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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0-60(第1页/共2页)

    提供的《春色难防》50-60

    第51章 邀功的意思。

    没过多久, 马车便能前行了。

    路上徐凤娘道:“这崔指挥使瞧着不错,跟乐指挥使一样都是热心肠的人,你刚才为何不让我同他说话?”

    乐善是知根知底的, 这崔易可不同, 宋春汐道:“只凭一面之缘您就觉得好?若他没牵扯进这桩事,我们路过瞧见,兴许我会同意。”

    徐凤娘好笑:“怎么, 你觉得他是演戏?图什么呀?能当指挥使的我也清楚, 都是将门虎子, 人家家世可不差。”

    宋春汐一时不好反驳:“只是一种感觉。”

    她如今卷入那桩大事里了,不似以前想得简单, 反正今儿就觉得有点巧,这崔易也好得有点古怪, 她打算回去问问霍云,看看他认不认识这个崔易。

    澄江今儿游客甚多,三人下了车走上画舫。

    因要看公子, 画舫停在离澄江岸边一丈之远的地方, 宋春菲坐在船厢里,耳边满是母亲的唠叨,她一边忍着一边透过扇形窗往外看,好一会也没找到姐姐所描述的“赏花的心情。”

    宋春汐瞧着有点同情妹妹。

    可女儿家不似男子,受的限制太多, 光说年龄,男儿二十四五成亲都不算太晚,女儿家呢, 十八岁已是了不得了, 她摇摇头, 将洗干净的枇杷递给母亲:“您歇会吧,尝尝这个。”

    “才三月就有枇杷了?”徐凤娘惊讶。

    “福州运来的,京城的枇杷要熟还早着呢,最少得过一个月,要是强行摘来吃可涩了,正是强扭的瓜不甜。”

    一语双关,徐凤娘笑了,手指戳戳她额头:“知道你疼春菲,可我也是没办法!算了算了,瞧她也是榆木疙瘩劈不开,下回再说吧。”

    宋春菲心头一松,对着姐姐甜甜一笑。

    吃完枇杷,宋春汐擦擦唇,跟母亲说:“哪日我可能会请魏家一家来做客。”

    徐凤娘道:“那个大理寺卿魏大人吗?我上回在孟家见你跟他夫人说话……魏家去年才来京城吧?你竟与她那么熟?”

    “还不是因为魏大人是清官嘛,爹爹看不惯寻常的官员,这魏大人他总不会拒人于千里吧?不过我还没想好怎么安排,只是提前与您说一声。”

    徐凤娘点点头:“到时你派人送个口信便是。”

    “好。”宋春汐吩咐船夫把画舫撑远些。

    江面浩瀚,远处才有好风景。

    三人一直到傍晚才回城。

    宋春汐几乎是跟霍云先后脚到的府邸。

    站在游廊下,她回眸看。

    与往常一样,他仍是戴着官帽,穿着紫色官袍,足蹬皂靴,唯一有所不同的是,腰间配了长剑。这剑瞧着有三尺长,剑柄上挂着黄色剑穗,极为醒目。

    应该是上回的腰带用着不顺手,所以佩剑了,宋春汐笑道:“这是你打仗时用的剑吗?”

    “是,有个名儿,叫青影。”

    剑能得名,必然是大师所铸,宋春汐催道:“快给我见识见识。”

    他便将剑拔了出来。

    一道寒光直袭眼睛,她闭了闭方才能细端详。

    此剑明若秋水,光华照人,但在沙场久经磨砺已有细小缺口,宋春汐心想,马随其主就罢了,这剑竟也一样,都带了伤,她叹一声:“你这六年真不容易。”

    霍云挑眉:“再不容易也没死,这算什么?”

