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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0-90(第2页/共2页)

分多情。

    “好了。”丛容将皮尺一丢,走到石桌边,将数据记录下来。

    炎朔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良久才收回视线,低声问:“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丛容想了想:“你去河里摸几个河蚌吧,用来做纽扣。”

    这时他就有些遗憾他们不是在白水大陆,海边贝类多,做出来的纽扣颜色花样也多,下次去海贝部落收盐的时候,记得问白潮要一些。

    不一会儿炎朔便拎着一大桶河蚌回来了,异世大陆的河蚌和原世界的大小差不多,黑黢黢的,而且也叫这个名字。

    不过在不缺肉食的情况下,原始人并不爱吃,主要是跟所有生活在淤泥里的动物一样,河蚌肉有一股很重的泥腥味。

    原世界的某些江湖餐馆会用大蒜叶和姜来祛除这股腥味儿,只保留蚌肉本身的鲜美,别说还挺好吃的,但丛容现在一没大蒜二没姜,想做得好吃,说实话,可能性不大。

    因此他也没瞎折腾,让炎朔用刀把河蚌劈开后,蚌肉剁碎了喂哼哼兽,只留下坚硬的蚌壳。

    “刮掉蚌壳外面黑色的表层,再打磨成指甲盖大小的圆片,最后中间钻四个小孔,就是纽扣了。”丛容解释。

    炎朔点头表示明白了,果然没多久,一枚打磨得十分光滑,泛着云母色泽的纽扣出现在他眼前。

    “真聪明。”丛容忍不住夸奖。

    炎朔将那枚纽扣放到他手边,状似不经意地问:“和仓比呢?”

    丛容正把棉布裁成需要的形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什么?”

    “我和仓比,谁更聪明?”炎朔一脸认真。

    丛容:……

    他仔细回忆,前几天仓造出了织布机的时候,自己好像确实夸对方聪明来着,想不到小崽子居然听进去了,还记在了心里。

    丛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类似“别人家的孩子”的心理,一是因为他天生共情能力低下,二则他自己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论智商,没有人能超越基因改写后的E017号实验体。

    他看了眼表面平静,实际耳朵高高竖起的少年,不由轻笑:“当然是你,你是最好的。”

    你是最好的。

    炎朔的耳朵尖一下子红了,他继续打磨纽扣,只是手上的动作轻快了不少,唇角微微勾起。

    丛容收回目光,9527在他脑子里啧了一声:“宿主,您真会哄小孩儿。”

    丛容挑眉:“难道我说得不对吗?你找得到第二个价值一万点财富值的私奴?”

    9527沉默。

    半晌,它复又开口:“宿主,您觉得炎朔好,只因为他值钱吗?”

    “不然呢?”丛容想也不想地回答。

    缝完衬衣纽扣,和T恤短裤一起过水后又晾晒了一天,丛大人终于穿上了心心念念许久的棉布衣服。

    毛衣虽然也柔软,但贴身穿实在太扎了,特别是脖子那里,丛容总忍不住去挠,偏偏他又生得白,一挠就红一片。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以后不用穿皮裤了,那玩意儿真是谁穿谁知道,粗糙又不透气。作为一名专业的外科医生,丛容深刻怀疑再穿下去,可能会影响他某项重要男性性征的发育。

    丛大人换上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棉内裤,长长呼出一口气,在T恤和衬衫之间选了半天,最终还是拿起了后者。

    T恤舒服,但衬衫更稳重,符合他如今圣主眷属和部落祭司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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