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门啊!
好吧,这都无所谓,最关键的是房价便宜。
这里的房价跟曹志强住的那个四合院的房价相差不大,但地段人气却差太多了。
既然是做生意,不能光讲究离家近,关键是人气旺,能赚钱。
这地方以后可是寸土寸金啊。
要是换了二十一世纪初,这房子不卖个三五亿的,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饭馆开的距离他家有点距离,那秦淮茹等人也就不方便过来占便宜了。
如果开在家门口,迈步就能去,以秦淮茹一家的品性,估计得整天过去又吃又拿。
可如果开在这里,距离远不说,还到处都是不认识的人,秦淮茹一家就得收敛点。
而且啊,我先把傻柱弄来,以后万一娄晓娥来了,我就跟娄晓娥合作,让娄晓娥也过来。
到时候,傻柱跟娄晓娥整天在我这饭店朝夕相处,我再在旁边敲个边鼓。
嘿嘿嘿,呵呵呵,吼吼吼。
想到这里,曹志强就觉得心里美滋滋,这简直是天降之屋。
所以,曹志强才要买这套房。
结果跟主人一说买房,对方立刻就同意了,而且求之不得。
这简直就是瞌睡遇到枕头,可不巧了么。
也是,这年头,三万现金的力量可不是一般的大,绝对比一个死物的祖宅强。
对方很年轻,才三十二岁,正是躁动的年龄,而且做腻歪饭庄掌柜了,早想去南方倒腾,但无奈一直很缺本钱。
这要是把房子卖了,换成三万块,那他去南方当倒爷的本钱可就有了。
别说,曹志强自认是占便宜的一方,但他倒是挺看好对方的头脑跟眼界。
没错,房子是死的,钱是活的,哪怕这房子所处地段相当不错。
可要等着房子升值涨价,还得等好多个年。
但此时如果你当个倒爷,去南方倒腾东西……
不说别的,就说去南方随便买点时髦衣服回来卖,一转手就三四倍的利润。
如果运气好,对方来回倒腾几次,不用一两年,三万就能翻倍。
这不比守着个小饭庄,整天烟熏火燎,赚那点辛苦钱强?
曹志强要不是志不在此,有更多发财方法,他都想去干倒爷了。
而且他的条件更好,起码随身空间就是别人比不了的。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任何时期,经商当倒爷,那都是有风险的,不是百分百赚钱。
所谓下海经商,更多的,是被淹死在海里的家伙。
就连他曹志强,身为一个能预知未来走势的人,都不敢说此时在国内当倒爷稳赚不赔,更别说这个马精文了。
毕竟,投机倒把罪可还在呢,而且各地各部门,到处都是一张张血盆大口。
前世那个牟其中牛吧,可结果如何?
而且有几个能当牟其中呢,大部分都是在下海的过程中被淹死了。
不过这跟他曹志强无关。
这马兄弟既然如此有雄心壮志,那必须支持,必须称颂!
要不然,我还怎么捡漏?他还怎么卖这么好的房子给我?
“这是五千!你看看!”
未免夜长梦多,曹志强直接掏出那个还没怎么焐热的,装满了五千元的牛皮纸袋。
等对方不敢相信的打开牛皮纸袋,看着里面一沓沓的崭新钞票,进而有些呼吸停顿的时候,曹志强才笑眯眯的道:
“马哥,这钱只是让你知道,我有买房的实力,不是忽悠你,也不是逗你玩儿。
如果你同意,明天我就带齐钱款过来,跟你正式签合同过户,你看如何?”
“你,你还真买房啊?”
那位马哥也很震惊,实在没想到只是随便聊几句天,人家竟然要买自己的房子,还啪的一下就掏出这么大一笔钱来。
哪怕只是给他看看,不是现在就给他,那也很震惊啊。
这可是五千块,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放在一起。
“不真买,我跟你在这磨半天嘴皮子干嘛啊?”曹志强笑道。
“行,敞亮!”马哥对曹志强竖起大拇指,“是个人物,我马精文交你这个朋友了!”
曹志强点点头笑着道:“那马哥,三万块买您这套房子,带全套家具,您不反悔了吧?不会再有问题了吧?”
“当然不反悔!”马精文笑哈哈的道,“我是一家之主,房子是我的,我当然说了算!”
“那好!”曹志强点点头,“那这五千块……我先收回去。”
在马精文眼巴巴的注视中,曹志强收回了那五千块钱。
没办法,这年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呐,是欠了点,不得不防啊。
收起钱后,曹志强笑眯眯的道:“这样,明天上午九点,咱在市房管局门口见。
到时候,您拿好您的房契跟户口本,我带齐我的户口本跟三万块钱,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何如?”
“那我就恭候大驾!”马精文美滋滋的一歪头一拱手,“明儿房管局门口,我一准儿到!”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