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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3章 去处(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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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之中,尚书令侍郎郑裘勾结南吴在炭中下毒谋害圣人的消息传遍洛阳,听闻圣后大怒将郑氏上下全部关进大牢,洛阳城中世家无不战战兢兢。

    兵部职方主事李承续匆匆忙忙走进云麾将军府的大门,进了后宅求见自己的嫂子司马氏。

    等了足足一刻,云麾将军之妻司马氏从佛堂中走了出来。

    “大嫂,皇后对郑家动手了,于崇传信给我说只怕皇后要对世家赶尽杀绝!”

    司马氏生了一对极淡的眉毛,鹅蛋似的脸上仿佛褪了一层色,连嘴唇都不见丝毫的红,手中握着念珠,她缓声道:

    “你既然信于崇,又何必来找我?”

    李承续急忙道:“大嫂!我自然是听大嫂的,只是于崇只怕有动作,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司马氏低着头看手上的念珠,她念了二十多年的佛,仿佛自己真成了无求无欲的尼姑。

    过了好一会儿,她慢吞吞道:“自是顺其自然,皇后若真有心杀尽世家,我们动了,也不过早死,于崇其人看似豪放,心思极深,他真要做什么,何必与你说?承继远在阜阳,你不过是个主事,无调兵遣将只能,在他眼里怕只不过是一个卒子罢了,不如不动。”

    司马氏说得都对,李承续却觉心中并未平息,他确实只是个兵部主事,可若于崇要举事,也得与他相商。

    坐在他对面的司马氏看也没看他一眼,又轻声道:“我知你心中不忿,你要知道李家现下的依仗是何处,除了你们夫妻四处游走之外,李家从未参与到世家与皇后的相争之中,如今宝儿在定远公手下为亲信,这便是李家最大的依仗,柳氏才走了不到两月,皇后就动了郑家,你以为是她之前不想动么?我倒猜想她是忌惮郑兰娘在北疆为官,柳氏一去不回,可见郑兰娘并未将郑家放在眼中,她自然动了。陈相公去了长安一去不会,有挂印而去之嫌,皇后何曾动过河中陈氏?”

    听司马氏这么说,李承续的眼睛已经瞪大了:“大嫂,皇后与定远公一向不和,怎会这般忌惮?”

    “皇后在朝上骂定远公骂了无数次,何曾真正动过定远公,甚至定远公的亲信?你不要听皇后说了什么,你要看她做了什么,陆氏在定远公眼皮子底下占太原这么多年,想来与陆氏曾借粮给北疆不无关系,定远公是个爱护部下又感念恩情之人,我这局外人都能看出来,皇后是她的同胞亲妹,怎能不知?”

    手中的念珠缓缓转动,司马氏最后说道:“只要宝儿还在定远公的眼前,还与我们通着信,只要你别妄动,皇后就不会动李家。”

    李承续走了,司马氏抬起头,看着空荡荡的小厅。

    上月,她号称是寄了自己手抄的经书去北疆给宝儿,实则是将自己父亲司马循整理的史书加了个经书的封送了过去。

    从她嫁到李家起,她就要为李家着想,有了阿父的史书,还有宝儿,想来能护着李家上下周全。

    缓缓站起身,司马五色向佛堂走去。

    南人北上,一群人先想着他们攻打洛阳,何其可笑,南吴大军在淮水一带,南吴真的节节进逼自然要向东攻下淮水沿线的颍州和宿州,好让自己的大军北渡。

    定远军即将打败荆逆占下宿州,到时就算朝廷没有诏令,只要承继肯低头,定远军自然会与南人对上。

    跪在佛像前,司马五色低下头,想起自己年少时阿父看重了姜清玄的外孙卫铮卫大郎,动过许配的心思,乐游原上,司马五色掀开车帘,看见穿着白袍的少年纵马而去。

    第二日,就传来了圣人要给卫大郎赐婚郡主的消息,恰好李家求娶,阿父就将自己匆匆嫁入李家。

    那之后许多年,司马五色都想过,如果不是自己曾见了卫铮一面,大概也不会在佛前跪了这么久吧?

    明明已经是李家妇,却还记得当年的心动,这是她的罪业。

    “第一愿,愿信女郎君李承继平安。”

    “第二愿,愿信女之女李若灵宝得卫氏重用,仕途坦荡。”

    “第三愿,愿卫家大郎君在极乐界得佛祖庇佑。”

    想完,她诵《地藏经》百遍,又以针刺手指得血,用血抄了一卷《地藏经》。

    ……

    听到有人让自己去捞郑裘好与两京世家结交的时候,赵启悠装傻成了真傻。

    他那皇嫂眼看就要郑家亡族灭种,还让自己跟皇嫂对着干?别说能不能捞出那姓郑的猪,自己说不得都小命不保!

    就算是自己特意挑了蠢的来身边,这也实在蠢得太纯正了吧?

    “皇嫂要杀他,那定是郑裘不对,我为何要去救一罪人?”

    他反问那蠢货,那蠢货竟要说什么牝鸡司晨,吓得他直接拿起墙上的宝剑将人砍了出去。

    人可以蠢,但是不能害人呀!

    好歹平复了心绪,赵启悠躺在榻上心里默默盘算最近的事。

    南吴打过来那事儿不用想,以定远公的性子说不定单枪匹马就去把南吴的兵给灭了,在这个关头他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嫂抓了郑裘,是真要对世家动手么?

    赵启悠晃了晃脚,他离开北疆之后本以为和北疆断了联系,不曾想裴七竟然隔半年就将《绣天记》和《平虏册》寄过来,《平虏册》出完之后,那作者又写了《征白山》,写的是一叫秦长安的穷酸书生到北疆后被指为白山的一名书吏去了白山的所见所闻。

    秦长安比起之前的三位主角实在是太过平凡,仿佛在随便哪个只需一文钱就能喝一壶热水的摊子上就能看见这么一个书生,他科举不利想要坐馆开私塾却得罪了当地豪强,听说北疆在招人,便去了。

    他自以为北疆都是昏聩无知的俗人,焉知到了北疆考科举也没考上,就在他在北疆潦倒之时州府恰好开了吏试,秦长安考上了书吏才知道是要去白山的。

    坐火车去了幽州,再从幽州去白山,他看见了广袤的田垄变成了密密的丛林,路过营州他看见营州百姓正在垦荒,暮色四合,十岁的孩子一边帮父母拣地里的树根和碎石,一边背着《水经注》。

    路上的每一步秦长安都看见了不同的风景,真到了白山,实务压身,看书之人又能透过他的眼去看着白山是如何一点一滴变好的。

    这本书中没有什么英雄豪侠,没有义胆豪情,也没什么危险之处,赵启悠竟然也津津有味地看了一本又一本。

    洛阳城中其实也有枕芳君的书,只不过比北疆晚了九个多月,比起裴七,赵启悠自然觉得自己看得晚了,可路过书肆看着那些等书等到头发都要掉光的书生,赵启悠又觉得舒坦。

    除了写了几本名书的枕芳君之外,北疆这些年着实多了不少的写书之人,有一人名叫“北辰君”,所著《封狼居胥》写的定远军如何驱赶蛮人的,每一场战斗都写得极为精彩,仿佛其人正在战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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