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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宜姝:……

    这有什么,李瑜真是少见多怪。

    紧接着,就见李瑜将手中的枝叶折出一个将断未断的口子,然后对着这个口子一吹……

    刹那间,无数个泡泡从那个地方涌了出来,阳光下微微闪着异彩,向着天空、向着庭院、向着风走过的地方飘去……

    花宜姝不觉睁大了眼睛,像是在看一场幻梦。

    李瑜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扬起,更加卖力地吹动树枝中的汁液,又是一串泡泡飞了出来,花宜姝呆呆地抬起手指一戳,一个泡泡被她戳破了,散做微微水雾消散,这时候又是几个泡泡飘到她面前,她这一次小心翼翼地用指腹去碰其中一个,那个泡泡便被她推远了,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去。

    花宜姝抬头看着那个被她推远的泡泡。

    这个东西这么轻,比尘埃还轻;这个东西这么弱,轻轻一戳就破;可是只要有一股好风,哪怕这风小得只是人吹出的一口气,只有有人去推,哪怕这力道小得只是人抬手一点,它就能向着天、向着太阳高高地飞去,飞到人踮起脚尖抬手去够,飞到人爬上屋顶极目远眺,也到达不了的高度!

    就像她花宜姝,哪怕她渺小若灰尘,哪怕她弱得人家一根手指都能戳死,也能借力冯虚御风而起,扶摇直上,叫万万人爬上屋顶极目远眺,也难以企及。

    花宜姝怔了一怔,忽然一下抱住李瑜,在他脸上猛亲一口,“陛下,太好看了,我喜欢,喜欢得不得了!”

    李瑜被她前所未有的热情弄得懵了一下,手里的树叶都掉到了地上。

    花宜姝笑道:“陛下从哪里寻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树。”

    李瑜下意识道:“南下的路上遇见的,当地人唤这种树小桐子。”

    小铜子?这泡泡一个个圆圆的,又好看又轻盈,确实就像小铜钱,又圆又人见人爱。

    花宜姝念了几遍,“小铜子小铜子,当真是好名字!”

    李瑜抿了抿唇,也很高兴,“对,小桐子。”

    丝毫没有意识到此桐非彼铜,花宜姝兴奋地凑过去摘了一根,却不得其法没能吹起泡泡来。

    李瑜就接过她手里的树叶,帮她折成特定的模样,想帮她吹一波,不料花宜姝也心急地凑过去,两人的脑袋咚一声撞到了一起,疼得花宜姝面色一抽,差点痛叫出声,李瑜也疼,但他脑壳似乎比较硬,只是微微蹙了蹙眉头,有些担心地看着她。

    然而花宜姝心里的兴奋却很快压过了疼痛,她迫不及待地举起树叶用力一吹,明明没有声音,她却觉得自己听见了呼啦一声,一个比方才李瑜吹出的所有泡泡都要硕大四五倍的大泡泡飞了出来,晃晃悠悠地跟在那些“小辈”身边,朝着天空飞去。

    花宜姝惊呆了,李瑜也惊呆了。

    眼见这个巨大的泡泡后继无力快要掉下来了,花宜姝忽然往前一跳,奋力一吹,大泡泡重新有了力量,继续往上飘,然而没多久又泄了力气,即将跌落尘泥,花宜姝现在看这个泡泡就仿佛看到了自己,怎么能看着它落地呢?于是那个泡泡一路飘她就跟在后边一路吹气,浑然不觉自己此刻的模样傻得不行。

    “哈哈哈……”

    花宜姝忽然听到了一阵笑声,她侧头一看,就见李瑜竟然冲着她笑,不是往日里只藏在心里的笑,也不是浅浅的没有声音的笑,而是发自真心无拘无束的笑。他忽然走到她身边,掐住她腋下,像是举孩子一般将她高高举起,“我们再送它一程!”

