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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6. 016 也没什么,我就单纯的给前夫哥……(第1页/共2页)

    提供的《我给亲爹换了个豪门》16.016也没什么,我就单纯的给前夫哥……

    有些男人,嘴上说跪着拍显得专业,但等后面正式开始拍照的时候,他没有一张照片是跪着拍的,甚至有几张照片还站得梆直梆硬。

    陆与书虽然没有当面拆穿他的谎言,但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句话:有些男人啊,浑身上下哪都软,就是嘴硬!

    身娇嘴硬的云少爷给陆与书拍完照片,才从刚才双膝下跪的社死瞬间恢复过来,乐滋滋地跑过去给陆与书看他拍的照片:“看看看看,我拍的是不是巨好!”

    陆与书把云城刚才给她拍的那几张照片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发现云城拍照的水平确实比她预想的要好不少。虽说她也看不出这些照片拍得专业与否,但至少照片的光线、色彩,包括画面上的她自己,一眼看上去都还挺好看。

    云城一脸嘚瑟:“怎么样,拍得还不错吧?我就说我的摄影水平相当拿得出手的。”

    陆与书笑眯眯道:“跪式摄影,确实专业。”

    云城:“……”不提跪这个字我们还能继续做朋友。

    这天四个人一直在公园玩到天彻底黑透了才打道回府。往常这个时间,云城肯定是在外面跟狐朋狗友鬼混的,而陆与书肯定是在公司加班加点的忙事业,但这天晚上两个人哪都没去,先是留在家里一家人温馨和煦的吃了个晚饭,然后就各自回房间去休息了。

    陆与书的房间跟云城的房间在同一层,就跟云舟舟和陆恕的房间一样,属于一个在走廊这一头,一个在走廊那一头的那种格局。不过云城回自己房间基本不锁门,有时候甚至连房门都不关,不像陆与书,永远房门紧闭,让人好奇她究竟在里面忙些什么。

    云城想到之前外面的那些传言,说陆与书哪怕睡觉都西装革履,就怕错过工作,之前他对这些传言是半信半疑的,但现在他忍不住觉得,穿着西装睡觉这一点还真有点像陆与书这种工作狂会干出来的事情。

    楼上的云城在无所事事,楼下的云舟舟则咬着笔头在忙忙碌碌地写日记。

    今天对舟舟来说真的是非常值得纪念的一天,不管是一家人一起去逛公园,还是跟哥哥一起放风筝,对云舟舟而言都是非常珍贵的回忆,也都很值得被记录下来。

    但云舟舟觉得这一天最值得记录的,其实是她竟然跟陆恕手牵手了。

    大手牵小手,快乐做朋友。

    舟舟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很美好。

    所以她要趁着现在记忆正鲜活,赶紧记录下来,免得隔得久了会忘了。云舟舟一手铅笔一手橡皮,写了擦,擦了写,正写得起劲,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每天晚上这个时间,阿姨都会进来给云舟舟送牛奶。云舟舟以为这天也是,所以头也不抬地说了句:“请进!”

    结果没想到门一推开,门外站着的竟然是手捧着两杯牛奶的陆恕。

    陆恕看上去表情有点不太自然,甚至连视线都没跟云舟舟对视,只是端着牛奶像背诵课文一样毫无感情的说道:“阿姨让我帮你把牛奶送上来。”

    云舟舟立刻放下笔起身,笑眯眯地迎了上去:“谢谢哥哥,哥哥你真好!”

    陆恕本来还担心云舟舟会问他“为什么阿姨自己不送,要让你帮忙送呢?”,没想到云舟舟这么轻易地就接受了他给出的理由,连问都不问。于是这会倒是放松下来,还有闲情逸致关注云舟舟桌上的动静了:“你在写作业?”

    云舟舟点点头:“我在写日记。”

    联想到舟舟之前写的那篇看图写话,陆恕一脸防备地问道:“你不会又打算写我吧?”

    舟舟嘿嘿一笑,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就写了一丢丢。”

    陆恕不放心:“……我看看!”

    云舟舟一点也没迟疑,乖乖地就端着牛奶回了书桌边,然后把自己写了一半的日记递给了陆恕。陆恕手上还端着自己的牛奶,所以就着舟舟的手一目十行的扫过了前面那些心情和风景描写,目光最终落在了最后两句上面:“哥哥qian着我的shihou,我觉得哥哥的手特别温nuan,就像妈妈的手一样……”

    陆恕已经知道云舟舟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自己的妈妈,所以看到这个句子,他莫名就觉得有点儿心酸,心酸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儿别扭。

    他小声嘟囔:“你这最后一句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啊!”

    云舟舟:“我们老师说了,这种叫做比喻句,哥哥你没学过吗?”

