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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0章 所以为什么并某的律师被抓了?(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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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0章 所以为什么并某的律师被抓了?

    宁长区法院门口,方大状和周毅正在往里走。

    尽管已经有过一次经历,但是又一次看到这情景,周毅也不得不感慨一声,方大状在魔都法学界的名头,那和自己在光明区法院的名头都差不多。

    谁见了都会打个招呼。

    结果正进门呢,就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也往里面走,方大状随口喊道:“是范律师吗?好久不见啊,今天这是有案子?”

    啊?前面走着的老范听到了背后那个熟悉的声音,有点懵逼,但还是强行保持住状态,这是在法院,那个人就算是再变态也不可能直接动手,没错就是这样!

    “嗯。”

    简单嗯了一句,老范径直走向里面,剩下周毅好奇道:“方大状,对面这位范律师很有名吗?这样子看着好屌哦,而且他头发看着不少。”

    方大状眼神一动,随即摇摇头道:“哦,也是魔都有点名气的律师吧,水平也还凑合,不知道今天来这做什么案子。”

    两人说笑着一路进了法庭,然后……周毅就看到,那位范律师就坐在两人对面的被告席那里的代理人位置,面无表情。

    双方对视了一下,老范挪开了视线,气氛有那么一点不太对。

    他现在已经完全平复了心情,是,你姓方的是有点本事,可是这已经过了不少年,我现在就一定比你差?

    而且该说不说,如果这次自己能打赢这场官司,那名声就真的大了!

    这个官司现在可以说是放在了聚光灯下。

    心里这么想着,老范看着方大状的眼神愈发严肃!

    更不用说,来之前田总说了,这个官司赢下来,那奖金什么的都是小事。

    “诶,方大状,你说为什么人家那头发就那么多呢。”周某人继续说道:“而且,我看他看伱的眼神不太对,这是憋着劲儿呢?”

    方大状没有说话,很沉默。

    经过了一系列的准备后,魔都宁长区人民法院,民事三庭的法官程慕敲响了法槌。

    “周毅诉魔都梦寻公司侵犯用户知情权一案,现在开庭!”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周毅直接摇头拒绝调解,对面并夕夕的老范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老范没当法务之前确实是知名律师来着——被方大状按在地上摩擦,那也是知名好吧,那别人想被方大状按着摩擦都没这个机会呢知道不!

    “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方大状开始念起诉状了,有板有眼,内容不长,主要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并夕夕没有将活动的规则公示出来,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这边念完了,那边开始念。

    周毅认真听着,到了现在,他对于开庭审理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经验。

    因此也能听出来对面的主要杠……主要辩点有那么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于消费者的身份问题,对方认为周毅并不是消费者,自身举办这类的活动,周毅不会有任何的消费不说,反而可以凭空拿到很多的奖励。

    这本身就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好处,所以不能再以知情权为由起诉。

    另一个是关于规则公示的问题,对方用那句很经典的“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并夕夕所有”来回应。

    不过这只是应诉状,具体如何,还得看情况。

    对方的准备也很充分,不过,案件嘛,总得辩一辩。

    还是民事案件例行的程序,首先是举证质证。

    这部分内容比较的无聊,很多的证据,其实在外行看来根本没必要出示,好像和整个案件没有半点的联系。

    但实际上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管方大状提出了什么证据,对方的答复都是那样。

    比如方大状提出的证据,周毅当时直播录像里面,邀请了众多朋友,但是最后砍下来却纹丝不动,说明,很多人的砍价,其实都是空砍。

    “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于证明力度有异议,本案中,原告方邀请的好友砍价,并非空砍,只是因为其砍价数量小,所以没有显示出来。”

    听到这句话,周毅一下子不困了!

    什么是重点,这才是重点,我辛辛苦苦起诉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你们这所谓隐藏的砍价内容嘛。

    终于,举证质证结束,让人激动无比的法庭辩论开启了!

    “我方当事人在该次砍价活动中,进行直播砍价,并且将链接转发至多个两千人群,邀请观众进行帮忙。”

    “这一点我方证据三可以证明,但是当砍价进行至百分之零点零九之时,无论怎样砍价都没有任何进境,相反,并夕夕APP却不断跳出多个诸如‘你是最幸运的,再邀请一人就可能免费拿’,以及‘还差一点就要成功了’之类带有诱导性欺骗的话,让我方当事人继续砍价下去。”

    “并且不进行任何砍价进度的提醒。”

    “我方认为,此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知情权……”

    方大状的话说完,对面的老范开始回复。

    害怕归害怕,但该说的还是要说。

    “本案中涉及的商品总金额为2899元,原告开团时砍掉的金额为……剩余金额占比为百分之一,故活动显示砍价百分之一免费拿,没有任何欺骗的地方。”

    “而后原告邀请朋友砍价,每次点击可得0.01元,所以后面不足百分之零点一,根据算法,剩余金额占比约为0.009996427,但是,因页面显示百分比有限,故只显示为仅差百分之00.9,而原告通过后续各种砍价活动……”

    “因此,对于原告所称我方侵犯了其知情权的话,我方认为,并不存在相关问题,每次砍价多少,一应算法都有显示,只是因为显示程序问题,所以无法全部显示出来,只能一直显示百分之00.9,因此,我方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老范说的很随意,但是周某人和方大状都听得愣住了。

    等等,让我捋一下,所以,那屏幕上显示的,仅差百分之00.9,就能砍成,其实那根本不是什么百分之00.9,那是一个后面至少有六位小数点的数字?

    而且,现在别说是方大状了,周毅都想站起来开喷。

    这种辩论就是说,我们是把这些都做了的,但是呢,因为显示程序的问题,所以没显示出来,你们看到的才会是那样。

    所以我们不背锅,我们没有欺骗行为,都是显示程序的问题。

    听着人都感觉傻了。

    是,从逻辑上好像是没毛病啊,人家是真的有准备的,只不过没办法显示出来。

    但是,再把那些带着强烈诱导性的话加上看一看呢?

    方大状开口道:“我这里想问被告方几个问题。”

    上面法官表示了同意。

    “第一个问题,并夕夕,及其运营公司是否早已经知晓存在这样的显示程序问题呢?”

    老范在方大状说出要问几个问题的时候就开始感觉不对。

    他被按在地上摩擦过,所以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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