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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进林子(第2页/共2页)

烟雾熏走,但周青岚却不会被烟雾熏到,可以说是非常有用了。

    而且由于老牛肝内部疏松,燃烧缓慢,也不会落下来炭灰伤到人。

    “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简直能让你气死。”

    盛希平的举动,引来其唐凤英等几个女孩的羡慕,于是纷纷找自己对象抱怨。

    高海宁等人一看,赶忙也学着盛希平的样子,编花环、找老牛肝,好歹算是把姑奶奶哄好了。

    “没看出来啊,你小子哄女孩也这么厉害,我们差点儿让你给坑死。”

    高海宁走到盛希平身边,一手勒住了盛希平的脖子,以缓解心中的憋闷。

    “对象都不知道心疼,我真怀疑你怎么把凤英哄到手的。”盛希平摇摇头。

    那俩人算是欢喜冤家,从小打打闹闹,结了婚之后也不消停,动不动就吵架拌嘴。

    可俩人越打感情倒越好了,连着生了三个孩子,后来把孩子都供出去念书,一辈子也算圆满。

    高海宁刚想说啥呢,盛希平却扒拉开他的手,一下蹿了出去。

    “树鸡蘑,好大一块儿。”

    原来,就在前面不远处的一块倒木上,长着一朵粉红色的蘑菇。

    这蘑菇大概跟盛希平家盛干粮的柳条笸箩差不多大,颜色鲜艳,上下好多层,远远看去就像一朵花似的特别好看。

    树鸡蘑是少数颜色鲜艳却无毒的菌类,这种菌类生长特别快。

    可能昨天还没有巴掌大,今天就长成小盆一样,明天就颜色变淡、子实体变硬跟木头一样了。

    所以能遇到鲜嫩的树鸡蘑,是很不容易的。

    越嫩的树鸡蘑,颜色就越鲜艳,就像眼前这一朵,粉艳艳的一看就很嫩。

    盛希平特地用指甲抠了一下,很容易就将树鸡蘑外表抠破了,这就代表着这朵蘑菇非常嫩。

    于是小心翼翼从树上掰下来,装到那个斜挎的兜子里。

    “这东西没吃过吧?切成片儿,放点儿韭菜炒出来,可鲜了。”

    盛希平一回头就看见了周青岚那好奇的样子,不由得好笑,赶紧给她介绍。

    “要不,晚上去我家吃饭?”盛希平心头一动,故意小声逗周青岚。

    “不行不行,那怎么成呢?”周青岚一听,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那怎么行啊,名不正言不顺的,她跑去盛家吃饭算怎么回事儿?

    盛希平本就是故意逗人家姑娘,所以周青岚拒绝了,他也没再坚持,只叹了口气。

    “那好吧,等以后有机会再去。”

    嗯,回去跟母亲说一声儿,今晚上把树鸡蘑切了焯水,明早晨再炒。

    正好他可以带饭,也能让周青岚尝一尝。

    盛希平发现了一大朵树鸡蘑,这让其他人也都瞪起了眼睛,越发仔细的打量周围。

    果然,没过多会儿,陈维国那头喊了声儿,“天麻。”

    众人顺着声音看过去,却什么都没瞧见,“在哪儿呢?我咋没看见?”

    陈维国走到一棵树前蹲下,用手扒拉开地面上的枯草落叶。

    众人这才看见,一棵微微泛着紫红色,上面顶个穗子,钻出地面不到五公分的植株。

    “眼睛挺毒啊,天麻刚出土,这么矮都能看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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