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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第 14 章(第1页/共2页)

    提供的《咸鱼总裁她被迫营业[穿书]》14、第14章

    主办方给的票是内场票,得从另外一个入口进场。

    现场不止是国人来看trevor的演唱会,还有很多操着不同语言的外国人跟他们一样,也是来看演唱会的。

    秦昭昭不太适应人多的地方,紧紧跟在路珩之的身后,但是路珩之被她刚刚捉弄,给搞怕了,跟她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excuseme?”一个金发的外国人拦住了秦昭昭,拿着手里的票对她挥了挥。

    秦昭昭努力屏蔽周围的噪音,以为他是想问座位在哪里,但是仔细一听好像不是,而且他的语速又急又快,还带了口音,一时间也听不出来他到底想问什么,只能用一般般的外语,告诉他可以去问志愿者。

    走在前面的路珩之回过头,发现秦昭昭不见了,拧起眉头,脸色沉了下去,逆着人流折返回去找她。

    看到秦昭昭被人缠住,路珩之紧抿着唇,步伐加快,走到秦昭昭的身边,以保护者的姿态将秦昭昭拉到身后,抬眼看向金发男,“what’sthematter?”

    秦昭昭低头看向他握住自己手腕的地方,他的力度不大,却像是害怕她又走丢了一样,圈住她的手腕,往他的身后拉了一下。

    金发男见有人横插一脚,讪笑了两声,打消了跟秦昭昭搭讪的念头,换了个问题。

    路珩之的外语流利,不仅告诉他路要怎么走,还“顺便”告诉他,场内有志愿者,他找不到路可以去问志愿者。

    比起秦昭昭的口语,他说外语的时候,流利得像是他的母语。秦昭昭看着路珩之应对自如的样子,心里泛起一点奇怪的情感。

    觉得他很厉害,有点羡慕,又有点自卑,想到自己即便每周都要开国际会议,却一直依赖翻译的样子,又感到羞愧。

    百感交集的秦昭昭望着路珩之,在他送走金发男回头看她的时候,与他对视。

    路珩之原本想跟她道歉,自己走太快把她落下了,但是对上秦昭昭闪烁的眼神,又怕会让她误会,松开拉着她手腕的手,却没想到她一开口就是对他的夸赞。

    “路珩之,你好厉害。”秦昭昭向来不会吝啬对别人的夸奖。

    他能做到她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厉害。

    她的眼神清澈,装满了对他的崇拜。

    路珩之咳嗽了一声,从黑发间露出的耳朵尖微红。

    “这算什么。”他转过身,放慢脚步,引着秦昭昭去他们的座位。

    他的家境不好,学校到快上初中才开始学习外语,所以他上一辈子的外语很差,被黑子拿出来嘲讽,即便后来他努力学习口语,会说四国语言,也抵不过出道初期一个口语群嘲的视频剪辑,就连他的粉丝,也从来不会夸赞他的外语水平。

    路珩之感觉到秦昭昭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用灼热的视线望着自己,即便落座之后,她也还在看他。

    “看我做什么?”路珩之想让她安分一点。

    秦昭昭眯起眼睛,像是在做研究般,盯着路珩之。

    小说里,对于路珩之过去的描写只是一笔带过,并没有仔细说明他拥有什么样的技能,但是每次一出场,都能引起评论区姐妹的讨论,觉得路珩之的能力太强了,男主会不会打不过这样的反派。

    但不知道是说男主运气好,还是路珩之太倒霉,每次都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却都败在了不起眼的小细节。

    就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路珩之的“东风”,他等了一辈子都没来。

    “你的外语怎么这么好?”秦昭昭半个身子都转向了他,双手撑在椅子上,眼巴巴地望着他。

    “我之前在国外当练习生。”路珩之当然不会说,是他前世专门请了口语老师教的。

    秦昭昭小声嘀咕,“你去k国,k国又不说英语。”

    这时,场内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秦昭昭吓了一跳,下意识拉住路珩之的衣袖,四周张望,“怎么了?”

    她在国外的时候也遇到过一次袭击,差点就没命了,就是先从停电开始的。

    路珩之以前跟团队一起开过演唱会,自然知道这是演唱会要开始了,安抚地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没事。”

    舞台的灯光亮起,秦昭昭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了下来。

    路珩之见她这个反应,问:“你是第一次来看演唱会?”

    秦昭昭松开拉住他袖子的手,发现被她攥出了折痕,不好意思地试图帮他展平。

    “对啊。其实我不追星的。”就只是嗑颜而已。

    路珩之听到她说不追星,挑了挑眉。

    既然这样,她来一票难求的trevor演唱会,只是为了他?

    秦昭昭继续说:“朋友送了我两张票,我就想来体验一下演唱会的氛围。听乔哥说你喜欢trevor,就问问你。

    “所以门票钱你就不用给我转啦。反正都是送的嘛,不看白不看。”

    路珩之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音乐声已经起来了,他便没有深想,抬头看向舞台。

    秦昭昭松了一口气,她想,终于知道为什么纪修会用钱绑住夏悠然了,因为她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优势就是有钱。

    这样的话,路珩之就算欠她了,以后有求于他,应该也好开口了吧?

    能够亲身去听一场演唱会,跟所有喜欢这位歌手的粉丝一起,这种体验,是很难用言语去表达的。

    强烈刺眼的灯光熄灭,台下的手灯像一颗颗闪耀的星星,无数灯光集中照耀在台上的那人身上,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钢琴,娓娓道来的歌声。

    歌手的舞台魅力扑面而来,即便秦昭昭以前没有听过这位歌手的歌,也被现场的气氛和万人合唱所感染,心潮澎湃,望着台上夺目的歌手。

    他走到舞台的哪一边,哪边就会响起歌迷们的欢呼声,整齐的合唱让人热泪盈眶。

    秦昭昭转头看向身旁的人,灯光映在他的眼睛里,像是缀满了星辰。

    他的表情不用过多猜测也能知道,他在怀念这个舞台。秦昭昭想起,在小说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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