吃了吗?”费了一番功夫把这口粗糙的点心咽进了肚子里,布兹问道。

    “没有。”范妮偷笑。

    “你没吃怎么知道它不好吃?”

    范妮举起一张随着窝窝头一起送来的纸,一板一眼地念到:“肥胖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会增加许多疾病的发生几率,还会影响心理健康和社会生活。玉米属于一种粗粮,富含膳食纤维,有助于增加饱腹感,减少摄入其他高热量食物,以达到减肥目的。”

    布兹呆住了,立刻哀嚎起来:“坏了,我丢人都丢到领主那里去了!”

    看着布兹更加勤奋运动的身影,范妮窃笑起来,她没告诉布兹,这纸条只要是收到窝窝头的人都有,不是只针对他一个。

    不过,还是等那个英姿勃发,肌肉结实的布兹回来再说吧。

    第112章 进城卖菜

    这个冬天,整个北境还是相对平静的。干旱情况比起去年稍有缓解,加上北境联盟的建立,许多王国多多少少从安珀这里得到了土豆种,抛去土豆产量减缓的粮食压力不提,这种新作物也给农民们带来了希望,认为气候就算一直这样坏下去,有了土豆他们也不至于饿死。

    科瑞格海盗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其实在往年,冬季也并不是他们活跃的时期,往往在天气还温暖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南下抢夺了足以过冬的粮食和财富。

    只是比起今年年初的来势汹汹,显得低调了不少。

    北方的这些小国,都很关注这些海盗的一举一动,这两年海盗们的势力明显扩张了,影响力也随着他们所信仰的那个新教派逐渐渗透到了各个角落。再加上许多原本安分守己的百姓因为生活的艰难和困苦,走投无路之下加入了海盗的行列,让这些海盗的势力更加庞大,已经隐隐对北方这些小国家的安全产生了威胁。

    现在一时半会儿没听说科瑞格海盗继续他们的猖獗行径,有人就放下心来,认为他们已经抢到了足够生存的财富,短时间内不会再出来打劫了,有的人却警惕起来,觉得有时候一时的沉寂只是为了将来的爆发。

    在安珀看来,这些海盗还不会对翡翠郡产生什么实质上的威胁,上次他们前来,可以说是在海上和陆上都没讨到什么便宜,铩羽而归。

    安珀更关心的是他们所信奉的那个曦光新教,说是与曦光教会同源,其实教义却截然相反。曦光教会宣扬活着的时候受苦受难,偿赎原罪,死后再进入天国享乐。曦光新教则说神赐予人生命,叫他活在这世上,就要享受所有美好的事物,因为这是神所允诺的。如果信奉了曦光新教却还在受苦受罪,那就是没有听从神的教诲,没去争取自己所应得的好东西。

    反正安珀觉得,这两个教派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个是叫民众苦苦压抑自己的欲望,通过宗教的洗脑叫他们被剥削和压迫却不反抗,用以维护贵族和教会的统治。一个则是让欲望无限膨胀,根本就是强盗思维,将抢劫和不劳而获美化了一番宣扬出来。

    而且科瑞格海盗虽然沉寂了,他们的教派却慢慢传播起来,这两年过得格外艰难的平民们一比较两种教派传教的内容,自然而然的就偏向了新教。

    新教的教义简直是极其称他们的心意,完全是为底层人量身定制的,同时还不会使这些人产生多少改宗的纠结,因为新教的神官们说了,新教只不过是对原本的曦光神教的另一种解读,是现在的教会和教士欺骗了他们,神无所不能,无私又慷慨,怎么会叫人来到这世上只是为了受苦呢?当然是要叫他的信徒应有尽有,过上享乐的生活。

    这个新教的触角目前有向翡翠郡伸出来的趋势,安珀能打退海盗的进攻,却没那么容易控制思想的传播,这种思想的改变往往发生在暗处,防不胜防。

    好在翡翠郡的人们生活条件比起从前大大改善,并不像别处境遇凄惨的平民那样乐于接纳曦光新教,但这种教派的传播也是危险的,是鼓动人们往犯罪的道路上走,也要趁早提防起来。

    想减少新教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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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得从信教的原因找起。

    人们非要信仰什么宗教,一个是传统一向如此,一个人就该有信仰的思想根深蒂固,另外的原因就是精神文明贫瘠,大脑里空空如也,教士往里面塞什么内容他们就把什么牢记于心,而且还一代代传下去,变得愈加笃信。

    安珀对抗新教传播的做法也很简单粗暴,那就是开放城市图书馆。

    安珀自有的图书加上陆陆续续从民间收集的那些书籍,经过整理和重新刊印,摆满了城市图书馆一层的各个书架。

    与其听曦光新教的那些蹩脚的传教士翻来覆去的说那些强盗理论,不如来看看图书馆里的神话故事、志怪小说和科普书籍,哪个不比这些传教士干巴巴的说教精彩?