    没能活着回来的将士太多了,他是幸运的一个,也没有遭受毁灭性的伤,他的父亲就不是。在与北狄一战中,父亲的腿被铁锤砸到,此后再不能驰骋沙场,故而将期望都压在他身上。

    所幸他没有辜负父亲,这是此生最为欣慰的事。

    正待霍云要把剑插回剑鞘之时,宋春汐好奇道:“给我拿一下嘛。”

    他瞄一眼她的玉手,没有直接递过去。

    “怕我拿不动?”

    怕她伤到。

    手无缚鸡之力,等会没握住,剑掉下来正好落到脚背……

    想都不敢想,他抓住她的手,手掌包在她手背外面去拿剑:“猜猜多重。”

    一入手,沉甸甸的,要不是他托着,当真危险,宋春汐歪头道:“最少有四斤。”

    他笑:“你倒不乱猜,还有个数,这剑五斤重。”

    “因我在嘉州时常出去买吃食,点心一到手,就知多重。”

    原是个贪吃鬼,难怪她说小时候脸圆圆,霍云道:“如今倒不见你吃太多。”

    “长大了不一样了嘛,胖了连裙衫都不好挑。”腰细细,穿着才婀娜。

    他明白,只目光在她胸前一掠:“稍许再胖些更好。”

    她一时就想到他那日说什么“比飞琼吸引人”云云的话,脸颊一红,差点啐他一口。

    不过往前走几步想到那崔易,她转头问:“西城指挥使你可认识?”

    “崔易,广恩伯之子,你怎会提起?”

    “今儿我们去澄江的路上,在洒金街,有辆车上的石料滚下来挡到路,耽误了我们一会。那崔易就是那时冒出来的,我觉得有点突兀……此人你熟吗?当真是个好人?”

    他们跟广恩伯府没什么来往,霍云道:“明日我去问问怀仁,他们一个衙门的。”

    “那最好了。”

    二人携手走去正房。

    此时,崔易也下衙回了广恩伯府。

    广恩伯崔宝台见到他,一把将这儿子拉去书房。

    “如何?”

    崔易把官帽往书案上一扔:“别提了,那霍少夫人不好对付,本来宋夫人都要同我说话,偏偏被她打断,至于宋二姑娘,我更是没看清楚。”

    崔宝台道:“本就不是容易事,不然会交给你来干?那边都出差错了,暗探死了一个……也是因这事儿,提醒我们,倒没有被霍家暗卫发现。你也别气馁,以后机会还多,这霍少夫人也不是每回都在宋二姑娘身边。”

    “哪有什么机会?您不知道,那宋二姑娘鲜少出门。”

    “少出门那就想办法让她出门!”崔宝台沉吟道,“这样吧,宋国公夫人过阵子要办个宴会,我想办法让她请宋家女眷去城外的别苑做客,你到时弄点意外出来。”

    崔易皱眉:“我试试,也不知能不能成。”

    崔宝台拍拍儿子肩膀:“棘手是棘手了些,但做成就能牵制两家,到时宋二姑娘嫁给你,人在我们手里,宋家霍家就算到时发现了,也是投鼠忌器。要死一起死,要活就我们家活,多好的事儿!”

    崔易“嘿嘿”一笑:“狠确实够狠,也就那位想得出来。”

    “那可不嘛?我们也都靠着他呢。”

    只有那位登基了,广恩伯府才能更进一步,青云直上,他广恩伯进封个国公不在话下。

    次日,霍云约乐善在清芬楼吃饭。

    乐善要了一壶腊酒。

    这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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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味道又浓又辣,一点不比五香烧酒差。

    霍云没喝。

    “晚上莫非还有都督府的事儿要办?”不喝酒肯定是为保持清醒,不过他身上怎么还有股香味?乐善奇怪地看了霍云一眼。

    霍云没说真话,只点一点头。

    二人虽是好友,可在乐善面前要他说出“宋春汐不喜欢这味儿”,打死他都不肯,他先提选马的事:“过阵子去你马场,有宁果出的矮马吧?”

    “有,那些勋贵的千金很喜欢买,故而专门养了些。”乐善喝下一杯酒,“……你是要送给你夫人?”

