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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53 我服!彻底服了!(第1页/共2页)

    杨安全说的很详细,但过程并不复杂。

    简单来说,就是杨安全之前作为热心证人,跟报案人金秀英一起去了附近的派出所报警。

    金秀英到了派出所后,立刻按照曹志强给出的计划,去了后先不说事儿,先放声大哭,再在警察的安慰中,哭哭啼啼的把曹志强设计好的台词都背了出来。

    什么曹志强刚被人当街抢了一万块,还因为团伙老大执法立威的关系,被人用刀割喉,此时正重伤住院,生命垂危。

    除此之外,金秀英还把曹志强跟她老大魏大军的关系,以及她跟魏大军等人的关系,全都按照计划中的设计,一股脑说了出来,还解释了下,为何魏大军要执行家法,为何要抢了曹志强钱之后,还要割对方的喉。

    整个过程中,她一直是哭着说,而且还浑身发抖,表现的很害怕,很难过,很懊悔之类。

    反正吧,曹志强之前设计的剧本内容,属于她的戏份台词,她基本都说了出来,没什么遗漏跟错误,甚至还有些不少个人发挥。

    比如浑身发抖,捶桌子揪头发,这些曹志强就没说,但金秀英却做到了,效果很好。

    要不是杨安全早知道这些,单纯只看金秀英当时的表现,尤其是看她那情绪激动的样子,是绝对不会怀疑她那些话的内容的。

    金秀英哭着把这些情况一说,加上有杨安全这个热心群众在旁佐证,立刻就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当街抢劫,一万块钱,团伙立威,预谋杀人,重伤住院,生命垂危……

    这么多惹眼因素一结合,一个无法无天,当众执行家法,当街堵人杀人加抢劫,严重藐视公权,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黑帮团伙形象跃然而出,当然要引起重视。

    得嘞,又一个大案要案啊!

    立功受赏……不,保护人民群众的时候到了!

    此时的警察还是比较负责的,权力也特别大,不像后世那样受约束比较多。

    所谓的公检法,现在主要就是警察一家独大。

    再说这事儿情况比较复杂,性质又比较恶劣,说的很紧急,是刚发生的事情,所以立刻惊动了所长,进而惊动了更上面的局长。

    因为有金秀英这个局内人提供情报,又有杨安全这个热心群众提供作证,说的那么惊心动魄,尤其是时间很紧迫。

    所以说,他们那个野战军侦察兵出身的所长立刻当机立断,在电话请示完上级之后,立刻决定兵分两路,即刻出动。

    一路是精兵强将,由赵所长亲自带领,全部荷枪实弹,与金秀英一起,在对方的引导之下,立刻乘车前去魏大军的老巢,即刻去抓捕魏大军一伙人。

    啥?逮捕证?先抓人再说,那玩意儿回来再写。

    另外一路则是这两名警察,在杨安全的带领下来医院,跟曹志强这个受害人,再次详细询问一下案情,确保没有疏漏。

    杨安全带人过来后,自然是先去找吴医生,在吴医生那里问过曹志强的病情,再由医生带着过来。

    整个过程中,杨安全严格遵守曹志强的告诫,少说话,不做个人评论,只说那些“看到的跟听到的”内容,千万别加戏。

    说白了,就是要他演好自己,务必要把他自己,打造成一个跟此事无关,只是适逢其会,但热心帮忙,见义勇为的好群众。

    只有这样,他的证词才可信。

    换言之,报案是局内人金秀英的事儿。

    杨安全的定位,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第三方证人。

    也正因为这样,杨安全可以更加自由,领着警察过来后,能再回来,不必跟去派出所了。

    而金秀英则不同,她是局内人,属于整个事件的参与者跟见证者,她就不能轻易回来了。

    这都在曹志强的意料之内,至少目前来看,并没有脱出他预想的容错范围之内。

    “都说完了?”曹志强手摸下巴问,“没有什么补充的了?”

    杨安全想了想:“没有了,我看到的听到的,还有我自己说的做的,我都说出来了,没其他的了。”

    “很好。”曹志强笑了笑,“你做的不错,有前途!”

    “那个,老板。”杨安全忽然问,“这样真没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曹志强反问。

    “就是,就是我们一起栽赃魏大军那伙人,还联手骗警察啊。”杨安全道。

    曹志强笑了:“你担心的有点晚了吧?之前怎么不担心?”

    杨安全叹口气:“之前,之前我也没想太多,只觉得你说的对,魏大军那伙人,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一旦知道你有钱了,肯定会一次次的来找你,所以你先下手为强,我觉得没什么。

    不过,直到做完了这些,我才感觉有些后怕。

    我就怕,就怕警察知道了咱们的所作所为,把咱抓起来可咋办?”

    “老杨啊,这你不用担心。”曹志强笑道,“首先,你不要把警察过于神话,他们是人,不是神,没那么全知全能。

    不要以为电影电视里演的,就跟现实中一样。

    再一个,这事儿只要你我跟金秀英这仨人统一口径,就绝不会有问题。

    因为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我们三人串通演戏,而是在于那一万块钱!

    只要魏大军拿了我那一万块,警察再搜到那笔钱后,魏大军如果解释不清,为何我的那一万块钱在他手里,解释不清为何有人举报他,也解释不清我为何承认被他抢劫了,那他就逃不脱干系,怎么洗也洗不白!

    那可是一万块,不是十块八块,属于数目特别巨大的重大犯罪。

    这么多钱,他怎么来的?解释不清楚,我们这里有口供一致,那当然就是先按他抢劫算。

    这年头,一般人想要栽赃,也拿不出一万块吧?

    更何况,在这个案子里,警察如果能在最快时间人赃并获,及时抓捕人犯,追回我被抢的财物,这属于表现良好,派出所上下那都是有功的。

    我估计,办案的那些人,都得最少有个嘉奖什么的,以后评职称什么的,都是亮眼的履历。

    所以你看啊老杨,在这件事上,如果办了魏大军一伙人,我们,警察,甚至还有那个吴医生,大家都有好处。

    相反,如果给魏大军那伙人翻案,要证明他们无罪,证明这一切都是我们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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