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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第 1 章(第2页/共2页)

长大的情谊,心情也沉重起来。

    傍晚,空旷了一整天的家属院热闹了起来,孩子们成群结队地疯跑,大人们三三五五坐在一块吹牛拉皮。

    柳烟凝坐在客厅里看书,一抬头,阿宝一动不动地站在连廊上。柳烟凝顺着阿宝的目光看去,视线尽头是隔壁毛宁宁一家,落日余晖中,毛宁宁坐在他爸爸的肩膀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一家三口都笑了起来。

    阿宝就那样呆呆地看着。

    柳烟凝走到阿宝身边,摸了摸阿宝的小脑袋,“妈妈想吃雪糕了,我们去买雪糕好吗?”

    阿宝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连连点头,拉着妈妈的手,迫不及待地要出发。

    没走几步就跟毛宁宁一家撞上了。

    胡雪华挽着丈夫,还穿着航天院的工作服,先笑着跟阿宝打招呼,“阿宝,跟妈妈上哪去呢?”

    毛宁宁坐在毛晓峰的肩膀上,穿着绿色小军装,大黑眼睛骨碌碌地转,神气极了,脑袋剃得光溜溜的,只在头顶留了一小撮头发,扎着冲天辫,看着像个福娃娃,他朝阿宝挥了挥小手,“阿宝”

    阿宝看着他,抿了抿嘴。

    “去买雪糕,刚下班呢。”柳烟凝看了一眼胡雪华手上提着的菜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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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一家双职工,毛宁宁平时都送航天院的托儿所。

    简单地打了招呼,柳烟凝带着阿宝继续往前走,途中无可避免地穿过纳凉的人群,娘俩就像是行走的禁言术,走到哪,哪的人群就被禁言了,一直到他们走过去了,背后的人群才又活过来,嘴里说的话题就变成了娘俩,这是他们永不褪色的乐趣。

    “听说沈牧就要回来了,不知道等他看到自己的傻儿子是什么心情。”

    “沈牧当年可是省状元,多光宗耀祖,可惜老沈家的灵气都被他一个人给占用了,生个儿子是哑巴。”

    “阿宝刚生下来的时候可聪明呢,柳烟凝成天只顾自己快活,没好好带孩子,发了场烧,脑袋烧傻了,我可是听孩子奶奶说的!...”

    “瞧她整天穿得跟歌舞厅的小姐似的,那衣服腰掐的,屁股什么样都看得一清二楚!沈牧都不在家,也不知道打扮给谁看。”

    有人替柳烟凝说好话,“人家小柳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那么年轻就当了妈。”

    “人家蒋丹带孩子怎么就带得那么好呢,听说肖童童参加了市里的少儿数学比赛,得了第三名呢!”

    “肖童童可是小天才,打小就聪明,三岁就开始学外语,说以后要进外交部!这没法比呀,沈阿宝连话都不会说!”

    后背的议论声逐渐听不见了,柳烟凝望着阿宝的小脑袋,她知道她的阿宝不是小傻瓜,柳烟凝也带他去大医院看过,医生都说阿宝的声带没有问题,有可能是因为说话迟,柳烟凝每天都要教阿宝说话,可阿宝还是不会说话。

    柳烟凝不知道阿宝是不是生了什么病,一直试图在书上寻找答案,但国内关于这方面的书籍很少,她只能托人从国外带相关的书籍回来,可也没有查明白原因。

    泉城卫星发射中心。

    为了攻克载人航天飞船项目,航天总院任职的沈牧被抽调至泉城卫星发射中心,已经整整四年没有回过家,现在项目被暂时搁置,沈牧要调回总院了。

    同在指挥部的杨毅是他同窗好友,当年在军校的时候关系就很铁,沈牧正在整理资料,杨毅走进办公室,“老沈,恭喜你啊,总算是要回家了,你都还没见过大胖儿子吧!”

    沈牧勉强一笑,“在这待久了,要走还真舍不得同志们。”

    杨毅开玩笑,“那好办,我俩对换,我也受够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卫星发射中心条件艰苦,任务重,能坚持下来的,都是有大毅力的人。

    杨毅跟他玩笑几句,出去了。

    沈牧拉开抽屉,抽屉里面摆着这几年沈母吴桂芬寄来的家书,一个月一封,从不间断。

    而他阔别四年的新婚妻子,只在生孩子的时候寄过一封信,上面也只是简单的一行字——十月一日生产,母子平安。

    基地任务重,工作非常地繁重,他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只能在闲暇的时候给柳烟凝去信,但从未收到回信。

    对孩子,他只能从母亲吴桂英的信上了解。可母亲寄过来的每封信上都是对柳烟凝的不满——独占沈牧的津贴,不赡养老人;爱打扮,跟别的男人不清不楚;孩子因她看顾不周,发了高烧成了傻子,诸如此类。

    柳烟凝毕竟给他生了孩子,他不能听信老母的一面之词,写信跟同住家属院的老上级蒋建林求证,得到的回答跟母亲所说并无出入。

    这个消息不知怎的在中心传开,沈牧偶尔会听到战友背后谈及,沈牧出身农村,逆天改命进了航天总院,前途无限,可却有个‘傻儿子’,这消息似乎让某些人心理感到平衡,不能什么好处都让沈牧占去吧。

    这一切就像是戈壁滩最毒辣的太阳,将沈牧对回家的期盼烤得焦干,真要回去了,他甚至有些近乡情怯,可不管孩子到底傻不傻,他都想快点见到他。

    沈牧将家书都装了起来,抽屉最深处,摆着一沓用红毛线捆起来的发黄的书信,躺在抽屉里几年了,要不是无意间收罗出来,沈牧几乎都快忘了它的存在。

    数年前,沈牧还在就读军校,在图书馆的一份文学刊物上读到了对方在报刊上连载的文学小说,非常喜欢,后面机缘巧合下成了笔友,互通书信,持续了两年,后面对方突然了无音讯,再也没了来往,但沈牧舍不得将这些书信扔掉,带到了泉城来。

    沈牧想了想,还是将书信收进了行囊。

    收拾好行李,很快就到了出发的这天,沈牧转了好几趟才坐上了火车,列车在一片片金黄色的胡杨林中掠过,像漫天的碎金洒在了这片干燥贫瘠的土地上,注定要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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