    “打算带她一起来选。”

    乐善不由笑了笑。

    他仍记得霍云成亲时的光景,那时他是傧相之一,帮着霍云挡酒的,当初真没发现霍云对宋春汐有多喜爱,小聚时也不曾提及,倒是那次宋仁章被打,暴露出了在意,这回更是坐实了。

    “我到时跟那边说一声,把矮马都牵出来,给你们好好挑。”他拿起酒壶,“银子不用给了,下回令堂酿了酒多送我两坛就行,那酒别处买不到。”

    霍云也不跟他客气:“好似酿得葡萄酒快能喝了,不会忘你那一份。”

    谈完这事儿,他才问崔易。

    “你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应该挺熟悉吧?”

    “还真不熟……京城的那些家族你不知?要来往都是早就来往的,好比你跟我,幼时就相识了,那崔易跟我们年龄相仿,但从小就不在一处的,长大了也互相不搭理,我也懒得跟他亲近。”乐善端着酒杯微微晃一晃,“怎么,你跟他有什么瓜葛吗?突然问起他?”

    “没什么大事,有回内子跟岳母,还有她妹妹出去玩,马车被堵了会儿,是崔易帮忙的,”他道,“你若有空的话可以帮我打听打听。”

    乐善察言观色,觉得霍云有所隐瞒,但没有继续追问。

    他了解霍云的脾气。

    幼时他们相识于一场孩童间的打闹,他打不过别人,是霍云路过出手帮了他,他那时也不知送什么,就送自己喜爱的蛐蛐儿。

    霍云不要,把他赶了出去。

    他又翻墙头,送自己养的蝈蝈。

    霍云还是不要。

    他就起了兴头,送得东西越来越五花八门,企图引起霍云的好奇,结果他岿然不动。

    年少时心思有时候也是复杂的,他当初或许是想诱惑霍云同他一起玩耍,但后来却渐渐越来越佩服霍云,空闲的时候也会学霍云那样练一会功夫,看看兵书。

    他没有彻底的堕落,除了因为母亲外,现在想想,应该也有霍云的功劳。

    所以霍云这种性子,若是他不想说,很难问出来。

    比如镜湖被偷袭的事。

    霍云肯定是跟人结仇了,不然寻常盗匪谁敢去惹他一个都督啊,不是找死吗?但乐善明白,他去问了霍云也会搪塞,如果他愿意告诉他,早就告诉了。

    乐善便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二人吃到亥时方才回去。

    宋春汐已准备歇息。

    霍云坐到床边,捏一捏她脸颊:“也不等等我,这就要睡了?”

    “怎么可能呢,我还等着听崔易的事情,你快说。”

    “怀仁跟他不熟,但我请他帮着打听了,我再找人去调查一下。你还不放心,可以再派几名暗卫。”

    “好,派四名暗卫吧,就算是我多心,可我爹爹总得罪人,我们一家都得有暗卫护着才行!”宋春汐说着鼻尖嗅了嗅,“你跟乐公子出去吃饭,竟然没请他喝酒?”揶揄道,“那什么五香烧酒?”

    “他喝了,我一滴都没碰。”他俯下身,“你闻闻,是不是?”

    竟然有些邀功的意思。

    难不成他看出自己嫌弃那酒味,故意没喝的?

    她心头一甜,搂住他脖颈亲了亲他的唇角:“嘴上当真是没味呢。”

    他都漱干净了,霍云道:“里面也没味,你不尝尝?”

