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知洺,我才意识到在别人眼里我还有另一种形象,才意识到当年我以为自己与别人之间的玻璃墙,有一半是我自己立起来的。”
宋疏望着女孩,认真道:“小小,你知道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吗?”
小小眼睛忽闪几下,神色忽然愣住。
淬着毒的恶意。
藏在黑夜里的辱骂。
自卑、胆怯。
崩溃后遮掩爱好。
羡慕向往,却总不敢前进的友谊。
泪水逐渐在那个圆圆的眼睛里积聚,小小低下头,捏着手中的奶茶杯。
宋疏扶着膝盖起身,回了趟书店,约一分钟后又重新坐下。
一本绘本被递到眼底,红黄白三只蝴蝶手牵手在封面飞舞,小小接住放到腿上。
“那天你在看这本书吧。”
宋疏温和的嗓音从左上方响起:“花朵只接受与自己相同的蝴蝶,但三只颜色不同的蝴蝶却为了朋友,无论如何也不愿分开,即使忍受暴雨,几乎要失去生命。”
“以前觉得她们有些傻,明明都有花收留,分开躲雨再团聚不就好了吗?”
“现在再看雨不是雨、花也不是花。原来我以前是束缚自己的花,根本没有去找属于自己的傻蝴蝶。”
宋疏昂首望向漫天星空,槐树的枯枝遮住月亮。他弯起眼眸,重新看向眼前已经开始诗朗诵的演奏会:“二十五年我才刚刚有点懂这个故事,小小,我希望你可以比我早一点。”
“你要知道你是一个优秀、惹人喜爱的女孩,做事细致,有礼貌,即使不笑也很可爱。没有人可以获得所有人的喜欢,但你值得让任何人喜欢上你。”
宋疏在羽绒袄口袋摸索,拿出四只发夹。
粉、黑、白、银。
四种颜色的水晶做成的小熊在灯光下布灵布灵,闪动着晶莹的光。明明长得一样,却拥有不同的风格。
“新年礼物,你选哪一个?”
望着小熊发夹,小小抬眸看向身旁的叔公,圆圆的大眼睛早就蓄满泪水。
在宋疏鼓励的眼神中,她低声说:“粉色的。”
宋疏弯眸,拿起粉色小熊发夹笨拙地帮她夹在头发上。同时,他也把剩下三只发夹放到她的掌心。
“喏,找个时间送给你的小蝴蝶们吧?”
眼泪啪嗒落到小熊上。
小小用鼻音嗯了一声,小心翼翼把发夹擦干净。大概是觉得这样太干巴巴,现在又是新年,她哽咽着道:
“谢谢叔公,祝你福如东海长命百岁。”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拜年,宋疏没忍住笑,被刚到口中的奶茶呛得直咳嗽。
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演奏会才在宋荆书记的讲话中落下帷幕。
搬着板凳、打着手电、抱着孩子、搀着老人,观众们排着队离开漂亮的漆黑铁门。
点点光亮从老宅院走上主干道,在各个路口四散向小镇各个角落。
从初五开始,年味就会淡很多。
昨晚的狂欢留下一院子的狼藉需要处理,好在宋荆书记是个靠谱的人,今天依然带着人过来,收走灯具、椅子的时候,还帮忙打扫干净。
不过宣传片,还有一件事需要做。
“就是这张海报,我之前看是手工制作的,很好呐,就想补拍一下你们的制作过程。”宋荆举着从公告栏取下来的海报,笑呵呵征求宋疏的同意。
这海报其实也是宋疏第一次看见。
没想到画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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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过有些皱的纸,无奈道:“书店你们可以随意拍,但这应该是小小画的,你们要去问她了。”
听说是镇上的宣传片,可能要上电视的,王铃立刻帮闺女搭了一身自认为漂亮的衣裳。
粉乎乎一团,袜子边有两只小耳朵。
小小连同绘画材料,被打包送进书店。她有些紧张,眼睛里却亮着光。
镜头对着坐在书柜中央的少女,她举起水彩毛笔,调了个棕色。
在下笔前,小小忽然抬头:“我可不可以画一张不一样的?”