    ————

    罗德尼和村里的几个年轻人又进城了,这次不是打工,是来卖菜。

    他们这几个最早来翡翠领打工的年轻人,可以说是没有让任何一个可贵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去翡翠领的第一年就用打零工赚的钱买了好用的农具,第二年就积极申领土豆块茎,成了村里最早一批种上这种高产作物的人。第三年土豆和玉米推广起来时,他们已经用前几年种田和打工的钱买到了脚踏三轮车,可以骑着车子进城卖嫩玉米和家里种的蔬菜了。

    其实不只是他们,靠着这样农时种田,闲时打工的勤劳的经营,整个村子都蒸蒸日上,曾经村庄里最富有的人都找不出第三条裤子,现在许多家都商量着要买砖、买水泥,把家里的茅草屋升级成砖瓦房,哪怕是先盖个小的也叫人高兴极了!

    罗德尼几个人天不亮就跑到田里,选出熟度刚好,既不至于嫩的没滋味又不会老的咬不动的玉米,连着苞叶一起码到车斗里,又摘了几样家里成熟的蔬菜,整整齐齐的摆放好,每一颗菜都带着泥土的气息和清晨的露珠,显得格外的新鲜。等清晨的阳光洒在乡间的土路上时,他们已经骑着脚踏三轮车向城里出发了。

    进城总是让这些年轻人期待和兴奋的,只是还有着对这些蔬菜卖不出去的担忧。

    罗德尼宽慰他们道:“怎么会卖不出去?玉米正是新鲜吃食,城里人也好奇着呢!他们将来吃干玉米容易,会有粮商把我们地里的玉米倒卖出去,但是这鲜嫩的玉米放上一两天口感就变了,非得我们这样现摘现卖才行!”

    他这样一说,同行的人都有了信心:“是啊,这嫩玉米不耐放,可味道好,做法还简单,光是煮熟了就好吃,肯定有赚头。”

    “卖不出去我们也不损失什么。带回家去晒干了,不还是能当干玉米卖。再说了,我们进城也不是只为了买菜,不还要给家里捎东西吗?这一趟也不算白来。”

    确实如此,翡翠郡的几个城市都开了百货商店,那里的货物既齐全又便宜,这一次进城,家里的妻子或母亲都列了长长的购物清单,大到布匹成衣,小到针头线脑,叫他们趁这个机会买齐了放到车斗里运回家呢。

    一边骑着车一边说这话,车轮在土路上颠簸时发出的喀拉喀拉与他们的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连卖力蹬着踏板的两腿都不感觉酸痛了。

    等道路从村里的土路换成了宽阔的水泥路,这些年轻人都长出一口气,在新水泥路骑车省力的多,屁股也少遭罪。

    “哎?这水泥路是不是又修过来好长一段,上次走到这儿好像还是土路。”

    其他人也惊喜道:“还真是!这样越修越远,要是能修到咱们村庄就好了,那样我就能一周进一次城了!”

    “水泥路要是修到咱们村里,我就能带父母到翡翠城看看了,他们一直想知道翡翠城是什么样的,上次只载了他们一段路,就说颠簸的全身都痛,只好掉头回家。”

    “我妈妈也想去,她这辈子还没离开过村庄。我要带她去看菲拉赫的港口,人们都说那里像仙境一样,连晚上都灯火辉煌。”

    一群人幻想着道路畅通的那一天到来时的场景,没有一个人出来泼凉水,提醒他们世上会有这样的好事吗?什么也不用做,水泥路就修到他们家门口了?

    因为他们都深有体会,自从安珀大人来了以后,他们遇到的好事还少吗?在那些看不起的人的贵族觉得他们就该安分守已地待在村子里,把庄稼种好,不至于饿死就该对他们感激涕零时,是领主大人告诉他们,他们值得住明净的砖瓦房,值得穿厚实的呢绒衣服,值得识字读书,也值得更好的生活!

    赶在离中午还有两三个钟头之前,罗德尼一行人终于进了城。城门口维持秩序的守卫见到他们推车里的蔬菜,主动提醒城里哪个街区的哪个地方是允许买菜的,目前进城卖菜并不收税,但也要守规矩,不能占用了给马车和行人走的大路。

    罗德尼一叠声地答应了。

    来到允许摆摊的市场,眼看着市场里已经有了不少摊位,各种蔬菜和水果琳琅满目,有个腿脚麻利的村人很快巡视过一遍,一脸喜意的对大家说:“卖嫩玉米的只看见一个摊子,生意还不错,许多人排着队要买呢!”