    “讨厌。”她拍了他一下。

    他轻声笑,低头吻她。

    作者有话说:

    二更_

    第52章 见不得。

    在邀请魏家之前, 宋春汐先派小厮去魏家询问魏夫人,魏大人下个休沐日可有空。

    这一听便是要请他们一家。

    魏夫人倒是犯难了。

    她当然想去宋家做客,可丈夫多半不肯。

    她这丈夫性子本就孤僻, 后来遭逢公爹去世越发严重, 平日里也不太与她,与孩子们说话,她已经很久没见丈夫笑过。

    可丈夫不去, 宋春汐应该就不会请他们了, 宋春汐之所以愿意同她来往, 也是看在丈夫是清官的份上。

    霍夫人绞尽脑汁,后来传了个消息给宋春汐, 说那日他们一家会去城外的杏花林踏春,到时两家可以在那边会面, 不知宋春汐可愿意。

    宋春汐一听就知,霍夫人是打算使尽手段劝魏立民去杏花林。

    什么手段,她没兴趣, 魏立民到场就行。

    她马上写了一封信送去娘家。

    却说乐善将霍云的话记在心里了, 这日在兵马司衙门询问手下一名小吏。

    “我看你最爱串门,一天天的跑东跑西,跟衙门里别个儿都混熟透了吧?”

    小吏讪讪一笑:“那是小的有福气伺候您,您多和善啊,又不管束我们, 也不像金指挥使,忒苛刻,他手下那几个过得太苦了, 每日睡不了三个时辰……”

    唠唠叨叨的, 乐善打断他:“崔指挥使不苛刻?”

    “崔大人不苛刻, 大方着呢,每日呼朋唤友,哪处热闹去哪处,那叫一个挥金如土!”

    乐善摸着腰间的玉扣,淡淡道:“他广恩伯府这么富有?我印象里,他家没多少家产吧?我少时也没听说过这号挥金如土的人。”

    小吏愣了愣,挠挠头:“您这么一说还真是,他家不可能比您家有钱,不过兴许在别处做什么生意呢?反正他交往的公子哥儿,家里都是有权有势,像户部左侍郎顾家啊,兵部尚书毛家啊,宋国公府啊,”忽然压低声音,“听说其中有个公子哥儿犯了事,是他解决的,但小的也不知是谁。”

    乐善皱起眉头,感觉这崔易不简单。

    “行了,下去吧。”

    小吏忙告退。

    思忖会儿,他吩咐长随朝忠:“你派人注意下崔易的动向,别盯太紧,小心被发现,大略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行。”

    朝忠领命。

    春日渐深,梅花已谢杏花新。

    窗外一片粉白,香味淡淡。

    李瑶靠在床头看了会杏花,转头问秦瑀:“你真要回津州?”

    语气免不了失望。

    她为留在京城甚至不惜毁坏自己的身子,可秦瑀竟不领情,这个时候,妻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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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作为丈夫亲自照顾妻子,哪个会指责他呢?

    秦瑀坐在床边,柔声安慰道:“我是不该走,但留下来你可知道后果?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我纵然坦荡,又如何抵挡?你放心,我不会不管你,就算到了津州,我也会时常写信于你。等你身子有好转,我会向圣上请求,容我到城门口迎你回津州,如何?”

    李瑶听得心都凉了。

    这哪里像是有野心的样子?

    一切都给他铺垫好了,只要他留在京城,自然可以找到机会把秦昉除掉,可他竟然执意要回津州。去了津州,还有什么希望?

    李瑶狠狠咬了下唇,几乎咬破,而后问道:“你当日为何要帮我解毒?”

    秦瑀眸色温柔,轻抚着她的头发:“当然是喜欢你啊,不然我何必如此?你真看不出来?”他又要低头吻她。

    李瑶避开了。

    她实在不了解秦瑀了,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呢?

    秦瑀又去握她的手:“我知道你喜欢圣上,这无可厚非,毕竟你认识他在先,你一时忘不了也是人之常情,我会等你的,你不必愧疚。”

    李瑶心头一刺。

    一厢情愿的事何必再提?

    是她傻,真以为秦昉性子好,相识久了,总会生情,谁料她完全估算错了,她只恨秦昉当初为何要收下她的书画,他为何不早些残忍地对待她?为何要让她心存侥幸!

    她指甲陷入了皮肉,一阵疼痛。

    也不知,将来会是谁坐上那皇后之位?