    花宜姝忽然弯起了眼睛,她对着那颗泡泡用力一吹,巨大的泡泡终于离开了这方庭院的桎梏,它飘上了屋檐,飘过了屋顶,消失在茫茫天际……

    于是两人就这么围着这棵树玩了一个下午,满院子都是被吹得到处飘的泡泡,待过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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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瘾,两人就坐在廊下靠在一起看着静静飘飞的泡泡发呆。

    “开心吗?”李瑜忽然开口。

    花宜姝用力点头,“开心。”

    “开心就好。”李瑜声音淡淡,“如此……”

    如此什么?他没有说下去,但花宜姝紧紧贴着他,她听见了——

    【快说,朕在你心里天下第一!】

    【谁也比不上朕!】

    花宜姝眼珠子一转,忽然满脸动容,道:“陛下是不是专为妾身寻来这新奇之物,陛下对妾身太好了。”

    李瑜面色僵硬,声音却很柔和,“你对朕更好。”他执起她的手,缓缓说道:“朕会好好珍惜你。”

    【啊啊啊啊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终于说出来了!】

    【朕准备了一个晚上!】

    李瑜心里高兴得仿佛过年放鞭炮的孩子。

    【她一定会很感动吧!她一定会把朕排在第一位吧!】

    花宜姝:……

    她发誓,她真的很想表现一番感动,然而当她用脉脉含情的双眼看向李瑜时,她忽然接二连三打起了喷嚏。

    “阿嚏!”

    “阿嚏!”

    “阿嚏!”

    打完喷嚏,花宜姝红着眼睛,终于忍不住道:“陛下,你太香了,我实在忍不住了。”

    李瑜:……

    李瑜走了,花宜姝回想他当时备受打击的神情,忍不住噗呲一笑。

    正在这时,侍从来通报,说是李夫人来了。

    这个李夫人,自然是李锦元的夫人何秀秀,等回到京城,她就要变成王妃了。

    不过何秀秀还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实身份,只以为他是官宦子弟,多年前争不过长房所以流落在外,如今亲侄子发达了,十分有良心地把他叔叔一家接来享福。因为无法对如今所得到的一切心安理得,所以何秀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尤其是是站在美得盛气凌人的花宜姝面前时,越发觉得自己渺小。

    她的女儿李珠珠就站在她身边,乖乖巧巧地抬头一直盯着花宜姝看。

    “夫人,我是带着珠珠来向您道谢的。”何秀秀道。

    花宜姝避开了她的礼,一脸惊讶道:“婶婶快别这么说,您可是长辈。”

    她看了一眼旁边看她看得目不转睛的李珠珠,忽然抬手折了小桐子的树叶,掰开来吹了一下,一串泡泡飞了出来,小姑娘顿时瞪大了眼睛,呆呆盯着看。

    何秀秀也一脸惊艳。

    这种树因为有毒,又暂时没发现别的用处,因而不但无人种植还遭砍伐,只靠天生地养数量稀少,见过的人并不多。

    花宜姝教会了李珠珠如何吹出泡泡,又找来几个侍从陪着她玩,在孩子欢呼雀跃的声音中,她脸不红、心不跳地对何秀秀道:“我看你们这两日住得不惯,珠珠也不太开心,特意让大人寻来这树,就当陪孩子解闷了。”

    何秀秀立刻一脸感激。

    第105章 明月,底气

    夜幕低垂,烛火煌煌。

    湖心雅亭如珠,湖上轻烟如雾。

    李珠珠玩了好一会儿的泡泡树,已经有些疲惫,此时正靠在母亲身边,大大的眼睛盯着侍女们一样样送上来的东西,眼神中满是新奇。

    一个身体结实的侍从端上来烤盆后就退下了,盆中银丝炭亮着一道道红光,像是一条条蛰伏的火龙,热意从炭盆上散出,烟气也微微飘散,却丝毫也不呛人。何秀秀有些惊奇地看着,往年冬日里太冷的时候,他们家才会用上炭盆取暖,但买来的炭烟气呛人,后来她男人不知走了什么路子买了富贵人家才用得上的好炭,但也远远不如面前这些。

    在何秀秀勤俭惯了的质朴想法里,如今还不到十一月,归州地处偏南,气候相较北方温暖许多,实在没有冷到需要用炭盆的时候,她只以为这位美得艳惊四座的花夫人身体虚弱,所以格外受不得冷。

    可既然怕冷,为何不在屋里待着,何必到这儿四面漏风的凉亭里来?

