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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第2页/共2页)

;  可就在两个月前,那条黄母狗老死了。

    然后没过几天,赵春就生产,从那时起,一家老小就围着赵春和孩子忙活。直到前几天,周建国才跟人要了一条大青狗回来。

    这大青狗进家门的第一天,周家人就发现,麻烦了。

    按理说,养狗不是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周家比原来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只要听见有人搁自家左右转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里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会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几天下来,不光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国要去上班的时候,胡三妹还数落他呢,有工夫钓鱼,没工夫把狗给送走。

    现在看着赵军,胡三妹心头一动,心想他们赵家是打猎世家,这样的家庭都喜欢狗。

    就说自己儿媳妇吧,之前那黄母狗死的时候,可是把怀孕的赵春哭坏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给吓坏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赵军也喜欢狗,莫不如让他把那条大青狗给牵走吧。

    虽说赵家已经有了一条花狗,但以赵有财的身份和实力,家里再养几条也不成问题啊。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

    “好狗啊。”赵军想也不想,夸赞之词脱口而出。

    “你懂啥啊,还好狗。”赵春在一旁笑着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自己弟弟在打猎相狗方面,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说狗好,想来就是看那狗长得胖呼吧。

    别说,赵军还真懂狗。

    他前世专打大围,猎杀野猪、黑熊、棕熊。

    赵军能在这大山林场、十里八村闯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只是枪法好,关键是他训练出来的猎狗,都一个赛一个的硬。

    上午他一进院子,就看出来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猎狗。

    若是头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猪,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帮狗,那也是最硬的帮腔子。

    可要是借枪,那是有借有还。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无还。毕竟是自己姐夫家,这么干……好像也没问题。

    不过,在他瞌睡时,胡三妹就给他递了个枕头。

    这枕头都递到眼前了,赵军哪有不接的道理?

    赵军没理会赵春的调侃,只对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几天也行。”

    “借什么借?”胡三妹笑道:“喜欢你就牵走,大娘做主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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