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多情。
“好了。”丛容将皮尺一丢,走到石桌边,将数据记录下来。
炎朔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良久才收回视线,低声问:“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丛容想了想:“你去河里摸几个河蚌吧,用来做纽扣。”
这时他就有些遗憾他们不是在白水大陆,海边贝类多,做出来的纽扣颜色花样也多,下次去海贝部落收盐的时候,记得问白潮要一些。
不一会儿炎朔便拎着一大桶河蚌回来了,异世大陆的河蚌和原世界的大小差不多,黑黢黢的,而且也叫这个名字。
不过在不缺肉食的情况下,原始人并不爱吃,主要是跟所有生活在淤泥里的动物一样,河蚌肉有一股很重的泥腥味。
原世界的某些江湖餐馆会用大蒜叶和姜来祛除这股腥味儿,只保留蚌肉本身的鲜美,别说还挺好吃的,但丛容现在一没大蒜二没姜,想做得好吃,说实话,可能性不大。
因此他也没瞎折腾,让炎朔用刀把河蚌劈开后,蚌肉剁碎了喂哼哼兽,只留下坚硬的蚌壳。
“刮掉蚌壳外面黑色的表层,再打磨成指甲盖大小的圆片,最后中间钻四个小孔,就是纽扣了。”丛容解释。
炎朔点头表示明白了,果然没多久,一枚打磨得十分光滑,泛着云母色泽的纽扣出现在他眼前。
“真聪明。”丛容忍不住夸奖。
炎朔将那枚纽扣放到他手边,状似不经意地问:“和仓比呢?”
丛容正把棉布裁成需要的形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什么?”
“我和仓比,谁更聪明?”炎朔一脸认真。
丛容:……
他仔细回忆,前几天仓造出了织布机的时候,自己好像确实夸对方聪明来着,想不到小崽子居然听进去了,还记在了心里。
丛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类似“别人家的孩子”的心理,一是因为他天生共情能力低下,二则他自己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论智商,没有人能超越基因改写后的E017号实验体。
他看了眼表面平静,实际耳朵高高竖起的少年,不由轻笑:“当然是你,你是最好的。”
你是最好的。
炎朔的耳朵尖一下子红了,他继续打磨纽扣,只是手上的动作轻快了不少,唇角微微勾起。
丛容收回目光,9527在他脑子里啧了一声:“宿主,您真会哄小孩儿。”
丛容挑眉:“难道我说得不对吗?你找得到第二个价值一万点财富值的私奴?”
9527沉默。
半晌,它复又开口:“宿主,您觉得炎朔好,只因为他值钱吗?”
“不然呢?”丛容想也不想地回答。
缝完衬衣纽扣,和T恤短裤一起过水后又晾晒了一天,丛大人终于穿上了心心念念许久的棉布衣服。
毛衣虽然也柔软,但贴身穿实在太扎了,特别是脖子那里,丛容总忍不住去挠,偏偏他又生得白,一挠就红一片。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以后不用穿皮裤了,那玩意儿真是谁穿谁知道,粗糙又不透气。作为一名专业的外科医生,丛容深刻怀疑再穿下去,可能会影响他某项重要男性性征的发育。
丛大人换上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棉内裤,长长呼出一口气,在T恤和衬衫之间选了半天,最终还是拿起了后者。
T恤舒服,但衬衫更稳重,符合他如今圣主眷属和部落祭司的身份。
【请收藏文学网,努力为您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