宋荆微愣:“不一样的?”
小小颔首,鼓起勇气道:“昨天看完,我有另一个想法。”
“反正也是补拍,画不出完全一样的,不如大大方方拍个观后感?”宋疏帮侄孙女当说客。
想了想好像也有理,书记答应。
一旦沉浸于绘画中,所有的紧张都会逐渐被忽视,小小开始安静画画。静谧美好的画面,被一猫一狗破坏。
小乌和小白胡乱入境,甚至一爪子拍进颜料盘上,宋疏不得不带着两个会捣乱的小家伙去了院子。
地面还印上好几个彩色梅花印。
宋疏把猫揪起来想凶一顿,可是那小爪印实在有些可爱,到嘴边的骂最后变成:“你真烦人。”
一双白皙修长的魔爪把猫狗搓得吱哇乱叫。
咣当——
猝不及防一声巨响,宋疏与猫狗三只脑袋一起转向大门,门沿上也趴着三只鬼鬼祟祟的脑袋。
其中一个还有些眼熟。
为了不影响里面,宋疏一手抱着一个走到门口,好奇地与突然出现的三个女孩对视。
他不确定地问:“小小的朋友?”
她们一齐开口,说明来意:“叔公好,我们来找小小玩儿,但是不知道她家在哪,迷路了。”
听到这里,宋疏心里彻底松了口气。
他弯起眼眸,空不出手就用下巴示意:“对面那家就是,不过她现在在书店里帮忙拍视频,你们大概要等一会儿了。”
三个女孩闻言相互看了看。
她们跟着宋疏来到院子里,为了防止打扰到里面,轻手轻脚走到墙边,望书店里悄悄看了眼。
一身粉红的少女坐在中央拿着画笔画画,常带着铆钉发夹的位置换成了一只粉色水晶小熊,摄像机正绕着她转来转去。
宋疏邀请她们到旁边的茶棚里坐。
昨晚做的奶茶都被小小和宋疏喝光了,觉得他爱喝,王铃送来小小时,顺便又拿来一壶。
此时正好用来招待客人。
“嗯,这奶茶比学校那家店的还好喝!”穿着皮夹克的酷酷女孩夸赞道。
宋疏介绍:“是小小的妈妈做的。”
“好厉害。”
三个女孩对着装着奶茶的杯子,咔咔拍了好几张照片。中间还企图悄悄带上旁边的猫狗以及其主人,被对方抓包。
宋疏把猫推出来:“它应该爱拍照。”
被委婉拒绝,她们讪讪笑了笑,没一会儿便和小乌与小白玩成一团。
穿着黑皮夹的女孩叫陈芦雅,也是之前在门口提醒他小小还在校内的那个女同学。
她默默挪过来,询问道:“叔公,小小最近有没有什么不对劲?”
宋疏转眸,笑眯眯问:“怎么了吗?”
闻言,三个女孩再次相互看了一眼,由小雅开口说明。
回忆前段时间的事情,她满脸纠结:“放假那天……不对,我觉得最近期中考试之后她其实就有些不对劲了。”
作者有话说:
如果我小时候也有一个宋疏这样的叔公该多好呐【托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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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相聚与分别
◎昨晚我好像真的看见槐树开花了。◎
陈芦雅、惠雯、司徒晓。
三人初中相识, 平时最要好,性格志趣都很相似。按照她们的说法是体育课摸鱼一见钟情,按照她们父母的说法叫臭味相投, 干啥坏事都一起。
高中开学的第一天,三人为同班而高兴。也就是一个上个厕所的功夫吧, 陈芦雅歪倒在椅子上, 捧着脸道:
“我宣布,你们失宠了。”
对面的两个女孩满脑袋问号。
小雅颔首,笑眯眯望向右前方:“三年了,已经腻了,可爱才是天下第一!”
顺着她的视线过去。
上午浓烈的阳光底, 穿着粉红碎花裙的女孩端正坐在窗下。眼睛圆圆,脸也圆圆, 正慢吞吞观察四周,乖巧地与旁边大吵大闹的人群根本不在一个维度。
小雅豪言壮志:“我要当她姐姐!”