    她心中不免轻叹:到底是大家出身,吃穿用度奢靡无度。

    将何秀秀变化的神色看在眼里,花宜姝面色不变,依旧笑盈盈地让下人将东西端上来。

    而何秀秀则是看了眼天上月色,心道已到了该用晚饭的时候,孩子也该饿了,不好再在这里逗留,更何况她在花夫人面前实在局促,说话做事也放不开手脚,便开口想要告辞,却听花宜姝道:“婶婶好不容易来我这里一趟,菜还没上呢就要离去,是不是看不起我?”

    何秀秀忙道:“夫人言重了。”她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乡野地间的平头百姓,大家说起话来虽然粗俗但也直白,而何秀秀往日里也不是一个畏首畏尾的人,可是到了花宜姝跟前,就如同被绑住了手脚,这也绊住那儿也绊住,一是因为花夫人容貌太盛,人一旦生得太好,就仿佛跟凡夫俗子隔了一层;二是她心里发虚,“我男人如今全仰仗宋大人,我怎么敢看不起夫人呢?”

    花宜姝闻言噗呲一笑,“婶婶好有意思,我如何不知婶婶为人?不过说些玩笑话罢了。”

    何秀秀闻言一怔,只是玩笑话吗?她还以为花夫人是说真的。

    正好此时侍女端着一个大托盘上来,烛光下打眼一瞧,何秀秀还没反应过来,她身边的李珠珠就哇了一声。

    只见那托盘里放着数不清的串串,串串上有肉有菜,切成一块一块,红红绿绿十分好看,再撒上佐品香料,还没开始烧烤,就已经能嗅到一股引得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眼见侍女将这一串串肉放到炭盆上烘烤,何秀秀此时才明白这炭盆是用来做什么的,想起方才那番自以为是的猜测,只觉面上臊得慌。

    偏偏花宜姝还道:“这炮肉法子还是安墨教的,其中几味香料十分珍贵,得从海外运来,若不是为了招待婶婶,我也不轻易用。”

    何秀秀心里更愧疚了,花夫人用来招待她的东西,她却腹诽人家奢靡,幸好没说出来,要不然得叫人家多心寒啊!

    何秀秀正自责,一旁侍女已经开始烤肉,香味很快传了出来,肉油滴到炭盆里滋滋作响,何秀秀还从未尝试过这种吃法,不觉口舌生津,身边的李珠珠却是已经开口了,“娘,我想吃。”

    何秀秀正要说她一句,让她不要在贵人面前显得没规矩,花宜姝却是已经亲自取了一串生肉递到李珠珠手里,“这东西,要自己烤吃起来才香,看清方才丫鬟的动作没?学着做。”

    何秀秀一个怔愣间,女儿却是已经高高兴兴地凑近炭盆开始烤肉,她一张小脸被炭火熏得发红,双眼却亮晶晶的,明显十分高兴,何秀秀想要出口的话就都咽了回去。

    也许是烤肉的香味飘得太远,远远的,凉亭中的几人就听见了远处的喊声,那是个少女的声音,清脆似银铃,何秀秀正疑惑,身边正新奇地玩着烤肉的女儿忽然双眼一亮,“是安墨姐姐的声音,一定是安墨姐姐!”

    片刻间,那声音就近了,果然是安墨,她一阵风似的奔过来,往花宜姝身边一坐就用力吸了吸鼻子,“好香!”分明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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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天真,眼眸明亮,更像个孩子。

    “给安墨姐姐。”李珠珠手里的肉串已经烤好了,她把手里的肉串往安墨那边递,眼睛却还牢牢盯着,咕咚,大家都听见了她咽口水的声音。

    何秀秀蹙起眉头。

    安墨有些惊喜道:“真给我啊?”

    李珠珠明显十分不舍,却还是坚定地把肉串往安墨那里递。

    “真乖!”安墨接过肉串咬了一口,香得浑身都暖了。

    李珠珠看了一会儿安墨吃烤串的样子,很快就自己去拿了肉串继续烤,香味弥漫了整个凉亭,何秀秀看女儿这副样子,暗觉不妥,面前青花瓷碟里忽然被放入一支烤串,何秀秀还以为是丫鬟,但见那只手白得像豆腐,嫩的像鸡蛋,指甲上还染着凤仙花汁,猛然意识到什么,当即抬头,看见花宜姝时又怔了一下。

    这位雍容华贵的花夫人已经没了之前的娴雅高贵,她一只手给她递来烤串,另一只手却还拿着另一串,正津津有味地品尝,连唇边沾了白芝麻也未发觉,也许是吃得太香,她餍足地眯了眯眼,眼尾漂亮地像扇子轻轻扇动,待吃完了那一串,她才睁眼,见何秀秀面前的盘子动也未动,不由惊讶,“婶婶,怎么不吃?”

