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臭脸;二,易倾在时,其他人根本没有和沈昂搭话的机会。
但沈昂不说,他眨眨眼睛,一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的迷茫表情说道:“……没人找我要过签名。”
易倾火速回到车上试图找一张纸出来,但一张能用来涂写的白纸也没有,倒是有一支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车里的记号笔。
三分钟不死心的搜寻后,易倾对着驾照、机动车行驶证、还有一张百元大钞陷入犹豫。
沈昂凑到旁边看了下,抽走易倾手里的记号笔:“我有办法。”
“不可以写车上啊。”易倾随口说。
“不写车上。”沈昂说着用嘴咬开笔盖,牵起了易倾的手,在她手背上写了沈昂两个大字。
黑色的记号笔迹几乎一写上去就干了,搓也搓不掉。
不如说,如果不竭尽全力去处理它的话,这字迹能在人身上留好几天。
易倾看看自己手背上的“签名”,又看看咬着笔盖和她对视的沈昂,沉默三秒后,决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那你也在我身上写一个吧,”沈昂像玩上瘾了似的把笔递给易倾,展开双臂,“写哪里都行,都随你。”
易倾的视线控制不住地往他腰腹间瞟了瞟,以周一早上起床准备上班的毅力控制自己开口说:“……手上就好。”
沈昂听话地把手交了出来。
易倾想了想,在他手心里写了一个易,又写了一个倾。
她刚刚落下最后一笔,沈昂就立刻收紧五指,一边笑一边说:“把这个易倾关起来。”
易倾乐出了声,伸手去拿沈昂手里的笔盖:“小学生吗你。”
沈昂握着笔盖的那只手立刻往后一缩:“我刚咬过的,有口水。”
易倾好笑地把没帽的笔给他:“那以后我的东西只要你咬上一口,就都变成你的了是吧?”
她本意是开玩笑,但沈昂问得特别认真:“真的可以咬一口决定归属权吗?”
易倾很无奈:“沈昂,你要是看上我家里什么东西,直接说就可以了。”
沈昂笑了一下,神神秘秘地问:“什、么、东、西都可以吗?”
前四个字咬得一字一顿,特别强调。
于是易倾也很谨慎地思考了五秒钟,才道:“可以吧,但别真的咬啊,说就是了。”
沈昂朝她微微倾身,压低了声音:“那我想要的是……”
他还没说完,突然响起的汽车鸣笛声就把后面的话打断了。
易倾的注意力被来车吸引,循声歪头看了看,见到沈昂背后串在一起开过来两辆车。
前一辆是沈家的,后面的是一辆白色的敞篷兰博基尼,看起来特别风骚,不过是租的。
要问易倾为什么知道是租的,原因就是在兰博基尼驾驶座上歪出半个身体快乐朝易倾招手的那个人是她亲爹。
两辆车接连停下,沈父沈母立刻下车和易爹进行友好交谈。
然后,易倾就眼睁睁看着孙屿从那辆兰博基尼的副驾驶座上下来了。
孙屿仍然是简单的衬衫和西裤,袖口纽扣紧扣,把身上不符合普通社会人的特征遮得严严实实。
说实话,易倾还以为自己不会和孙屿再见面。
本来就是活在过去里的人,更何况那一天已经把所有该说的话全都说完了。
“特别巧,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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