    秦瑀走就走吧,反正她是不会走的!

    李瑶将手慢慢抽出来:“望你一路顺风。”

    秦瑀又关切得叮嘱几句,便吩咐小厮将行李装上马车。

    之后他去宫里向秦昉辞别:“臣已经收拾好,即刻便要启程,只是阿瑶……臣一直希望她去津州静养,可看她病况,臣不忍心强行带走她,还请圣上恕罪。”

    如他预料的一般,秦瑀果然还是恪守本分的,至于李瑶,听太医所言,还需要精心医治,津州的大夫总归比不上宫里的太医,便让她留到身子好转些吧。

    秦昉叮嘱秦瑀:“你这一走,皇祖母恐怕会伤心极了,你等会一定要好好安慰她。”

    秦瑀摇摇头:“臣还是不跟祖母见面了,离别伤情。”他跪下来朝秦昉一拜,“这阵子劳烦圣上,臣实在有罪,不敢再打搅祖母,就此拜别。”而后起身退出了延和殿。

    听说秦瑀已经离京,太皇太后震惊道:“这孩子竟然都没有同我辞别?他这样一个懂礼数的人,怎么能走得悄无声息呢?”眼眶由不得发红,问张嬷嬷,“他怎么想的?”

    张嬷嬷道:“许是怕您伤心,瑞王殿下与您该说的话早就说过,怕您看他走,落泪吧。”

    太皇太后身子一软,靠在了椅背上,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她心想,秦瑀定是害怕秦昉,所以才走那么快。

    这孩子真是可惜了,有如此大才却只能用于津州,如果……

    念头一起,太皇太后深深叹息。

    就算秦昉再不好,她也不能动此念头啊!

    她的长子毕竟是个好皇帝,也算得是个好儿子,她如何能这样对待她的长子?秦昉也是她的亲孙儿,太皇太后抚着胸口:“快给我一颗救心丸。”

    张嬷嬷忙让宫女倒水,将药丸给太皇太后喂下去。

    “您也别太伤神,早前二十年都没见到,如今只是回到以前罢了,至少瑞王妃还在京城呢,您也有个安慰。”

    “对对对,阿瑶还在!”太皇太后心想,她不会轻易放李瑶回津州的,就算她将来身子好转,也可以说还要继续调养,到时定能找机会让秦瑀再来京城,夫妻俩聚一聚。

    她就又能见到秦瑀了!

    太皇太后心头又生出希望来。

    明日是休沐日,宋春汐来到侧间给霍云挑衣服。

    杏儿跟梨儿跟在后面,笑得合不拢嘴。

    像霍府这种富贵人家,每一季都会添置不少新衣,故而几排木施上只挂得下新作的衣服,其他三季的都叠好整齐与以前的旧衣摆放在箱子里。

    宋春汐走了一圈,拿起件鸦青色素面刻丝春袍,跟两个丫环道:“这是他平常爱穿的颜色,对不对?”

    杏儿连连点头:“全是深色。”

    梨儿却道:“深色衬都督,显得更沉稳。”

    他办事需要沉稳,休沐要什么沉稳,宋春汐看了一眼挂着的衣袍都不满意,去翻旁边的箱子,最后挑出一件月白色银丝暗纹团花春袍:“就这件了,我还没见过他穿这种颜色,不知如何。”

    杏儿抿嘴一笑:“定是丰神俊朗。”

    “潇洒飘逸。”

    齐齐都夸上了,宋春汐好笑,又挑了压发髻的莲瓣玉冠,玉簪子,还有束腰的玉带,挂的香囊,玉佩。

    除了香囊是淡紫色的,其余一色的玉白。

    不知他愿不愿意穿?宋春汐原想晚上试探一下,可霍云这日都督府有事,深夜才回。

    因跟魏夫人约好在杏花林见面,她次日早早便起来了。

    谁料霍云起得更早。

    她眼前一亮,想起句“翩翩佳公子,儒雅称风度”。

    真是佛装金装人靠衣装,往常冷峻威风的都督穿上她挑的那身衣服,立时就多了几分温雅俊逸,宛如珠玉在侧。

    宋春汐抿嘴一笑:“挺合适你呢。”

    其实乍一眼看到这套衣服,霍云内心是拒绝的,换做以前绝不会穿,那衣服被他压在箱底便是因为不喜,偏偏宋春汐要翻出来。

    也不知她是不是故意跟自己作对?要他打扮得像个读书人?