    何秀秀这才回神,忙道:“多谢夫人。”

    见花夫人都没有用筷子,她索性也用手拿起了烤串,这一串是极为肥美的五花肉,烤的外焦里嫩,还散发着肉味与蜂蜜的焦香,一口咬下去,嫩得能在嘴里划开,其间还夹了一种她说不出名字的菜,极为爽口,一整串吃下来不但半分不腻,反而越嚼越香。

    何秀秀过惯了清贫日子,从未想过肉还能这样做,更何况身边的侍女手下不停,何秀秀不知不觉就吃了三串,回过神后,何秀秀顿觉不好,担心自己粗俗的吃相会叫花夫人不喜。

    她心中忐忑,抬眼看去,这才发现自己多心了,花夫人压根就没功夫关注她。因为她正和安墨抢同一串烤肉。

    安墨:“这一串明明是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剪刀石头布?”

    花宜姝:“万一你出手慢怎么办?咱们摇骰子!”

    安墨:“成!”

    片刻后,烤串到了花宜姝手里,趁安墨郁闷低头时,她冲她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

    何秀秀怔住了,她再看自己的女儿,就见李珠珠那边已经被分了一个小炭盆,正一个人玩得开心,还有个侍女小心在旁照顾。

    看看女儿无忧无虑的小模样,再看看只顾着和安墨抢吃的已经完全将她们母女忘了的花夫人。何秀秀紧绷了几日的心弦不知不觉就放松了。

    自从跟着丈夫入住刺史府后,何秀秀心里就没有一刻安宁过,起先是担心女儿,等女儿救出后,又因丈夫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模样感到心惊。

    她是十九岁那年嫁给李锦元的,只因她是家里的独女,却迟迟寻不到入赘的人选,眼见家财和田地要被村中恶霸给占了,某天夜里,何秀秀家里忽然翻进来一个满身血污的男人,以为这人死了,他们一家怕得要死,后来发现人还活着,不但活着,还求他们相救,说一定会报答。

    何秀秀当时十分畏惧,要将这男人扔出去,却见父亲擦净了男人的脸,不顾她的反对将人留了下来。

    她记得父亲当时说:“这人受此重伤,偏偏落到咱们家,这是缘分一场,咱们不能不救。你再看这人,相貌俊伟,骨相奇佳,不是一般人啊!”

    何秀秀看见那人相貌,也是怔住。后来,李锦元就在她家留了下来,娶了她,吓走了恶霸,帮她安葬了去世的父亲,一直到珠珠六岁之前,她的生活平静安稳,李锦元虽然沉默寡言,性子却体贴,她以为自己运气好,从天上掉下来个好丈夫。

    可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鸟屎。珠珠六岁之后,镇上忽然多了些异乡人,拿着一副画像不知在寻找什么人。

    从那以后,何秀秀就不得不带着女儿跟随丈夫四处奔波,每到一个地方过不到一年半载,就又被迫迁徙。买路引、换居所、坐船坐车……这些都需要钱,何家的余财也渐渐耗空,日子越过越差,何秀秀后悔不已,怀疑自己的丈夫是在逃通缉犯。

    若非还有夫妻情分在,若非丈夫对她还算温柔体贴,何秀秀只怕早就带着女儿逃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不是通缉犯,那些追寻丈夫的人也不是仇家杀手,而是来请他回去过富贵日子的。

    一到了这里,往日里高不可攀的刺史夫人待她殷勤备至,那些穿金戴银的丫鬟们一句句喊她夫人……住惯了木屋茅屋,忽然走进了高门大户;睡惯了竹席藤枕,忽然躺上了高床软枕,用惯了粗茶淡饭,忽然吃上了山珍海味……何秀秀就像一个乞丐忽然穿上了龙袍,她觉得自己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然而她的丈夫和女儿却对这一切理所当然。那些丫鬟小厮也对她极尽奉承,说她以后就是官夫人,要享尽荣华富贵。

    何秀秀惶惶不安,觉得这一切都不踏实,觉得一觉醒来,自己又要回到颠沛流离的日子。丈夫一天到晚被宋大人叫去说话,何秀秀不知他们去做什么,再见宋大人理所当然地使唤丈夫,更觉得脚下踩不着实地,觉得自己一家的命运都捏在宋大人手里。

    宋大人年轻有为,再看自己的丈夫却做了十年樵夫,这叫何秀秀怎么能安心呢?

