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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双雁儿(第2页/共2页)

芳菲眼前一亮:“哪里都可以去吗?”

    秀致的眉心不自然地收紧,她生出一股莫名的不适感。也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劲,明明这小堂妹生得乖巧可人,她竟然觉得她言语中还掺杂了几分咄咄逼人。

    罢了,定是错觉。

    “堂姐,我想去骑马。”小堂妹又说了:“先前在沂川老家时,族中长辈总说姑娘家应端庄淑雅,但我听说京中女子都是精通捶丸马球,我也想试试。”

    郑芳菲个子不高,小小的一只,因着年纪比她还小手上三岁,身量也矮上半头。

    此刻她正她抬着头颅,眼巴巴地冲她闪。

    “好,我带你去。”荆微骊颔首,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京中大多达官贵人家中都会养马,用来拉车运货,但是这类血统混杂的马驹并不作为竞赛的坐骑,若是想试着骑打马球的赛驹,就得去京郊的马场了。

    想着骑马方便,荆微骊特地让青瑶给郑芳菲准备了一身新衣裳,后者瞧见眼睛都亮了,一边摸衣服的料子,一边冲她说各种好听的话。

    只是荆微骊没想到,自己难得来一趟马场,就运气极差得遇见了熟人。

    ——是章兰尽和温寿熹。

    梦中的一幕幕重现眼前,她眉心锁成了“川”字,往前走不是,掉头回家也不是。

    见她突然没了动作,已经换好裙装准备去挑马的郑芳菲看过来:“堂姐怎么了?”

    “没。”荆微骊摇摇头,扯出一张笑颜。

    喊来了候在马场里的人,让他们带着小堂妹先去选马,自己则是闲庭漫步地朝老早就看见她,甚至还冲主动邀她说话的温寿熹走去。

    既然注定躲不过,至少不能折了太师府的面子。

    她如是想。

    温寿熹到底是丞相府的嫡女,父亲是朝堂上手眼通天的人物,衣食住行皆采的时下最新潮,走近后无意间扫到她裙摆上的xx花,荆微骊的步子不受控制地慢一拍。

    温寿熹上前一步,笑得纯善:“真是巧啊,荆三姑娘,在这儿也能遇见。”

    看着她拥上来的身形,以及想握自己的手,她下意识收拢皓腕,一派自若:“的确,好巧。”

    一个“巧”字被咬重,眸光流转,定在理不直气也壮的章兰尽面上。

    她犹记得,当初他们的婚约还没解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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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尽知道她喜欢各色骏马,为了讨她欢心经常带她来这里。去年这个时候,他还送了她一只刚生出来不久的小马驹养活。

    后来婚约解除,马驹也被她送还了。

    毕竟就算那小家伙再怎么通人性讨喜,只要沾上一个“章”字,她就太阳穴直跳。

    停都停不下来。

    看来眼下,是这位章大公子犹故技重施了啊。

    啧,她以前眼这么瞎吗,这么不走心的手段竟然也能陷进去。

    因着心里有偏颇的气焰,连带着她看章兰尽这张脸也各种不顺眼,曾经能夸出十几条的五官,眼下竟然连路边跟着哑巴乞丐的大黄狗都不如了。

    “既然遇见了,不如荆三姑娘同我们一起如何?”温寿熹主动示好,一脸浮于表面的真诚。

    荆微骊挑眉,有些反感:“温姑娘真是太抬举我了,我马背上的功夫太差,不敌你们技艺高超,怕惹你们笑话。”

    “这有什么,我们也只是来玩玩,图一乐子。”没有否认她提及的“技艺高超”,嘴角生出弧度,温寿熹矜持地笑着。

    被笑意遮盖住的,是一层不可言喻的讥讽。

    这荆微骊,果然是个草包,亏她还出身太师府吗,真是除了脸,浑身上下都没有一样能拿出来的,真是辱了荆太师的清风之派。

    “还是算了吧——”

    “这不是太师府的荆三小姐吗!”

    话没说完,耳边就忽然响起另一道爽朗的年轻男声。

    三人同时看过去,入眼的是一墨黑一鹅黄两道欣长身姿。

    穿鹅黄圆领衫的那个男人不曾见过,但猜测他即为大声打招呼的。

    至于他身畔的那人,荆微骊却熟得很。

    尤其是那张脸,简直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落在心头,只恨不得没有开辟出来一寸洞府来铭记。

    只见黑衣男人缓缓最近,青筋若隐若现的手臂隐忍克制地垂在腰旁。

    耳根子开始发热,荆微骊福身行礼:“小女见过北越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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