然后,自封的姐姐惨遭滑铁卢。
宋分晓长得可爱, 反应慢吞吞。有人在身边说话,她经常瞪圆眼睛看别人聊,安安静静。当然,这个别人不包括她们仨。
那种感觉像兔子见鹰, 老鼠遇蛇。
只要她们一出现在附近, 宋分晓一准低下头,默默往远处靠, 有时甚至直接跑出教室。
小雅和她的唯一交集, 只有收发语文作业时:她把作业递过去, 或宋分晓将作业整整齐齐摞到她手上。
失落, 但强扭的瓜不甜。
小雅只好收起魔爪, 省的把人吓哭。
期中考试结束那天,晚自习特许走读生可以放假回家。
美滋滋回家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早上小雅还偷偷画了个淡妆。踏入教室门,她一眼就看见校服里裹着一身黑的少女。
粉嘟嘟的衣裳没了,发夹没了,桌纸本子以及常用的小熊头水笔都没了,连常亮着纯澈的大眼睛都失去高光。
陈芦雅脚踝一软,不可置信地抱住脑袋。那一刻,她有种塌房的崩溃感。
她慢慢吞吞可可爱爱的妹妹呢?
妹妹呢!
谁把她妹妹给穿了?
还是拿了什么重生复仇剧本?
好在经过几天观察,外表略有改变,但馅儿还是原来的。小雅松了口气,扶正岌岌可危的房子。
本来以为当初的豪言无法实现,谁知月休的周五,她一个不小心瞥见宋分晓在偷偷看手机。
又一个不小心,瞥见张帅脸。
帅哥长得精致漂亮,气质温润,大约是被拍得猝不及防,眼睛里还有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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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惊为天人,两眼放光,脱口而出:“这是谁呀?哪个明星?”
“是叔公。”
宋分晓算是第一次正式与她说话。
这是她与妹妹的一小步。
也是世界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甚至晚上她在校门口,还看见了真人版叔公。深陷在毛绒熊里青年在人群中探头寻找,失措又着急,可可爱爱,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之后叔公又来了学校。
司徒晓见之,忽然说眼熟。想了老半天,才一拍脑袋:“礼堂的天使!”
她是学生会的人,熟知学校的各种事迹,是三人吃瓜之源。听说了小提琴学长的事迹以后,她们实在好奇,顺带浑水摸鱼把宋分晓带去礼堂求证。
自那天起,三个人的小团体自然而然的变成了四个人。虽然宋分晓的爱好变化让小雅心痛,但终究抵不住妹妹贴贴。
长达二十三天的寒假抵达。
四人里只有宋分晓住在小镇里,好久不能一起玩儿。小雅想了想,严肃提议:“宋分晓,放假我们去找你玩吧?”
宋分晓好像是生气了。
磕磕绊绊拒绝后,没说再见就离开了学校。
直到大年初五坐在前往青城镇的大巴上,陈芦雅一直想不通自己这句话到底有什么问题。
“想来想去还是不对劲,我们等不到开学,所以就擅自找来了。”
小雅说完,旁边的两个女孩点头附和。
一个故事讲完,宋疏已经喝完了杯子里的奶茶。他单手撑着脸颊莞尔,侧眸望向旁边小楼的方向。
“据我所知,小小也是从一开学就想和你们做朋友了。其他的,你们自己聊吧?”
女孩们愣愣转头,与不远处的小小对视。女孩双手交握在胸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小雅挥手,笑着扬声道:“宋分晓,我们来看你啦!”