    她生怕这些恭维与好处都是裹了糖的砒霜,生怕自己哪里行差踏错就会被揪住把柄狠狠收拾,就连花夫人表达出的善意,在她看来都是高高在上地施舍,她只能接着,只能感激,不敢有一分一毫的僭越。

    可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以为雍容华贵的花夫人跟一个小姑娘抢肉吃,这个姑娘还是为了保护珠珠被掐得满手青紫的好人……

    何秀秀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那些高高在上的俯视,全是她畏惧之下的臆想,人家花夫人压根就没想跟她摆什么官夫人的派头,反倒是她自己心小了。

    何秀秀不由羞惭。

    “婶婶想什么呢?”花宜姝忽然伸手往她盘里放了两根烤肉,“再不多吃些,就都要被安墨抢光了。”

    安墨不满地嘀咕:“明明你自己也吃很多。”

    花宜姝斜眼睨她,“说谁呢?”

    安墨秒怂,“说我自己,我自己。”

    何秀秀不禁笑了出来。原先心中有事,看花夫人就像隔着云雾看天上仙女,现在心事没了,方才觉出原来她是人间烟火里的可爱女子。

    一顿饭吃了个把时辰,等何秀秀带着女儿回去时,明月已上柳梢头,纱灯还顾瑞秋风。

    她第一次在这座气派的府邸里挺直背昂起头,在夜风里端详周围人的面貌。

    几个侍女提着罩纱灯走在前边引路,另有两个侍女一左一右,分别搀着她和女儿,这些人个个神态恭敬,见她望来还关切道:“夫人可有什么吩咐?”

    何秀秀看着这些小心的、讨好的笑脸,连她自己也奇怪,怎么之前会觉得人前倨后恭、笑里藏刀呢?

    凉亭内,花宜姝吃得打了个饱嗝,和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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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着饱嗝的安墨在湖边散步消食。

    安墨:“吃得满身味,又要洗澡了。”

    花宜姝:“事情解决了?”

    安墨:“那是当然,林侍卫是个好人,你之前误会他了。”

    花宜姝但笑不语。

    第106章 迟到补更熏香,谁能拒绝一个香香的人……

    凡人不知明月心事,明月却已不知照过多少次凡人的镜台。

    月光挥洒,琉璃镜前,烛火昏黄,照出天子深沉的眉目。

    副统领觑着天子面色,说道:“这是京中头一回来信,随信而来的,还有太后娘娘给卑职下的命令,要卑职一路小心护送,力劝陛下尽快回京,并替她……观察夫人的品行。”

    副统领说完,就见天子眉心蹙了一下,似乎对此不满,但最终他也并未多提一个字,只是看完了那封信,便转而提起另一件事,“巫州的事如何了?”

    这件事可比掺和进天子的家事好处理多了,副统领连忙道:“兵力已经就位,张统领已经探查完了附近所有路线,只是忠武将军被其他事情绊住,难以及时赶赴巫州。”

    李瑜:“何事?”

    副统领面色古怪:“据说是家事。”

    李瑜也拧起了眉头,忠武将军虽说已是三十二岁的高领,但至今未有妻妾,这也是当初李瑜看热闹时虽然不满忠武将军这么大年纪有些配不上萧青,但当他像小伙子一样去追求萧青时,他依然没有出口阻止的原因。

    所以……家事?忠武将军无亲无故,府上连个打秋风的穷亲戚都没有,哪里来的家事要他去料理?