    陆恕:“……”

    -

    难得清闲的周末时光一结束,陆与书又再次投身到了忙碌的工作当中。云城这一次倒是在家里足足休息了两天,把周末带娃消耗的那点儿元气全都补了回来,然后才兴冲冲地去找自己的狐朋狗友约饭。

    他的朋友常换常新,而且经常是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所以有好些陌生的面孔云城自己都不认识。

    大部分经常跟云城打交道的人,都知道不过问云城的私事,只聊吃喝玩乐就行。但新朋友就不一定了,这天席间,就有好奇云城跟陆与书私生活的人向云城打探消息。

    云城啃着猪蹄子认真道:“别问,问我也不会告诉你。”

    那人半真半假的感慨:“我反正是不喜欢陆与书那样的,太没情趣了,女人嘛,还是得温温柔柔的才带劲。我跟你们说,最近我撩了个小网红,那叫一个温柔解意,而且床上特别放得开,先不说后面这一条吧,就光是温柔解意这一条陆与书肯定就不行吧?”

    云城放下猪蹄,一点不给对方留面子:“大胆,你竟然把陆与书跟那些小网红做对比?你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哦!”

    对方显然也忌惮陆与书,一听云城这话,立刻认怂:“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别当真……我这不是替你打抱不平么!你说你这么个大帅哥,那不得配个漂亮温柔的小姑娘才适合么?”

    云城跟陆与书结婚之前确实是这么想的,哪怕到了现在,他心里其实也还是更喜欢温柔善解人意的小姑娘,但当着外人的面,他当然不可能下陆与书的面子。先别说他还指望陆与书帮他对付云锦,就算他没跟陆与书达成那个合作协议,也没有让外人在自己面前编排自己老婆的道理。

    所以云城深吸一口气,故作深沉的说道:“你懂个屁。普通小姑娘,你随便拿点钱就能砸得动,今天人家能跟你,明天碰到个更有钱的,她可能就跟别人跑了。但陆与书这样的,你拿钱砸一下试试?人家不拿钱砸晕你都算是手下留情了。你现在还小,等你到我这个年纪,你就知道陆总的妙处了。我跟你说,年少不知陆总好,错把网红当个宝啊!”

    对方:“……”

    这顿饭最终吃得有点儿不欢而散,不过饭局结束之后,云城也还是没有回家,而是跟剩下的几个狐朋狗友转移阵地去了ktv。他去的这家ktv离陆与书的公司不远,云城也是直到这会儿,才算是对陆与书的能力有了一个更直观的感受——能管理这么大的一家公司,陆与书这女人确实厉害。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陆与书真的跟云锦交上手,到底会是谁更胜一筹。

    云城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跟在一群朋友身后进了这家锦州最好的ktv,然后就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这人说熟悉吧,云城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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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熟悉,因为他压根就从来没在现实中见过。但要说不熟悉,又未免有点牵强,毕竟这人可是陆与书的前夫,陆恕的爸爸,也就是云城的——前夫哥。

    前夫哥怀里抱了个穿着吊带背心和黑色热裤的年轻小姑娘,目测最多20出头。云城看着对方那副年轻稚嫩的面容,第一反应就是:原来前夫哥喜欢的是这个调调,那他跟陆与书过不到一起去也很正常。

    云城这个性格,跟谁都能玩到一块去。唯一合不来的也就是素来看他不爽的亲爹和亲哥。但在外面,他向来是很受欢迎的,也几乎不会主动与任何人起冲突。

    所以即便看到前夫哥了,他也没有上前跟对方打招呼的想法,只是姿态随意的在大厅的真皮沙发上坐了下来,等着同行的朋友去跟前厅经理张罗。

    结果云城没上去打招呼,前夫哥倒是扔下姑娘自己抬脚朝云城走了过来。

    前夫哥:“嗨,云少爷,幸会幸会啊!”

    云城看着对方,一时半会竟然把对方的名字给忘了,卡了半天之后,下意识地叫了句:“前夫哥。”

    前夫哥:“……”谁特么是你前夫哥,别叫得这么亲热。

    前夫哥:“……我姓金。”

    云城笑眯眯道:“金大哥。”

    金长空还真是第一次碰到云城这样的人,怎么说呢,就看起来好像没什么脾气似的。而且这特么长得未免也太妖孽了吧?唇红齿白的,皮肤也白皙细腻,简直比好多姑娘都要好看。

    其实早在陆与书跟云城爆出联姻消息的当天,金长空就提前打探过云城的情况。他知道云城在云家不受宠,云家上上下下都是云城的大哥云锦说了算,而且云城本人也是锦州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所以当时金长空很是替自己庆幸了一把。他倒也不是庆幸别的,就是单纯的庆幸陆与书的下一任不如自己罢了。

    人有时候对于前任的感情就是这么的复杂,哪怕在跟陆与书的那场婚姻当中,是金长空率先出轨的,他也希望自己能在陆与书心目中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要是陆与书的新欢过于优秀,那金长空总担心自己会被比得过过不堪,但陆与书的新欢是云城这样的纨绔子弟,金长空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了。

    金长空:“你跟与书……”

    云城:“与书是谁,请叫她陆总。”

    金长空:“你跟陆总,你俩相处得还好吗?”

    云城:“新婚燕尔,感情甚笃,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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