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纸书屋

桔纸书屋 > 修真小说 > 作者是白夜未明的小说 > 正文 第140章 第一百四十天

正文 第140章 第一百四十天(第1页/共2页)

    提供的《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第140章第一百四十天

    是的,宁晚晚那没能亲自给出去的礼物,便是让欲雪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类。不再是剑灵的幻影,不再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虚空,而是真真正正的人类。

    有着人类的皮肤,人类的头发。

    会呼吸,会说话,会品尝美食,简直毫无任何缺点的人类。

    为了这个礼物,她甚至甘愿付出了自己一半的寿命。

    可惜,她却没能亲自见证这一天。

    ……

    灵墟界。

    “幸好,我的剑他并没有令认贤主呢。”

    宁晚晚看着向自己走来的林欲雪,轻声道。

    而伴随着林欲雪的脚步,他的身体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魔域,人尽皆知,魔尊林欲雪有一只从蛟龙身上砍下来的左臂,当左臂的龙血蔓延至眼底,他的眼眸就会呈现出一种异样妖冶的血红色。

    但此时此刻,林欲雪却毫不在意地,将那支无比强大的蛟龙左臂给拽了下来。

    离开了林欲雪的身体,蛟龙的这只左臂显露出原形。

    狰狞的鳞片叫人触目惊心。

    而正当所有人担心,缺少了一只手臂的林欲雪会不会实力大减之际,忽然,住在宁晚晚灵府之中的情丝剑飞身而出,停留在了林欲雪消失的左臂之处。

    接下来的一幕叫所有人震惊。

    只见,林欲雪整个人都逐渐在情丝剑的光芒之中逐渐消失。

    当光芒退散,一把通体雪白如玉的神剑,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是……”

    叶辰神色微怔。

    终于,也后知后觉的想起了宁晚晚那把剑曾经的名字——

    欲雪。

    是的,他叫欲雪。

    “原来,他就是你那把剑。”

    叶辰表情微变,有些许不易察觉的狰狞。

    尽管她不想承认,但她很清楚,得到了欲雪剑的宁晚晚必然实力大增,恐怕与她千年前的剑神修为也所差无几。

    “但那又如何?千年前我拿你没办法,不代表千年后我仍旧拿你没办法。”

    叶辰冷哼了一声。

    说罢,她双手向上,呈莲花手印。伴随着她口中咒语,众修只见一片缭绕云雾之中,叶辰的周身竟出现了三个与她完全相同的身体。

    但这三个完全相同的身体,却又有着三张与本体完全不相同的面部表情。

    一副是修罗鬼煞,一副是静若丹心,还有一副,则睥睨万物。

    “正好,让你试一试我这修罗千面。”

    叶辰厉声喝道。

    青霄当即急了,心切地朝着宁晚晚吼道:“晚晚,不要轻敌,这修罗千面可是邪门地紧,没有那么容易对付!”

    宁晚晚点了点头:“明白,多谢。”

    其实不必青霄提醒,宁晚晚一看那邪门的四个表情就知道,现在的叶辰并不好对付。

    说到底,也过了一千年。

    宁晚晚虽然恢复了从前的修为,但这一千年里,她几乎是完全停滞不前地。

    而与之相反,叶辰却可以利用自己界主的势力,无限制地拔高自己的修为。搜罗到什么邪门却厉害的功法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

    “辰辰,你可知,为何界主之位,从来只传长女?”

    宁晚晚问道。

    提起此事叶辰心中的戾气更甚:“闭嘴,不过是你命好罢了!”

    她一直觉得,自己根本不比宁晚晚差。

    所以又凭什么因为自己只是晚出生了一刻钟,就要将界主之位拱手让人。

    虽然宁晚晚并没有与她争抢过。

    但在叶辰心中,宁晚晚根本不配坐上这个位置,这界主之位,天生就是属于她叶辰的。

    宁晚晚却摇了摇头,一声叹息:

    “看来,你根本不懂。”

    说罢,她用手轻轻点在了自己的眉心之处。

    她与叶辰乃是孪生姐妹,长相可以说是一模一样,不过,唯一的不同便是这点眉心处水滴状的朱砂痣。

    但又因为二人幼时玩闹互换身份,宁晚晚便常年习惯了将这点朱砂痣遮盖起来。

    方才她恢复记忆,下意识地也做了这样的动作。

    但如今,是时候抹去遮盖,让真相得以大白。

    “这是……”

    叶辰微微睁大了眼,逐渐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不,不可能的……”

    那竟然不是朱砂痣。

    而是一朵花!

    之所以呈现水滴状,是因为这朵花从始至终都呈现出一种尚未开放的花苞状。

    而更叫叶辰心惊胆战的是。

    身为界主,叶辰自然是认得这种花的。

    在灵墟界,它叫曼颜花。

    曼颜花乃花中之王,但凡是它所生长的地方,都不会有其他花草树木生长。

    并且在方圆数百里之内,只会有一朵曼颜花开放。

    也因此,曼颜花十分少见,她所居住的皇宫之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