    这话一出,几个人赶紧把自己带来的蔬菜和玉米摆放在摊位上,吆喝起来:“早上刚摘的新鲜嫩玉米!个大饱满!”

    “好吃的玉米,水煮和烧烤都美味!”

    这么一吆喝,果然有许多顾客都围过来,罗德尼主动撕开一个玉米的苞叶,叫人闻玉米的清香,看这些颗粒是多么饱满水嫩。

    城里的人们只听说乡下的玉米丰收了,真正尝过的却没有几个,见此赶紧买来一两根尝尝鲜,反正这些卖菜的年轻人说了,就算不知道该如何烹饪,用加点盐的水煮就行!

    有了嫩玉米做招牌,连带着他们带来的蔬菜都很快卖得一干二净,年轻人们摸着鼓起来的钱袋,喜气洋洋道:“卖的可真快,还赶得上吃午饭!”

    又劝一个想省些钱,忍过这一会回家再吃饭的同伴说:“不填饱肚子,下午都没力气把脚踏车骑回去,等到天黑了还没到家,难不成还要花钱找个旅店住?那不是花得更多?”

    这个说法立即劝服了这个想省钱的年轻人,大家朝着城内一个平价的小餐馆走去。

    这里最畅销的食物是一些切开的面包,夹着蔬菜丝、土豆泥或者香肠,还有面饼卷着土豆丝和薄肉片等等,主打一个制作快捷,吃起来也方便,甚至可以离开餐馆边走边吃,特别适合时间紧张,赶着回家的年轻村民们。

    购买食物时,罗德尼听到旁边有顾客在说:“你知道吗,今天城市图书馆正式对外开放了,那可真是栋气派的建筑,我从那里走过,见到好多人都往里走。”

    “是今天!”有人附和他,“白号角报上早就登了,今天正式开放,据说里面有成千上万本书籍免费供大家阅读,我一会儿正想去看看呢。”

    大家都目瞪口呆。成千上万本书!难怪要修那么高大的建筑,否则怎么摆得下数目如此庞大的书籍?

    恐怕是皇帝的私人藏书室,也没有如此丰富的藏书,现在连他们这些平民都可以进入图书馆翻阅这些书,那岂不是比皇帝还厉害?

    不过,大家只是在心里偷偷想一想,还是没把这种冒犯的话说出口。

    听到这些讨论的罗德尼心中一动,他虽然只是个种田的农民,却很爱读书,农事官们带给村庄的那些报纸,他每一期都认真阅读,因为这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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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整个村庄所有,不能留在他手中,罗德尼还抄下来不少作为收藏。但买书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还是颇为奢侈的爱好,也得不到旁人的理解,只会觉得他胡乱花钱,头脑不够清醒。

    如果图书馆真的可以免费看书……

    想到这里,罗德尼拿出自己记下的购物清单和钱袋,扭头对同伴说:“我想去图书馆看看,我家要买的货物不多,你能捎带着帮我买一份吗?”

    同伴们虽然不理解罗德尼为什么要去图书馆,却也愿意帮这个忙。

    “那我们买完东西,就在城门口汇合?”

    第113章 踌躇满志

    罗德尼站在城市图书馆外,看着这座用了许多玻璃,又以米色为主调,因此显得极其明阔高雅的建筑。那些极其剔透的如同水晶一般的窗户后面显现出人走动的身影,到处都一尘不染,就连罗德尼刚刚经过的草坪被修剪成云状的造型,簇拥着这座知识的殿堂。

    光是站在外面,就有些叫人望而却步了。

    罗德尼忐忑地来回踱步,纠结了许久,悄悄观察着那些进馆的人,只见他们每个人都衣着体面,自信大方地步入图书馆正门,反观自己,穿着的是去地里摘玉米的粗布麻衣,衣摆上还沾了些蔬菜上的泥土。

    他把沾了泥的衣角搓了又搓,又发现了一个穿着制服有些像图书馆员工的人,赶紧走上去询问道:“请问,图书馆真的谁都能进去吗?”

