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纸书屋

正文 第34页(第1页/共2页)

    《烂俗小说_噤非》 第34页(第1/2页)

    “它拉了粑粑就铲起来装在小袋子里。还有就是,一定要盯着它,千万不能让它乱吃路边的东西。”

    沈伶舟点头点头。

    女孩和父母在门口目送他离开,挥挥手:

    “一路顺风,一小时后见~”

    沈伶舟牵着狗子和楚聿一起下了楼。

    这是沈伶舟第一次遛狗,确切说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活的萨摩耶,虽然这种宠物很常见,但他从前生活的环境,让他只能在网上云吸狗。

    听说巴布有六十斤重,完全不是沈伶舟遛狗,是狗遛他,只能被激动的狗子拽着往前一路小跑。

    楚聿从他手里接过狗绳,一把拉住正欲飞奔而去的巴布。

    巴布也顺势坐下,对着二人摇尾巴。

    “摸吧。”楚聿没头没尾说了这么一句。

    沈伶舟不解,眼底一片疑惑。

    “看你从进门开始眼睛就黏它身上了,它的主人不会介意的,摸吧。”

    沈伶舟下意识朝着雇主住的楼层看了眼,半晌,他缓缓蹲下身,抬起手。

    巴布主动挺起胸,把脑袋往沈伶舟手心送。

    沈伶舟摸着狗头,软绵绵,毛茸茸,还暖乎乎的。

    小狗被主人照顾得很好,没有体味,反而还香香的,像一朵香喷喷的奶油棉花糖。

    沈伶舟摸着摸着,控制不住了,抱住狗子,脸埋进它毛发厚实的胸前,使劲蹭蹭,一通狂吸。

    楚聿望着他对狗子喜欢的不得了,唇角勾了勾,抬手揉了揉鼻子。

    沈伶舟觉得这是份不错的差事,又有钱赚又能锻炼身体,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和小狗一起玩。

    虽然巴布刚出门时很激动,但后面也很乖,走两步就抬头看一眼沈伶舟,咧着嘴笑得乖巧可爱。

    俩人牵着狗走到了闹市区,在过路人一声声“哇好可爱”的赞叹中,巴布挺胸抬头,骄傲.jpg,就这样逐渐迷失了自我。

    彼时,灯火绚烂的主城大道上,一排车子降下速度停在红灯前。

    为首的黑色车子中,后座的陆怀瑾抬手轻抚过唇角的淤青。

    前座的司机从后视镜中看到,心中暗道:

    看来那位终于是忍不住还了手,难怪陆总今天一整天都气压极低。

    陆怀瑾放下手,视线透过车窗向路边看去。

    倏然,身体一顿,森寒的双眸一点点睁大。

    路边,熟悉的身影往前小跑,身后一条大白狗奋力直追,拉着狗的高个子男人同样眼熟。

    不,是非常熟。

    他紧紧盯着沈伶舟的脸,还是第一次见他露出这么灿烂的笑容。

    司机也看到了,更加沉默了。

    陆怀瑾缓缓翕了眼,良久,睁开眼再次朝两人一狗看过去。

    十二月接近冰点的气温,与他此时似寒刃般的双眼恰如其分。

    沈伶舟,真了不起。

    *

    遛了几天巴布,一人一狗已经完全打成一团,沈伶舟喜欢巴布,巴布第一次见沈伶舟也被他的气味深深吸引,甚至在沈伶舟上门领狗的时候,巴布哪怕正躺着被主人梳毛,也要一秒起身狂奔到沈伶舟身边疯狂贴贴。

    雇主家的女孩佯装抱怨:

    “不给你遛了,再让你遛几天巴布都要跟着你跑了。”

    沈伶舟赶紧摇头摇头。

    女孩笑出声:

    “开玩笑的,干嘛这么紧张,巴布喜欢你也恰好证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铲屎官,加油!”

    沈伶舟又牵着巴布出门了。

    时间转眼来到十二月底,迎来了一年当中最冷的时候。

    虽然寒风直往耳朵眼里灌,可只要抱抱可爱的巴布,浑身都变得暖洋洋。

    巴布每天被沈伶舟带出来遛,几乎成了这条街的街溜子,路边摆摊烤串的摊主见到它总会拿美味的鸡脖子逗逗它,这个时候沈伶舟就会摆摆手,因为雇主说过绝对不能让巴布乱吃东西。

    虽然每次巴布都因为沈伶舟的拒绝吃不到美味鸡脖,垮着批脸充斥着淡淡的忧伤,但小狗不在乎,小狗可以理解沈伶舟是为了它好的心意,于是一秒恢复心情,摆出笑脸跟着沈伶舟屁颠屁颠散步。

    他做梦都是小狗。

    沈伶舟手机里存了一大堆巴布的照片,他经常拿给楚聿看。

    楚聿不是很喜欢动物,可也从没没扫过沈伶舟的兴,陪着他看小狗照片,看着沈伶舟打手语讲述他和小狗散步途中遇到的好玩事情,也顺便跟着他学手语。

    虽然楚聿还是会经常抱怨:

    “什么啊,显得我很白痴。”

    沈伶舟就会抱着他的胳膊撒娇,用手语表示:

    “熟能生巧嘛,再学一会儿我们就去看小狗的照片好不好?”

    楚聿嘴上嫌麻烦,但身体格外诚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