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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28.第222章 钟苓子和公孙瑾的演唱会(第2页/共2页)


    “哈?老贼竟然是公孙瑾?”

    “可恶啊!亏我那么喜欢他的歌,他竟然就是老贼!”

    “本来很喜欢公孙瑾的,这下更喜欢公孙瑾了!”

    “啊啊啊!最喜欢的小说作者和歌手竟然是同一个人!”

    “当时周瑜出来的时候,字公瑾,我就想到了公孙瑾。”

    “操,这么一说还真是。”

    不少读者纷纷化身福尔摩斯,将很多细节前后联系了起来。

    “粉转黑了,就冲他写死关羽,我黑他一辈子。”

    “我已经准备线下单杀老贼了!”

    “我决定了,给公孙瑾寄刀片捏。”

    之前一直想给他寄刀片,但是找不到地址的书迷们顿时来了精神。

    总之,《开到荼靡》对钟苓子和公孙瑾来说,也是一首意义非凡的歌。

    听到这首歌响起,就会让人想起很多关于她和他的故事。

    又连续唱了好几首歌,《如果有来生》、《蝴蝶》、《红豆》、《百年孤寂》。

    气氛不断高涨,甚至有过于激动的歌迷因为陷入晕厥,被安保人员抬出了馆场救治。

    钟苓子有些累了,就将话筒对准了台下。

    “呼~我有点累了,想休息一会儿,想找个人上来唱两首歌。”

    “你们说,该找谁呢?”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总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孙瑾。

    “公孙瑾!”

    “公孙瑾!”

    歌迷们齐声呐喊起来,打着拍子。

    盛情难却,公孙瑾笑着站起身,朝着舞台走去。

    “公孙瑾,我好喜欢你啊!”

    从钟姝儿那里买了票的富家小姐任萱坐在前排,抱着花束跑了过来。

    抵达舞台边沿的时候,也有不少狂热的粉丝想上来和他拥抱。

    安保人员试图阻拦,但是被公孙瑾拦下。

    “别,当心伤到她们。”

    出于礼貌,公孙瑾和她们一一拥抱,保持着应有的距离。

    “谢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

    公孙瑾微笑着接过花束,接受了任萱的拥抱。

    拥抱的时候,他的动作很绅士,搭在她背上的手很轻,也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啊!钟姝儿这人能处,她的票太值了,我竟然和公孙瑾拥抱了!啊啊啊!”

    任萱涨红了脸,激动得几乎快要晕厥。

    钟姝儿觉得这人很有钱,也是能处的,大家都赢麻了。

    看着台下和歌迷们拥抱的公孙瑾,钟苓子微微嘟着嘴,有些吃醋。

    这一幕被液晶投屏播映着,摄影师也恰好将钟苓子吃醋的表情录了下来。

    “好了,我不能再抱了。”

    “她会吃醋的。”

    公孙瑾婉言谢绝了后续想过来拥抱的歌迷,场内顿时响起阵阵哄笑。

    临近舞台边沿的时候,钟苓子朝他伸出了手。

    公孙瑾牵着她的手,翻上舞台。

    两人牵手的这一幕,正好处在镜头录制的中央,还给了个特写。

    “呐~花,送给你。”

    公孙瑾将怀里抱着的花束递给了钟苓子。

    “你把花送给我,你的粉丝不会生气吧?”

    钟苓子挑了挑眉,俏皮地笑了笑。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声。

    “我是你们两个人的粉丝!”

    任萱激动地挥手呐喊。

    “哈哈,那我就收下了。”

    “谢谢你的花!”

    钟苓子也笑着回应。

    从钟苓子手中接过麦克风,公孙瑾下意识地问道:“你想听什么歌?”

    “你别问我,问歌迷们啊。”

    钟苓子略显无奈。

    “你不也是我的歌迷吗?”

    公孙瑾笑着回应。

    “那就《红豆》吧。”

    钟苓子说完,又转而看向台下的听众。

    “红豆,你们听吗?”

    “听!”

    看着亲密互动的两人,歌迷们脸上又是姨母笑。

    公孙瑾的歌迷和钟苓子的歌迷基本上是重合的。

    只要喜欢其中一个人的歌,那另一个人也一定会喜欢。

    就是这么奇妙。

    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公孙瑾至今为止都还没有开过一次演唱会。

    歌迷日盼夜盼,就等着他开演唱会,甚至在他的工作室账号下面留言“求求你开一场演唱会吧,我等着给你送钱(流泪)”

    但这条咸鱼好像没有一点上进心,还回复了一句“把钱拿去买吃的不香吗?看什么演唱会”。

    但是,只要钟苓子开演唱会,公孙瑾一定会到场,而且一定会上台献唱。

    所以,钟苓子演唱会也有了名梗“买到公孙瑾演唱会的门票了”。

    读作公孙瑾,写作钟苓子。

    甚至就连钟苓子自己也会玩这个梗,开演唱会之前,还在直播里对粉丝说:“公孙瑾演唱会,到时候大家一定要来啊,免费的。”

    “一张票能听两场演唱会,绝对值。”

    唱完了《红豆》,公孙瑾就把点歌的权利交给了现场观众。

    有人点《月亮惹的祸》,有人点《月亮代表我的心》,还有人点《似是故人来》和《喜欢你》。

    公孙瑾虽然是条咸鱼,一点也不上进。

    但是歌迷们想听什么,他都会唱,而且会全身心投入,争取唱得最好。

    有张雅娜的教导,他的唱功和钟苓子比起来,并不逊色。

    而且无论音色还是天赋,他都堪称完美。

    唱歌给人的第一感受就是,很好听,就是所有人都会发自内心地觉得好听,像是在给耳朵做按摩,非常舒适。

    不像某些歌手,被夸得天花乱坠,唱歌却是鬼哭狼嚎,让人耳朵产生本能的厌恶。

    有一些人用看似专业的点评,说他的唱法和技巧有多么高深,有属于自己的思想,风格也很前卫。

    不喜欢他的歌就是不懂音乐。

    懂不懂音乐,耳朵还不明白吗?

    听歌是为了让耳朵舒服,这就是音乐的本质。

    公孙瑾唱歌一直秉承着这个理念,从不故作高深。

    唱完几首歌之后,他将麦克风交还给了钟苓子,听众们都有些不舍。

    “公孙瑾,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啊?我等了好久!”

    “开演唱会你们要多花钱的,你们赚钱也不容易,就在她这里听免费的不好吗?”

    公孙瑾打趣道。

    “哈哈哈哈!”

    “再来两首!”

    “再唱一首吧!”

    “这是苓子的演唱会哦,你们一直想听我唱歌,她会吃醋的。”

    “我才不会吃醋。”

    钟苓子立刻接过,台下又是一阵哄笑。

    “我也想听你唱,你再唱两首呗。”

    她托着腮,在舞台边沿坐了下来,眯着眼,温柔地看着他微笑。

    “好好好,再唱两首。”

    公孙瑾看似无奈,实则宠溺。

    每次去听苓子的演唱会,比自己开演唱会还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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