    要是之前,没有了忠武将军这一员大将,李瑜一定不能放心放人去攻打鬼楼,不是鬼楼太强,而是他不想看见死太多人,就像他在遇见猛兽时会立刻避开,不是打不过,而是哪怕打死了猛兽,也难免会受一些伤,不值当。

    但如今就不同了。李瑜看向坐在身边的李锦元,道:“二叔,既然忠武将军不能,那么此事就只能交给你了。”

    因为女儿被鬼楼的人劫过,还抄出了静尘庵那么个腌臜地方,李锦元对鬼楼深恶痛绝,要是晚了几日,要是没有李瑜相助,他真不敢想年幼的女儿会遭遇什么。因此听见侄子将这件大事交给他,李锦元自然高兴。

    一是多年来他的武功并没有荒废,正好可以证明自己的本事;二是他多年未回京,要是能在回去之前立件大功,名声上也能好听些;三是……分开多年,侄子还能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给他立功的机会,他确实没忘了自己这个叔叔啊!

    李瑜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心胸狭窄的哥哥所出,他当年的的眼光没有错啊!

    李锦元高高兴兴接下了差事,便起身告辞。

    月照花林,李锦元穿过桂花香弥漫的园子,远远看见小院中仍旧亮着的灯笼,心中不由添了暖意。

    当年名满京城、踏花煮酒时,他也曾想过迎娶第一美人为妻,可时移世易,历经沧桑,如今才知柴米油盐、人间烟火的可贵。

    只是……秀秀这几天心神不宁惶惶不安,他不但不知晓该如何安慰,甚至明日还要离开她们母女赶赴巫州。

    李锦元在门前踟蹰了片刻,竟有些近乡情怯的心境。

    却在这时,屋门开了,他看见何秀秀立在纱灯下,面庞上的愁色已经去了七分,似乎压在她肩上的东西没了,她问他:“怎么不进来?”

    李锦元松了口气,跨过院子门槛走进去。

    屋子里,珠珠已经睡了,何秀秀让他小声些,自己则拿起针线,对着烛火继续刺绣。

    李锦元离灯火较远,只知道她在绣荷包,却看不清是绣什么,他心下熨帖,道:“这些东西都有丫鬟做,以后就不必你再操劳了,仔细伤眼。”

    何秀秀闻言斜了他一眼,“想得倒美,这可不是绣给你的。”

    多年夫妻了,李锦元也不觉得尴尬,问道:“那是给谁的。”

    何秀秀便叹息一声,“是给安墨姑娘绣的,在静尘庵中,多亏了她,咱们女儿才没被欺负。她可真是个好姑娘,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也能挺身而出,你是没看见,她那只手青青紫紫的,好几天都没褪去。人家对咱们家有恩,咱们眼下又没什么好礼相赠,我只好先绣些帕子荷包给她,我看她不像是会绣这些的。”

    其实更叫何秀秀为难的,是给花夫人送的礼。如今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平静下来,何秀秀立刻就想起来人情世故了,按情分上讲,宋大人出钱出力寻了他们多年,又帮忙救了女儿,是必须要重谢的;按辈分上讲,他们比宋大人高一辈,作为叔叔婶婶,理应给侄子侄媳送见面礼。窘迫的是,他们家这些年过得寒酸,连件像样的礼物都拿不出来。

    她知道丈夫不容易,没将这件事说出来,只微微叹口气,继续道:“虽说安墨姑娘不提,但咱们不能什么也不给,平白叫好人寒了心。”

    李锦元闻言,点点头道:“你说得在理。但只送些寻常帕子荷包,未免小气。”知道夫人这几天不安,他忙又补了一句,“虽说礼轻情意重,但咱们用的却只是寻常布料丝线,安墨姑娘跟在侄媳妇身边,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又不晓得咱家情况,万一误会咱们有意怠慢就不好了。”

    被丈夫这么一说,何秀秀也发愁起来,丈夫说得没错,这刺史府的丫鬟都穿金戴银的,更何况安墨是花夫人身边最得宠的,她这些东西确实拿不出手。却听丈夫道:“你不必担心,等我拿些银子来,你就好好挑几样贵重些的礼物送过去。”

    何秀秀一惊,“你哪里来的银子?”

    她心道,丈夫也是宋家人,跟着回京城后应当多少能分些产业,但眼下又没回到京城,住在这里吃侄子侄媳的,用侄子侄媳的,还花侄子的钱给侄子媳妇送礼,这叫她怎么拿得出手?