    那一刻他又忍不住想起周士安……

    可自己提的事儿,总不能反悔。

    想起宋春汐也夸过他俊美,现在对他也没有异心,最后还是满足了她的偏好。

    眼下见她喜欢,那别扭的心情平缓不少,反正难得穿一回,博她一笑有何不可?他走到她身侧,低头亲一亲她脸颊:“等会真不要我去?”

    “不要,你跟我爹在一处,我爹不自在。”

    “好吧,那我去忙别的。”他见她开始戴耳坠,仍是珍珠的,便想,索性一会出门顺便买些珍珠,以后叫她只戴他送的。

    宋春汐倒是问起秦瑀的事:“还真回津州了?此人城府很深那,如果一直留在京城,到底是树大招风,必被言官弹劾,他这么一走,又隐匿起来了。不过,这样一来,似乎之前的都是白费功夫,我倒是有些不明白他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霍云道:“他若是主谋的话,入京必有图谋,而今离开,兴许是已经布置好。”

    宋春汐心头一寒:“布置什么了?”也没听说秦瑀跟谁接触过,他住到瑞王府后几乎闭门不出,如果跟谁联系,想必也是极隐秘的法子。

    “难道是在宫里……”她道,“他可是在宫里安插了不少眼线,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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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给圣上下毒,定是如此,不过我已提醒过圣上,他应会调查身边亲信。”

    原想再多说些,但一会要出门,宋春汐暂时便不提了。

    二人用完早膳,各自出门。

    宋仁章平常只在参加早朝时见过魏立民,二人点头之交,但他对魏立民早有耳闻,十分敬佩其为人处事,倒并不排斥与他会面,故而徐凤娘很顺利将他带去了杏花林。

    魏夫人早就在翘首以盼,甚至背着丈夫,派了丫环偷偷来找。

    见到宋春汐时,她在丈夫面前装出惊讶的表情:“哎呀,霍少夫人,这也太巧了吧,竟会遇到您……”

    听到这称呼,魏立民紧锁起眉头。

    昨夜妻子哭泣不止,委屈诉说他们成亲之后十数年的事情,他觉得愧对妻子,便答应她,陪着妻子跟孩子们来杏子林游玩,谁想却遇到宋春汐。

    那种贵妇人,他并不想认识,感觉自己被妻子骗了,拔脚要走,耳边却听到宋仁章的声音:“魏大人!”

    魏立民愣了愣,连忙回礼。

    魏夫人已经设置好案几,请宋仁章等人坐下,而后一拉丈夫的衣袖:“相公,难得遇到宋大人,你们同朝为官,都是为圣上效力的,想必有许多可谈之处。”

    确实,碍着宋仁章的面子,魏立民也不好走,只得坐下。

    林子东边临水,一条两丈宽的小河蜿蜒流过,波光粼粼,偶尔有鱼跃出,引得些孩童兴奋欢叫。

    魏夫人替他们倒茶,夸宋春菲漂亮,又问起徐凤娘为何宋公子没来。

    徐凤娘则夸赞魏菱跟魏杰。

    宋仁章跟魏立民对面而坐,暂时一句话都未说。

    宋春汐将茶喝完,起身道:“我们去那边走走吧,魏夫人?”将母亲也拉着起来。

    显然是要让那两个男人独处,魏夫人一阵欣喜,丈夫与宋仁章是志同道合人士,如果他们能成为知交,那魏家跟宋家的关系就真的牢固了!