带着粉色小熊发夹的女孩抿唇,噔噔噔小跑过来,一把抱住她们。
她哽咽道:“对不起。”
接下来是女孩们的单独时间,宋疏臂弯里一边揣猫,一边揣狗,悄然退出茶棚,掩上玻璃门,将这里交给她们。
“叔公。”
身后传来开门声,宋疏回头,看见小小走到自己面前。
“嗯?”青年弯眸,眼神询问。
小小拉起他的小臂朝书店走,门映照的阳光打亮整个房间。光尘飞舞的桌面,一张画躺在上面。
小小指着画说:“我没有其他什么,只会画画,所以这幅画是我送给叔公的新年礼物。”
绘制时胶纸固定,在画纸边沿形成一圈整齐的白色边框,里面的画面仍然是宋疏在拉小提琴。
但画面却与之前那副完全不同。
之前是竖版海报。
少年独自立于院落里,垂眸拉动琴弦,与花与风与光相伴。
现在这幅是横版。
下方人影摇曳,顶空星光璀璨,坠满洁白花串的巨大槐树之下,被花朵簇拥的青年闭眸拉动琴弦,唇角含笑。
宋疏指尖拂过画,轻声道:“谢谢小小,我真的很喜欢。”
小小弯起眼眸,回去与朋友相聚前,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悄悄道:“告诉叔公一个秘密。”
“昨天晚上叔公演奏的时候,我好像真的看见槐树开花了,比以前夏天看见的都漂亮。”
女孩快乐地抛出书店,与茶棚的伙伴汇合。宋疏望着画中的树,怔在原地。
主人好像傻掉了。
试探几次确认,小乌觉得可以了。在趁机朝画伸出魔爪,时立刻被人捉住后脖颈。
“不许使坏。”
“喵呜~”
“撒娇也不行。”
宋疏无情地将用脑袋蹭自己的小猫放到地上,并指向旁边乖乖坐着看的小奶狗:“你越来越不听话了,看看人家小白是怎么做的。”
小奶狗瞪着乌亮的狗狗眼嘤了一声。
小乌看着一人一狗,天蓝色的眼睛里是不可置信,是悲伤,是委屈,是破碎。
猫自闭了。
茶棚里叽叽喳喳,像春天的小麻雀。过了一会儿,四个人告别,每人带着一只不一样颜色的同款小熊发夹,飞出老宅的铁门。
听她们说,是要参观小小的房间。
两天后,书店柜台上多了一只倚墙靠放的木制画框,里面裱着一副漂亮的水彩画。
从初六开始,老宅门前的路上来来往往许多人,拉杆箱的声音与告别的叮嘱啜泣,从凌晨响到傍晚。
今天中午阿婆也带着行李坐上孙子的小轿车。经历了一场死亡,老人家终于向孩子们妥协。
这么多年来,她没去过几次大城市。如今走在生命线的最后一段,或许可以多见见世面。
分别前,阿婆捧着宋疏的脸颊眼泪汪汪:“小不点儿,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还要记得早点找对象。”
宋疏想哭来着。
听到最后一句变成了哭笑不得。
人群中,最伤心的其实是小鹿。顶着鹿角的少年站在阿婆身边,哭得直抽抽,抹眼泪的袖子都湿透了。
其实从昨天开始,宋疏就听见隔壁传来的啜泣。他悄悄去与小鹿搭过话,试图帮他想办法。
“我听祖奶奶说门神可以跟着家宅的主人一起搬,这么舍不得,你可以跟着一起去。”
小鹿站在两家间的窄小巷子里,红肿着双眼摇头。
“他家有门神。”
从陈东毅身上,妖可以感知到那是一位强大和善的鬼神,比什么都不懂的几十年小妖厉害许多。
那位可以更好地守护这家人。
“小不点儿,我懂,分别的时候到了。”
因为懂了,才哭得那么伤心。
少年的眼泪哗啦啦地往下落,哭得和初雪时求救一样难过。但那次更痛苦,这次更悲伤。
直到最终的离别时刻,乖乖小鹿依旧像从前那样寸步不离跟随着老人,眼巴巴望着她。
可是,她却从来不知。六十年前救下的那只小笨鹿,一直一直陪在她身边。
宋疏难过地拧眉,泪水模糊视线。
一对粗糙而温暖的拇指抹掉他的眼泪,视野中是阿婆新月般的笑眸。
“阿婆。”
“嗯?”