    那员工顿了顿,说道:“理论上是这样,但最好还是识字,馆内的图画作品很少。”

    只是识字?罗德尼立即说:“我识字的!我去年就从村里的识字班毕业了。”

    图书馆的员工笑着对他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那就请进吧!借阅图书需要先看墙上的注意事项,然后对照着书单寻找感兴趣的书籍。”

    罗德尼激动地走进图书馆,先感受到的是这里的安静,人们连脚步都很轻,好像怕惊扰了藏身在书籍中的智慧精灵似的。

    墙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各项规则。

    有保持安静、自觉维护馆内整洁和爱护图书等等要点。

    罗德尼仔细的阅读了这些规则,又在随处可见的矮木架上抽了一本【图书概况(四)】,翻看起来,这里列出了馆内一部分书籍的书名和简介。

    罗德尼一下子就被一本骑士冒险故事所吸引,于是记下了书名和编号,去寻找这本书所在的书架。

    图书馆内的图书可以在馆内借阅,也可以带出场馆。只是带出场馆需要登记信息,缴纳押金。如果只是在馆内阅读,则只需拿取书籍后前去阅览室或者在大厅开放的阅读区阅读,读后放回即可。

    走过一排排书架,上面摆放着满满的书籍,仿佛置身于浩渺无垠的知识海洋,凭借着一目了然的编号,罗德尼生疏而又小心翼翼地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图书。

    因为只有短暂的阅读时间,他步履匆匆的走进阅览室,这里被建造的很有林中木屋的风情,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垂落的藤蔓上,留下斑驳的光影,给人一种宁静而神秘的感觉。

    可罗德尼无暇欣赏这里的装潢,赶紧沉浸在书中世界,那些文字仿佛有一种魔力,带着他体验了一名英武的骑士波澜壮阔的一生。

    放下书本时,他还心神恍惚。去归还书籍时,他又一眼在书架上瞥见一本《玉米高效种植与加工技术》,顿时感到一阵悔恨,如果刚才看的是这本就好了。现在该赶去和同伴汇合了,再晚点恐怕就没办法再天黑之前骑着脚踏车回到家里。

    可再一转身,罗德尼看到书架上琳琅满目的《土壤肥料学》《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法》,这种悔恨又消退了,看不完,根本看不完!

    下次进城还要来图书馆!罗德尼下定决心。

    走出图书馆,许多相伴而来的人解除了嘴巴上无形的封印,迫不及待地与同伴讨论起来。

    “你看到了吗,馆里还有最近在白号角上十分流行的那篇连载小说【召唤神座】,已经有第三册了,比报纸上的还多出一册!”

    “我当然看到了,我一看见就坐下来读完了!你还没看?我跟你讲,该到主角阿什顿从学院的收藏中选择一个魔兽蛋契约了,他那个神眷者同学真是坏心眼,故意把一个废物魔兽蛋与阿什顿看中的稀有级魔兽蛋调换了,也不知道这样的品行是怎么被神眷顾的,说不定这个神也一样道德败坏……”

    他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嘴,压低了声音说:“我说的是书里的世界,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同伴赶紧笑了笑:“当然,你继续说。”叫他说,就是现实世界的教士们,号称自己是神的使者,其实多的是沽名钓誉之辈,当然,有些教士,比如他们的文森特主教,确实是一个慈悲心肠的好人,看一个人品性如何,要看他做过什么,而不是看他的头衔,这种事是神也不能为他担保的。再说了,他看【召唤神座】这本书,里面的神就有十几二十个,不乏有叫人厌恶的恶神,可见也不是什么神都值得信仰的。

    “不过,阿什顿虽然识破了他的阴谋,却不动声色,因为这个废柴魔兽蛋,其实里面有一只潜力级大的史诗级魔兽!”

    “是吗,那接下来呢?”

    两个人热烈地讨论着走远了。

    罗德尼一直竖着耳朵听,直到这声音越来越小,再也听不清楚,才遗憾地往城门的方向赶去。因为他也在报纸上追读这个连载小说,只是他看过的报纸期数不全,故事看得也断断续续。

    真让人烦恼,下次来图书馆,到底是看农业书籍还是看《召唤神座》啊!

    ————

    普通民众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座城市图书馆中,其实还收藏着许多与魔法相关的专业书籍。但这些涉及到神秘学领域的书籍当然是不适合对公众开放的,普通人并没有辨别和谨慎运用书上信息的能力,很可能会陷入一些执迷和混乱,甚至像从前翡翠领的克里福德伯爵,为了成为职业者把自己毒死了也不好说。

    因此,这些魔法侧书籍虽然允许被借阅,却有很高的门槛。

    这些魔法书籍被安珀的不科学顾问组仔细审阅以后,分了级别,普通级别的,只需借阅者证明自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职业者,本身就理解魔法相关的知识就可以阅读了。

    那些被判断为珍贵或危险的书籍,则需要从专业学校的魔法通识学毕业,选修过【魔法理论基础】【魔法与热力学】【魔法与机械工程】【魔法伦理与法律规范】等几门课程,拿到毕业证书以后才可以翻看。

