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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123(第1页/共2页)

    一个开早餐店的朋友,他最擅长做攻略,明天我租一辆车,带你去泡温泉,再去动物园,你想不想滑雪啊,阿海讲,滑雪场可以带小孩去玩。于十二闭着眼睛,懒洋洋地讲。

    开早餐店的朋友为什么会擅长做攻略。

    张小元疑心重重,但没有开口询问。

    但转念一想,说不定开早餐店是当卧底的意思。

    他们做警察,好多事都不能直接讲出来。

    他懂,他理解。

    不去看雪吗?张小元望着于十二疲惫的脸,稚嫩地发问。

    哪里都可以看雪的,于十二讲,只要下雪。

    为什么你偏偏喜欢雪呢?张小元笨拙地凑了过去,用食指点了点他的脸,被于十二一把抓住。

    两个人随即扭滚在一起,一起哈哈大笑。

    于十二抱住他,讲,因为,雪可以把天地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崭新的样子。

    张小元看着自己的手指头,想了想,像决定了什么一样,点点头,讲,好吧,那我就陪你看雪,我们不去景点,不去人很多的地方,我们就找一条路,慢慢地走。

    当然还是要去景点的啊。于十二笑出了声,用力晃他。我们花了钱的,怎么能随便走一走就离开。

    哼,你根本不懂浪漫。张小元愤然转过头。

    不过,你讲得也很对。于十二松手放开他,摊开四肢,看着天花板讲,我也喜欢慢慢走,一个人走,不用讲话,也不需要停下来,一直走。

    你总会碰见人的。张小元故意说反话,天底下没有只许一个人走的街。

    你为什么一定要装大人讲话呢。于十二果然被他惹到有些气急生笑了。

    不过,于十二不会真的生他的气。

    张小元心里有数。

    天遂人愿,第二天,窗外忽然就下了好大的雪。这里同港岛的气象完全不同,有一种默默又典雅的烈性,雪积深了,一脚踩进去,几乎埋掉张小元的小腿。

    于十二替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帽子和围巾都带上,中间是终于养出点肉的脸蛋。

    小孩子,不管再早慧,再老成,一见到雪,就像撒欢小狗一样,不顾一切地往外跑。

    于抚潮两手插进棉服口袋,在后面慢慢踱步。

    雪。漂亮的雪。

    过了这么多年,他终于看到。

    其实生活还是很辛苦的,早饭午饭晚饭,上班下班加班,港岛的冬天留不住雪,匆忙里,只记得几个行色匆匆的路人,带着灰围巾,头也不抬地走过绿色灯牌。

    生命瞬间转移到三十多岁,同龄人大多都戴上了婚戒。

    于抚潮依旧不想迈入什么感情。

    他活到这一步,就特别想去看雪,想窗子被雪光映得透彻明亮,往外一看,瞥见泛冰蓝的茫茫白雪。

    于抚潮想,人活着,总要靠一些不易消散的东西支撑住。

    就好像有些人喜欢树木,享受植株的寂静生长。每逢风雨,窗外的枝叶摇晃,你才发现,你从来都不了解它,你没法真正理解一棵树。

    所以,它才看起来像是永恒。

    张小元穿着燕蓝色的衣服,在落下的大片雪花里跳跃,穿梭。

    于抚潮觉得安慰,他终于做到把张小元养得很好,他们之间无话不说,再没有半分芥蒂。

    看着满天飞雪,于抚潮在心中问自己,时间会消磨一切吗?

    于抚潮其实也不知道。有时候他也会迫切希望曾经面对的难题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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