望着老人慈祥的眉眼,宋疏哑声道:“那天我在雪中看见了一只鹿,棕色,有对漂亮的角,是它把我带到您身旁的。”
“它呀。”
阿婆昂首看向自己的老房子,笑眯眯说:“谢谢,变成精灵应该会聪明一点,不要再随便跟人走了,回到森林要好好生活哦,乖乖小鹿。”
小轿车载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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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礼,一路越过青石桥,沿着金水河离开了小镇。
趁着央酒不在,宋疏邀请小鹿来自己家做客。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只有些牛奶饮料。
他们坐在三楼阳台,迎风喝奶。
冰箱的温度让宋疏的牙受苦,第一口冰得一颤,之后就裹着袄看鹿妖喝。
妖不畏寒冷,学着人类灌酒似的灌奶,一瓶接着一瓶。连干三瓶以后,少年捧着泛着红晕的脸,嘿嘿一笑。
“她和我说话了。”
“她第二次和我说话。”
“说了好多好多个字,还叫我乖乖小鹿”
听着尾音里的波浪线,宋疏失笑,他觉得可能妖都不大聪明。
任由着小鹿妖把家里的牛奶库存喝完,少年用被眼泪浸湿发皱的袖子一抹嘴巴,猛地转头看向身边的人类。
“小不点儿,你是我认识的第二个人类。离开之前,你帮我取一个人类名字吧。”
“有名有姓那种。”
宋疏歪头想了想,笑着问:“叫鹿英好不好?”
有一只小鹿。
遇见了一个名叫张英雪的人类。
他是一只很乖的小鹿,现在要听那个人类的话,去寻找属于他的森林好好生活。在突如其来的第三场冬雪中,鹿英背着小包裹离开了。
作者有话说:
大概最近半个月工作应该会很忙很忙,只能保证至少隔日更。
抱歉啦,我尽量晚上多努力努力【捏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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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梦
◎我曾经也见过一只妖怪。◎
这一年的春节在元宵节的汤圆中彻底结束, 书店的生意逐步走上正轨。没有多好,也没多差,在小镇上足够生活。
晚春四月, 风筝大会。
五月庭院,槐花满树。
八月盛暑, 烈日炎炎, 宋老三说要改种西瓜。
十月长假,陈东毅带着阿婆回来了,鹿英也归来,陪他一起过生日。此后又一个冬季降临。
胖哥那次相亲很成功,相处一年后两人结婚。喜乐响彻小镇上空, 祝贺的红拱门一路铺到镇门口。
小小高考发挥很好,去了他的母校。
王铃与宋老三思考很久, 决定不跟去那个大城市生活。因为女儿长大了,需要放手任鸟儿飞翔。
一季又一季。
三年又三年。
胖哥的孩子都大了,去河边钓鱼钓到一半, 便匆匆起身说要送孩子上学去。凌晨的金水河畔,便剩下宋季与宋疏两个人。
宋季悠悠问:“也不谈恋爱,等谁呢?”
宋疏望着水中的鱼漂微怔。
他轻声反驳道:“反正不是你。”
对方哼笑。
又一年五月,立夏与小满之间, 天气处于经常炎热, 偶尔凉爽的阶段。今日气温适当,长袖衫不冷不热。
宋疏放下鱼桶, 坐到屋檐底的石阶。他两手撑着脸颊, 昂首望向院子里遮天蔽日的巨大槐树, 洁白花串迎风晃动, 漂亮得像水彩画。
好像已经十年了。
“你还要我等多久?”
幽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宋疏微怔,他好像还没把心里话说出口。不再年轻的男人转眸望向右侧,已故的江奶奶浑身黑气站在自己面前,苍老的声音质问:
“十年了,博尔赫斯的书为什么还没给我!为什么?”