    李锦元立刻将自己得了一份差事的事情说了,“你放心,提前支些银子而已,我这一趟还不知能赚多少。”一个静尘庵就抄出来不少东西,更何况是鬼楼大本营?到手的九成交上去,留下一成犒赏将士,他这个主将能分到的也不少。

    何秀秀闻言自然是大喜,“宋大人厚待咱们,你可要好好办事,不能辜负人家,听说京城房价贵,你得了钱也别大手大脚,到了京城咱们才好添置宅子家具。”她叹了口气,“也不知京城的柴米油盐贵不贵。”

    李锦元闻言有些纳闷,“不必另买,我在京城的王府还留着呢。”

    何秀秀大惊,“什么王府?”丈夫别不是疯了吧!

    李锦元更惊,“没人告诉你么?我是皇室出身,回去后就是亲王,你就是王妃。”

    亲王?王妃?!

    何秀秀手指哆嗦了一下,完了,她丈夫一定是疯了!

    ……

    副统领走后,李瑜再度拿起了母亲发来的那封信。

    早在半个月前,关于花宜姝的事情就由李瑜修书送到了京城,既然已经决定是她了,李瑜当然不会隐瞒,二来也能让一直惦念此事的母亲放心。

    太后的确是放心了许多,信中大半都是称赞,之后就是催促他赶紧回去。虽说太后并未在信里提起花宜姝,但李瑜莫名直觉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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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并不喜欢她。

    该如何让母后喜欢花宜姝呢?

    李瑜思量了半天,没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便微微叹气放下了书信。他自暴自弃地想:罢了,母后不喜欢就不喜欢,回去后将她们两人隔开便是。

    眼看时辰到了,他立即起身沐浴,待打理干净,看见内侍捧上来的香囊时,想了想,他拿起一个配上。

    既然两个太香,那么一个应当刚刚好。

    芙蓉香,她应当会喜爱的。

    谁能拒绝一个香喷喷的人呢?

    李瑜对今晚很期待。

    第107章 送礼,明明是朕送给她……

    巫州。

    明月西斜,夜色渐深。

    一道黑色的人影在暗巷中焦躁不已地等待,他一身黑衣,身形微微有些佝偻,头脸都用黑布蒙着,只露出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当更夫敲过第三次梆点后,头顶忽然响起一道男子的声音,“上来!”

    黑衣男子浑身一震,仰头朝着上面望去。

    巷陌深深,被高楼夹在中间,此时这黑衣人左侧高楼上开了一扇窗,窗内烛火摇晃,似一只招摇的手,正呼唤他过去。

    黑衣人迟疑一瞬,咬牙顺着墙壁攀爬上去,而后一下跃入窗内,黑衣被烛火照亮,更显刺目,仿佛在提醒他就该永远藏在黑暗中,而不能与光明为伍。

    长久待在黑暗中,这室内明亮的烛火刺了他的眼,黑衣人眼睛微眯,看向这室内之人。

    屋内除了他只有三人,其中两个是鬼楼中走出的死士,跟从前相比,他们的面色更红润,眼睛更有神,干瘦的身材也胖了一圈,若不是黑衣人对鬼楼里每一个走出去的死士都一清二楚,只怕也认不出这两人。

    因为他是鬼楼中负责训练死士的左使。每一个从鬼楼走出去的死士,都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

    然而左使对越不凡的忠心也和这些死士一样,全靠一颗“解药”维系着。越不凡疑心病重,并不轻易相信别人,除了那些本就颇有才干且不得不投入他手下的英杰,比如杨靖、尹无正这种人,其他人都或是被迫,或是自愿地服下了剧毒。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好好活着并不容易,多的是没钱没田的乞儿流民,左使当年的心甘情愿服下剧毒,又是心甘情愿帮着越不凡训练死士为他效忠,他将这一切当做五年的交易,五年之后,他得到解药和一身武艺远走高飞,再也不用做回曾经无依无靠的流民。

    但是不久前,他放出去的一批死士回来了,用了鬼楼的暗号引他相见,这些本应该被关在官府大牢里的人,竟然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令他神魂剧震的消息。

