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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32.第226章 修炼爱情(第2页/共2页)

都是粉色的芳菲。

    风一吹,就落下一片樱花雨。

    林辉很喜欢这片风景,但只是站在门外,不曾往里走。

    站在门外的时候,有一些经过的女生以为他是大学里的学长,在闺蜜的怂恿下走过来,鼓起勇气问他要微信。

    看着那些红着脸的小女生,林辉有些恍了神。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还以为自己是十七岁。

    “我对你们这些小孩没兴趣。”

    他摆了摆手,用一种慵懒且随意的态度将她们尽数打发,然后双手插兜。

    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气息,还有些许忧郁的诗人气质,让他比以往更加性感。

    毕业的时候,公孙瑾唱了一首歌,叫做《祝福》。

    林辉很喜欢里面的一句歌词。

    “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两个人就是这样,重逢的季节是在人间的三月。

    “嗨!好久不见。”

    清冷的声音辽辽远远的,从他的身后响起。

    “好久不见。”

    林辉回眸望去。

    公孙瑾一身整洁的白衬衣,灰色的休闲裤,白色的运动鞋。

    都过了好几年,他还是这个打扮,一直都没有变过。

    时间这种看不到方向的标量仿佛也有了方向,被他一把拉回了2017的夏天。

    穿着白衬衣的少年推开门走了进来,眉心有一颗朱砂痣。

    他说他叫公孙瑾,来自鹦鹉洲。

    “风采依旧啊。”

    林辉走上前,笑了起来。

    “你也是。”

    公孙瑾打量了他一番,淡淡笑着。

    林辉的气质相较以往,变得内敛成熟了许多,没有了那些锋利的刺。

    眼底也有了一些疲惫,少了一些光芒,不复最初的恣肆。

    “怎么不进去呢?”

    公孙瑾看向那条开满樱花的大道。

    “唉,我一进去,就有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找我要微信。”

    “啧,这该死的魅力。”

    林辉叹了叹气,看着那些挽着手的年轻男孩女孩,总觉得他们的脸很稚嫩。

    “这不是正合你意吗?”

    公孙瑾打趣道。

    “我老咯,玩不动了。”

    林辉摇了摇头。

    “怎么不见你带女友过来?我还挺想见一见你的德国女友。”

    “男人之间的聚会,带什么女人啊。”

    林辉笑着摇了摇头。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像以前那样在路边叙旧。

    “妈的,去了德国就发现德国真是垃圾。”

    “地铁上连信号都没有,规划得像坨屎,从来没有准点过。”

    “去那两个月,我手机和钱包被偷了三次。”

    “妈的,那儿风俗业确实是合法的,但全是出口转内销。”

    “说自己是新加坡人,张嘴就是一股东北的大碴子味。操!”

    “德国人说好听点严谨,说难听点就是死轴。”

    “妈的,犟得跟头驴子似的。”

    林辉骂骂咧咧的,摸出烟点了一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公孙瑾不抽烟,又掐掉了烟头。

    “那你这次回来,还是打算在国内定居吗?”

    公孙瑾问道。

    “不,我还是喜欢在德国工作。”

    林辉连连摇头。

    德国确实有很多不好,但他还是要留在那里。

    “至少在那能落实八小时工作制和周末双休。”

    “只要一个面包没有卖到五十万马克,酒馆里没有美术落榜生演讲,我想我会一直待在哪里吧。”

    “挺好的。”

    公孙瑾能够理解他的想法,不会批判他的选择。

    世上既然没有理想国,那便两权其害取其轻。

    两人沿着街一边走,一边聊。

    公孙瑾说想为他接风洗尘,最后带着他进了一家海底捞火锅店。

    看着那家熟悉的海底捞店,林辉心里莫名有些感伤。

    这是他以前和易凯蒂常来的地方。

    上了座,服务员很热心地上了锅底,递上热毛巾,还用食材调好了牛肉粥。

    过于热情的服务,让两个大男人都怪不好意思。

    “我计划在今年的年底结婚,你有空能过来吗?”

    林辉给他倒了一杯酒。

    “怎么?想让我当伴郎。”

    “你要是肯赏脸给我当伴郎,我肯定很有面子。”

    “呵呵,我要是当了伴郎,不是抢了你的风头?人家到场的宾客一看,没准会把我当做新郎。”

    公孙瑾说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最放荡最多情的男孩,收了心,决定最早结婚。

    最努力学习的男孩沉了下去,变成了精神病。

    最爱玩游戏的男孩毕业后就没再碰过游戏,为了未来拼了命地去努力。

    最孤僻冷漠的他,变得爱笑,学会了开朗。

    “凯蒂,现在怎么样了?”

    林辉手里端着一杯酒,看着杯中自己的倒影。

    “她啊?”

    公孙瑾抬起头看着他,想了想,轻声说道:“她读的华中师范大学的专业类研究生,现在应该要毕业了。”

    “我和她交集不多,梦梦和她有聊过。”

    “那……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呢?”

    林辉追问道。

    分手后,他没有再给易凯蒂发过消息。

    因为易凯蒂说,她会受不了这样。

    她唱的歌,还存在他的手机。

    他的相册还有她的照片,加了密。

    但他仍旧会想她,想知道她现在的样子。

    “剪了短发,戴着眼镜。”

    “朋友圈里有给小孩子讲课和批改作业的动态,她以后应该会做老师吧。”公孙瑾说。

    “哦。”

    林辉轻轻应了一声。

    “没有新的对象吗?”

    “没有,她这两年一直都是一个人。”

    公孙瑾说着,又看了林辉一眼,试图从他眼里发现些什么。

    “希望她过得好。”

    “最好不要想起我。”

    良久,林辉微微垂眸。

    “分手了,又何必余情未了呢?”

    “我偶尔也会想,如果我没有和她分手,没有选择海蒂,会怎么样。”

    林辉自嘲地笑了笑。

    “人总是不知满足的。”

    “如果是那样,你念念不忘的就是海蒂了。”

    公孙瑾不以为意。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嗯,确实如此。”

    林辉想了想,也觉得自己确实是这个德行,于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两人是在夕阳来临时告别的。

    “我走了,有时间再聚。”

    男人之间的告别也没有太多话,只是背过身,简单地挥了挥手。

    上了地铁,林辉看着那扇玻璃门关上,将一对恋人分隔在了门的两端。

    又想起了出国的那一天,他和凯蒂隔着那扇玻璃门告别。

    车厢载着他不断远离,带着他离开了她的世界。

    白金大厦,公孙瑾托着腮望向窗外。

    良久,终于动笔写下了四个字——修炼爱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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