柔软的床铺上,漂亮的青年猛地坐起身。他喘着粗气,琥珀色眼眸呆滞地盯着空气,不知今夕何夕。
卧室的空调呼呼送着暖风。
室外一片银装素裹,显然还是冬日。
宋疏不确定地从枕头下摸出手机看日期,确认现在是正月初十,并没有过去十年。
他赤脚走到窗下,透过玻璃望向外面正常大小的槐树,二月份的天气连绿芽都还没发。
明明只说去灭个虫而已。
十多天了,就算是他也能灭干净了。
两千岁的大妖,呵。
宋疏磨牙,面无表情地转身,换上冬衣去洗漱。早饭以后,他调出江奶奶的信息,给她打了个电话。
“江奶奶,您要的那本书到了。有空来拿吗,没空的话我去送给你?”
“哎呦,过个年我都忘记了。今天去县城,晚上路过去拿。”
“好的。”
嘟嘟短促的两声响起,电话挂断。宋疏独自坐在柜台里,清晨的书店宁静清幽。
他长叹一口气,双手交叠趴坐在桌面,好看的半张脸埋进羽绒袄的袖子。
梦中十年让他依然恍惚。
还未完全走出来。
金色阳光自敞开的门框照进来,满架的书脊在飞尘间仿佛会发光。呆滞片刻的青年一点一点,将露出的眼睛也迈进臂弯里,只余下一个青色发旋。
风过,一缕呆毛竖起晃动。
“今天营业吗?”
熟悉的声音响起,宋疏猛地起身,看见张成权已经站在门外,身后思慕拢着白披风,微微欠身。
“营业。”
宋疏起身,扬起唇角微笑:“您想要什么书?”
“没事,我随便逛逛。”
张成权背着手迈进书店,扫视一圈,径直走向文学区。
宋疏缓缓坐下,单手撑着脸颊看老人选书,逐渐脑子又开始发呆。
视野中突然冒出思慕放大的脸,青年猛然回神。
“公子最近似乎没什么精神。”
张成权还在旁边,宋疏总不好直接开口与她聊天,便拿出手机在备忘录上打字给她看。
「可能是前几天太忙,还没缓过来。」
女子扫视屏幕,想起上次演奏会之前那次见面,关心道:“最近可有好好吃饭?”
宋疏想了想,含糊回答:「差不多吧。」
主要是之前央酒就等同一个全自动吃饭报时器,到点就要放下一切去吃饭,他便习惯了。
最近偶尔会忘记早饭或晚饭。
听到这回答,思慕浅声轻叹:“人类是很脆弱的,公子要好好保重,活得长久一些,妾以后也能偶尔来找你排解无聊。”
宋疏轻笑。
「我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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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张成权也选好了书,一本《牡丹亭》被送到眼前:“就它吧。”
宋疏接过:“好。”
古朴的棕色硬质封面打开,首先是一张插图,写意的梅花树下,身着昆曲戏服的一男一女对面相望。
翻越出版说明,便是汤显祖的题辞。其中最出名的那句“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①”,便是出自此处。
坐在院子的阳光里,张成权翻开自己的新书爱不释手。他指着其中一行,与身边的青年感慨:“我却最爱下面这句。”
宋疏偏头去看。
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①。
牡丹亭全名叫牡丹亭还魂记,对于整个故事来说,这句自然是灵魂所在。宋疏颔首,抬眸却发现老人目露怀念。
或许对他来说,这句还蕴含着曾经的什么故事吧。
“你那个朋友。”
张成权端着书,忽然又开口:“那个白头发朋友,他是妖怪吗?”
“!”