    如果实在不愿意去上学,那么也有一些另辟蹊径的办法借阅到这些书籍。那就是通过魔法的思路解决一些翡翠郡的技术难题,比如提高蒸汽机的燃料效率、完善火炮炮管的打孔工艺、以及实现火药颗粒化技术等等。

    哪个职业者用自己的学识解决了这些难题,那图书馆内的相关书籍,基本上也就全部对他开放了。

    这些消息从未在明面上大肆宣扬,但职业者有自己的信息传播渠道。再加上不知什么什么时候开始,翡翠领开放包容的氛围已经吸引了无数职业者到来,翡翠城也成为了职业者公认的氛围友好、物产丰富、极少动乱一个适合研究和居住的城市。只是这些远道而来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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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者行事低调,不为人知罢了。

    很快,就有许多外表憔悴,不修边幅的古怪人士出现在了城市图书馆中,他们随身的的衣饰上往往还有着许多神秘的符号和图案。这些人一拿到书籍就表现出了比平民还要狂热的学习姿态,也不乏有人对书单上的那些“魔法禁书”兴趣浓厚,为了有资格一阅,只得对着安珀抛出来的那些技术难题冥思苦想。

    图书馆开放这样的盛事,布雷尔也在书信中与自己相交数十年的法师朋友弗洛里安介绍了。

    弗洛里安是大陆上一位颇具盛名的法师,他曾供职于伦斯特帝国的宫廷,为上任皇帝阿尔弗雷德服务,在政变之后销声匿迹,只有布雷尔知道他现在的住址。

    弗洛里安之所以闻名大陆,主要来自于贵族们对他的推崇,因为他发明的一些简单的魔法装置连毫无天赋的普通人都能驱动,让贵族们也体会到魔法的奇妙,还会用奇怪的手段治疗一些人体的病变,比如他在安东尼的眼睛里置入一种十分微小的东西,他的近视就不药而愈了。

    在弗洛里安离开宫廷以后,许多贵族都想要邀请他为自己服务,只是弗洛里安见识过宫廷内的政治斗争,不愿意再掺和这些麻烦事,这才躲到了谁也找不到他的地方。

    听说布雷尔曾在翡翠领领主的收藏中看到一本他寻找了很多年的来自魔法时代传奇法师赛琳娜·奥瑞斯特所著的《元素炼金术的奥义》,弗洛里安欣喜若狂,激动的给布雷尔去信请求借来一阅,却遭到了布雷尔的拒绝。

    “我也没有借阅这本书籍的资格,而且与魔法相关书籍都需经过严格审核,不允许外借他人。”

    “布雷尔,你不是审阅过这些书吗?你还记得上面的内容吗,可以复述一份给我!”弗洛里安想到了这个主意。

    “看不懂,没记住,所以才划分到危险级别。”

    这样一来一回都十分漫长的书信交流实在是耗尽了弗洛里安的耐心,他连忙收拾起行李,准备向翡翠领进发。

    他始终认为,这个世界未知的领域实在太多了,为了探索隐藏在无尽知识海洋中的秘密,人应永不放弃学习的脚步。所以当他发现世俗的荣华只会阻挡他求知的脚步时,他就毅然决然地从世人的眼中消失了,尽管有贵族给他开出一千金奥雷的年薪,也阻挡不了这位法师的离去。

    弗洛里安一边打包着自己的实验装置,一边看着布雷尔寄来的最后一封信上的内容。

    “‘——想借阅到这种程度的书籍,需要考取翡翠城魔法通识学中等专业证书,或解决困扰翡翠郡发展的若干难题’。”

    弗洛里安绿色的眼眸里踌躇满志,“想借阅书籍,代价竟然是学习被无私分享出来的课程,这种慷慨的事只会发生在翡翠领了,看来我必须拿到这个中专毕业证书!”

    第114章 肆无忌惮

    同样在此时直奔翡翠郡的还有皇帝路德维希二世的说客,来劝说安珀撤回立郡条令的大主教克鲁尼。

    克鲁尼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贵族,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用银线勾边的华丽礼服,衬得他格外的高贵与威严。

    但他又不是那种倨傲和蠢笨的贵族,他举止优雅,谈吐温和,精明而不失温厚,决断而不失从容,虽然有皇室的高贵血统,却投身于神的怀抱,年轻时就进入修道院修行,可以说克鲁尼主教简直和人们想象中的那种完美贵族的形象相契合。

    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不辞辛苦的从南方赶到翡翠领,那么这个领地的领主不管多么冷酷,也不能把他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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