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了件藏青色的毛衣,难得见他在公司穿得这么休闲。他手中的手机屏幕也亮着,合着两人都没看路不长眼。
从出差回来后,快半个月了,孟思远都几乎没看到过他。之前出差时几乎是朝夕相处,她对他没了陌生感,这一见,倒是有些惊喜,“好久没见你呀。”
肖华没想到会在公司遇到她,两人离得很近,穿着平底鞋的她到自己的肩头,她笑着用熟悉的口吻跟自己打招呼。他下意识想说一句,出差了没在公司,但随即意识到,他不必向下属汇报行程,“你怎么在公司?”
“下午来加一会儿班。”
“结束了吗?”
“是的,我要去吃晚饭了。”
在任何工作场合,都未见她如此打扮过,肖华忽然想起上次没回答她的话,问了她,“一个人?”
“对啊。”
“要不要我请你吃饭?”
他一本正经的口吻,不会让人多想,孟思远直接问了他,“为什么?”
“不是说让我请你吃贵点的饭吗?”
肖华见她听到贵的,脸上就露出了笑容,诚实得很。
“当然要啊。那不是之前以为你忘了,我也不好意思再提嘛。”
“那你等我一个小时。”
只有老板,才能如此理所当然地让人等他一小时。都不会再委婉地给出第二个选项。
可这样的语气,孟思远还是有点不爽,这又不是工作,她的时间不是时间吗,“可是我有点饿诶,要不您下次请我?”
“半个小时。”肖华无奈地做了妥协,又补了句,“肚子饿的话,就去茶水间找点东西吃。”
他这么说,自己也不好再拒绝。虽然依旧要等他,但他有让步,这让孟思远没那么不爽,彼此各退一步,“好。”
往办公室走时,肖华笑了,她反应很快,立即就跟自己讨价还价了,而自己退得太快。是小事,也无妨。
他昨天回京州的航班延误了,凌晨两点多才落地。连着出差很累,难得睡了近十二个小时,他起来后去跑了十公里,加速跑到全身湿透,才觉得精力彻底恢复了。
公司这积攒了点事,他今天没什么安排,就过来准备处理两小时的工作。
文件已被秘书归类放在桌上,肖华看着顺序随手挑了份,翻到一半就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把文件翻完,没什么问题,他签了字放到一旁后,又点亮了屏幕看时间。
他察觉到了自己的不专注,像是在被牵制着一般,心中掠过微妙的烦躁,把手机扔到了一旁。
脱离了时间的控制,肖华的效率很高。翻着一份份的文件,给出意见,通过或一票否决。他自己算是个热爱工作的人,但甚少要求员工加班。凡事没绝对,遇上急事,免不了让人待命。
若是不忙也得让员工下班点后也在公司呆着,大概率是一把手的心态出现问题了。管理能力之外,这个位置,需要有充沛的精力和精准的方向感,他尽量保持让自己有个好心态。
一沓文件解决掉后,肖华拿过手机,不由得皱了眉,他不喜欢别人迟到,对自己也是如此,随即就站起身走出了办公室。徒留桌上没有套上笔盖的钢笔,墨水一点点地干在笔舌里。
肖华从未去过她的办公室,往市场部的办公区域走去,找到后敲了下门就打开,“抱歉,我迟到了。”
孟思远正吃着薯片在看小说,刚好她包里塞了个kindle,翻起了本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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