被这样直白问,宋疏眼眸闪过一丝震惊,好几秒找不回声音。他转过头去,咳了一声笑道:“他只是——”
刚准备拿出之前那段中二病说辞,张成权便又出声了。
“别害怕,也别多想。”
不知想到什么,老人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贴海报那天,他见到我说了句人类老头,我就猜他应该是只妖怪。实在好奇,就多问了这一句。”
宋疏脑袋缓缓转回来,他望着坐在阳光里的国字脸老人,那张常年严肃的脸上流露温情。
他迟疑问:“您也……”
“见过。”
张成权肯定地回答:“我曾经见过一只妖怪,爱慕过她。”
宋疏微怔,下意识转眸看向一旁白披风里的思慕,清丽女子弯眸微笑,葱白的指尖拂过老人的黑白相间的发丝。
他们相遇在几十年前的一个冬天。
冬日与初春的交界,冷冷的雨刚下过没多久,那时的许多人会选择去山林中采山货。
木耳、地衣或是蘑菇。
野生的菌类放在锅中随便炒炒,鲜香得很。
张成权喜爱地衣,但这东西不适应寒冷,春夏最多,冬天鲜少能有。
后山林靠近小镇的地方都被光临过,只能朝深处走。他本来只是想找些蘑菇,没想到在枯木枝下发现了地衣。
不知不觉,一路向里。
那是一片水杉林。
笔直的枯树干下,赤色红菇一朵接着一朵连成片。穿着绯色古装的女子平躺在菇群中央,顶空阳光照在玉白的脸颊,美得不似真人,更像精怪。
睫毛微颤,她缓缓睁开双眸。
浅褐色的眼睛里映着手足无措的青年。
眨眼之间,女子来到他面前。确认与之对视上,她莺声婉转:“人类,你能看见我?”
张成权喉结滚动。
望着咫尺之间的美丽面孔,他脸颊烧红,后撤一步问:“你、你是蘑菇吗?”
女子微怔,轻笑声响彻无人的山林。
这便是他们的初见。
女子告知,她名思慕,是一只红狐。与家中爷爷赌气,离家出走,游玩至此。
本来等春天一到,她便要换个地方了,没想到突然遇见可以看见妖怪的普通人类。思慕拍手,直呼有趣,让他多来这里找她玩儿。
青年很听话,农忙之余得空便会过来。
来时他总会带些东西,有时候是他做的饭菜吃食,有时候是些收音机、随身听一类的新鲜玩意儿。
听着磁带里播放音乐声,思慕好奇地屈指敲了敲:“人类也会妖术了?”
张成权好笑:“应该说是技术。”
狐妖听不懂这些,她只是翻动着会唱歌的盒子,饶有兴致。
一旁人类青年坐在已经长满青色草地的小坡上,偏头认真注视着她,清晨露水湿重,打湿了她的乌发。
下一次来时,张成权带来一件披风。
洁白无瑕,布料柔软。
人类说,这是他亲手做的。
思慕很喜欢,披在身上在杉树间凭空飞舞,像一只翩飞的美丽蝴蝶。
落到地面,她弯眸说:“谢谢。”
望着她的笑容,张成权也跟着扬起嘴角。他跨过蓝紫色的喇叭花,迈步来到狐妖面前,伸手为她带上斗帽。
“这样就不会被露水打湿了。”
此后多年,张成权回忆时总会问自己,明知那是一只狐狸化成的妖,为什么还会喜欢上她呢?
答案总是模糊。
思来想去,喜欢思慕好像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汤显祖《牡丹亭》。
昨天头疼睡过去了,半夜两点爬起来码字,都是自食恶果罢辽,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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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归来
◎回来就回来,堵什么房门!◎
“后来呢?”宋疏追问。
张成权合上书, 垂下眼眸微笑:“后来啊……”
相爱的开始总是甜的。
每次奔向山林相见之时,就像吃了野蜂蜜,一直甜到心里。
思慕说以前总被爷爷困在山林间, 从未进过人类的房子,好奇, 想去。
这不是一件大事。
刚一提出, 张成权便立刻起身,为她引路。到达小镇边缘时,遇见朋友打招呼。
“嘿,又一个人去山里啊?”
一个人。
张成权偏头,左方白衣与乌发翻飞。
明明思慕就站在他身边的。
这时他才清楚, 原来别人看不见她。
走在乡间路上,思慕双眸闪动好奇, 丝毫没有因刚刚产生任何情绪。张成权便也将内心丝丝缕缕的异常情绪遮掩。
他扬起笑容,带她来到自己的家。
单层的老房子,矮矮的墙, 整洁也简陋。狐妖迈着优雅的小步,四处走着看着,忽然回眸笑道:“原来檀郎是在这里长大的。”
“不过有些寡淡,种些花可好?”
青年是听话的, 此后多年家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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