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文学网提供的《[综英美]哥谭新王》17、朱迪
“朱迪——向左走,左!”
朱迪这个名字来源于布兰达最近循环播放的摇滚乐“hevensknows”,别担心,布兰达没背叛地狱,歌词是“天堂知道我们属于地狱”。
在得到朱迪的头几天里,布兰达沉迷在小狗毫无保留的热情里,不仅不去冰山俱乐部上班,连统治哥谭计划都暂停了。奥斯瓦德担心她在密谋搞事给她打了电话,回答是“等你比朱迪可爱再来烦我。”
呵呵,这家伙装都不装了,有了狗之后本性毕露。
很快,布兰达的小狗新鲜期就被梗犬基因里的倔强打破了。散步时明明右拐就可以走过去的路,必须左拐三次回到上一个路口多走几步,然后左拐第四次。学握手时只握右爪,绝不抬起左爪。到了公园就对着松鼠狂吠,这点在布兰达看来是好事,旺盛的捕猎欲望非常符合恶魔少主宠物的身份。但朱迪对路上见到的老鼠也同样热情,布兰达经常被逼和朱迪一起守在垃圾桶前。
她驯服过很多恶魔和怪物,但那是通过暴力血腥镇压,她不能这么对朱迪。养了狗之后她才发现小狗多么脆弱,她和朱迪一起睡觉都担心翻身把小家伙压死。而且它们的寿命只有十几年,死后百分百会上天堂,不给布兰达任何留住它的机会。
狗会上天堂,猫大部分会上天堂。这就是十几年前安度西亚斯为什么让克劳利偷个人类灵魂给布兰达当玩伴和狗,地狱里是真没狗。
布兰达不知道除了宠溺外还能如何对待朱迪,新奇的责任感在她心里薄雾一样扩散开。不需要朱迪和杰森一样上战场,也不需要朱迪一口咬掉其他恶魔的脑袋,朱迪只要在她身边摇尾巴她就觉得快乐。
朱迪比杰森强太多了,杰森让她开心还要张嘴讲两段“哥谭罗宾传”,朱迪扭扭屁股就够了。
就连朱迪倔强的坏习惯,布兰达都能接受。
接受不代表投降,她在街上摆出在地狱里的话能把军团长吓死的表情要求朱迪右转。
“如果你乖乖听话,我给你买新的玩具。”
布兰达知道,朱迪不听话也会有很多玩具,她控制不住买东西的手。
“右转,现在,马上,我不会说第二遍。”
“你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狗狗,为什么想不明白右转是捷径?”
红灯变绿,绿灯变红,布兰达站在到公园只需要右拐走一个路口的地方发誓今天要和朱迪分个胜负。
布兰达可以直接把朱迪拎起来,但朱迪不喜欢在脾气上来时被打断,会在她怀里无能狂怒叫半天,再委屈地看着她。
阿福进公园慢跑了四十分钟,出门时发现那个女孩还在和狗吵架,也许是训狗。
上了年纪的人都有点爱多管闲事,阿福也不例外,尤其在闲事很可笑的时候。那个姑娘年纪不大,成为成年人没几年,应该已经工作了,但离真正的成年人还有段距离的年纪。
“下午好。”
“下午好。”
阿福主动上前打招呼,至少她有礼貌地回应了。她穿着灰色的运动服,阿福看出那是沾了土,早该拿去洗的件阿玛尼。如果只看这件衣服,阿福会觉得这姑娘是个被消费主义洗脑的小年轻,比起名牌衣服她应该先雇个保姆或者管家。
衣服是杰伊买的,杰伊是被布兰达赶走的。最开始那几天,布兰达担心朱迪会分不清谁是她的主人。
布兰达毫不介意弄脏衣服单膝跪地,继续教育朱迪。
“我有一辈子可以跟你耗下去,请用你有限的十几年来打动我的永恒。”
看来这衣服出门时还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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