    她点点头,带着一双儿女,随宋春汐母女俩去前面赏花。

    春风徐吹,鼻尖满是杏儿的馨香。

    宋仁章不惯这样的场面,但他觉得魏立民与自己是同道中人,主动开口道:“宋某有幸读过魏大人为云府写过的《兴革略》,可惜先帝当时未曾采纳,实乃遗憾。”

    那是四年前的事情了,魏立民颇为惊讶。

    他当时为这篇奏疏废寝忘食,只想为云府出一份力,奈何最后被先帝否决,此时想起喟叹一声:“仍有不足之处,宋大人既看过,想必仍记得其中一条……”

    话匣子就此打开。

    过了半个多时辰,宋春汐等人方才回来。

    宋仁章与魏立民竟说得脸颊发红,案几上一壶茶喝得干干净净,显见极为尽兴。

    两家互相道别时,宋仁章抱拳道:“改日一定还要与魏大人畅谈!”

    魏立民脸上浮出几分笑意:“魏某求之不得。”

    宋春汐此时插了一句:“爹爹,您不是在查那什么贪墨案吗?魏大人是大理寺卿,原就是擅长调查的,爹爹您有难解之处,可以请教魏大人。您二人合作,天下哪还有贪官逃得了?也再不会有百姓枉死的事情!你们两个青天,原就是上天派来为百姓请命的!”

    一番话说完,魏立民的脸色不由一僵,再无一丝笑容。

    宋仁章却是皱起眉瞪了女儿一眼:“胡乱吹捧些什么?不过做些分内事,扯得到上天?做好是应该的,做不好的官员不配为官!”

    魏立民的手不由握成了拳头。

    宋春汐偷偷打量他,发现他垂下眼帘,已经不敢再看父亲。

    他心虚,他不能坦然。

    在魏家时也一样,她一夸他,他就不自在。

    这样一个人,攻心计应该还是有用的。

    离开杏花林时,魏夫人笑着问丈夫:“你与宋大人说了什么,宋大人竟如此兴致勃勃,还想与你下次畅谈。”

    魏立民淡淡道:“无非是朝堂上的事。”

    “是吗?你说与我听听。”

    魏立民转过头:“我累了,想歇息会儿。”

    魏夫人见他不愿多说,只好做罢。

    车厢内恢复静寂,耳边只有窗外隐隐传入的马蹄声,可魏立民的耳朵却一直嗡嗡的,难以安静,他的后背已经冒出汗来,细细密密的,手脚冰凉。

    他又想到了那年的事。

    父亲卷入了矿山案,被收押入监,当时先帝极为震怒,下令彻查,父亲脱不开关系,死定了,他心如刀绞,夜夜都难以入眠。

    母亲早逝,父亲独自将他养大,家中所有的银钱,全都花在他身上,冬日,父亲的棉衣破烂单薄,他的厚实簇新,一日三餐,父亲不沾荤腥,他却有鱼有肉,父亲什么好的都紧着他,把他当珍宝一般。有一回他病了,父亲抱着他四处求医,给人下跪,让人驱赶,磕破了脑袋,鲜血横流。

    这样的父亲,他怎么忍心看着他被斩首?

    就在这时,有个人提出条件,说可以救父亲,只要他答应一桩事。

    他答应了。

    毫不犹豫,那一刻,哪怕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他都愿意。

    但救了父亲之后,他却不能再面对自己。

    他一生的志向是做正直清廉的好官,惩治贪官,帮扶百姓,可他却帮着瑞王私运铁矿,帮他隐藏矿山案的真相,他还有何脸面为官呢?

    他不配!