    黑衣人本不该信,可是这些人彻底摆脱剧毒后逐渐恢复康健的身体无法作假。

    于是他来了。

    “左使,这位就是张统领。”随着曾经手下的引荐,一直懒懒坐在案前的青年男子终于抬头冲他看来。

    这人有一张年轻英俊的面皮,但这英俊却没有引人警惕的锋锐,反而显得十分和气,他眉毛浓,眼睛大,面颊肉多,看上去更比实际年纪要小上几岁。

    左使没想到朝廷派出来交涉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藏在黑布下的眉头皱了起来,觉得自己受到了轻视。

    张达先却是抬手,彬彬有礼道:“请坐。”

    左使在他对面坐下,桌上空空荡荡,没有任何招待的茶水点心,两人也毫不在意,就隔着这一张方桌开始讨价还价。

    张达先:“朝廷可以给你们解药、新的身份,乃至一份堂堂正正的差事,但你们必须在此次围剿中拼尽全力,击杀越不凡。”

    左使自认不是傻瓜,更何况才发现了越不凡的欺骗,心中警惕多疑比起以往只多不少,他冷冷道:“我凭什么相信,也许朝廷就是想要我们和越不凡自相残杀,等越不凡一死,就该我们死了。”

    张达先却是从容不迫,这么多时日带着手下追杀鬼楼的人,他每一次都亲身上阵,历经坎坷,好几次险象环生,武功大有长进,心性也成长许多,早就不是原先那个被人笑话靠着家世当上龙武卫统领的张达先了。

    他道:“你也可以不信。不过我想没人会不想活着。”他抬手,将一只药瓶放在了桌上。“这是真真正正的解药,一次三粒,连续服用七天,余毒尽去,重获新生。据我所知,你在越不凡身边已经四年,想必时日不多了吧!”

    他这句话戳中了左使的软肋,左使的呼吸沉重起来,在他当上左使之前,原也只是一个普通死士而已,后来前任左使拿了“解药”离开了鬼楼,左使曾经好奇过前任左使的去向,还在越不凡面前试探过,为什么左使从此人间蒸发。

    当时越不凡说他为前任左使安排好了天衣无缝的新身份,对方如今洗白上岸,自然不可能跟过去沾上关系。他说他也不会将前左使如今的身份去向告诉他们,为的也是让前左使与过去刀光剑影的黑暗生涯彻底斩断。

    他当时信了,并且从此以后对越不凡更加忠心,他甚至为越不凡用剧毒控制他们这种事找了借口。他想,越不凡供他们吃穿,教他们武艺,他总要将花费在他们身上的赚回来,人心难测,若是他们中有谁学成武艺就逃离鬼楼,或是利用鬼楼从鬼楼学到的手段反噬楼主,那么越不凡就要血本无归。他理解越不凡使用的这种手段,认为这样明码标价的买卖十分公平。

    就像美丽的蝴蝶近看却有丑陋的身体,他们这些死士从未被越不凡接纳过,又怎么能想象到这个人究竟有多阴毒?

    左使当然想活着,若不是知道朝廷手里有真正的解药,他早在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就跟越不凡同归于尽了。

    他视线死死盯着面前这只药瓶,忽然伸手过去抢夺,速度快得甚至留下残影,然而他快,张达先却比他更快,顷刻之间,左使强抢的手被张达先一掌拍开,那瓶药再度落入了张达先手中。

    左使伸出去的手被痛得发麻,甚至没有再抬起来的力气,似乎对方早就料到他会伸手去夺,对方早就有所准备。左使没想到这样一位年轻公子居然如此厉害,他呵呵冷笑,“看来朝廷养的也不全是金玉其外的废物。”

    张达先却半点不恼,反而手上一晃,药瓶就飞入了左使手中。

    左使大惊,捏着药瓶不知所措,却听张达先道:“朝廷毕竟是朝廷,陛下圣明君主,不会越不凡那样阴险毒辣的手段,解药你拿去,若信得过朝廷,你可以帮忙围杀越不凡,若是信不过,也尽可以远走高飞。”

    左使捏着药瓶,怔怔不语……

    ……

    归州,刺史府。

    同一轮明月下,有人捏着解药两难抉择,也有人捏着香囊原地踟蹰。

    夜色静谧,桂香满园。

    李瑜原本已经快要迈入那座院子,可是敏锐的耳力又硬生生将他的脚步留在了原地。

    他鼻尖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有几个侍从的声音隔了老远,却还是清晰传入他耳中。

    “本来只是跟随陛下在刺史府上借住几日,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么多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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