    魏立民心脏绞痛得厉害,忍不住用手狠狠按了下。

    他当真羡慕宋仁章啊。

    宋仁章才是真正的问心无愧,他呢?他已经满身污脏了。

    那些被骗去挖矿的百姓,多少条命啊,他竟能忍受这么多年。

    是了,因为之前父亲还在,他舍不得父亲,可父亲去世了呢?他又舍不得妻子,儿子,女儿……终究是有借口的,他终究一直在逃避。

    额头的汗忽然落下来,滑过他青白色的脸颊,再落入衣袍,留下一点细小的痕迹。

    他闭上了眼睛。

    回到府邸时,宋春汐有些累,正准备去洗浴,却见桌案上摆着两个红木匣子。

    她好奇的看了眼,伸手打开。

    映入眼帘的是将匣子装得满满的珍珠。

    大小各异,颜色也各异,珠光莹润,耀目非常。

    她吃惊道:“谁送来的?”

    “我买的。”他走入屋内。

    宋春汐嘴唇微张:“你为何买这么多珍珠?”

    她当然猜到是送她的,可上回表哥已经送了很多,这回更多,不知要用多久。

    竟不是欢喜的表情,霍云心想,她那次盘弄徐钝送的珍珠,可不是这样的,他眸色微沉:“我买来自然是送你……你嫌多,把以前的扔了便是。”

    宋春汐:“……”

    再富贵也不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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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费吧?

    霍云走近她,将她耳坠取下:“这一对也不要了,以后都用我送的珍珠。”

    “好好的怎么就不要了?”宋春汐颦眉,“大不了我把最好的挑出来,其余的放去库房。”她伸手去拿那耳坠,“这上面还镶了宝石,我要留着的。”

    他不让她拿:“你重做一对就是,大不了我再送你些宝石。”

    以前他从没送过她东西,这一送,就这样大方吗?

    可也不能抢她的首饰嘛,宋春汐道:“就算重做也得花好些时间,最少得十天吧,你先还给我,我要暂时戴着的,等做好了再换。”

    她越喜欢他越不快。

    他就是见不得宋春汐戴徐钝送的珍珠。

    霍云紧紧握住那耳坠:“你掰得开我手指,我就还你。”

    宋春汐:“……”

    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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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举手之劳。

    明知道她掰不动还这么说, 摆明是不想还。

    宋春汐扭过身:“我不要了,你拿去戴吧!”

    霍云见她这么快放弃,心想她也不是很在意这幅耳坠嘛, 嘴角不由翘了起来:“明日送你宝石, 这几日,你别戴珍珠的,不然我见到都给你收走。”

    宋春汐:“……”

    送礼物是好事, 可这人怎么这么霸道呢?还不准她戴别的, 她现在戴得珍珠都是表哥送的, 颗颗都是精品,凭什么不让她戴?他买的这些未必比得上……念头闪过, 她忽然想起有日霍云骂过徐钝送的珍珠是破烂东西,不止如此, 还踩过那些珍珠。

    是了,他还说徐钝是外人,不让她去找他!

    难不成霍云一直在吃表哥的醋?

    她噗嗤一声笑了。

    落英巷的树木在秋冬时节讨人厌, 到了春夏却是生机勃勃。

    绿叶脆嫩, 桃李争妍。

    徐钝睡在躺椅上,瞧着明净湛蓝的天空,想起幼时父亲母亲尚在世时,一家和乐的画面。

    若是他们现在还活着,自己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父亲性子沉稳, 办事又牢靠,想必他们一家不愁吃喝,他不必年纪轻轻就自谋生路, 或许会一直念书, 念到二十来岁, 中个秀才。

    他念书并没有天赋,能当秀才已经不错。

    再往后呢?

    他摇摇头,都是幻想,单说第一条就不可能成真,又何必要揣测另外的一条路?

    汤有此时来禀告:“那自杀的富商真与庞家有关,是庞家二房老爷一个姨娘的表弟,那人当年就是去送死的,应是家里收了好处,不过八年前,那姨娘年纪还小,许是后来才被庞二老爷纳为侧室。”

    徐钝大喜:“好!”

    汤有奇怪道:“您不是不查矿山案了吗,怎么盯着庞家不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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